历史法学派

历史法学派是18世纪末产生于德国的法学中的一个反动学派。这一学派把国家和法看成是所谓“人民精神”自我发展的结果,维护当时德国现行的封建的法,反对对现行的法进行任何批判,说什么法的来源不是法律而是习惯。马克思在谈到这一学派时说它“以昨天的卑鄙行为来为今天的卑鄙行为进行辩护,把农奴反抗鞭子——只要它是陈旧的、祖传的、历史性的鞭子——的每个呼声宣布为叛乱”(《马克思恩格斯全集》,人民出版社1956年版,第1卷,第454页)。该派的创始人是古斯达夫·胡果,著名代表人物是萨维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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