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思辨的上帝学说中的矛盾
可见,上帝的人格性是手段,人借以使他自己的本质之规定及
表象成为另一个存在者、一个外于他的存在者之规定及表象。上
帝的人格性,本身不外乎就是人之被异化了的、被对象化了的人
格性。
那种使人对上帝的意识成为上帝的自我意识的黑格尔式的思
辨学说,便是以这种自我异化过程为基础的。上帝被我们所思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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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我们所知识。在思辨看来,他的这种被思维乃是他自己思维自
己;宗教把它分割开来,而思辨又将两个方面结合起来。在这一点
上,思辨远远比宗教来得深刻,因为,上帝的被思维的存在,异于某
个外在对象的存在。上帝是一个内在的、属精神的存在者,而思
维、意识乃是一种内在的、属精神的活动,所以,上帝之被思维便意
味着肯定上帝所是的,确证上帝的本质是一种活动。上帝之被思
维、被知识,对上帝来说,乃是本质的、必然的;反之,树木之被思
维,对树木来说,就是偶然的、非本质的了。可是,难道这种必然性
会仅仅表现出主观必然性而并不同时又表现出客观必然性吗?既
然上帝为我们而存在,成为我们的对象,那么,如果上帝自在地像
树木一样对自己之是否被思维、被知识漠不关心,那哪里还谈得上
他必然被思维呢?不!不可能这样。我们不能不使上帝之被思维第二十四章 思辨的上帝学说中的矛盾
成为上帝之自己思维自己。
宗教客观主义有两个被动态,有两个被思维。一次是上帝
被我们所思维,另一次是上帝被自己所思维。上帝自己思维自
己,不问是否被我们所思维;他具有一种跟我们的意识区别开来
的、不依赖于我们的意识的自我意识。只要上帝被表象成为实在
的人格性,那这一点就不用说了;因为,实在的、属人的人格思维自
己并且被另一个人格所思维;我对他的思维,对他来说,是无关紧
要的、外在的。这就是宗教拟人说之最高点了。为了使上帝摆脱
一切属人的东西而独立,人们就宁可把上帝当成正式的、实在的人
格,把他的思维包括到他里面去,而把被思维从他里面排除出去,
似乎是属于另一个存在者的。这种对我们、对我们的思维的漠不
关心,证实了他的独立的也即外在的、人格式的生存。当然,宗教
也使上帝之被思维成为上帝之自我思维;但是,因为这个过程是在
它的意识后面完成的,上帝先就直接被假设为一个自为地生存着
的人格式的存在者,故而,在它的意识中,仅只反映出两个方面之
等效性而已。
并且,宗教也绝不停留在两个方面的这种等效性上面。上帝
为启示自己而创造——创造是上帝的启示。但是,对石头、植物、
动物来说,并不存在有什么上帝。仅仅对人来说,才存在有上帝。
这样,自然仅仅为了人的缘故而存在,而人却又仅仅为了上帝的缘
故而存在。上帝在人里面得荣耀——人是上帝的骄傲。虽说即使
没有人上帝也认识自己,但是,当没有另一个“我”存在时,他就仅
仅只是可能的、被表象的人格了。只有当有区别于上帝的东西、非
属神的东西被设定时,上帝才意识到他自己;只有当他知道什么东
、2:、嚣
第二部分 宗教之不真的(或神学的)本质
西不是上帝时,他才知道做个上帝意味着什么,才认识到自己的神
性之福乐性。只有设定了另外的东西——世界——,上帝才得以
将自己设定为上帝。没有创造,上帝会是全能的吗?不!只有在
创造里面,全能才得到了实现、证实。如果不表现出来、行使出来,
那还成了什么力量、属性呢?什么也做不成,那还成什么权力呢?
有不发光的光吗?有什么也不知道,也即什么实在的东西也不知
道的知性吗?可是,如果人不存在,那还会有全能,还会有其他一
切属神的规定吗?没有了上帝,人就一无所是;但是,没有了人,上
帝也一无所是;①因为,只有在人里面,上帝才作为上帝而成为对
象,才成为上帝。只有人的各种不同的属性,才将差异性——实在
性之根据——放到上帝里面去。人的物理属性使上帝成为一个物
理存在者,使上帝成为父神——自然之创造者,换句话说,自然之
被人格化和属人化了的本质②—,人的知性属性使上帝成为一
个知性存在者,人的道德属性使上帝成为一个道德存在者。人的
困苦,便意味着属神的怜悯的得胜;罪之痛感,便是属神的神圣性
之乐感。生命、火、激情,仅仅通过人而进到上帝里面去。上帝因
了执迷不悟的罪人而发怒,但却也因了痛悔前非的罪人而高兴。
人是公开的上帝;只有在人里面,属神的本质才得实现,才确证自
己是属神的本质。在自然之创造中,上帝离脱了自身,跟他物发生
①“上帝少不了我们,就像我们少不了上帝一样。”见《陶勒及其以前时代诸说教
师说教集》,第16页。关于这一方面,也可以参看斯特劳斯的《基督教教义》,第1卷,
§47以及《德意志神学》,第49章。——著者
②“我们由上帝——全能的天地创造者——而得到今世这个暂时的、必逝的生命
(也即属自然的生命)。至于永恒的、永不消逝的生命,那我们就由主耶稣基督的受难和
复活而得到……耶稣基督是彼世生命之主宰。”(路德,第16卷,第459页)——著者第二十四章 思辨的上帝学说中的矛盾
关系,而在人里面,他又回返到自身—:人认识上帝,因为上帝在
人里面找到和认识自己,在人里面感到自己是上帝。没有了压迫,
没有了困急,则也就没有了感知;而只有感知,才是实在的认识。
如果不感到对怜悯的需要,那谁还能够认识怜悯呢?如果不感到
不义,那谁还能够认识公义呢?不感到困急,那谁还能够认识福乐
呢?你必须感知一件事是什么;不然的话,你就不会认识它了。然
而,只有在人里面,属神的属性才成为感觉,换句话说,人是上帝之
自我感。被感知的上帝,是实在的上帝;因为,上帝的属性,只有作
为为人所感知的属性,只有作为感觉,只有作为病理学式的和心理
学式的规定,才得以成为实在性。如果对人间困苦的感受果真是
外于上帝的,是在一个在人格上与他分离开来的存在者之中的,那
么,怜悯就也不是在上帝之中,从而,呈现在我们面前的,便又是无
特性的存在者,或者不如说又是无,就像上帝在人以前或没有人时
所是的那样。举一个例子。在我有机会行善事于别人身上以前,
我并不知道我自己是不是一个良善的或乐于舍己为人的存在
者——因为,只有乐于舍己为人者才是良善的。只有在舍己为人
之具体行为中,我才体会到善行之幸福,我才体会到慷慨、大度之
乐。但是,难道这个喜乐是跟接受者之喜乐区分开来的吗?不;我
之所以喜乐,便因为他喜乐了。我感到了别人的困苦,我同情于
他;当我设法减轻他的困苦时,我也减轻了我自己的困苦,因为困
苦之感也是困苦。给予者之乐感,只是接受者里面的喜乐之反映、
自我感。他们的喜乐,是一种共同的感情。就是因为这个缘故,所
以即使在外表上他们也用紧紧的握手或接吻来使这种喜乐感性
化。在这里,情形也然如此。既然对属人的困苦的感受是一种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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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分 宗教之不真的(或神学的)本质
人的感受,那么,同样,对属神的怜悯的感受也是一种属人的感受。
只有感到有限性之不足,才会感到无限性之福乐。没有了一个,也
就没有另一个。二者是不可分离的——对作为上帝的上帝的感觉
与对作为人的人的感觉,是不可分割的——,上帝的自我认识,是
跟人之认识不可分割的。这里的“自我”两个字,只有在属人的自
我之中,才意味着是上帝自己;换句话说,只有在属人的辨别力之
中,只有在属人的本质之内在的双重性中,才意味着是上帝自己。
这样,怜悯仅仅被自己的反面感觉成为“我”、自我、力量,也即仅仅
被自己的反面感觉成为某种特殊的东西。上帝仅仅借着不是上帝
的东西,仅仅就与他的反面有所区别而言,才成为上帝。在这里,
我们也找到了波墨学说的秘密。不过,必须注意一点。我们知道,
只有在感觉之中,属神的本质才得实现,才得由无而变成某物,变
成质的存在者。然而,雅各·波墨,作为一个神秘家和神学家,使
上述这种感觉跟人之感觉分离开来——至少按他的想象来说是如
此——,使其外于人,并使其对象化成为看来似乎是属自然的质。
然而,这样一来,这些质却又仅仅意味着它们对人的心情所造成的
印象了。因而,不可忽略,那凭经验而虔诚的意识仅仅以自然与人
之实际创造来设定的,神秘的意识却早在创造之前就把它移放到
先于世界的上帝里面去了,不过,却也正因此而扬弃了创造之意
义。如果上帝已经在自己后面有不是上帝的东西,那他就不需要
在自己前面有这种东西了;如果上帝已经在自身之中具有不是上
帝的东西,那他就用不着设定这种非属神的东西然后再做上帝了。
在这里,现实世界之创造就成了纯粹的浪费了,或者不如说成为不
可能的了;这位上帝,由于有过多的实在性,因而并不走向实在性;第二十四章 思辨的上帝学说中的矛盾
他在自身之中便已经如此丰富地蕴含着这个世界,他已经饕餮了
属地的食物,以至于很难解释他缘何再要创造现实世界。也许,这
只是由于上帝的吞食世界的胃里面的一种倒逆的蠕动,只是由于
一种属神的呕吐。这尤其适用于谢林式的上帝。谢林式的上帝,
虽然由无数的潜能组成,但却毕竟是一个根本一无潜能的上帝。
所以,凭经验而虔诚的意识远远来得合理一些;只有这种意识,才
让上帝以现实的人、现实的自然来启示自己,使自己实现为上帝;
根据这种意识,人之被造,完全是为了赞美上帝。这就意味着,人
是上帝的嘴,这张嘴抑扬顿挫地念出了作为属人的感觉的属神的
质。上帝希望受到尊崇、赞美。为什么呢?就因为只有人对上帝
的感觉才是上帝的自我感。然而,宗教意识却又将这两个不可分
割的方面分割了开来,它借助于人格性之表象而使上帝和人都成
为独立的实存。现在,黑格尔式的思辨虽然将这两个方面同一了
起来,但是,旧的矛盾仍旧没有解决。因此,黑格尔式的思辨只是
宗教真理之彻底的完成而已。一小撮学者因其对黑格尔的憎恶而
弄得不分青红皂白;他们甚至于没有认识到他的学说至少在这一
方面其实并不与宗教相矛盾;要说有矛盾,那至多也只不过一般地
像那发育完善的、彻底的思想与那尚未发育的、不彻底的、但总还
是说明同样的东西的表象之间的矛盾那样的矛盾。
可是,如果像黑格尔学说那样把人对上帝的意识当作上帝的
自我意识,那么,属人的意识自在地便是属神的意识了。那么,你
为什么要使人的意识跟人疏远开来,并且使它成为某个跟他区别
开来的存在者、某个客体之自我意识呢?你为什么把本质归给上
帝,而仅仅把意识归给人呢?难道说,上帝是在人里面有其意识,300
第二部分 宗教之不真的(或神学的)本质
而人又是在上帝里面有其本质吗?人对上帝的知识,难道就是上
帝对自己的知识吗?何等的分裂,何等的矛盾啊!把它颠倒过来,
你就得着真理了:人对上帝的知识乃是人对自己、对自己所固有的
本质的知识。只有本质与意识的统一,才是真理。上帝之意识,是
与上帝之本质不可分割的;二者都是在人里面。在上帝之本质中,
你不过遇到了你自己的本质而已;这只是意味着,本来在你的意识
后面的,现在跑到你的意识前面来了。如果属神的本质之规定乃
是属人的,那么,属人的规定就具有属神的本性了。
只有这样,我们才获得了属人的本质与属神的本质的真正的、
在自身之中得到满足的统一——属人的本质与自己的统一。不
过,为了这个,我们就得放弃某种特殊的、与心理学或人本学区别
开来的宗教哲学或神学,而是把人本学本身认识成为神学。然而,
一切并不意味着真正与自己相同一、相统一的那种同一性,却仍旧
还是基于分裂、割裂;这种同一性,立刻又被扬弃掉了,或者,说得
更确切一些,应当立刻被扬弃掉。这个样子的同一性,既与自身相
矛盾,又与理智相矛盾,它意味着畏缩不前、空想、谬误。并且,它
越是谬误和不真,它就越是故弄玄虚,在空洞的概念里面打圈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