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页题词
凡属于自然的东西,我们就不要在天性已经败坏的人的身上去寻找,而应当在行事合乎自然的人的身上去寻找。1卢梭在这里用亚里士多德的这句话作全书开篇的引子,是为他在本书中批驳亚里士多德的观点作伏笔。他不赞成亚里士多德所说的“天然的奴隶”。这一点,他在后来的《社会契约论》中说得更清楚。他说:“亚里士多德曾说过,人根本不是天然平等的,而是有些人天生是做奴隶的,另一些人天生是来统治的。”他认为亚里士多德的这个说法是错误的,因为,“假如真有什么天然的奴隶的话,那只是因为已经先有违反了天然的奴隶。强力造出了最初的奴隶,他们的怯弱则使他们永远当奴隶。”(《社会契约论》,何兆武译,商务印书馆1987年版,第11页)——亚里士多德:《政治学》
献词
献给日内瓦共和国2日内瓦自1541年起,信奉宗教改革家喀尔文的教义。它与当时的各君主国都没有联系;它自己成立了一个共和国,国家的立法和行政工作,由全体公民组成的大议会和由二百人会议推选出来的二十五个成员组成的小议会掌管;实际的权力,在小议会的二十五个成员手中。这里说“献给日内瓦共和国”,意思是献给全体公民,即大议会,然而按当时的程序,他应当先征得执掌实权的小议会的同意,才能把献词献给它,但这样做,就必须先把书稿送给小议会审阅。卢梭不愿意这样办。他不愿意让别人审查他的书,以致在书发表之后,引起小议会的不满。这一点,卢梭后来在《忏悔录》第11卷中说他“知道《论不平等》在日内瓦小议会中激起了对我的仇恨,而且,这种仇恨越是不敢公开表示出来,便越是具有伺机报复的危险性。”——译者
贤明的、尊敬的和执掌国政的各位大人:
由于我深信为自己的祖国奉献她能接受的荣誉,是一个有道德的公民应尽的职责,所以三十年来,我辛勤工作,以期配在公众面前向各位大人致以敬意。现在,这一可以弥补一部分我的努力之不足的幸运的机会终于到来,因此,我认为,在这篇献词中,我行文应多凭这激励着我的一片热情,而少依仗我可以享受的权利。
既然我有幸生长在你们中间,我怎么能在阐述大自然在人与人之间安排的平等和人们所制造的不平等的过程中,不探讨人们可以运用的深邃智慧,以最接近自然的法则和最有利于社会的方式,在这个国家里,把两者和谐地结合起来,以便既维护了社会的秩序又保障了个人的幸福呢?在研究良知要求一个政府的运作应当遵循的最好准则时,我是如此惊奇地发现,它们在你们的政府中都得到了实行,以致,即使我不是出生在你们的国度,我也不能不把这幅反映人类社会的图画呈献给你们,因为,在我看来,你们是世上各民族中享有政府的种种利益而又最有效地杜绝了政府弊端的人民。
如果要我选择我的出生之地,我将选择这样一个国家:她的幅员以人的劳作能达到的范围为限,也就是说,以有效地治理这个国家的能力为限;在这个国家里,每个人单凭自己的力量便足以完成自己的工作,谁也不会把自己承担的事情推给他人去做。而且,在这个国家里,彼此都互相认识:无论恶事是多么隐蔽,善行是多么细微,都不能逃脱公众的眼睛和评论。由于有彼此经常会面和互相了解的良好习俗,所以,人们把对祖国的爱升华成了对公民的爱,而不仅仅是对土地的爱。
我愿出生在这样一个国家:在这个国家里,主权者和人民只能有一个共同的利益,以便国家机关的一切活动都永远以共同的福祉为宗旨,而要做到这一点,就必须人民和主权者彼此视为一体,因此,我愿出生在一个施政温和的民主政府治理下的国家。
我希望我在有生之日是自由的,死的时候也是自由的,这就是说,我要如此忠实地服从法律,无论是我或其他的人,都不能脱离法律的光荣的约束。这种约束是有益的和温和的,即使是最骄傲的人也愿驯顺地遵守,因为他不是为了受其他的约束而生的3卢梭认为,服从法律,就是服从理性:法律是理性的产物。1751年,他在写给一个名叫马塞·德·梅齐埃的日内瓦人的信中说:“正是由于我生活在奴隶中间,所以我感到自由的可贵。而你,你生活在你的家庭和你的国家里,居住在自由的人们中间,而且只服从法律,也就是说,只服从理性,你是多么的幸福啊!”(《卢梭通信集》第1卷第154 页)——译者。
我希望在这个国家里,谁也不能自认为高居在法律之上,而任何一个国外的人也不能强要这个国家承认他有此权威,因为,不论一个政府的体制如何,只要有一个人不受法律的约束,其他的人就必然会受他的任意摆布。〔一〕4参见书后作者所加的注释〔一〕。以后用方括号标示的注释,均见所附卢梭所加的注释。——译者如果有一个本国人为首领,同时又有一个外国人担任首领5指罗马教皇。——译者,则无论他们如何分配权力,他们两人都不可能为人们很好地服从,国家也不可能得到很好的治理。
我不愿意居住在一个新建立的共和国里,不论她有多么好的法律,我也不愿意,因为我担心不按当时的需要而成立的政府不适合新的公民,或者说公民还不适合新的政府。因此,这个国家几乎在她诞生之时便有发生动乱或被摧毁之虞。自由和食物一样,对人的效用将因人而异;以食物为例,鲜美的固体食物,体质强壮并常吃这类食物的人食之,当然大有裨益,可增强身体,然而体质柔弱的人食之,则徒增肠胃的负担,有损健康,陷于沉醉。人民一旦过惯了在首领统治下的生活,就不可能从这种状态中走出来。如果他们试图摆脱枷锁,他们将更加远离自由;他们将把与自由背道而驰的恣意行事和胡作非为当成自由;他们的革命最终将使他们落入蛊惑家的手里,使他们身上的锁链更加沉重。作为所有自由人民的楷模的罗马人,在摆脱了塔尔干王朝的压迫之后,尚没有自己管理自己的能力。奴隶制度和塔尔干王朝强要他们从事的卑贱的劳动,败坏了他们的本性,因此,他们起初只不过是一群无知的愚民,必须以极大的智慧加以安抚和治理,才能使他们慢慢习惯于呼吸自由的新鲜空气,才能使这些在暴政统治下已变得头脑十分迟钝甚至有些呆傻的人逐渐具有纯朴的民风和剽悍的勇气,并最终成为世界各民族中最受尊敬的人民。因此,我要寻找一个兴盛的和安宁的共和国作我的祖国;她古老的东西在某种程度上已随着岁月的流逝而消失;她经历的磨难和沧桑,正可以鼓舞她的居民的勇气和对祖国的爱;她的公民久已养成高尚的独立精神,因此,他们不仅是自由的,而且是配享自由的。
我愿意选择这样一个国家作我的祖国:这个国家,正是由于她的力量微弱,所以没有出兵征服他国的野心,而更幸运的是,由于她的地理位置的优越,因而免除了她自己被别国征服的忧虑。这个自由的城市周边的国家6“自由的城市”,指日内瓦;“周边的国家”,指法国、撒丁王国和瑞士的几个邦。——译者,不仅没有一个有侵略她的意图,而且全都愿意挺身出来防止其他国家侵略她。这个共和国,一言以蔽之,不仅不会引起邻国的觊觎,而且有理由在需要的时候得到邻国的帮助。因此,她的地位是如此之好,以致,除了她自身以外,其他一切她全不怕7关于日内瓦共和国与其他国家的关系,达朗贝尔在《百科全书》第7卷“日内瓦”这个条目中有一段很有趣的描写:“这是一件非常奇怪的事情:一个仅有两万四千公民的城市,在它零零散散的土地上总共不到三十个村庄,也公然是个主权国家,是欧洲最繁荣的城市之一。它以享有自由和善于经商贸易而成为富国。在它的周围,战争从来没有间断过,但它一点也不感到战火纷飞之苦;那些震撼欧洲的大事件,在它看来只不过是一场戏,它袖手旁观,从来不参加。它和法国有条约和贸易关系,它和英国有宗教和贸易关系,但它十分明智,在这两个大国互相攻打的时候,从来不站在任何一边;它不偏不倚地给它们主持公道,评判各国的君主,既不吹捧谁,也不伤害谁,更不怕谁。……”(见《法国散文精选》,李平沤选编,北岳文艺出版社1999年版,第207 页);尽管她的公民也从事军事训练,但不是为了防务的需要,而只是为了让他们保持尚武的精神:这种英勇的气概,是维护自由和培养对自由的爱所必须具有的品质。
我愿选择一个立法权属于全体公民共有的国家作我的祖国,因为,有谁比全体公民更清楚他们在什么条件下才能共同生活在同一个国家之内呢?但我不赞成类似罗马人实行的那种“平民公决”,因为,按照这个办法,国家的首领和与保卫国家最有关系的人往往被排斥在与国家的安全有关的会议之外,而且,更荒谬的是,连普通公民都享有的权利,竟不让行政官享有。
相反,为了防止出现谋求私利和考虑不周的法律以及那种最终使雅典人走上衰亡道路的危险的改革计划,我主张:无论任何人都无权因自己的心血来潮而随意提出新的法律。只有主管的官员们才有这种权利;我希望他们应慎之又慎地使用这种权利,而人民则应思之再三才能对法律的制定表示赞同;对于法律的公布,尤应把它当作一件十分庄严的事情来进行。只要宪法没有被动摇,人民将随着时间的推移而认识到:法律之所以具有神圣的性质和受到人们的尊重,是由于法律的历时悠久;朝令夕改,变化无常的法律,必将受到人民的轻视。如果人们一再在把事情办得更好的借口下,忽视古老的风尚,则必将为了改革微小的弊端而带来更大的祸害。
我尤其要躲避这样一个必然治理得不好的共和国:她的人民认为可以不要行政官员,或者只给行政官员一种不明确的权力,从而越俎代庖,自己掌握民政和执行法律;当初刚刚脱离自然状态的政府草创之时,就是这种情形,使雅典共和国陷于覆亡的弊病之一,就是如此。
我要选择这样一个共和国:这个共和国的人民,由于自愿把自己的权能限制于对法律的审批,限制于根据首领的报告而集体对重大的公共事务做出决定,因此,他们将建立一些受人们尊重的机关,并慎重分配它们的职责。这个共和国的人民,每年都要选举他们当中最能干和最正直的同胞掌管司法和治理国家。在这个共和国里,行政官员的操守将充分反映人民的贤明:官员和人民彼此是互相尊重的。因此,即使偶尔有不愉快的误解损害公众的和睦,但在这行事盲动和屡出错误的时期,也到处是一片有礼有节和互相尊重的气氛,而且一切都按法律办事;这是真诚的和持久的同心协力的表征和保证。
贤明的、尊敬的和执掌国政的各位大人,以上是我在我选择的祖国中所寻求优点。除了这些优点以外,如蒙上帝眷顾,使这个国家能有一个优越的地理位置、温暖的气候、肥沃的土地和普天之下最美好的景致,则为了使我的幸福臻于圆满,我唯一希望的是:我能在这个昌盛的祖国的怀抱里享受这所有一切好处,与我的同胞平平安安地在一个宁静的社会里生活,并按照他们的榜样,和他们以仁心和友情相待,处处表现出美好的德行,在我的身后留下一个善良的、诚实的和有道德的爱国者的光荣的美名。
虽说我的命运欠佳,持身严正过迟,因而不得不在异国他乡过着一种消沉颓废的生活以了此一生,徒然追悔我青年时期因行事不慎而失去的安适和宁静,但在我心中,我至少还保持着我在我的国家未能表达的感情,对我相隔万水千山的同胞抱有一种真切的和无私的爱,因此,我现在要向他们吐露我如下的肺腑之言:
我亲爱的同胞们,或者更确切地说,我亲爱的兄弟们,由于亲情和法律把我们联系在一起,因此使我感到喜悦的是,在我想到你们的时候,我不能不同时想到你们所享有的种种幸福。我相信,在你们当中没有一个人比我更了解失去这些幸福是何等痛苦。我愈是思考你们所处的政治的和社会的状况,我便愈是难以想象世上还有谁比你们有更好的处境。在其他各国政府中,一谈到如何保障国家的最大利益时,大家便停留在空谈这样或那样的方案,或者顶多也只是谈一些简单的可行性。而你们,你们的幸福早已铸造成功,只待你们去享受。为了成为完全幸福的人,你们只需知道如何满足于你们现在的状况就可以了。你们以刀剑取得的和夺回的主权,由于你们的英勇和明智,已经保持了两个世纪,并最终得到世界各国的完全承认。你们与他国缔结的庄严条约,划定了你们的疆界,保证了你们的权利和安宁。你们运用崇高的理智制定的宪法,是十分的完善,得到了友好的和可敬的国家的保证。你们的国家是安宁的,对外没有战争,也不担心哪个国家会来侵犯你们。
除了你们自己制定的,并由你们选派的正直的官员执行的公正的法律以外,你们便没有其他的主人。你们既不富有到被奢侈的生活所腐败,因而在无聊的享乐中失去了对真正的幸福和高尚的道德的爱;也不贫穷到除了你们自己的劳动所得之外,还需要外国的接济。在大国中必须缴纳沉重的捐税才能得到的珍贵的自由,你们几乎分文不花便可享有。
为了公民们的幸福和向各国人民树立榜样,但愿这样一个组建得十分完善的共和国能永世长存!你们今后应抱的心愿,就只有这么一个;你们今后应关心的事情,就只有这么一件。你们要做的事情,不是铸造幸福(因为你们的祖先已经为你们铸造好了)而是要善于享受你们现有的幸福,使之能保持长久。你们的国家是否能存在,全看你们是否能够永远团结,是否服从法律和尊重执行法律的人。在你们之间,只要有丁点儿怨天尤人和猜疑的苗头,就赶快把它视为有害的毒素而加以消除,因为它迟早会成为苦难和国家危亡的祸根。我希望你们立身行事全都本诸自己的心,倾听你们良心的隐秘的声音。在你们当中,有谁曾经在这个世界上见过比你们执政的官员更正直、更贤明和更可尊敬的人?他们在行事谨慎、作风朴素、尊重法律和与人为善的真诚态度方面,不是个个都做出了表率吗?因此,你们要像有理智的人对有道德的人那样,毫无保留地对如此贤明的官员予以充分的信任。你们要时时记住:他们是你们所挑选的人,他们的政绩证明了你们的挑选是正确的,而你们郑重推选的人员所得的荣誉,最后也必然会归之于你们。在你们当中,谁也不会愚蠢到不明白法律的效力和护法者的权威一旦消失,任何人都将没有安全和自由。因此,在你们之间,应如何推心置腹,根据你们的利益、职责和理智做你们必须做的事,其关系之重大,还用得着我说吗?如果你们对维护宪法抱漠不关心的恶劣态度,你们就会在必要的时候失去你们当中最贤明和最热情的人的卓越见解的指导。但愿你们继续奉行为人公正、稳重和坚强不屈的准则,成为世界人民景仰的楷模:既骄傲又谦逊、既热爱荣誉又热爱自由。我最后一个忠言是:你们切不可听信那些歪曲事实和充满毒素的言论,因为它们秘密的动机往往比根据这种动机做出的行为更加险恶。只有那些在盗贼走近屋子之时才吠叫的忠实的看门狗,才能张口一叫,就把全家的人叫醒起来保持戒备;而那些无端狂吠,不断扰乱公众安宁的狗,是只会引起人们的憎恨的,它们不论有事无事都叫个不停的声音,即使在该听信的时候,也是没有人听的。
你们,贤明的和尊敬的执掌国政的人们,自由人民的正直的和可敬的官员,请允许我向你们致以衷心的敬意。虽说世界上有一种地位能使占有这种地位的人获得荣耀,但毫无疑问,那也是因为你们有才能和道德高尚的缘故,是因为你们当之无愧,而且是由你们的同胞把你们选拔到这个位置上来的。他们的功绩给你们的功绩增添了一种新的光彩。我发现:正如一个自由的民族,尤其是你们有幸领导的这个民族,比其他国家的平民高出许多一样,你们也比其他国家的官员高出许多,因为你们是由能够治理他人的人挑选出来治理他们自己的。
请允许我举一个至今尚留下美好的记忆而且时时浮现在我心中的事例。每当我想起那个赐我以生命的有道德的公民时8指其父伊萨克·卢梭。——译者,我的心情便不能不十分激动,因为他在我童年时期经常教导我要对你们十分尊敬。我现在还仿佛看见他仍然凭他的双手劳动谋生,以高尚的道德情操培养他的心灵。我看见他把塔西佗、普鲁塔克和格劳秀斯的著作与他的劳动工具一起放在他面前。我看见他亲爱的儿子在他身旁接受最慈祥的父亲的良好教育,尽管他的儿子接受教育的成绩太差。虽然我在荒唐的青年时期曾误入歧途,因而有一段时间把我所受的如此美好的教育置诸脑后,但我依然欣慰地认为:不管一个人有多大的邪恶倾向,他的父亲呕心沥血给他的教育,是很难消失得一干二净的。
各位贤明的和尊敬的大人,诞生在你们治理的这个国家的公民甚至普通居民,就是如此;有教养的和通达事理的人,就是如此;然而,这样的人,在其他国家却被称为工人和平民,把他们看得十分卑微,对他们抱有许多谬见。我很愉快地承认,我的父亲在他的同胞中并不是一个杰出的人,他和大家是一样的。但是,像他这样的人,无论到什么地方,都有最诚实的人和他交往,感情日益浓厚,甚至结下友谊。像他这种品质的人,应该受到你们的敬重,这一点,无须我向你们多说,而且,上天为证,也用不着我向你们谈起,因为,在所受的教育方面,在自然的权利和因出身而享有的权利方面,他们和你们是平等的,而他们之所以在你们之下,是出自他们的自愿,出自他们对你们的功绩的承认和尊重;他们这样尊敬你们,你们对他们也应报之以感激之情9卢梭在这里谈到对他父亲应有的尊重,显然是在替他的父亲鸣不平。他在《忏悔录》中说,他的父亲伊萨克·卢梭和退休军官皮埃尔·戈迪耶发生斗殴后,“法院要把我的父亲抓入监狱,但他坚持要求按照当时的法律把原告也同时抓来和他一起坐牢。他的要求没有获准,他只好离开日内瓦,宁愿一生流落异乡,也不愿意在一件他认为有伤荣誉和自由的事情上让步。”(参见卢梭,《忏悔录》,卷1)——译者。我非常满意地了解到:你们循循善诱的态度,缓和了法律的执行者们应该具有的冷峻表情;他们对你们是何等服从和尊重,你们对他们也应何等地诚心相待和关怀备至:这种充满公平和明智的做法,最能逐渐消弭对往日不幸事件的回忆,最终忘记它们,永远不再提起;你们的做法是如此的贤明,以致公正和宽厚的人民把尽自己的天职看作是一种乐趣,而且自然而然地乐于对你们表示尊敬;最努力于维护自己权利的人,也是最真诚尊重你们权利的人。
说文明社会的领袖们热爱荣誉和幸福,因而对这个向他们提供生活资料的地上的祖国有某种爱心,这是不足为奇的;然而,说那些把自己看作是官老爷,或者说得更确切一点,把自己看作是一个更神圣美好的祖国的主人的人也爱这地上的祖国,那就太离奇,令人难以置信了。不过,请允许我从我们的国家举一个罕见的例外,把那些为法律所认可的神圣的教义的热心的传播者,把那些可敬的人类灵魂的牧师,列入最好的公民的行列之中,因为他们用他们生动畅晓的语言把福音书中的箴言传入人心,而且总是以身作则,实践那些箴言!大家都知道,传道这门伟大的艺术,在日内瓦是探讨得多么成功。然而,由于人们对言行不一的事例看得太多,所以很少有人相信我们的教士是多么普遍地具有基督教的精神、圣洁的品行和严于律己宽以待人的作风。也许只有日内瓦这个城市做出了宗教团体和文化界人士紧密团结的榜样。我把国家永享安宁的希望寄托在世所公认的他们的睿智和克己的精神上,寄托在他们盼望国家永远昌盛的热忱上。我怀着既惊异又敬重的心情看见他们是多么憎恶历史上屡见不鲜的那些道貌岸然而行事却十分野蛮的人奉行的荒谬教条:这种人经常以维护上帝的权利为名维护他们自己利益之实,竟不惜牺牲他人的生命来保护自己的生命。10这段措辞严厉的话,实际是在不点名地批评日内瓦政教合一的政府领袖喀尔文,他曾下令将著名的泛神论神学家米歇尔·塞尔维活活烧死。——译者
我怎么能忘记共和国中占人口总数一半的可敬的妇女们呢?是她们给另一半人创造了幸福,是她们的温柔与智慧维护了国家的安宁与善良的风俗。可爱的和道德高尚的女公民们,你们的命运永远左右着我们的命运。当你们只是为了国家的荣誉和公众的幸福,才运用你们在夫妻关系中所特有的纯洁的权威时,男人们是感到多么幸福啊!斯巴达的妇女之所以能主导男人的行为,其原因就在于此;你们之能在日内瓦主导男人的行为,其原因也在于此。哪一个粗野的男人能抗拒温柔的妻子口中发出的为维护荣誉和真理而行动的声音?当我们看见佩戴在你们身上而倍增光彩的简朴的服饰似乎更衬托女性的美时,谁不鄙弃那些浮华的奢侈呢?
你们要运用你们不怒而威和循循善诱的影响力,使人们遵守国家的法律与维护公民之间的和睦,并通过幸福的婚姻使不和的家庭重归于好,特别是要运用你们容易为人接受的教导和高雅的谈吐,去纠正我们的青年人从其他国家学来的坏毛病;他们在那些国家,不去学那些对他们有益的好东西,反而去学那些浪荡女人娇声娇气的音调和可笑的姿态,欣赏那种我叫不出名字的所谓公子哥儿气派,实际上,这种气派乃是掩饰他们内心空虚的无聊的东西,与庄严的自由是风马牛不相及的。愿你们永远像现在这个样子,作良风美俗的忠实的保卫者,作国家安宁的纽带,而且,无论何时何地,都要为了尽天职和行美德而继续发挥你们的热情,继续行使你们自然的权利。
我感到庆幸的是,事实证明,我把公民共同的幸福和共和国的荣誉能得到永远维护的希望寄托在以上的种种保证上,是正确的。
我承认,共和国尽管有这些优越的地方,但她不会发出令大多数人眼花缭乱的闪光;对这种闪光的喜爱,是幼稚的表现,是有害的,是幸福和自由的死敌。让行为浪荡的年轻人到别处去寻求无聊的欢乐吧,他们将为此而后悔一生。让那些所谓的有高雅趣味的人到别处去欣赏宫廷的豪奢、车辆的华丽、家庭陈设的气派和排场的铺张以及种种骄奢淫逸的享受。在日内瓦,人们看到的都是些普普通通的人,然而,这样一种景观却蕴含着深远的意义;那些想到日内瓦来看这一景观的人,必将赢得欣羡其他事物的人的称赞。贤明的、尊敬的和执掌国政的各位大人,请惠予接受我祝愿你们共同幸福的真诚表示。如果我在这篇尽情吐露我心中肺腑之言的献词中有什么言语不周因而开罪各位大人的地方,我请求你们念及一个真正的爱国者的一片赤忱,念及一个只有看见你们全都幸福他才感到幸福的人的一片真心,而加以原宥。
贤明的、尊敬的和执掌国政的各位大人,请接受我向你们表达的最诚挚的敬意!
你们最谦卑的、恭顺的仆人和同胞
让一雅克·卢梭
1754年6月12 日于尚贝里
序言
在我看来,在人类所有的各种知识中,对我们最有用但是是我们掌握的最少的,是关于人的知识。〔二〕我敢断言,德尔菲城11德尔菲城:位于巴腊斯山脚下的一座古希腊名城。——译者的神庙上那道短短几个字的铭文12那道铭文是:“你自己对你要有所认识。”——译者包含着一句比所有伦理学家的巨著都更意味深长和难以做到的箴言。因此,我把这篇论文的题目看作是哲学领域所能提出的最有意义的问题之一,然而不幸的是,在我们看来,它也是哲学家们感到最难以解答的问题之一。因为,如果不首先从对人本身有一番认识开始,又怎么能找出人与人之间不平等的起因呢?如果不从时间的推移和世事的沧桑在人的本质上引起的变化着手研究,又怎能了解当初大自然创造的人是什么样子呢?又怎么能把人固有的东西和环境与人的进步对他的原始状态添加的或改变的东西加以区别呢?如同格洛巨斯的雕像之遭到天气和海水的侵蚀与狂风暴雨的吹打,已经被弄得不像一尊海神而像一头猛兽,人的灵魂也一样:在社会环境的重重包围中,由于千百种不断产生的原因的影响,由于在获得了许多知识的同时又接受了许多谬见,由于身体气质的变化和欲念的不断冲动,可以说,人的灵魂也是被弄得几乎认不出来了。人们发现,他已不再是始终按确定不移的原则行事的人了,他的表情已失去了造物主给他打上的表现天国庄严的纯朴的烙印:他已面目全非,他的欲念代替了理智,他心思混乱,行事全凭一时的心血来潮。
更糟糕的是,由于人类的一切进步都在不断使人离开他的原始状态,因此,我们愈是积累新的知识,我们便愈是失去获取知识之中最重要的知识的手段,而且,从某种意义上说,正是由于我们对人进行研究,我们反而愈是找不到如何去认识人的门径。
显而易见,要寻找使人之所以有差别的最初的原因,必须到这一连串连续不断的变化中去探索,才能找到。大家都承认,人与人之间,生来是平等的,这和动物中的情形是一样的:在各种各样不由自主的原因使某些种类的动物产生了我们今天尚能见到的变化之前,在同一种动物的内部,彼此是平等的。然而,不论当初的变化是怎样产生的,我们都不能设想它们在同一个时间用同一种方法使人类中的每个个体都发生了质的变化。他们之中,有些人变好了或变坏了,获得了不属于他们固有的或好或坏的品质;而另外一些人却在较长的时间内依然是原来的样子。这就是人与人之间的不平等之所以产生的最初的根源。不过,这样概括地表述这种情形,是比较容易的,而要具体地精确说明真正的原因,就比较难了。
各位读者,请不要以为我在夸口我已经发现了我觉得难以发现的东西,我只是在某些方面进行了推论。我大胆地提出了一些推测,其目的,不在于想解答这个问题,而是想使这个问题易于为人了解,并揭示它真正的内容。其他的人也许能在这条路上很轻易地走得更远一点,然而要他们各个都达到终点,那就不容易了。
因为要分辨人的天性中,哪些是原有的东西,哪些是人为的东西,而且能很好地描绘现在已不复存在,而过去也许根本就没有过、将来也永远不会有的状态,并不是一种轻易的事情,然而,我们必须对这种状态有一个正确的概念,才能很好地审视我们现在的状态。
谁想确切地说明须要注意哪些事项,才能在这个问题上做出立论严谨的阐述,谁就须要有一套更好的哲学方法;谁能对后面的问题做出一番好的解答,我认为,谁就可以说是我们这个时代的亚里士多德和普林尼13普林尼:指古罗马博物学家老普林尼(公元23—79),他的著述甚多,但留传后世的,只一部百科全书式的《博物学》,计37 卷。——译者:“须要进行哪些实验,才能了解自然的人?在现今的社会中,须要采用哪些方法,才能做这种实验?”尽管我不夸口能解答这些问题,但我自信我曾对这些问题进行了相当多的思考,因此敢斗胆直言:即使是最伟大的哲学家,也不可能伟大到敢来指导这一实验工作;即使是最强有力的国君,也不可能强有力到敢来进行这项实验;至于说让他们两者通力合作,共同完成这一实验,那更是无法指望的,因为这项实验的进行,需要有恒心,需要一系列明智的决策和善意,才能成功。
这项研究工作做起来是如此的困难,所以今天还很少有人去做,然而它是我们在探索人类社会的真正基础方面排除一切困难的唯一途径。正是由于我们对人类天性的无知,所以才左右为难,不知如何对自然权利下一个明确的定义,因为,正如布尔拉马基14布尔拉马基(1694-1748):日内瓦科学院教授,著有《自然权利原理》和《政治权利原理》等书。——译者所说的,权利观念,尤其是自然权利观念,显然是与人的天性有关的观念。他还说,要推导出这一观念的原理,就应当从人的天性本身着手,从他的体质和他所处的状态着手。
然而,不能不令人吃惊和难以置信的是,在探讨这个重要问题的著述家中,却很少有意见一致的地方。在治学最严谨的作家中,几乎找不到哪两个人对这个问题的看法是相同的。且不说那些特意要在这些最基本的原理上互相驳难的古代哲学家,就连罗马的法学家也是不加区别地要求人类和所有其他动物都服从同样的自然法,因为他们认为,自然法这个名词指的是大自然加在它自身的法则,而不是它规定的法则;或者说得更确切一点,由于这些法学家是从特殊的含义来理解自然法这个名词,所以他们在这一点上似乎才用这个词来指大自然在所有一切有生命的生物之间为了共同生存而确立的一般的关系。现代的法学家们认为,“法”这个名词,指的是为有道德观念的生物规定的法则,也就是说,它是为有智慧的、自由的而且在与其他生物的关系中占最重要地位的生物规定的法则,因此,它的效力只适用于具有理智的动物,也就是说,只适用于人。然而,由于他们各人按各人的理解来阐述这种法则,所以他们采用的原理是那样的抽象和深奥,以致在我们中间很少有人能理解那些原理,更不用说自己去发现它们了。这些学者所阐述的论点,互相矛盾,莫衷一是;他们只有在这一点上是一致的,那就是:不首先成为一个大推理家和立论高深的玄学家,便不能理解自然法,更不用说遵循自然法了。这就是说,为了建立社会,人类曾运用了许多即使在现今的社会也是要费一番大力气而且只有很少的人才能具有的智慧。15卢梭认为,哲学家用推理的方法推导出来的自然法,不可能是还没有推理能力的人所服从的自然法。在这一点上,他和孟德斯鸠的看法是相近的;孟德斯鸠就没有把处于自然状态的人看作是“一个大推理家”,他说:“如果要很好地认识自然法,就应该考察社会建立以前的人类。自然法就是人类在这样一种状态之下所能接受的规律……当人还在自然状态的时候,他应当是只有获得知识的能力,而知识却是不多的。显然,他最初的思想绝不会是推理的思想,他应当是先想如何保存自己的生命,然后才能去推究他的生命的起源。”(孟德斯鸠,《论法的精神》,第1卷第2章第2 节《自然法》,张雁深译,商务印书馆1982年版,第4 页)——译者
由于对大自然的了解是如此之少,对“法”这个名词的意思的解释是如此之分歧,因此,很难给自然法16第戎科学院征文的原题是:“人与人之间不平等的起因是什么;这种现象是否为自然法所容许?”卢梭认为这个题目的后一个问题的提法不妥,因为在人类社会出现以前,自然法什么也没有容许,既没有容许不平等,也没有容许平等,因此,他把原题的后一个问题删掉,将全题改为:“论人与人之间不平等的起因和基础”。——译者下一个很好的定义。在著述家们的著作中找到的各种定义,除了极不一致这个缺点以外,它们还有一个缺点是:它们是从人类本来就没有过的几种知识中归纳出来的,是从人类只有在脱离自然状态之后才能想象到的有利状况中归纳出来的。他们的入手之道是:先寻找人类为了共同的利益而彼此同意的法则,然后把它们汇集起来,便称之为自然法;他们这样做法的唯一根据是:这些规则有能为人们普遍实践的实效。这当然是下定义的最简便的办法,是随心所欲地解释事物性质的最简便的办法。
然而,只要我们不了解自然人,我们就无法确切了解他愿意服从的法则或最适合于他的体质的法则。在“法”这个问题上,我们看得最清楚的是:它要成为“法”,就不仅需要受它约束的人自愿服从它,而且它还需要直接以自然的声音表达,它才合乎自然。
只要我们把所有那些对我们只讲述已经变成现今这个样子的人的论著都束之高阁,并仔细思考人的心灵的最初的和最朴实的活动,我敢断定,我们就会发现两个先于理性的原动力17爱自己和怜悯他人,是出于心灵本能的活动,这一点,卢梭在这篇论文的第一部分和书后的注释〔十五〕中又做了详细的阐述。——译者:其中一个将极力推动我们关心我们的幸福和保存我们自身,另一个将使我们在看见有知觉的生物尤其是我们的同类死亡或遭受痛苦时产生一种天然的厌恶之心。只要我们的心灵能使这两个原动力互相协调和结合起来,即使没有社会性这一动力,我觉得,自然法的一切规则也能从其中产生出来;不过,在此之后,由于理性不断发展到终于窒息天性的时候,它就不得不把这些规则奠定在其他的基础之上了。
这样,我们就用不着先把人造就成哲学家,然后才把他培养成人,他也不必非要等到理智姗姗来迟的教导启发他,他才知道他对别人应尽的义务。只要他不抗拒怜悯心的内在的冲动,他就不会伤害其他的人,甚至不会伤害任何一个有知觉的生物,除非在他的生命受到威胁的时候,他才不得不先保全自己。我们可以用这个办法来结束关于动物是否也受自然法的约束这一历时已久的争论,因为动物不具备智慧和自由意志,它们显然是不认识这个法则的;然而,由于它们也赋有感觉,在某些方面也如同我们具有天性一样,它们也将受到自然法的支配,人类也应当对它们尽某些义务。的确,我之所以不应当伤害我的同类,其理由,似乎不在于他是一个有理性的生物,而在于他是一个有感觉的生物;这是动物和人都有的优点,因此,动物有权利要求人类不要无端地虐待它们。
对原始人以及他的真正需要和他的日常活动的基本原理所采取的这种研究方法,也是我们在研究精神上的不平等的起因方面,在研究政治团体的真正基础和它的成员之间的相互权利方面,在研究千百种类似的既重要而又未阐述清楚的问题方面,可以用来解决许多困难的唯一的好办法。
当我们用冷静的和客观的眼光来观察人类社会时,我们首先看到的是一种恃强凌弱的情形,于是,我们的心灵对一部分人的冷酷无情感到愤慨,对另一部分人的愚昧无知感到痛心;而且,由于人与人之间再也没有什么东西比被人们称为强与弱、富与贫这类由偶然的因素而不是由智慧造成的外在的关系更不稳定,所以乍眼一看,人类社会是建立在许多流动的沙堆上的。只有经过一番仔细的观察,扫清这幢建筑物周围的尘沙之后,人们才能发现它不可动摇的根基,才知道应如何尊重它的基础。如果对人类,对人的天然的能力和他的天然的能力的持续不断的发展,不进行认真的研究,我们就不可能做出这些区别,就不可能在事物的现状中区分哪些是遵照上帝的旨意而做的,哪些是人的艺术试图做的。由我所研究的这一重大问题引发出来的对政治和道德的研究工作,从各方面看都是有用的;我所假想的各种政体的历史,从各方面看,对人类也是一个可资参考的材料。当我们一想到如果让我们放任自流地发展,我们将变成什么样子的时候,我们一定要祝福这样一个人:他用他那造福人群的手纠正了我们制度上的种种错误,并赋予它们不可动摇的基础;他防止了从这些制度中可能产生的混乱,并用一些看起来好像会给我们带来苦难的方法,给我们创造了幸福。
你应当知道
神希望你成为什么样的人
和在人类社会中占据什么位置。18佩尔斯,《讽喻诗》Ⅲ,第 71-73页。——译者
关于注释的说明
我按照我工作时断时续的懒习惯,给这篇论文添加了一些注释。这些注释,有时候离题甚远,不适于和正文一起阅读,因此,我把它们放在全书的末尾,而论文的正文,我是尽了最大的努力,行文紧扣本题的。有勇气重读这篇论文的人,在读第二遍的时候,不妨当作消遣,浏览一下注释,寻找我文中未谈到的地方;而其他的人,即使一个注释也不看,也没有什么关系。
第戎科学院的征文题目
人与人之间不平等的起因是什么;
这种现象是否为自然法所容许?
注:卢梭不赞同征文题目中的后一个问题的提法,因为在人类社会出现以前,自然法什么也没有容许,既没有容许不平等,也没有容许平等,因此,他把原题的后一个问题删掉,将全题改为:“论人与人之间不平等的起因和基础”。——译者
小引
注:标题的“小引”二字为译者所加。——译者
我要论述的是人,我所探讨的问题告诉我,我是在向各位贤达陈述这个问题,因为,要是贤者害怕揭示真理的话,他们就不会提出这类问题了。因此,我要满怀信心地在允许我参加这次征文竞赛的各位贤达面前为人类的诉愿辩护。如果我能把我所拟的这个题目阐述清楚,并得到各位评判员的嘉许,我将对我自己感到满意。
我认为人类当中存在着两种不平等,其中一种,我称之为自然的或生理上的不平等,因为它是由自然确定的,是由于年龄、健康状况、体力、智力或心灵的素质的差异而产生的。另外一种,可以称为精神上的或政治上的不平等,因为它的产生有赖于某种习俗,是经过人们的同意或至少是经过人们的认可而产生的。这种不平等,表现在某些人必须损害他人才能享受到的种种特权,例如比他人更富有,更尊荣,更有权势,或者至少能让他人服从自己。
我们用不着问自然的不平等的根源是什么,因为答案从这个词儿字面的意思就可看出来了。我们更用不着去追问这两种不平等之间有没有实质性的联系,因为这种问法,等于是换句话问发号施令的人是不是必然比服从命令的人更优秀,他们的体力或智力、才能或品德是否总是和他们的权势或财富成正比。这样的问题,拿去问那些唯主人之命是从的奴隶,是可以的,而要拿去问那些寻求真理的有理智和自由意志的人,就不合适了。
然则,这篇论文要阐述的究竟是什么问题呢?它要阐述的问题是:在事物进步的过程中,什么时候权利接替了暴力,天性开始服从法律;其次,它还要阐明由于什么样的一连串奇迹,才使强者决心为弱者服务,才使人民决定牺牲真正的幸福去换取臆想的安宁。
对社会的基础作过一番研究工作的哲学家,都认为必须追溯到自然状态,但他们当中,没有一个人真正追溯到了这种状态。有些人19如格劳秀斯(《战争与和平法》)。——译者竟然认为处于这种状态的人有正义和非正义的观念,但他们没有指出处于这种状态中的人何以有这种观念,也没有指出这种观念对人有什么用处。另外一些人20如普芬道夫(《自然法和国际法》),特别是洛克(《政府论》)。——译者虽然谈到了每个人都有保护一切属于他的东西的自然权利,但他们没有说明他们所说的“属于”是什么意思;还有一些人21如霍布斯(《利维坦》)。——译者一张口就赋予强者以统治弱者的权力,而且随之就说政府是由此产生的,可是他们没有想到要经过多么漫长的岁月之后,在人类当中才出现“权力”和“政府”这两个词儿。值得注意的是,他们各个都不厌其烦地在书中大谈什么人类的需要、贪心、压迫、欲望和骄傲,把人类只有在社会状态中才有的观念拿到自然状态中来讲:他们说他们讲的是野蛮人,但看他们笔下描绘出来的却是文明人。尽管在我们大多数学者的头脑中从未怀疑自然状态曾经存在过,但一读《圣经》就发现,第一个直接从上帝那里得到智慧和训诫的人,他自己就没有在这种状态中生活过;如果我们都像基督教的哲学家那样相信摩西的著述的话,那就不能不认为大洪水发生之前的人类不是处于纯粹的自然状态,如果一定要说他们是的话,那也是由于某种特殊情况使他们陷入这种状态的:这种怪论,很难令人信服,而且没有办法加以证实。
因此,首先让我们抛开事实不谈,因为它们与我们探讨的问题毫无关系。切莫把我们在这个问题上阐述的论点看作是历史的真实,而只能把它们看作是假设的和有条件的推论,是用来阐明事物的性质,而不是用来陈述它们真实的来源,这和我们的物理学家在宇宙的形成方面每天所做的推论是相似的。尽管宗教的教义硬要我们相信是上帝亲自使人类脱离了自然状态,相信他们之所以不平等,是因为上帝希望他们不平等,然而宗教的教义并未禁止我们根据人的天性和他周围的事物进行一些猜测:如果让人类放任自流地自由发展,他们将变成什么样子。人们要求于我的,而我本人打算在这篇论文中阐发的,就是这个问题。由于我在这篇论文中谈论的是一般的人,因此我要尽量使用一种适合于各国人民的词句,或者说得更确切一点,我立论要不带任何时间或地域的色彩,而只想到我与之交谈的人;我要假定我是在雅典的校园中,重温老师讲授的功课,我的评判员都是柏拉图22柏拉图(公元前 427一前347):古希腊哲学家。—译者和芝诺克拉底23芝诺克拉底(公元前394一前314):古希腊哲学家,柏拉图的弟子,以德行高雅著称。——译者式的人物,我的听众是整个人类。
人们啊,不论你们是哪国哪省的人,也不论你们的看法如何,都请细心听我讲述;我讲述的,是我认为原原本本从书中(不是在那些谎话连篇的著述家的书中,而是在从不撒谎的大自然这本书中)读到的你们的真实的故事。凡是来自自然的东西,都是真的;只有我添加的东西才是假的,尽管我不是存心硬要把我的东西添加进去。我要论述的时代,离我们已经很遥远了,而你们也已经大变,不再是从前的你们了!我要描述的,可以说是你们这一类人的生活;我要按照你们得自上天的资质来描写,因为,尽管你们所受的教育和你们养成的习惯败坏了它们,但不能完全摧毁它们。我认为,从前曾经有过一个人们愿意永远停留的时代,你们将去寻找你们希望你们的同类都愿意永远停留的时代;对于你们现在的状态,你们有种种理由感到不满,因为它们预示着你们的不幸的后代还将感到更大的不满,以致你们反而愿意往后倒退:这种心境的本身就表明,你们在颂扬当初的祖先,在批评你们同时代的人,对那些不幸出生在你们之后的人感到担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