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经 院哲 学
“经院哲学”一词来自拉丁文 Scholasticus,意思是学校里传授的学问。经
院哲学是中世纪特有的哲学形态,是与宗教神学相结合的唯心主义哲学,是天
主教会用来训练神职人员,在其所设的经院中教授的理论。它有两个基本特
征:一是在教会或修道院办的学校里传承,二是以亚里士多德所说的“辩证
法”作为方法论和思想形式。亚里士多德的辩证法主要指形式逻辑中的辩证推
理,但他依然在批判思维的意义上接受古代辩证法。但是,几乎所有经院哲学
家都抛弃了辩证法的批判精神,而把其作为验证信仰、维护正统教义的手段。
正如列宁所说:“经院哲学和僧侣主义抓住了亚里士多德学说中僵死的东西,
而不是活生生的东西:探索、寻求、迷宫。”① 经院哲学的产生经历了一个很长
的历史过程。虽然有人把9世纪的伊里金纳当作第一个经院哲学家,但正如黑
格尔所说:“真正讲来他并不属于经院哲学家之列。”② 从社会条件和思想条件
来看,经院哲学是在12世纪初才形成的初具规模的流派,在13世纪发展到鼎
盛阶段,14世纪开始衰落。本章主要概述12世纪至13世纪经院哲学的重要
思想。
第一节 早期经院哲学
早期中世纪思想家只是对基督教圣经、信条加以阐述,对文献、经籍进行
注释。11世纪后,神学命题日益以问题的形式提出,在回答这些问题时,人们
将正反两方面的理由或意见列举出来,然后加以分析并得出结论,并称这种方
法为“辩证法”。其实早在被人称为“经院哲学之父”的安瑟伦之前,贝伦伽
尔等人已经将中世纪的“辩证法”运用于神学。安瑟伦的贡献在于,他推广了
这一方法,并以教会所认可的研究成果表明“辩证法”是可被用于解决神学问
题的理性工具,而使用“辩证法”批判正统学说的贝伦伽尔和阿伯拉尔等人却
①《列宁全集》第55卷,人民出版社1990年版,第313页。
②[德] 黑格尔:《哲学史讲演录》第3 卷,贺麟、王太庆译,商务印书馆 1959 年版,第
288 页。126
第六章 经 院哲 学
被教会谴责为异端。早期经院哲学正是在正统与异端的较量过程中,由双方共
同建立的“辩证神学”的新形式。
一、辩证神学
中世纪学校中基础和高等两级教育分别是逻辑学和神学,但辩证推理的流
行不可避免地影响神学。神学越来越紧密地与逻辑相结合的方法在神学家中引
起了“辩证法”与反“辩证法”的争论。那时的争论焦点不在于是否需要学习
和传授“辩证法”,而在于神学是否要采用“辩证法”。这场争论涉及信仰与理
性的关系问题。
图尔的贝伦伽尔(1010—1088)首先将“辩证法”用于神学讨论。他认
为,“辩证法”是艺术的艺术、理性的杰作;“辩证法”适用于一切事物,包括
神圣的事物与来自神秘启示的信仰。在探讨真理的时候,“理性不知比权威高
多少,它才是真正的主人与裁判”①。他在《论圣餐》一书中将辩证法运用于
关于圣餐性质的神学讨论,否定了圣餐的酒和面包是由基督的血和肉体转变而
来的“实体转化”说。
达米安(1007—1072)是反“辩证法”阵营中的最有力者。他曾经说:
“哲学应当像婢女服侍主人那样为神圣的经典服务。”甚至说,“辩证法”自主
地判断神学的是非,它连“婢女”的资格都没有;反过来,如果“辩证法”被
运用于神学,那么就有变成神学的主人的危险。他认为,运用“辩证法”的能
力不是上帝赋予的,第一个辩证法和语法教师是引诱夏娃犯罪的蛇。蛇说:
“你们会如神一样知道善恶。”② 他认为,这句话中蛇用了“神”的复数形式
(deus),暗示上帝不是唯一的神,引诱人靠自己成为神。人类语言中包含着误
导信仰的因素,逻辑规则不能用来表述上帝的行为,因此,“辩证法”和神学
信仰两者是不相容的。上帝是绝对自由的、全能的主人,他可以使逻辑上看来
不可能的东西成为可能,甚至成为事实。他相信逻辑的不可能性乃是神学的可
能性,这与德尔图良“惟其不可能,我才相信”的信仰主义如出一辙。
总之,即使在思想专制的中世纪社会里,在严重束缚思想的神学形式中,
仍然有很多神学家自觉或不自觉地运用理性论辩的方法理解、维护或批判神
① D. Knowles, The Evolution of Medieval Thought, Baltimore: Helicon Press, 1962,p. 97.
②《旧约·创世记》3:5。第一节 早期经院哲学
127
学教条,寻求正确理解。在当时历史条件下,“辩证法”和神学结合的趋势,
一定程度上曲折地反映了人类认识进步的方向。
二、安瑟伦
坎特伯雷的安瑟伦(1033—1109)生于意大利北部奥斯塔的一个贵族家
庭。年轻时到法国求学,1060年加入本笃会,任学校校长和修道院院长,1093
年被任命为坎特伯雷大主教。他在修道院讲学30 余年,写了《论语法》《独
白》《宣讲》《论真理》《论选择自由》《上帝为何化身为人》等著作。在担任
大主教期间,他为维护教权与英国国王威廉二世及亨利一世发生过多次冲突。
1494年,他被罗马教会追认为圣徒。
安瑟伦运用逻辑论证的方法,解释当时的神学家认为理性无法理解的神秘
领域,特别是上帝存在、三位一体、基督的肉身和赎罪、命运与意志自由等问
题。他把教义当作有待证明的结论,而不是证明的前提,通过辩证推理论证教
义,认为“我们信仰所坚持的与被必然理性所证明的是同等的”①。他从理性
辩护主义的中间立场出发,认为“不把信仰放在第一位是傲慢,有了信仰之后
不再诉诸理性是疏忽。两种错误都要加以避免”②。他用奥古斯丁“信仰寻求
理解”概括了信仰与理性的关系,认为信仰是理解的出发点,没有信仰就不会
有理解;同时,有了信仰不一定总会有理解,理解不会因信仰而自发产生,而
是信仰积极寻求的产物。
按照“信仰寻求理解”的原则,安瑟伦使用辩证推理证明上帝存在,这就
是关于上帝存在的“本体论证明”。“本体论证明”是康德后来赋予的名称,其
含义是依赖于概念而不依赖于经验事实的证明。安瑟伦的本体论证明,以“上
帝”概念的意义为前提,进行逻辑推理,可以得出上帝必然存在的道理。
安瑟伦在《宣讲》中作的上帝存在证明可以表述为一个三段式推理。大前
提:上帝是被设想为无与伦比的存在;小前提:被设想为无与伦比的存在不仅
存在于思想之中,而且也实际上存在;结论:上帝实际上存在。这个推理的关
键是小前提的证明,这个证明运用了辩证推理的形式,即在两个相互矛盾的命
题中证明一个必定为假,另一个必定为真。他设想的假命题是:“被设想为无
① [英] 安瑟伦:《论三位一体的信仰》第4章。
②[英] 安瑟伦:《上帝为何化身为人》第1章第2节。128
第六章 经院哲 学
与伦比的存在仅仅存在于心中,而现实中并不存在。”其之所以为假,是因为
它自相矛盾,人们可以设想一个“既在心中又在现实中的无与伦比的存在”的
观念,比仅仅在心中“被设想为无与伦比的存在”的观念更伟大。他于是得出
结论,只要人在思想中有一个“无与伦比的存在”的观念,逻辑必然性就会使
其不得不承认,这个观念指称的上帝在现实中存在。
安瑟伦的“本体论证明”从一开始就遭到了反对。当时法国马牟节的僧侣
高尼罗写了《就安瑟伦〈宣讲〉的论辩为愚人辩》的反驳文章。他认为安瑟伦
的证明不能使不信上帝的“愚人”信服。他设想愚人可能提出的反驳意见:首
先,他们会说,心中有一样东西的观念和这个东西的实际存在是两码事,一个
画家在作画之前的构思与实际画出的图画是不同的两件事;其次,无与伦比的
观念完满性并不包含实际存在,比如,传说有一个谁也没去过的最完美的海
岛,人们可以理解其中一切的美好内容,但不能因此而断定传说中的海岛必定
存在。他尖锐地指出,作这样推理的人如果不是在开玩笑,就是一个真正的
愚人。
安瑟伦把高尼罗的反驳附在自己的证明之后,并作出答辩。他承认,一般
而言,被心灵理解的观念并不全都指示存在的事物,观念的完满性不包括现实
存在,不能从完满的观念推导出观念的对象必定存在。但是,这个一般规则不
适用于“被设想为无与伦比的存在”的观念,这个观念不同于“最完美的海
岛”之类的观念。在后一种情况下,我们可以设想出一个比之更完满的其他东
西而不自相矛盾;但“被设想为无与伦比的存在”比一个心灵所能设想的其他
一切观念都伟大,如果它不实际存在,那么就不能设想其他存在了。设想“最
完美的海岛”不存在并不违反矛盾律,但“被设想为无与伦比的存在”如果不
存在必定自相矛盾,由此可以从这一观念的不矛盾性推导出它所指示的对象的
必然存在。
马克思说:“关于离开实践的思维的现实性或非现实性的争论,是一个纯
粹经院哲学的问题。”①安瑟伦与高尼罗的争论体现了经院哲学的这一特点,他
们的争论反映了在思维与存在关系问题上的两种对立立场。高尼罗认为,思维
与存在没有同一性,不能从观念推导出存在。安瑟伦认为,思考一切存在的最
高原则必定达到了观念与存在的同一性。如果说高尼罗代表朴素的常识观念,
①《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504页。第一节 早期经院哲学
129
那么安瑟伦的本体论证明则是比较精致的神学唯心主义,建立在没有任何现实
性的思维与存在同一性的基础之上。
三、阿伯拉尔
彼得·阿伯拉尔(1079—1142)出生于法国南特的一个骑士家庭。他放弃
了骑士称号的继承权四处求学,但每次都以对老师的激烈批评而结束。1115
年,他在巴黎圣母院主教学校任神学教师,深受学生拥戴。后因与海洛伊丝的
爱情而惨遭阉割的私刑。1118年,海洛伊丝被送进修女院,阿伯拉尔到巴黎郊
区圣丹尼斯修道院当修士,他因考证圣丹尼斯传说的讹误而被僧侣攻击,被迫
隐居偏远乡间。这期间,他写了《是与否》《基督教神学》《神学导论》等著
作。1136年,阿伯拉尔回到巴黎主教学校任教,写了伦理学著作《认识你自
己》。他的著作激怒了教会精神领袖贝纳尔,贝纳尔在《阿伯拉尔的错误》一
文中列举其16条罪状,《神学导论》被焚烧。阿伯拉尔在到罗马上诉途中,教
皇英诺森二世已宣判他的学说为异端。去世前,他写了《论辩证法》《一个哲
学家、一个犹太人和一个基督徒之间的对话》等著作。他的墓志铭上写着“高
卢的苏格拉底”,“一个多才多艺的人,精细的、敏锐的天才”。阿伯拉尔是中
世纪哲学家中富于个性和传奇色彩的人物,是禁欲主义与思想专制主义的牺牲
品。19世纪初,他与海洛伊丝的通信集出版,曾引起了强烈反响。
恩格斯说,阿伯拉尔的主要思想“是对教会权威的抵抗”,“对盲目的信仰
进行永不松懈的斗争”。①“辩证法”在他手中是理性批判的工具,他认为,
“辩证法”的首要任务不是证明解释,而是探索批判。“辩证法”之所以能被运
用于神学,在于信仰中有不确定之处。在《是与否》中他列举了156个神学论
题,每个论题都有肯定和否定两种意见。比如,是否只有一个上帝,上帝能否
做一切事情,上帝是否知道一切,人类第一对祖先在被造时是不是可朽的,彼
得、保罗和所有使徒是不是平等的,基督是不是教会的唯一基础,是否所有人
都应被允许结婚,等等。对于这些问题,他从教会所认可的使徒和教父著作中
摘录出“是”与“否”两种意见,两者具有同等的权威性。
阿伯拉尔回答了权威的意见何以会互相矛盾的问题。他认为,教父和使
徒都会犯错误,例如奥古斯丁就写了《更正录》一书以纠正自己的错误。他
①《马克思恩格斯论艺术》第2卷,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3年版,第75页。130
第六章 经 院哲学
告诉人们,对一切权威著作都要有充分的自由进行批判,而没有不加怀疑地
接受的义务,否则,一切研究的道路都要被阻塞,后人用以讨论语言和论述
难题的优秀智慧就要被剥夺。针对把信仰与理性对立起来的神学家,他说:
“真理不会反对真理。真理不会像错误被用来反对错误那样反对真理,善不
会像恶被用来反对恶那样反对善;所有善的东西都是和谐的、一致的。所有
知识都是善。”①
阿伯拉尔与安瑟伦和达米安代表了三种不同的立场:阿伯拉尔主张只相
信被理解的、经得起理性批判的真理;安瑟伦提出“信仰寻求理解”的口
号,要求用逻辑证明来巩固和加深既有的、不可动摇的信仰;达米安不允许
对信仰进行理性思考和逻辑证明。思想专制的教会谴责阿伯拉尔的立场为异
端,把后两种立场确立为正统。然而,阿伯拉尔对经院哲学的发展作出了重
要贡献,《是与否》一书的形式成为后来经院哲学著作的楷模。如伦巴底彼
得的《箴言四书》、托马斯的《神学大全》等,都有“论题”与“论辩”两
种形式。论题包括赞成与反对两种意见,论辩则用辩证推理的方法证明意见
的正确和错误。
第二节 经院哲学的发展
12世纪后期,西欧封建社会开始进入繁荣期,随着手工业发展、商品流通
范围扩大,出现了作为工商业中心的城市。教会和僧侣利用政治、文化优势,
攫取了城市发展所产生的经济利益。封建王权在统一领地的过程中与教权的斗
争加剧,罗马教廷逐步失去至高无上的统治地位。代表农民、手工业者和城市
平民的思想开始流行,其中比较有影响的是阿尔比派、华尔多派和卡塔尔派
(纯洁派)。他们认为,贫穷是得救的条件,否认教会能够拯救人的灵魂,甚至
把罗马教皇当作贪图物质财富的恶魔,主张摆脱物质享受,实行严格的禁欲主
义。1210年和1217年,教廷又先后建立“托钵僧”修会——法兰西斯会和多
明我会,培养能够有效抵制异教异端的神学家和传教人。1233年,在残酷镇压
群众运动的同时,罗马教廷成立宗教裁判所,以异端罪名囚禁和处死思想不驯
① L. De Rijk, Petrus Abaelardus Dialectia, Assen,1956,p. 469.第二节 经院哲学的发展
131
服者。13世纪至14世纪的经院哲学家大多是这两个修会的僧侣。激烈的宗教
和思想斗争,需要教会建立严密统一的意识形态体系,这是经院哲学得以蓬勃
发展的社会历史原因,而亚里士多德主义从阿拉伯世界传回西欧和大学的建
立,为经院哲学的发展提供了思想材料和传播途径。
一、阿拉伯亚里士多德主义
西罗马帝国覆灭后,一批希腊哲学家流亡到中东,后来又有一些因“异
端”罪名受迫害的希腊学者陆续流亡到东方,他们经过美索不达米亚地区进入
波斯,然后来到叙利亚。这些地区相继成为学习研究希腊文化的中心。11世纪
中期,亚里士多德的大部分著作和柏拉图的少数著作被译为阿拉伯文。在翻译
过程中,阿拉伯学者对亚里士多德著作进行了注释,并在此基础上发展形成了
“阿拉伯亚里士多德主义”。阿拉伯亚里士多德主义的主要代表人物有阿维森纳
(阿拉伯姓名是伊本·西纳,980—1037)、阿维洛伊(阿拉伯姓名是伊本·鲁
西德,1126—1198)等人。
阿维森纳在注释亚里士多德著作的基础上,建立了自己的知识体系,他写
的《康复书》(拉丁文译本题为《充足书》)是百科全书式的巨著,包括逻辑
学、物理学、数学、心理学和医学等。
阿维洛伊评注了亚里士多德的大多数著作,力图恢复亚里士多德哲学的原
貌,他的名字在中世纪与“评注者”是同义词。他在《论灵魂注》中否定个人
灵魂不朽,认为不朽的只是通过人类知识世代相传的人类理智。他推崇“亚里
士多德的学说是最高真理,他的理智是人类理智的极限……真主让这个人卓越
超群,使他得到了人性能够得到的最高尊严”①。他同时承认《古兰经》和先
知启示是满足普通人精神需要的宗教真理,哲学和宗教是同等重要的“双重真
理”。后来,阿维洛伊主义成为“亚里士多德主义”的代名词。
12世纪,基督教徒从摩尔人手中夺取西班牙北部地区,一些僧侶在传教的
同时,大规模地搜集、翻译亚里士多德的著作。当时最著名的是意大利僧侣冈
萨里兹,他与懂阿拉伯文的西班牙人合作,将阿拉伯文译为西班牙文,再由他
将西班牙文转译为拉丁文,用这种方式翻译亚里士多德、阿维森纳和阿维洛伊
等人的著作。1203年,十字军攻陷君士坦丁堡,一些希腊典籍重新流入西方,
① D. Knowles, The Eolution of Medieval Thought, London,1962,p. 200.132
第六章 经院哲 学
当时极少数懂希腊文的学者根据希腊文原本翻译亚里士多德著作。从12世纪
中期到13世纪后期,亚里士多德的著作全被译为拉丁文,这些翻译对经院哲
学的繁荣和发展起到难以估量的重要作用。
二、拉丁阿维洛伊主义
12世纪后期,西欧的一些城市中出现了“大学”组织。“大学”(universi
tas)原意为“统一体”,原来是教师和学生的行业公会。教师按授课专业,分
成艺学院、神学院、法学院和医学院。其中,艺学院的教师不满足于教授传统
的“七艺”,不顾教会禁令,使用亚里士多德著作为教材,教授《形而上学》
《物理学》《论灵魂》和《伦理学》等著作。在大学中,对于亚里士多德思想,
艺学院教师多为主张全盘接受的理性派,神学院中既有全盘反对、抵制的保守
派,又有主张改造利用的调和派。
巴黎大学艺学院教师属于激进派,主张像阿维洛伊那样忠实于亚里士多德
思想,反对出于维护神学教义的需要而进行的改造和割裂,因此被称为“拉丁
阿维洛伊主义者”。他们从阿维洛伊的注释中推导出一些违背正统教义的结论,
因此也被称为“非正统的亚里士多德主义者”。当然,作为基督徒,他们并没
有公开否定基督教信仰,在亚里士多德观点与正统教义相冲突的场合,总是声
称他们只是如实地介绍亚里士多德的意见,并非赞成他的意见;他们解释这些
意见只是为了理解亚里士多德的论证,并非为了论证信仰的错误。从思想史的
角度看,拉丁阿维洛伊主义对正统神学形成了猛烈冲击,对经院哲学的发展产
生了深远影响。
布拉邦的西格尔(1240—1284)是拉丁阿维洛伊主义的主要代表人物,巴
黎大学艺学院教授。他和艺学院的同事不顾教会禁令与神学教条束缚,公开宣
讲亚里士多德著作,不久即遭到神学家与教会的一致谴责。他被谴责的观点包
括:世界是永恒的;不朽的灵魂是人类的灵魂,而不是个人的灵魂;哲学和神
学是双重真理。他虽屡遭谴责,但在人们心中仍有崇高地位,但丁在《神曲》
中把他与托马斯、大阿尔伯特等人同列在“日轮天”这一哲人天堂之中。
教会最初对亚里士多德哲学持反对态度,教皇和巴黎教区主教曾多次要求
在大学进行压制,但未能奏效。1277年,巴黎主教颁布了一封谴责219条命题
的公开信,即通常所说的“七七禁令”。信中涉及的哲学问题之广泛,堪称中
世纪之最,拉丁阿维洛伊主义的观点受到全面谴责。“七七禁令”也牵连到托第三节 托 马 斯
133
马斯的一些观点,但不久罗马教会就承认托马斯主义为正统学说。
第三节 托 马 斯
托马斯·阿奎那(1224/1225—1274)出生于意大利洛卡塞卡堡的望族。
1239年,进入那不勒斯大学学习,接触过亚里士多德著作。1244年,他加入多
明我会,次年被送到巴黎和科隆学习。1252年秋,他进入巴黎大学神学院,四
年后完成学业。由于学校没有授予托钵僧侣神学硕士的先例,在教皇的亲自干
预下,他才获得学位,正式开始教学生涯。托马斯的著作卷帙浩繁,总字数在
1 500万字以上,其中反映他较多哲学观点的有《神学大全》《反异教大全》
《箴言四书注》《论存在者与本质》《论自然的原理》《论真理》《波埃修〈论
三位一体〉注》等书。他对亚里士多德的主要著作都有评注,并根据神学发展
和正统教义的需要,全面地利用和改造亚里士多德主义。他利用亚里士多德
“证明科学”的观念区分哲学和神学,从物理学和形而上学出发,提出上帝存
在的证明,改造实体论;在灵魂学说和伦理学中注入神学因素。
一、哲学和神学的区分
理性和信仰的关系是中世纪哲学的一个重要问题。教父著作中理性辩护主
义与信仰主义的矛盾,经院哲学早期“辩证法”与反“辩证法”的争论,都是
围绕这一问题而展开的。通过几番争论,正统神学家最终把理性变成信仰的驯
服工具,把哲学当作神学的附庸。13世纪,亚里士多德哲学在经院哲学中的地
位变得更加突出,即使持反对态度的神学家也不得不承认它是博大精深的哲学
体系。在这种情况下,托马斯调整了神学与哲学的关系:一方面,明确地区分
了哲学与神学,认为它们是两门不同的科学;另一方面,坚持神学高于哲学的
立场,反对拉丁阿维洛伊主义。
托马斯在《神学大全》中提出了区分科学的一个重要原则:“科学依它们
认知对象的方式不同而不同。”① 他认为,区分科学的标准不在于研究对象,而
在于研究方式;神学和哲学有着共同的研究对象,如上帝、世界和人,但哲学
①[意] 托马斯:《神学大全》第1集第1题第1条。134
第六章 经 院哲 学
以理性认识它们,而神学靠启示认识它们,因此二者是两门独立的科学。既不
能因为哲学研究的对象是神圣的而将它归属于神学,又不能因为神学依赖信仰
而否认它的科学性。
为什么说神学是一门科学?托马斯利用亚里士多德的“证明科学”观念辩
解说,科学是从第一原则出发的演绎系统,神学和哲学同样使用演绎推理,因
此都是科学。他认为,哲学用理性发现并证明科学的前提,而神学因信仰认知
并坚信同样的前提。判断一门学问是否科学,取决于它是不是一个演绎推理的
体系,而不取决于它如何认识和证明演绎推理的前提。既不能因为神学依靠信
仰而否认它是一门科学,又不能因为它运用演绎推理而将其归于哲学。
既然哲学可以独立地认识上帝,那为什么还需要神学?托马斯回答说,虽
然人人都有自然理性,但充分使用理性是艰苦的努力,需要充裕的时间,只有
少数人才情愿或能够从事理性的劳作,而且,由于人的理性不完善,即使经过
长期训练和艰苦探索,也不免会有混乱、错误与不确定。他认为,哲学是少数
人的危险历程,如果哲学是通晓关于上帝真理的唯一途径,那么大多数人将失
去这一真理。他说:“人类为了以更合适、更确定的方式获救,必然要通过神
圣启示获得神圣真理的教义,因此,除了理性研究的哲学科学之外,还必须有
一门通过启示的神圣学科。”①
然而,既然启示能够“以更合适、更确定的方式”拯救人,那么哲学家何
苦要通过艰难而充满错误的理性途径追求这一目标呢?托马斯为哲学的权利作
了辩护,他说:“恩典并不摧毁自然,它只是成全自然。”② 人的理性属于自然,
“凡是自然的东西不会完全枯萎”③。人总是首先通过自然理性努力实现自己的
目标,人依靠恩典而获得启示,没有启示的帮助,很难仅靠理性而被拯救。但
恩典的赐予是以自然属性为基础的,上帝只赐福给努力实现自身自然禀性的
人。自然与恩典相辅相成的关系,是人类需要哲学和神学的根本原因。
托马斯调和理性与信仰,把哲学的任务限定在证明、解释和保护信仰的
范围内,这与奥古斯丁、安瑟伦等人的立场并无区别。但他是中世纪肯定哲
学独立于神学的第一人,明确区分了哲学与神学的性质和方法,承认哲学家
可以按照自然理性探索真理,为哲学的独立和发展开辟了道路,虽然这条道
① [意] 托马斯:《神学大全》第1集第1题第2条。
②[意]托马斯:《神学大全》第1集第1题第8条。
③ [意] 托马斯:《神学大全》第2集第2部第126 题第1条。第三节 托 马 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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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还十分漫长。
二、“五路”证明
托马斯强调,关于上帝存在证明必须从经验事实出发,必须是“后天证
明”,即从已知的经验结果回溯未知的原因,而不是安瑟伦的“先天证明”,即
以上帝完满性观念为前提推导出上帝存在的结论。① 他提出从经验事实出发推
导上帝存在的五个证明,简称“五路”证明。
第一,依据事物的运动。他认为,人们感觉到一个事物在运动,究其原因
在于另一事物的推动,每一推动者又为其他事物所推动,由此构成运动的系
列。最初必然有一个不动的推动者,启动了整个运动的系列,自己却不受任何
东西推动。这个第一推动者就是上帝。
第二,依据事物的因果关系。他认为,每一事物是一个在先事物造成的结
果,而它又是一个在后事物的原因,沿着因果系列上溯,必然有一个最初的原
因又是因果系列的终极原因。这个终极或第一原因就是上帝。
第三,依据事物的存在。他认为,可感的个别事物是可能的、偶然的存
在,必须以其他事物为存在的原因;事物偶然存在的原因最后归结到必然存在
的事物;一个必然存在事物的原因是另一必然存在的事物。以此类推,最后到
达一个终极的必然存在者,自身具有存在必然性,又造成其他事物的必然存
在。这个终极的必然存在者就是上帝。
第四,依据事物完善性的等级。他认为,人们看到的一切事物都或多或少
具有完善性,如比较真、比较美。事物处在完善性的不同等级,较高级事物的
完善性是低一级事物完善性的原因,最完善者是所有事物完善性的最高原因。
这个最完善者就是上帝。
第五,依据目的性。他认为,所有事物都有目的,无生命事物的目的是外
在的,有生命事物的目的是内在的,世界是所有事物合目的性的整体;世界之
外必定有一个最高的智慧,制定了适合于每一事物和全部事物的目的。这个所
有目的的制定者就是上帝。②
“五路”证明参考的基本思路是亚里士多德从“物理四因”上升到“神
① 拉丁文“先天”(a prior)的原意是前件推理,“后天”(a posterior)是后件推理。
② 参见北京大学哲学系外国哲学史教研室编译:《西方哲学原著选读》上卷,商务印书馆1981
年版,第261—264 页。136
第六章 经 院哲 学
学”的形而上学。托马斯的“后天证明”以基督教信仰的上帝为前提,结论却
是作为理性最高原则的、亚里士多德式的“神”,并没有用经验和理性来证明
基督教信仰的上帝存在。康德后来把“五路”中的前三个证明合称为“物理
学一神学证明”,把后两个证明合称为“目的论证明”,指出这些以信仰作为前
提,并不是理性证明。
三、存在和本质的区分
亚里士多德的“实体”概念既有存在也有本质的含义。托马斯为说明上帝
与被造物的区别,作出“存在”和“本质”的概念区分,发展了形而上学。他
认为,名词“存在”(ens)的意义来自动词“是”(est)。“‘是’的纯粹意义
是‘在行动’,因而才表现为动词形态。‘是’动词主要意义表示的现实性是任
何形式的共同现实,不管它们是本质的,还是偶然的。”① 这里的现实性或纯粹
意义是“存在”的本来意义,存在的活动赋予一切事物存在,存在自身不等于
一个事物的存在。
托马斯把亚里士多德关于现实与潜在的关系运用于存在与本质的关系。他
认为,任何事物的形式或本质在未获得存在之前,只是一种潜在和可能性。事
物的存在在于它的现实性,存在是把潜在转变为现实的活动。存在高于、优于
和先于本质;本质依赖存在,没有存在,就没有现实的本质。“事物的任何卓
越性都是存在的卓越性。”②
托马斯从分析存在与本质、形式与质料两对概念
关系入手,把实体看作由高到低的等级系统。他把上
帝当作最高实体,上帝是存在的原因和自因,“上帝的
本质就是他的存在”③。上帝创造的实体都是现实与潜
在的复合体,现实与潜在的关系,一种是存在与本质
的关系,另一种是形式与质料的关系。精神实体只有
要点 总 结
第一种区分,这把它们与上帝区别开来。精神实体是无形实体,没有形式与质料
的关系,这把它们与物质实体区别开来。物质实体受到“来自上面”和“来自下
面”的限制:前者指物质的存在受上帝和精神实体的限制,后者指物质的本质受
① [意]托马斯:《论存在与本质》第6章。
②[意] 托马斯:《反异教大全》第1卷第 28 题。
③ [意] 托马斯:《论存在与本质》第6章。第三节 托 马 斯
137
质料的限制。物质实体受到双重限制,低于只受上帝限制的精神实体,两者都低
于不受任何限制的上帝。恩格斯说过,中世纪的世界观本质上是神学的世界观。
托马斯的实体等级制是神学世界观的集中体现。他把形而上学的对象分为上帝、精
神实体和物质实体,这对近代哲学产生了很大影响,直到康德哲学才破除了它。
四、认知和意欲
托马斯解释和发挥了亚里士多德关于理论智慧与实践智慧的区分。他认
为,认知和意欲是人的两种不同活动方式:认知是由外到内的活动,无论印象
还是概念,都是外部原因在心灵造成的结果;意欲是从内到外的活动,以外部
事物为目的,把自己的力量施加在外物之上,改变或利用外物,外物的变化是
意欲在心灵外造成的结果。
1.认知活动
托马斯坚持亚里士多德关于“知识开始于感觉”的立场,认为人的认识经
历了由感觉到理智的发展过程。感觉包括外感觉和内感觉,理智从个别的可感
事物中抽象出普遍本质。
外感觉包括看、听、嗅、尝、触五种感官活动,为人与动物所共有。托马
斯举例说,一条猎狗追踪猎物遇到三岔路口,当在另外两条路口没有嗅出猎物
气味,它不用再嗅就会往第三条路跑,似乎它也能按“排中律”判断感觉。但
实际上,动物没有理性与选择能力,它们依靠本能与习惯辨别感觉对象。人的
外感觉高于动物的外感觉。人能在各种条件下,包括在事物不出现的情况下,
从各方面认识事物全部。
内感觉包括通感、辨别、想象、记忆四种,是人所特有的。通感是五种外
感觉的综合,把不同感官获得的不同印象汇总成统一的印象。辨别把被感知的
对象与人自身联系起来,评估利弊,如辨认好坏、分清敌友等。想象是最重要
的内感觉,是对感觉印象进行初步的抽象,把印象中的可感性质相分离或重新
组合,产生新的印象。记忆把外感觉和内感觉中的印象都储存起来,使之不因
感觉活动的消失而消失,随时重新浮现在心灵之中。
托马斯认为,感觉对于知识有积极的作用,认为“人被赋予感觉,不仅是
为了获取生活必需品,如同其他动物那样,而是为了知识自身的目的”①。他反
① [意] 托马斯:《神学大全》第1集第91题第3条。138
第六章 经 院哲 学
驳“感觉是错误根源”,认为感觉是自然能力,除非感官遭受损伤,否则自然
能力不会不达到自己的目的;除非把正常的感觉运用于可感对象之外,否则感
觉不会犯错误。他的原则被概括为:理智之中没有不被感觉先行知道的东西。
托马斯认为感觉不是知识的唯一来源,人的理智活动也是知识的来源。他
对理智的抽象活动做了详细探讨,认为理智的抽象活动是在感性活动内部自发
产生的。在感性活动的想象阶段,事物的某些性质在人的思想中与事物形状相
分离,重新组合在一起,这已经是一种抽象,理智已经潜在地起作用。理智的
抽象把形式中与形状、大小有关的印象排除,达到对无形的、普遍的形式的认
识,把潜伏在可感事物中的普遍本质变为存在于心灵中的概念。
2.意欲活动
托马斯认为,人的意欲活动分感性和理性两种,感性意欲是动物意欲,
“意志即理性意欲”①。意志与感性意欲的差别就如理智与感觉的差别一样。不
同的是,感觉和理智是灵魂内部的运动,感性意欲和意志是人的外在行为,包
括灵魂的内部变化和身体的自然运动。
托马斯区分了“人性行为”和“人的行为”。他认为,人性行为出自人特
有的理智与意志,人的行为是理性动物的行动,受意志与感性意欲共同支配。
他承认,感性意欲,如食欲、性欲是自然意欲,它们也是支配行为的一种因
素,在一定条件下甚至是行为的决定性因素。他说:“在改变人的因素之中,
有些是生理的,有些是心理的;心理的因素或是感性的,或是理性的;理性的
因素或是实践的,或是理论的。在生理因素中,最强烈的是酒;在感性因素
中,最强烈的是女色;在实践因素中,最强烈的是权力;在理论因素中,最强
烈的是真理。正当的秩序是前者依次服从后者。”② 如果说酒和女色纯属感性意
欲,权力是感性意欲与意志的共同行为,那么它们都应该服从理性意欲的对
象——真理。托马斯说明了人性行为中意志和理智的关系,认为人性行为是理智和
意志的统一,理智考虑某一行为是否应该实施,而意志决定行为方式和手段。他所
说的理性意欲或人性行为与亚里士多德所说的实践智慧或德性行为并无区别。
五、道德和自然法
托马斯社会伦理思想的重点是上帝与人的关系,实质是试图调和宗教圣事
①[意]托马斯:《神学大全》第2集第1 部第6题第2条。
② [意] 托马斯:《自由论辩集》第12题第20条。第三节 托 马 斯
139
与道德善行、教会法与国家法、教权与王权之间的关系,比较全面地反映了以
神权为中心的欧洲封建制度意识形态的特点。他试图调和亚里士多德的幸福主
义与基督教信仰。他认为,幸福是人类的最高目的。人的幸福以上帝至善为原
因;人类可以追求共同幸福,但不一定知道它与上帝至善之间的因果联系。因
此,人类道德的直接目的是共同幸福,而不是上帝。
托马斯认为,人的共同幸福有四等之善:物理之善、伦理之善、时宜之善
与终极之善。以友谊为例,其物理之善是友好的微笑,伦理之善是好意的表
达,时宜之善是在特定环境之中的友好行为,终极之善是仁爱之心。仁爱之心
是上帝之爱的结果,友谊的其他方面的善属于人类的共同幸福,与上帝没有必
然联系。他还区分了伦理德性和神学德性,认为希腊人所说的智慧、坚毅、节
制和正义的“四主德”是伦理德性,神学德性是意志遵循上帝启示和使徒教导
而培养出的好习惯,即使徒保罗宣扬的信、望、爱。
托马斯还试图调和斯多亚派的“自然法”和圣经的诫律。他认为,自然法
是上帝制定的永恒律,铭刻在人的心灵中,表现为人的自然禀赋和倾向。自然
法的要求依次为:趋善避恶以保全生命,通过夫妻关系来繁衍后代,在和平的
环境里探索真理,服从法律以维持社会秩序。自然法首先是不成文法,以自然
方式无声无息地支配着人的行为。它可指导人的自然生活,却不足以保障人的
社会生活,由此需要成文法的补充。他说:“人在本性上是社会动物,因此,
一个人的思想需要通过语言才能为他人所知,需要有意义的言谈才能生活在一
起,不同语言的人才能幸福地居住在一起。”① 用语言颁布自然法的来源有两
条:一是上帝直接向人类宣布的神律,包括《旧约》中的“摩西十诫”和
《新约》中的“登山宝训”;另一个是表达良知的人法,如罗马法。他强调自然
法是一切成文法的依据,自然法中的神律高于人法。
托马斯是中世纪最重要的哲学家,他的学说是中世纪神学与哲学中最大、
最全面的体系。在此之前,中世纪哲学的主流是奥古斯丁代表的柏拉图主义传
统,托马斯确立了亚里士多德主义在神学中的崇高地位。托马斯主义具有调和
不同思想的倾向,不但反映封建社会繁荣时期的神学和知识文化的状况,而且
适应后来罗马教会维护正统思想、应付异端和社会思想挑战的需要。1323年,
教皇约翰二十二世册封托马斯为圣徒,宣布“托马斯著作的每一章节都是正确
① [意] 托马斯:《神学大全》第2集第2部第 94题第5条。140
第六章 经 院 哲 学
的”。宗教改革时期,特兰托大公会确定托马斯主义为天主教正统学说。1879
年,教皇利奥十三世发表《永恒之父》通谕,号召复兴托马斯主义,新托马斯
主义遂成为现代西方哲学的一个流派。
总之,经院哲学是运用理性形式,通过抽象的、繁琐的方法论证基督教信
仰的思辨哲学,是一个内容非常庞杂、观点极其琐细的思想体系。但在中世纪
基督教社会中,一切哲学问题都最终难免要与神学问题联系起来,从这个意义
上说,经院哲学中根本就不存在任何纯粹的哲学问题。哲学始终要仰承神学的
鼻息,充当着神学的奴婢,这就是经院哲学的基本特点。经院哲学与教父哲学
一样,都是为基督教信仰服务的,但教父哲学基于柏拉图主义,而经院哲学的
基础则是亚里士多德主义。托马斯之后的经院哲学家们,围绕共相与个别、信
仰与理性展开了长期的争论,逐步分成了唯名论与唯实论两大派别。
思考题:
1.经院哲学的社会背景和思想特征是什么?
2.试用思维与存在同一性原理评述安瑟伦的“本体论证明”。
3.阿维洛伊主义的思想来源和主要观点是什么?
4.托马斯的“五路”证明有哪些理论缺陷?
5.举例说明托马斯主义的调和特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