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章 亚⾥⼠多德的逻辑
亚⾥⼠多德的影响在许多不同的领域⾥都⾮常之⼤,但以在逻辑
学⽅⾯为最⼤。在古代末期当柏拉图在形⽽上学⽅⾯享有⾄⾼⽆上的
地位时,亚⾥⼠多德已经在逻辑⽅⾯是公认的权威了,并且在整个中
世纪他都始终保持着这种地位。到了⼗三世纪,基督教哲学家又在形
⽽上学的领域中也把他奉为是⾄⾼⽆上的。⽂艺复兴以后,这种⾄⾼
⽆上的地位⼤部分是丧失了,但在逻辑学上他仍然保持着⾄⾼⽆上的
地位。甚⾄于直到今天,所有的天主教哲学教师以及其他许多的⼈仍
然在顽固地反对近代逻辑的种种新发现,并且以⼀种奇怪的坚韧性在
坚持着已经是确凿⽆疑地象托勒密的天⽂学那样过了时的⼀种体系。
这就使我们很难对亚⾥⼠多德做到历史的公平了。他今天的影响是如
此之与明晰的思维背道⽽驰,以致我们很难想到他对所有他的前⼈
(包括柏拉图在内)做出了多⼤的进步,或者说,如果他的逻辑著作
曾经是继续进展着,⽽不是(象事实上那样)已经到了⼀个僵死的结
局并且继之以两千多年的停滞不前的话,它仍然会显得多么地值得赞
叹。在谈到亚⾥⼠多德的前⼈的时候,当然并没有必要提醒读者说,
他们并⾮逐字逐句都是充满灵感的;所以我们尽可以赞美他们的才
能,⽽不必被⼈认为就是赞成他们的全部学说。与此相反,亚⾥⼠多
德的学说,尤其是在逻辑学⽅⾯,则直到今天仍然是个战场,所以就
不能以⼀种纯粹的历史精神来加以处理了。
亚⾥⼠多德在逻辑学上最重要的⼯作就是三段论的学说。⼀个三
段论就是⼀个包括有⼤前提、⼩前提和结论三个部分的论证。三段论
有许多不同的种类,其中每⼀种经院学者都给起了⼀个名字。最为⼈
所熟知的就是称为“Barbara”①的那⼀种:
凡⼈都有死(⼤前提)。
苏格拉底是⼈(⼩前提)。
所以:苏格拉底有死(结论)。
或者:凡⼈都有死。所有的希腊⼈都是⼈。
所以:所有的希腊⼈都有死。
(亚⾥⼠多德并没有区别上述的这两种形式,我们下⾯就可以看
到这是⼀个错误。)
其他的形式是:没有⼀条鱼是有理性的,所有的沙鱼都是鱼,所
以没有⼀条沙鱼是有理性的。(这就叫做“Celarent”②)
凡⼈都有理性,有些动物是⼈,所以有些动物是有理性的。(这
就是叫做“Darii”③)
①此处的三段都是全称肯定,即AAA的形式,其所以称为
Barbara,是因为这个字的三个元⾳都是A.——译者
②此处的三段是全称否定、全称肯定与全称否定即E、A、E的形
式,其所以称为Celarent,是因为这个字的三个元⾳是E、A、E.——
译者
③此处的三段是全称肯定、特称肯定与特称肯定,即A、I、I的形
式,其所以称为Darii,是因为这个字的三个元⾳是A、I、I.——译者
没有⼀个希腊⼈是⿊⾊的,有些⼈是希腊⼈,所以有些⼈不是⿊
⾊的。(这就叫做“Ferio”①)
①此处的三段是全称否定、特称肯定与特称否定,即E、I、O的
形式,其所以称为Ferio,是因为这个字的三个元⾳是E、I、O.——译
者
这四种就构成“第⼀格”;亚⾥⼠多德又增加了第⼆格和第三格,
经院学者又增加上了第四格。已经证明了后三格可以⽤各种办法都归
结为第⼀格。
从⼀个单⼀的前提⾥可以做出⼏种推论来。从“有些⼈有死”,我
们可以推论说“有些有死的是⼈”。按照亚⾥⼠多德的说法,这也可以
从“凡⼈都有死”⾥⾯推论出来。从:“没有⼀个神有死”,我们可以推
论说“没有⼀个有死的是神”,但是从“有些⼈不是希腊⼈”并不能得出
来“有些希腊⼈不是⼈”。
除上述的这些推论⽽外,亚⾥⼠多德和他的后继者们又认为,⼀
切演绎的推论如果加以严格地叙述便都是三段论式的。把所有各种有效的三段论都摆出来,并且把提出来的任何论证都化为三段论的形
式,这样就应该可能避免⼀切的谬误了。
这⼀体系乃是形式逻辑的开端,并且就此⽽论则它既是重要的⽽
又是值得赞美的。但是作为形式逻辑的结局⽽不是作为形式逻辑的开
端来考虑,它就要受到三种批评了:
(1)这⼀体系本⾝之内的形式的缺点。
(2)⽐起演绎论证的其他形式来,对于三段论式估价过⾼。
(3)对于演绎法之作为⼀种论证的形式估价过⾼。
关于这三种批评的每⼀种,我们都必须说⼏句话。
(1)形式的缺点 让我们从下列的两个陈述开始:“苏格拉底是
⼈”和“所有的希腊⼈都是⼈”。我们有必要在这两者之间做出严格的区
别来,这是亚⾥⼠多德的逻辑所不曾做到的。“所有的希腊⼈都是
⼈”这⼀陈述通常被理解为蕴涵着:有希腊⼈存在;若没有这⼀蕴涵则
某些亚⾥⼠多德的三段论式就要⽆效了。例如:
“所有的希腊⼈都是⼈,所有的希腊⼈都是⽩⾊的,所以有些⼈是
⽩⾊的”。如果有希腊⼈存在,⽽不是不存在;则这个三段论便是有效
的。但假如我要说:
“所有的⾦⼭都是⼭,所有的⾦⼭都是⾦的,所以有些⼭是⾦
的”,我的结论就会是错误的了,尽管在某种意义上我的前提可以说都
是真的。所以如果我们要说得明⽩ 我们就必须把“所有的希腊⼈都是
⼈”这⼀陈述分为两个,⼀个是说“有希腊⼈存在”,另⼀个是说“如果
有任何东西是⼀个希腊⼈,那么它就是⼀个⼈”。后⼀陈述纯粹是假设
的,它并不蕴涵着有希腊⼈的存在。
这样,“所有的希腊⼈都是⼈”这⼀陈述就⽐“苏格拉底是⼈”这⼀
陈述,在形式上更为复杂得多。“苏格拉底是⼈”以“苏格拉底”作为它
的主词,但是“所有的希腊⼈是⼈”并不以“所有的希腊⼈”作为它的主
词;因为⽆论是在“有希腊⼈存在”这⼀陈述⾥,还是在“如果有任何东
西是⼀个希腊⼈,那么它就是⼀个⼈”这⼀陈述⾥,都并没有任何有
关“所有的希腊⼈”的东西。这种纯形式的错误,是形⽽上学与认识论中许多错误的⼀个根
源。让我们考察⼀下,我们关于下列两个命题的知识的情形:“苏格拉
底有死”和“凡⼈都有死”。为了要知道“苏格拉底有死”的真实性,我们
⼤多数⼈都满⾜于依靠见证;但是如果见证是可靠的,则它就必然要
把我们引回到某⼀个认得苏格拉底、并亲眼看到他死亡的⼈那⼉去。
这个被⼈⽬睹的事实——苏格拉底的⼫体——再加上这就叫作“苏格拉
底”的那种知识,便⾜以向我们保证苏格拉底的死。但是当谈到“所有
的⼈都有死”的时候,情形就不同了。我们有关这类普遍命题的知识的
问题,是⼀个⾮常困难的问题。有时候它们仅仅是⽂辞上的:“所有的
希腊⼈都是⼈”之为我们所知,乃是因为并没有任何东西可以称为“⼀
个希腊⼈”,除⾮那个东西是⼀个⼈。这类的普遍陈述可以从字典⾥得
到肯定;但它们除了告诉我们怎样⽤字⽽外,并没有告诉我们有关世
界的任何东西。但是“所有的⼈都有死”却并不属于这⼀类;⼀个不死
的⼈在逻辑上并没有任何⾃相⽭盾之处。我们根据归纳法⽽相信这个
命题,是因为并没有可靠的证据说⼀个⼈能活到(⽐如说)150岁以
上;但是这只能使这个命题成为或然的,⽽并不能成为确切⽆疑的。
只要当有活⼈存在的时候,它就不可能是确切⽆疑的。
形⽽上学的错误出⾃于假设“所有的⼈”是“所有的⼈都有死”的主
词,与“苏格拉底”是“苏格拉底有死”的主词,这两者有着同⼀的意
义。它使⼈可能认为在某种意义上,“所有的⼈”所指的与“苏格拉
底”所指的是同⼀类的⼀种整体。这就使得亚⾥⼠多德说,种类在某种
意义上也就是实质。亚⾥⼠多德很谨慎地在限定这⼀陈述,但是他的
弟⼦们,尤其是蒲尔斐利,却表现得没有这么细⼼。
由于这⼀错误亚⾥⼠多德便陷⼊了另⼀种错误,他以为⼀个谓语
的谓语可以成为原来主词的谓语。假设我说“苏格拉底是希腊⼈,所有
的希腊⼈都是⼈”;亚⾥⼠多德便以为“⼈”是“希腊⼈”的谓语,⽽“希
腊⼈”又是“苏格拉底”的谓语,于是显然可见“⼈”就是“苏格拉底”的谓
语。但事实上,“⼈”并不是“希腊⼈”的谓语。名字与谓语之间的区
别,或者⽤形⽽上学的语⾔来说也就是个体与共相之间的区别,就这
样被他抹煞了,这给哲学带来了多灾多难的后果。所造成的混乱之⼀就是,设想只具有⼀个成员的类也就等于那⼀个成员。这就使⼈对于
⼀这个数⽬不可能有⼀种正确的理论,并且造成了⽆穷⽆尽的有关
于“⼀”的坏形⽽上学。
(2)对于三段论式估价过⾼ 三段论式仅仅是演绎论证中的⼀
种。数学完全是演绎的,但在数学⾥⾯三段论⼏乎从来也不曾出现
过。当然我们有可能把数学论证重⾏写成三段论的形式,但是那就会
成为⾮常矫揉造作的了,⽽且也并不会使之更能令⼈信服。以算学为
例:假设我买了价值四元六⾓三分钱的东西,付出了⼀张五元的钞
票,那么应该找给我多少钱呢?把这样⼀个简单的数字写成三段论的
形式便会是荒谬绝伦的了,⽽且还会掩蔽了这⼀论证的真实性质。此
外,在逻辑⾥⾯也有⾮三段论式的推论,例如:“马是⼀种动物,所以
马的头是⼀种动物的头”。事实上,有效的三段论仅只是有效的演绎法
的⼀部分,它对于其他的部分并没有逻辑的优先权。想赋予演绎法中
的三段论以⾸要地位的这种企图,就在有关数学推理的性质这个问题
上把哲学家们引⼊了歧途。康德看出了数学并不是三段论式的,便推
论说数学使⽤了超逻辑的原则;然⽽他却认为超逻辑的原则和逻辑的
原则是同样确实可靠的。康德也象他的前⼈⼀样,由于尊崇亚⾥⼠多
德⽽被引⼊了歧途,尽管是在另⼀条不同的道路上。
(3)对于演绎法估计过⾼ 对于作为知识来源的演绎法,希腊⼈
⼀般说来要⽐近代哲学家赋给了它以更⼤的重要性。在这⼀⽅⾯,亚
⾥⼠多德要⽐柏拉图错误得更少⼀些;他⼀再承认归纳法的重要性,
并且他也相当注意这个问题:我们是怎样知道演绎法所必须据之以出
发的最初前提的?可是他也和其他的希腊⼈⼀样,在他的认识论⾥给
予了演绎法以不适当的重要地位。我们可以同意(⽐如说)史密斯先
⽣是有死的,并且我们可以很粗疏地说,我们之知道这⼀点乃是因为
我们知道所有的⼈都有死。但是我们实际所知道的并不是“所有的⼈都
有死”;我们所知道的倒不如说是象“所有⽣于⼀百五⼗年之前的⼈都
有死,并且⼏乎所有⽣于⼀百年之前的⼈也都有死”这样的东西。这就
是我们认为史密斯先⽣也要死的理由。但是这种论证乃是归纳法,⽽
不是演绎法。归纳法不象演绎法那样确切可信,它只提供了或然性⽽没有确切性;但是另⼀⽅⾯它却给了我们以演绎法所不能给我们的新
知识。除了逻辑与纯粹数学⽽外,⼀切重要的推论全都是归纳的⽽⾮
演绎的;仅有的例外便是法律和神学,这两者的最初原则都得⾃于⼀
种不许疑问的条⽂,即法典或者圣书。
除了探讨三段论式的《分析前篇》⽽外,亚⾥⼠多德另有⼀些著
作在哲学史上也有相当的重要性。其中之⼀就是《范畴篇》那个短篇
著作。新柏拉图主义者蒲尔斐利给这部书写过⼀篇注释,这篇注释对
于中世纪的哲学有很显著的影响;但是⽬前还是让我们撇开蒲尔斐利
⽽只限于谈亚⾥⼠多德。
“范畴”这个字——⽆论是在亚⾥⼠多德的著作⾥,还是在康德与
⿊格尔的著作⾥——其确切涵意究竟指的是什么,我必须坦⽩承认我
始终都不能理解。我⾃⼰并不相信在哲学⾥⾯“范畴”这⼀名词是有⽤
的,可以表⽰任何明确的观念。亚⾥⼠多德认为有⼗种范畴:即,实
体,数量,性质,关系,地点,时间,姿态,状况,活动,遭受。对
于“范畴”这⼀名词所提到的唯⼀定义就是:“每⼀个不是复合的⽤
语”——接着就是上述的⼀串名单。这似乎是指凡是其意义并不是由别
的字的意义所结合⽽成的每⼀个字,都代表着⼀种实体或⼀种数量等
等。但是并没有提到编排这⼗种范畴的名单所根据的是⼀种什么原
则。
“实体”⾸先就是既不能⽤以叙说主词⽽且也不出现于主词的东
西。当⼀个事物尽管不是主词的⼀部分,但没有主词就不能存在时,
我们就说它是“出现于主词”。这⾥所举的例⼦是出现于⼈⼼之中的⼀
些⽂法知识,以及可以出现于物体的某⼀种⽩⾊。实体,在上述的主
要意义上,便是⼀个个体的物或⼈或动物。但是在次要的意义上,则
⼀个种或⼀个类——例如“⼈”或者“动物”——也可以叫作⼀个实体。
这种次要的意义似乎是站不住脚的,⽽且到了后代作家们的⼿⾥,更
为许多坏的形⽽上学⼤开⽅便之门。
《分析后篇》⼤体上是探讨⼀个曾使得每⼀种演绎的理论都感到
棘⼿的问题,那就是:最初的前提是怎样得到的?既然演绎法必须从
某个地点出发,我们就必须从某种未经证明的东西⽽开始,⽽这种东西又必须是以证明以外的其他⽅式⽽为我们所知的。我不准备详细阐
述亚⾥⼠多德的理论,因为它有赖于本质这个概念。他说,⼀个定义
就是对于⼀件事物的本质性质的陈述。本质这⼀概念是⾃从亚⾥⼠多
德以后直迄近代的各家哲学⾥的⼀个核⼼部分。但是我的意见则认为
它是⼀种糊涂不堪的概念,然⽽它的历史重要性却需要我们对它谈⼏
句话。
⼀件事物的“本质”看来就是指“它的那样⼀些性质,这些性质⼀经
变化就不能不丧失事物⾃⾝的同⼀性”。苏格拉底可以有时候愉悦,有
时候悲哀;有时候健康,有时候⽣病。既然他可以变化这些性质⽽又
不失其为苏格拉底,所以这些就不属于他的本质。但是苏格拉底是⼈
则应该认为是苏格拉底的本质的东西,尽管⼀个信仰灵魂轮回的毕达
哥拉斯派不会承认这⼀点。事实上,“本质”的问题乃是⼀个如何⽤字
的问题。我们在不同的情况下对于多少有所不同的事件使⽤了同⼀的
名字,我们把它们认为是⼀个单⼀的“事物”或“⼈”的许多不同的表
现。然⽽事实上,这只是⼜头上的⽅便。因⽽苏格拉底的“本质”就是
由这样⼀些性质所组成的,缺乏了这些性质我们就不会使⽤“苏格拉
底”这个名字。这个问题纯粹是个语⾔学的问题:⼀个字可以有本质,
但是⼀件事物则不能有本质。
“实体”的概念也象“本质”的概念⼀样,是把纯属语⾔学上⽅便的
东西转移到形⽽上学上⾯来了。我们在描述世界的时候发现把某⼀些
事情描写为“苏格拉底”⼀⽣中的事件,把某⼀些其他的事情描写为“史
密斯先⽣”⼀⽣中的事件,是很⽅便的事。这就使我们想到“苏格拉
底”或者“史密斯先⽣”是指某种经历了若⼲年代⽽持久不变的东西,并
且在某种⽅式下要⽐对他所发⽣的那些事件更为“坚固”、更为“真
实”。如果苏格拉底有病,我们就想苏格拉底在别的时候是健康的,所
以苏格拉底的存在与他的疾病⽆关;可是另⼀⽅⾯,疾病也必需某个
⼈有病。但是虽然苏格拉底并不必须有病,然⽽却必须有着某种东西
出现于他,假如他要被⼈认为是存在的话。所以他实际上并不⽐对他
所发⽣的那些事情更为“坚固”。“实体”若是认真加以考虑的话,实在是个不可能避免种种困难的
概念。实体被认为是某些性质的主体,⽽且又是某种与它⾃⾝的⼀切
性质都迥然不同的东西。但是当我们抽掉了这些性质⽽试图想象实体
本⾝的时候,我们就发现剩下来的便什么也没有了。再⽤另⼀种⽅式
来说明这个问题:区别⼀种实体与另⼀种实体的是什么呢?那并不是
性质的不同,因为按照关于实体的那种逻辑来说,性质的不同要先假
定有关的两种实体之间有着数⽬的差异。所以两种实体必须刚好是
⼆,⽽其本⾝又不能以任何⽅式加以区别。那么,我们究竟怎样才能
发现它们是⼆呢?
事实上,“实体”仅仅是把事件聚集成堆的⼀种⽅便的⽅式⽽已。
我们关于史密斯先⽣能知道什么呢?当我们看他的时候,我们就看到
⼀套颜⾊;当我们听他说话的时候,我们就听到⼀串声⾳。我们相信
他也象我们⼀样地有思想和感情。但是离开了这些事件⽽外,史密斯
先⽣又是什么呢?那只是纯粹想象中的⼀个钩⼦罢了,各个事件就都
被想象为是挂在那上⾯的。但事实上它们并不需要有⼀个钩⼦,就象
⼤地并不需要驮在⼀个⼤象的背上⼀样。⽤地理区域做⼀个类⽐的
话,任何⼈都能看出象(⽐如说)“法兰西”这样⼀个字仅不过是语⾔
学上的⽅便,在它的各个部分之外与之上并没有另⼀个东西是叫做“法
兰西”的。“史密斯先⽣”也是如此;它是⼀堆事件的⼀个集合名字。如
果我们把它当作是任何更多的东西,那么它就是指某种完全不可知的
东西了,因此对于表现我们所知道的东西来说就并不是必需的。
“实体”⼀⾔以蔽之,就是由于把由主词和谓语所构成的语句结构
转⽤到世界结构上⾯来,⽽形成的⼀种形⽽上学的错误。
我的结论是:我们在这⼀章⾥所探讨过的亚⾥⼠多德的学说乃是
完全错误的,只有三段论式的形式理论是例外,⽽那又是⽆关重要
的。今天任何⼀个想学逻辑的⼈,假如要去念亚⾥⼠多德或者是他的
哪⼀个弟⼦的话,那就简直是在浪费时间了。可是,亚⾥⼠多德的逻
辑著作还是表现了伟⼤的能⼒的,并且是会对⼈类有⽤的,假如这些
著作能在⼀个知识创造⼒仍然旺盛的时代⾥出世的话。然⽽不幸的
是,它们正是在希腊思想创造期的结束时才出世的,因⽽便被⼈当作是权威⽽接受了下来。等到逻辑的创造性复兴起来的时候,两千年的
统治地位已经使得亚⾥⼠多德很难于推翻了。实际上在全部的近代史
上,科学、逻辑与哲学每进⼀步都是冒着亚⾥⼠多德弟⼦们的反对⽽
争取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