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论法的精神》的若干解释
一
有几位人士提出如下异议:在《论法的精神》这部书中,荣宠和畏惧
被说成是某些政体的原则,美德则仅仅是若干其他政体的原则。这么
说就意味着,基督教的美德就不为大多数政体所需了。
回答如下:作者在该书第三章第五节中的一个脚注中写道:“我在
这里说的是政治美德,就其指向公共利益这层意思而言,它是伦理美
德。我极少言及个人的伦理美德,根本不谈与‘神启真理’有关的美
德。”第三章第六节的一个脚注再次提及第五节的这个脚注。在第五章
第二节和第三节中,作者为他笔下的美德所下的定义是“爱共和国和爱
节俭”。整个第五章都立足于这个原则。一个作者既然在他的著作中
为一个词下了定义,或者用我的话来说,一个作者既然给出了一部词
典。难道不应该根据他给出的定义来理解他的话吗?
如同所有语言中的大多数词一样,美德一词可以从不同的角度来
理解,有时可以理解为基督教的美德,有时可以理解为不信教者的美
德,通常则理解为基督教的某种美德或是不信教者的某种美德,在一些
语言中,有时还可以理解为某种或某些工艺的某种能力。这个词的含
① 1749年4月《特雷武报》刊登了一封信件,指责孟德斯鸠在《论法的精神》
中未将美德视为君主政体的原则,本文第一部分就是对此指责的回答。本文第二
部分是对刊登在耶稣会主办的期刊《特雷武报》上的一篇批评文章的回答,该文就
一些枝节问题严厉指责《论法的精神》。——译者对《论法的精神》的若干解释
义归根结底取决于上下文。作者既然多次为这个词下定义,可见他在
这方面做了许多努力。有人之所以还会提出异议,那是由于读得太
快。
二
作者在第二章第三节中写道:“在一个贵族政体中,与权力丝毫不
沾边的人民如果又少又穷,以至于占统治地位的那些人根本无须压迫
他们,那么,这就是最佳的贵族政体了。安提帕特①规定,财产不足两
千德拉克马的雅典人不得享有选举权,从而建立了最佳的贵族政体,因
为这个财产门槛很低,城邦中略有身份的人都能获得选举权,因贫穷而
不能获得选举权的人很少。因此,贵族家庭应该尽可能置身于人民中
间。贵族政体越接近民主政体越好,越接近君主政体则越不完善。”
《特雷武报》1749年4月号上的一篇文章,对作者使用的引文也提
出了异议。该文写道,查阅作者所引的那本书发现,符合安提帕特所规
定的财产门槛的只有九千人,不能获得选举权的人则多达二万二千。
由此可见,作者的引文有问题,因为在安提帕特的共和国里,达到财产
规定的是少数.没有达到的是多数。
回 答
提出此项批评的人若能对作者和狄奥多罗斯所说的话读得更加仔
细一点就好了。
1)在安提帕特的共和国里,没有二万二千纳税额不达标的人。狄
奥多罗斯所说的二万二千人已经去往色拉斯,并在那里定居;留在安提
帕特的共和国中的只有纳税额达标的九千人和不愿前往色拉斯的下层
① 参阅狄奥多罗斯,《世界文库》,第十八卷,第601 页,罗多曼版。
995论法的精神
贫民,就是这批人组成了安提帕特的共和国。读者不妨参阅一下迪奥
多卢斯的著作。
2)即使留在雅典的是没有交足税额的二万二千人,所提异议依然
不正确。大和小这两个词是相对的。一个国家若有九千君主,显然多
得吓人,而同一个国家若仅有二万二千臣民,则显然少得可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