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法与气候性质的关系
第一节 本章总体思想
神特点和内心情感如果在不同气候条件下确实迥然有异,
那么,法律就应该考虑这些内心情感和精神特点的差异。
精
第二节 人在不同气候下的差异有多大
人体外部纤维的末端因冷空气而收缩①,纤维的弹性因此而增大,
从而有利于血液从末端回流心脏。寒冷使纤维的长度缩短②,从而增
强其力量。反之,热空气使纤维末端松弛,长度增加,因而使其弹性和
力量缩小。
① 这种现象肉眼就能看到,人在寒冷时比较瘦。
② 众所周知,寒冷能使铁的长度缩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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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人在寒冷的气候下精力比较充沛。心脏的搏动和纤维末端
的反应较强,体液比较均衡,血液更有力地回流心脏,心脏在交互作用
下更加有力。心脏力量的增强必然产生许多效果,例如,自信心增强,
亦即勇气更大,对自己的优越性有更多的认识;又如,复仇欲望减低,安
全感增大,亦即直率增多,疑虑、谋划和狡诈减少。总之,这种条件下的
人,性格各不相同。一个人若处在闷热的气候中,鉴于我在前面说到的
那些原因,心神就会高度委靡不振。若在这种情况下请他做一件需要
勇气的事,我相信他肯定难以答应,因为,虚弱使他的心灵沮丧,觉得自
己什么也干不了,所以什么都怕。炎热地区的人怯懦如同老人,寒冷地
区的人骁勇如同少年。最近的那些战争①我们依然历历在目,如果加
以观察,就不难看到某些远处不易察觉的细节,来到南方作战的北方
人②,比不上他们因在本地气候下作战而勇气十足的同胞。
北方人由于纤维的力量较大,所以能从食物中吸收粗液,由此带来
了两个结果,其一,乳糜或淋巴③部位因其表面大而较易附着于纤维并
滋养纤维;其二,乳糜或淋巴部位因粗糙而不易使神经液获得某种精细
的体液。所以,这些人身高体壮,但缺少活力。
从四面八方通达皮肤组织的神经,每个都是神经束。一般情况下,
进行活动的神经只有极小部分,而不是全部。在炎热地区,皮肤组织松
弛,神经末梢都呈打开状态,极小物体的极小动作也能感受得到。在寒
冷地区,皮肤组织呈收缩状态,乳头状物质受到压缩,神经的小乳凸稍
许有些麻痹,只有最强烈和由全部神经传递的感觉才能到达脑子。但
是,想象、味觉、感受以及勃勃生气,都依赖这些不计其数的微小感觉。
① 西班牙王位继承战。
② 例如在西班牙。
③ 在18世纪,这些名词泛指人体中的某些液体,并不像现代生理学那样有
精确的含义。——译者第十四章 法与气候性质的关系
我观察过绵羊舌头的外表组织,用肉眼看去,舌头表面像是布满乳
头状细粒;在显微镜下观察,在这些乳头状细粒上面可以看到细小的茸
毛,而在乳头状细粒之间则是一些顶端呈毛刷状的锥体状物质。这些
锥体形物质很可能就是主要味觉器官。
我让人把舌头的一半冰冻起来,然后用肉眼观察,发现乳头状细粒
数量大为减少,有几行甚至已经缩进鞘内;在显微镜下观察,锥体状物
质消失了。将舌头解冻后再用肉眼观察,乳头状细粒重新挺立,细小的
神经乳头开始再度出现。
这个观察证实了我在前面所说,在寒冷地区,神经乳头的打开程度
较低,大多缩在鞘内,难以感受到外部对象的动作,所以感觉不灵敏。
对愉悦的感受度,寒冷地区的人较低,温暖地区的人较高,炎热地
区的人极高。气候固然是用纬度区分的,其实在一定程度上也可以用
感受度区分。我看过英国和意大利的歌剧,同样的剧目,同一批演员,
可是音乐在两个国家所产生的效果却截然不同,一个静若处子,一个动
如狂汉,真是不可思议。
疼痛也是这样。疼痛是因身体的某些纤维撕裂而引起的,造物主
规定,撕裂程度越严重,疼痛就越厉害。与炎热地区的人娇弱的纤维相
比,魁梧的北方人身上的粗壮纤维显然比较难以撕裂,痛觉因而比较迟
钝。俄国人不被剥皮就不觉得痛。
炎热地区的人器官敏锐,凡关乎两性相悦的事,心灵极易为之所
动,无论何事都能引向男欢女爱。
在北方气候下,爱情无力在生理上令人动情。在气候温暖地区,爱
情有许许多多与之相伴的东西令人喜悦,这些东西乍看像是爱情,实则
并非爱情本身。在炎热地区,谈情说爱为的就是爱情本身,它是幸福的
唯一原因,它就是生活。
在南方地区,体质纤细、柔弱却相当敏感的人,或是耽于后宫中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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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法的精神
三暮四式的爱情,或是追求一种能给予妇女较大独立性,因而麻烦可能
较多的爱情。北方地区的人强壮而健康,但比较粗笨,他们能从一切令
精神处于活动状态的事情中获得欢乐,诸如狩猎、跋涉、作战、饮酒等
等。我们不难发现,北方气候下的人恶习少而美德多,非常真诚和坦
率。一旦接近南方地区,你简直就以为远离了道德,强烈的情欲导致罪
恶丛生,人人都竭尽全力攫取他人的好处,用以为情欲加薪添火。温暖
地区的人风尚不定,恶习无常,美德也无常;这是因为那里的气候缺乏
确定的性质,难以有固定的风尚和品德。
气候炎热到极度时,人就浑身乏力,委靡状态于是就侵入精神,没
有任何好奇心,没有任何高尚的抱负,没有任何慷慨豁达之情,一切偏
好都相当消极,怠惰就是享福;与其动脑筋,不如受惩罚,与其用心思指
导自己的行为,倒不如被人奴役好受些。
第三节 某些南方民族的性格矛盾
印度人①生就缺乏勇气,连在印度出生的欧洲儿童②也丧失了他们
在故乡气候条件下的勇气。可是,这种状态与他们凶残的行径、粗鄙的
习俗和野蛮的苦修,怎么能够彼此兼容呢?那里的男人用种种难以想
象的痛苦折磨自己,那里的女人把自己活活烧死。这就是对付极度柔
弱的巨大力量。
大自然赋予这些人以柔弱,使他们生性怯懦,同时也赋予他们非常
① 塔维尼耶(Tavernier)在《印度游记》中写道:“一百个欧洲士兵不用费力就
可打败一千个印度士兵。”
② 旅居印度的波斯人到了第三代就染上了印度人的懒散。参阅贝尼耶(Ber
nier),《莫卧儿帝国游记》,第一卷,第282 页。第十四章 法与气候性质的关系
活跃的想象力,使他们对所有事物都作出过度反应。器官脆弱使他们
惧怕死亡,同时也使他们更加惧怕难以胜数的其他事物。同一种感受
既促使他们逃避一切危险,却又促使他们无视任何危险。
优良的教育为儿童所需甚于理智已经成熟的人,与此同理,这种气
候下的人需要立法者甚于我们欧洲人。越是容易受到强烈影响的人,
越是应该以合适的方式接受这些影响,越是应该在理性指导下拒不接
受偏见。
在罗马时代,欧洲北部人民既无艺术也没有教育,几乎也没有法
律。可是,仅凭这种气候下因纤维粗大而产生的常识,他们就以令人
赞叹的智慧抗击强大的罗马人,并且一直坚持到走出森林,把他们击
毁。
第四节 东方各国的宗教、习俗、风尚和
法律持久不变的原因
东方人因器官的纤弱而接受了世界上最强烈的印象,身体的怠惰
自然而然地影响精神,而精神则因怠惰而不再能够行动和努力,甚至连
精神集中也做不到。假如把器官的纤弱和精神怠惰一并加以考虑,那
就不难懂得,心灵一旦接受了印象,那就无法改变了。所以,今天东方
人的法律、习俗①、风尚,乃至那些看似无关紧要的事情,例如服装式
样,依然与数千年前一样。
① 在君士坦丁·波菲洛戈尼图斯辑录的大马士革的尼古拉著作残篇中看
到,派人绞死令人厌烦的总督是一种很古老的习俗,在梅德斯人时代就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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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不良立法者助长气候的弊害,
优秀立法者与之抗争
印度人相信,静和空是万物之根本和终结。因而,他们把绝对无为
视为至高境界和追求的目标。他们称至尊为真如①。暹罗人相信,无
须驱动机器②,无须驱使肉体行动,这便是最高福祉③。
这些地区的酷热使人委靡不振,静止令人舒适,运动使人痛苦,所
以,这套理论体系看来合乎自然。印度的立法者佛④顺其所感,把人置
于极度消极状态。然而,佛的学说生于气候所致的怠惰,反过来又助长
这种怠惰,因而造成了数不清的弊害。
中国的立法者比较明白事理,他们不是把人放在有朝一日没有纷
争的状态中,而是放在能够使人履行义务的行动中去观察,从而使他们
的宗教、哲学和法律全都切实可用。物质因素越是让人趋向静止,道德
因素就越应让人远离这些物质因素。
第六节 炎热气候下的耕作
耕种土地是人最主要的劳动。气候越是让人逃避此项劳动,宗教
① Panamanack[实为 paranamand,意为平和、宁静。——译者],见基尔歇
(Kircher),《中国图说》。
② 孟德斯鸠把人体视为一架机器。——译者
③ 拉鲁贝尔(LaLoubère),《暹罗记事》,第446 页。
④ 佛主张心呈虚空状态。杜赫德在《中华帝国全志》第三卷中写道:“我们有
眼睛和耳朵,可是,至高境界却是听而不闻,视而不见;我们有嘴有手,至高境界则
让这些肢体处于无为状态。”这些话引自一位中国哲学家的谈话。第十四章 法与气候性质的关系
和法律就越应激励人从事此项劳动。因此,规定把土地交付给君王,从
而使人们的所有权意识消失的印度法律,增大了气候的不良效果,也就
是说,加剧了与生俱来的怠惰。
第七节 僧侣制度
僧侣制度在那里产生了同样的弊害。这种制度起源于东方炎热地
区,那里的人不喜行动而爱沉思。
亚洲的僧侣数量似乎随着炎热的程度而增加,印度酷热,所以僧侣
奇多。这种差异在欧洲同样可以见到。
想要战胜气候造成的怠惰,法律就应尽力剥夺不劳而活的手段。
可是,欧洲南部各国的法律却恰好相反,为那些喜欢闲适的人提供了
便于过沉思默想生活的地方,并且为那些地方配置了巨大的财富。
财富反而成了这些锦衣玉食的人的负担,他们于是作出正确的处理,
把多余的财富散给下层人民。下层人民本来丧失了财产,如今从富
人那里得到了补偿,过上了无所事事的日子,因而竟然喜欢起他们的
贫贱来了。
第八节 中国的优良习俗
有关中国的记述①谈到了皇帝每年一次的籍田仪式②,这种公开而
① 杜赫德,《中华帝国全志》,第二卷,第 72 页。
② 印度也有几个国王举行这种亲耕仪式。参阅拉鲁贝尔,《暹罗记事》,第44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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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重的仪式旨在鼓励人民耕作①。
不但如此,皇帝还年年根据禀报,将八品官职赐予当年最出色的农夫。
古代波斯人把每月的第八天称作劳作日②,在这一天,国王走下筵
席与农夫一起进餐。这是鼓励农耕的好办法。
第九节 鼓励勤劳的方法
我将在本书第十九章里谈及,懒惰的民族通常都骄傲。结果可以
用来对抗原因,骄傲可以用来摧毁懒惰。欧洲南方人极端珍视荣誉,所
以,不妨给最优秀的农夫和对推进工业作出最多贡献的工人发放奖金,
这也许是个好办法,甚至能在所有国家中获得成功。这个办法已经在
位于爱尔兰的欧洲最大的纺织工厂的建设中发挥了效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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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节 与各民族节制饮酒有关的法律
在炎热地区,血液中的水分因出汗而不断大量流失③,所以需要同
类液体补充。当地人乐于饮水,因为烈酒会使水分渗出后的血球④凝
固。
① 汉文帝亲自耕作,并令其皇后及嫔妃在宫中纺绩。见《中华帝国全志》,第
一卷,第 380 页。
② 海德(Hyde),《波斯人的宗教》。
③ 贝尼耶从拉合尔到克什米尔的旅途中写道:“我的身体就像一个筛子,刚
喝下一品特水,四肢乃至指尖就渗出露珠般的汗水。我每天喝十品特,丝毫没有
感到不适。”参阅贝尼耶,《莫卧儿帝国游记》,第二卷,第 261页。
④ 血液中有水分,红血球、纤维质和白血球都在水分中游动。第十四章 法与气候性质的关系
在寒冷地区,血液中的水分大量积留在体内,很少因出汗而排出体
外,所以那里的人可以饮用烈酒,血球不会因此而凝固。由于体内富含
液体,饮用能够加速血液流动的烈酒是妥当的。
由此可见,穆罕默德禁止饮酒的法律显然是阿拉伯气候条件下的
法律,在他之前,阿拉伯人的普通饮料也是水。禁止迦太基人饮酒的法
律①也是基于气候原因制定的。这两个国家的气候实际上极为相似。
寒冷地区的气候似乎能促成一种不同于个人嗜酒的全民性嗜酒风
气,所以,禁酒令在寒冷地区就是一种好法律。嗜酒的习惯遍及全球,
其程度则因气候的寒冷度和潮湿度而异。从赤道到北极,纬度越高就
越嗜酒。从赤道到南极与从赤道到北极一样,嗜酒的程度向南②发展,
随着纬度的增高而增高。
在饮酒与气候相悖因而有害健康的地区,对过量饮酒的惩罚理所
当然地应该严于嗜酒恶果不大的地区,在这些地区,嗜酒对任何社会的
损害很小,人不会因嗜酒而发酒疯,充其量只是变得愚蠢而已。所以,
为惩治醉酒和醉酒所引起的过失而制定的法律③,只适用于个人,而不
适用于全民。德国人饮酒源于风俗,西班牙人饮酒出于喜好。
在炎热地区,纤维松弛导致体液大量外泄,但固体部分消散较少。
纤维的活动弱而且缺少弹性,因而损耗极小,只需少量滋养液汁就可补
偿,所以那里的人食量很小。
不同气候下的不同需求,促成了不同的生活方式,不同的生活方式
导致不同的法律。交往频繁的民族需要某些法律,互不往来的民族则
① 柏拉图,《法篇》,第二卷;亚里士多德,《家政论》;尤塞比乌斯(Eusebe),
《布道准备》,第十二卷,第十七章。
② 在霍顿督人和智利最南端的各民族中可以看到这种情况。
③ 据亚里士多德在《政治学》第二卷第三章中的记述,毕达库斯制定的就是
这种法律,他的居住地的气候并未养成全民嗜酒的恶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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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法的精神
需要另一种法律。
第十一节 与气候疾病有关的法律
希罗多德①告诉我们说,犹太人关于麻风病的法律源自埃及人的
做法。不错,同样的疾病需要同样的药物。希腊人和早期罗马人不知
道这种法律,也不知道这种疾病。埃及和巴勒斯坦的气候使这种法律
成为必要,这种疾病传播的速度和广度,让我们深深体会到这些法律的
远见卓识。
我们自己就亲身体验了这些法律的效果。十字军把麻风病带到了
法国,幸亏有了这些明智的法规,麻风病才没有在广大群众中施虐。
从《伦巴第法》②可以看出,麻风病在十字军东征之前传到了意大
利,引起了立法者的注意。罗塔利③规定,麻风病人被逐出住所,安置
在特殊地方后,就不得再处分他们的财产,因为,从他们被逐出住所那
一刻起,就被视为已经死亡。为阻止与麻风病患者发生任何交往,他们
被剥夺了一切公民权利。
罗马皇帝的军队中有一些巴勒斯坦和埃及的民兵,我认为,麻风病
就是在罗马皇帝的征战过程中由这些人传播到意大利的。不管是否如
此,在十字军东征之前,麻风病的蔓延势头已经被遏制住了。
据说,庞培的军队从叙利亚返回时带来了一种与麻风病非常相似
的疾病。那时为此而制定的法规没有流传至今,不过,这类法规大概是
① 希罗多德,《波斯战争》,第二卷。
②《伦巴第法》,第二卷,第一篇§3;第十八篇§1。
③《伦巴 第法》就是在伦巴第国王罗塔利(636—652 在位)主持下制定
的。--—译者第十四章 法与气候性质的关系
有过的,因为到了伦巴第人时代①,这种病已经不再蔓延了。
两个世纪以前,从新大陆传来了一种我们的父辈未曾知晓的疾
病②,在生命和欢爱的源头向人类发动进攻。欧洲南部的大多数望
族都毁于一种疾病,这种疾病由于见多不怪,不再见不得人,余下
的只是致命的后果。对黄金的渴求致使这种疾病长期得不到遏
制,一批又一批的人前往美洲,不间断地把这种疾病的新病菌带回
欧洲。
出于对宗教的虔诚,有人希望这种疾病存在下去,作为对罪恶的惩
罚。可是,这场灾祸已经渗入婚姻,而且已经加害于儿童了。
关爱公民的健康是立法者的睿智所在,所以,以摩西律法为基础,
制定制止这种疾病蔓延的法律,应该是十分合乎情理的。
瘟疫这种疾病的蹂躏更加迅猛,它的主要基地是埃及,从那里蔓延
到全世界。为阻止瘟疫侵入,大多数欧洲国家制定了很好的法规。如
今有人想出了一个制止瘟疫蔓延的好办法,那就是在感染瘟疫国家的
四周布置军队,禁止一切往来。
土耳其人③在这方面没有任何法规加以防范,眼看着在同一个城
市里的基督教徒躲过了灾祸,唯有他们死于瘟疫。他们购买染病者的
衣服穿在身上,其他方面依然一切照旧。命运不可违的教义支配着一
切,把官员变成了若无其事的旁观者,他们认为,真主既然已经做了一
切,他们就什么也不必做。
① 伦巴第人是日耳曼人的一支,于 568年侵入意大利,建立伦巴第王
国。——译者
② 此处指梅毒。——译者
③ 里戈,《奥斯曼帝国》,第 2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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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法的精神
第十二节 反对自杀①的法律
在历史上从来没有罗马人无缘无故自杀的记述,英国人却在旁人
想不出任何原因的状态中自杀。罗马人的自杀行为是教育的结果,与
他们的思想方法和习俗有关。英国人的自杀行为是一种疾病②的后
果,起因于身体的生理状态,此外别无其他原因。
有迹象表明,问题在于神经液的渗透缺陷,由于体内的驱动力时常
处于无为状态,人就对自己产生厌倦情绪,心灵虽然不感到痛苦,但觉
得难以生存下去。疼痛是一种局部不适,使人产生消除疼痛的欲望,生
命的重压也让人感到疼痛,但是说不出疼在哪里,所以就产生了结束生
命的欲望。
显然,某些国家的民法有理由规定自杀是不名誉的。可是,英国如
果不消除精神错乱的后果,就不可能杜绝自杀。
第十三节 英国气候的效应
在某个国家里,由于气候疾病的强大效应,人厌恶一切乃至生命。
对于那些什么也不能忍受的人来说,政府如果能让他们无法将自己的
烦恼归咎于任何人,就是最好的政府,这个政府实行法治而不是人治。
① 自杀行为违背自然法和神启宗教。
② 这种疾病可因败血症而更为复杂。在一些国家里,这种疾病的患者性情
古怪,甚至难以自容。见弗朗索瓦·皮拉尔,《游记》,第二部分,第二十一章。第十四章 法与气候性质的关系
所以,想要变更政府,首先就得废除法律。
这个国家里的人倘若还因气候而缺乏耐心,不能容忍某些事物长
期不变,那么,刚才说到的那个政府对他们就更加合适了。
缺乏耐心的性格本身并不是什么大事,不过,这种性格一旦与勇气
相结合,那就变得了不得了。
这种性格不同于轻率,轻率是今天无缘无故地干一件事,明天莫名
其妙地放弃。缺乏耐心的性格与固执比较相似,它源于对痛苦的强烈
感觉,即使已经惯于承受痛苦,它也不会因此而削弱。
在自由的国度里,这种性格非常有助于挫败暴政①的谋划,因为,
这种谋划在其初始阶段总是既慢又弱,而在其终结阶段则既快又猛;起
初用一只手来救援,接着用无数条臂膀来压榨。
奴役总是在人们沉睡时开始。可是,一个民族如果在任何情况下
都不得安宁,时时刻刻都在思索琢磨,处处都感到痛楚,它是不大可能
入睡的。
政治犹如一把钝锉刀,一下又一下,慢慢挫出一个工件来。刚才说
到的那些人可不是那样,他们受不了谈判的迟延、琐碎和冷静,比任何
其他民族都难以在谈判中获得成功,往往把战场上的胜利品丧失在条
约中。
第十四节 气候的其他效应
我们的祖先日耳曼人生活在情感极为平静的气候中。他们的法律
① 我在这里所说的暴政是指推翻现政府特别是民主政府的图谋。这是希腊
人和罗马人赋予这个词的含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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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法的精神
只对看得到的事物作出规定,其余的不予多想。此外,他们的法律根据
创伤大小判断受害人的受害程度,对妇女所受伤害不作更加细致的判
断。日耳曼法①在这方面相当奇特。迫使妇女裸露头部者,罚款六苏,
迫使妇女裸露腿部直至膝盖者,也罚款六苏,迫使妇女裸露膝盖以上部
位者,罚款加倍。法律测定妇女的受辱程度就像是测量几何图形,只惩
罚眼睛看得见的罪行,不惩罚想象得到的罪行。可是,当日耳曼人的一
支移居西班牙时,就因气候原因而有了另外一些法律。西哥特人的法
律禁止医生为女自由民放血②,除非该妇女的父母、兄弟、儿子或叔伯
在场。人民的想象点燃时,立法者的想象也随之升温。既然人民可能
怀疑一切,法律也就怀疑一切。
这些法律因而对男女的性事极度关注。不过,法律所考虑的主要
是私人的报复,而不是国家的惩治。所以,在大多数此类案件中,法律
将涉嫌犯罪者置于父母或受辱的丈夫的奴役之下。一个女自由民③若
与一个已婚男子私通,她就将被交给该男子的妻子全权任意处置。法
律规定,奴隶如果把主妇当场捉奸④,就应把她捆起来交给她的丈夫。
法律还准许子女⑤告发母亲,并为逼她承认而刑讯奴隶。所以说,这些
法律有助于把声誉维持在一个过分的高度,却无助于形成良好的治理。
因此,当尤利安伯爵⑥认为,必须以弑王叛国来为此类凌辱洗刷时,我
们丝毫不必惊诧。与此同理,摩尔人因与西班牙人习俗相同,毫不费力
就进入西班牙,在那里站稳脚跟,进而延缓了摩尔帝国的垮台,我们也
不应对此感到吃惊。
①《日耳曼法》,第五十八章§1,2。
② 放血是当时的一种治疗手段。——译者
③《西哥特法》,第三卷,第 4篇§9。
④《西哥特法》,第三卷,第 4篇86。
⑤《西哥特法》,第三卷,第4篇§13。
⑥ 参阅本书第十二章第九节译者注。——译者第十四章 法与气候性质的关系
第十五节 法律对人民的信任因气候而异
日本人生性残忍,立法者和官吏对他们没有任何信任。立法者和
官吏摆在他们眼前的只有审判、威吓和惩罚,他们动辄得咎,处处受制。
他们的法律规定,每五户择一户主为官,监管其余四户,一人犯罪,全家
乃至全区受罚,一人犯案,全体涉嫌,无人清白。之所以制定这些法律,
为的就是让所有的人互不信任,无人不受他人监视,无人不监视他人,
人人都是他人行为的监视人、证人和裁判官。
与此相反,印度人生性温和①、亲切,富有同情心,深得立法者的信
任。立法者制定的刑罚很少②,也不严酷,甚至不严格执行。他们把甥
侄交给叔伯舅抚养,把孤儿交给监护人抚养,如同别处把他们交给父亲
一样。他们在确定遗产继承时,主要考虑继承人在公众心目中的品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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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才干。他们好像认为,每个公民都应该相信他人的善良本性。
他们痛快地把自由还给奴隶③,为他们操办婚嫁,善待他们如同子
女一般④。良好的气候使人憨厚,法律也随之宽和。
① 贝尼耶,《莫卧儿帝国游记》,第二卷,第140页。
② 参阅《耶稣会士书简集》,第十四辑,第403 页关于恒河半岛印度人的主要
法律和习俗的记述。
③ 参阅《耶稣会士书简集》,第九辑,第378 页。
④ 我曾想,狄奥多罗斯之所以说印度既无主人也无奴隶,原因就在于印度的
奴隶制相当宽和。不过,据斯特拉波在《地理志》第十五章中所说,狄奥多罗斯错
把印度的某一个民族当作整个印度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