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十 章
法与攻击力的关系
第一节 攻击力
击力由万民法予以节制,万民法是调节各个国家相互关系
的政治法律。
攻
第二节 战争
国家的生命与人的生命一样,人在正当自卫时有杀人的权利,国家
为了自保也有进行战争的权利。在正当自卫时,我有权杀人,因为生命
之于我,无异于企图杀死我的那个人。一个国家进行战争也是这个道
理,它的自我保护是正义的,正如其他所有自我保护一样。
在公民之间,正当自卫的权利绝不延伸为必须进行攻击。不应攻
击,只需诉诸法庭即可。在紧急情况下,唯有在等待法律援助可能丧失
生命时,才可以行使正当自卫权。不过,在各个社会之间,正当自卫权第十章 法与攻击力的关系
有时延伸为必须进行攻击。如果继续维持和平将会导致一个民族被另
一个民族消灭的后果,此时实行攻击就是避免灭顶之灾的唯一手段。
因此,小社会比大社会更有进行战争的权利,因为前者比后者更经
常地处于惧怕被人毁灭的状态中。
所以,战争权来自必需,来自严格的正义。指导君主们的良心,为
他们建言的人如果不以此为准则,那就一切都完了。倘若以荣耀、财富
和功利等自以为是的原则为由进行战争,大地上就将血流成河。
千万不要谈论君主的荣耀,他们的荣耀就是妄自尊大。这是一种
欲望,而不是正当权利。
不错,君主若以强大著称,固然可以增强国家的实力,可是,君主若
以公正著称,同样也可以增强国家实力。
第三节 征服的权利
165
征服的权利由战争的权利派生而来,前者是后者的结果,所以,征
服的权利应当遵循战争的权利的精神。
当一个国家被征服时,征服者对被征服国家的权利应该遵照四种
法律:一为自然法,该法要求一切都要有利于物种保存;二为自然理智
法,该法要求己所欲则施于人;三为政治社会组成法,该法使大自然不
会成为政治社会长期存在的障碍;四为由征服引申而来的法律,征服是
一种获得,获得的精神所包含的是保存和使用的精神,而不是毁坏的精
神。
征服国对待被征服国有下列四种方式:其一,继续依照被征服国的
既有法律进行治理,征服国仅仅行使政治和民事治理权;其二,建立新
的政治和民事治理机构;其三,打碎原有社会,将其分散到其他社会去;166
论法的精神
其四,杀死所有公民。
第一种方式符合我们当今遵循的万民法,第四种方式更符合罗马
人的万民法①;大家不妨就此作出判断,我们比过去好了多少。在此,我
们应当赞颂当今的时代,赞颂今日的理性、宗教以及我们的哲学和习俗。
我们的公法学者们以古代历史为依据,脱离严格的实例,从而陷入
重大谬误之中。他们深陷武断之中,硬说征服者有权杀人,我真不明白
这是什么权利。他们还从这个原则中推导出一些同样恐怖的结论,并
且确立了一些连征服者在稍有一点理智的时候也不会遵行的准则。很
显然,征服者在完成征服之后不再拥有杀人的权利,因为他们已经不再
处于正当防卫和自我保护的境况之中。
公法学者们之所以有这种想法,是由于他们认为征服者有权摧毁
社会,并由此得出结论说,征服者也有权消灭组成社会的人群。这是一
个从错误的原则推导出的错误结论。因为,社会如果将要被摧毁,那
么,组成社会的人也将被消灭。社会不是人,而是人的结合。公民可以
不复存在,人却应该永远存在。
政治家们从征服者的杀人权引申出奴役权来,但是,这个结论与其
原则一样,其根据都是错误的。
除非为了保存征服成果必须实行奴役,否则就没有奴役权。征服
的目的是保存,而奴役则绝非征服的目的。不过,有时为了达到保存的
目的,奴役可能是一种必要的手段。
即使在这种情况下,永久性的奴役也是违背事物本性的。应当让
被奴役的人民能够变成臣民。对于征服来说,奴役是一种偶然现象。
一段时间之后,征服国的各个部分和被征服国的各个部分,由于习俗、
① 罗马人并未在他们所征服的地方灭绝原有的居民。孟德斯鸠此处列举史
实有误。——译者第十章 法与攻击力的关系
婚姻、法律、交往以及精神方面某种程度的类同而彼此结合,此时,奴役
就应终止。因为,唯有在上述这些情况不存在,而且两个民族因彼此不
信任而存在隔阂的条件下,征服者才有权利可言。
所以,奴役人民的征服者应该始终保留一些手段(此类手段不胜枚
举),让人民摆脱奴役状态。
我在这里绝非泛泛而论。我们的祖先在征服罗马帝国时就是这样
做的。他们在烈火和行动中,在狂暴和胜利者的骄横中制定的法律,后
来都修改得较为温和了,这些法律原来比较严酷,后来变得比较公平。
勃艮地人、哥特人、伦巴第人希望罗马人永远是战败者,然而,欧里克①、
贡德鲍②和罗塔利③制定的法律却给予蛮族和罗马人以公民身份④。
为了制服萨克森人,查理曼剥夺了他们的自由民身份和财产所有
权。宽厚者路易⑤恢复了他们的身份⑥,这是他在位期间最大的仁政。
时间和奴役软化了他们的习俗,他们始终忠于宽厚者路易。
167
第四节 被征服人民的若干好处
政治家们与其从征服权中引申出那么可怕的后果,莫如谈谈征服
① 欧里克(Euric),西哥特王(466—484 在位)。——译者
② 贡德鲍(Gondebaud),勃艮地国王(473—516在位),曾制定著名的《贡贝特
法》(Loi Gombette)。——译者
③ 罗塔利(Rotharis),伦巴第王(638—653 在位),638年前后制定《伦巴第
法》。——译者
④ 参阅蛮族的法律和本书第二十八章。
⑤ 路易(Louis,778—840),即路易一世,查理曼之子,查理帝国皇帝(814—
840在位),史称宽厚者路易或虔诚者路易。——译者
⑥ 参阅无名氏著《宽厚者路易传》,见杜申(Duchesne),《文集》,第二卷,第
296 页。论法的精神
1
168
权有时能给战败人民带来的好处。如果万民法能在全世界得到确认并
且一丝不苟地执行,政治家们对这些好处也许会有更深切的体验。
被征服的国家通常都是法制衰败,贪腐丛生,法纪废弛,政府已经
变成压迫者。倘若这个国家所遭受的不是一次毁灭性的征服,谁会怀
疑征服能给它带来一些好处呢?一个国家倘若已经到了自己无法进行
改革的境地,让别人来重起炉灶能有什么损失呢?当一个国家的富人
极尽狡黠诡诈之能事,悄无声息地穷尽一切手段恣意掠夺,在痛苦中呻
吟的穷人则眼看着种种弊端变成了法律,以至于竟然以为自己没有理
由感到身受压迫。征服者进入这个国家,推倒一切,首当其冲遭受暴力
的理应就是那个杀人不见血的暴政。
比如,我们看到,征服者舒缓了包税人原来对国家的某些压榨,征
服者既没有原来合法君主的那些承诺,也没有原来的那些需求。无须
征服者动手,弊端就自行消失了。
征服国由于节俭,有时甚至会把原来合法君主从人民中搜刮来的
生活必需,交还给战败的人民。
征服能消除有害的偏见,我甚至敢说,征服可以把一个国家置于较
好的领袖统治之下。
西班牙人对墨西哥人有什么好事不能做?他们本应向墨西哥人传
布一种仁慈的宗教,可是他们带去的却是狂热的迷信。他们本应把奴
隶变为自由民,但他们却把自由民变成了奴隶。他们本应让墨西哥人
明白,以人作牺牲是一种恶习,可是他们却大肆屠戮墨西哥人。如果我
想把他们所做的坏事和没有做的好事统统写出来,永远也写不完。
征服者所做的坏事,应该由他们自己补救一部分。我给征服权下
的定义是:一种必要的、正当的、不幸的权利,它对人类本性欠下了一笔
必须偿还的巨大债务。第十章 法与攻击力的关系
第五节 叙拉古王杰龙①
我认为,历史上最好的和平条约莫过于杰龙与迦太基人签订的和
约。杰龙要迦太基人废弃以儿童活祭的恶习②,这是多么值得称道的
事啊!击败了三十万迦太基人之后,杰龙提出的条件只对于迦太基人
有利,或者说,他签订和约是为了人类。
大夏人把年迈的父亲喂狗,亚历山大下令禁止③。这是他对迷信
的一个重大胜利。
第六节 从事征服的共和国
在一个联邦体制内,一个成员国征服另一个成员国,就像今天在瑞
士④发生的那样,这是违背事物本性的。在那些由小共和国和小君主
国混合组成的联邦共和国里,这种事情引起的震惊较小。
一个民主共和国征服了一些城市,可是这些城市却无法享有民主,
这更加违背事物的本性。正如罗马人最初规定的那样,被征服人民应
当享有主权赋予的特殊利益。应该为征服规定一个限度,以使被征服
① 杰龙(Gelon,前 540—前 487),叙拉古的僭主,公元前 480 年击败迦太
基。——译者
② 见巴贝拉克(Barbeyrac),《古代条约史》,第112 条。
③ 见斯特拉波,《地理志》,第九卷。
④ 此处指托根堡。
[托根堡(Tockembourg,德文作 Toggenburg),瑞士东部的一个地区,该地人
民于1706—1718年进行了反对圣加仑的独立的战争,并取得胜利。———译者]
169论法的精神
1
170
公民不超过民主政治所能容纳的数量。
一个民主政体国家如果征服一个民族,并将它作为臣民进行统治,
那就将危及这个民主国家自身的自由,因为它必将对派往被征服国家
的官吏委以过大的权力。
汉尼拔当年倘若攻取了罗马,迦太基共和国将会处于多么危险的
境地?战败之后他尚且在自己的城市里一再掀起革命,当年如果得胜
而归,还有什么事情他不会做呢①?
汉诺②如果仅仅出于妒忌,绝对不可能说服元老院不向汉尼拔派
遣援兵。亚里士多德认为,元老院的决定是明智的(迦太基共和国的繁
荣就是极好的证明),确实,如果没有极为正当的理由,它是不会作出这
样一个决定的。假如看不到远在三百古里之外的军队遭受到了难以避
免的损失,因而急需补充,那就是愚不可及了。支持汉诺的那一派主张
把汉尼拔交给罗马人③,那时他们所惧怕的不可能是罗马人,而是汉尼
拔。
有人说,人们不相信汉尼拔取得了成功,可是他们怎么会对此产生
怀疑呢?迦太基人居住在世界各地,他们怎会不知道发生在意大利的
事呢?正因为他们洞悉实情,才不愿意派兵驰援汉尼拔。
特利比亚河战役④、特拉西米诺湖战役⑤、坎奈战役⑥之后,汉诺更
加坚定了。不是他的怀疑,而是他的恐惧增大了。
① 他是一个派别的头头。
② 汉诺(Hannon,前3世纪),迦太基统帅和政治家。在第二次布匿战争中,
他成功地阻止了对汉尼拔的驰援。——译者
③ 汉诺要把汉尼拔交给罗马人,犹如加图要把恺撒交给高卢人一样。
④ 公元前218年第二次布匿战争中的一次大规模战役。——译者
⑤ 公元前217年第二次布匿战争中的一次重要战役。——译者
⑥ 公元前216年第二次布匿战争中的一次著名战役,汉尼拔在此役中击败
了罗马军团。——译者第十章 法与攻击力的关系
第七节 续前题
民主政体国家进行的征服还有另外一个麻烦,它的统治始终为被
征服国所憎恶。这种统治往往被想象成君主政体性质,其实,各个时代
和各国的经验表明,它比君主政体严酷。
被征服人民处于悲惨的境地,既享受不到共和政体的好处,也享受
不到君主政体的好处。
以上关于平民国家的论述,同样适用于贵族国家。
第八节 续前题
所以,一个共和政体国家拥有附属国时,应该赋予附属国人民以政
治权利和优良的公民法,藉以尽力补救上面提到的那些源自事物本性
的弊病。
意大利的一个共和国将一些岛民置于它的统治之下,但是岛民
们享有的政治和公民权利都很糟糕。我们还记得,那个大赦法①规
定,不再依据总督的私人情报对岛民处以肉刑。我们常常看到一些
民族要求特殊的权利,但是,元首在这里给予的仅仅是各民族都拥有
的权利。
① 即1738年10月18日法(热那亚的弗朗盖里版第 6条),其中规定:“禁止
该岛总督仅依据私下情报对任何国民处以肉刑。总督可以逮捕和监禁疑犯,但必
须立即向上级报告。”又见1738年12月23日阿姆斯特丹《小报》。
上
w172
论法的精神
第九节 征服邻邦的君主国
一个君主政体的国家如果能够长期保持威势,不因扩张而遭致削
弱,那么,这将是一个很可怕的国家;它的实力将能长期保存,直至其周
边的君主国家对它施加压力。
所以,君主国的征服活动应该限定在它的政体性质所许可的范围
内。一旦超越了这个范围,它就应该出于谨慎立即停止。
在此类征服之后,当地的一切都应保持原样,诸如法庭、法律、习
俗、特权等等,应当更换的只有军队和君主的名字。
君主国由于征服邻邦的一些省份而扩大疆土时,应该在这些省份
施行仁政。
在一个长期进行征服活动的君主国里,原有领土内的那些省份通
常会受到极大的损害。新旧苛政它们都得承受,独吞一切的京城常常
把它们搞得人烟稀少。君主国征服了周边省份后,如果像对待原有臣
民那样对待被征服的人民,这个国家就完了。因为,被征服的省份大量
向京城进贡,但得不到任何回馈,边界于是就会毁损,边防因而变得更
加脆弱,人民因此而得不到国家的照顾,驻守并活动在边境的军队的后
勤补给就岌岌可危了。
这就是一个从事征服的君主国必然出现的状况。京城极尽奢华,
远离京城的省份穷极潦倒,最远的地区则丰裕富足。这情形犹如我们
的地球,地心是火,地表是翠绿,地心与地表之间则是寒冷和贫瘠的不
毛之地。第十章 法与攻击力的关系
第十节 征服另一个君主国的君主国
君主国有时会征服另一个君主国。被征服的君主国越小,越宜于
用堡垒来控制它;被征服的君主国越大,越宜于用殖民地的形式保住
它。
第十一节 被征服民族的习俗
在被征服地区,仅仅保留被征服者的法律是不够的,更要紧的也许
是保留他们的习俗,因为,相对于法律而言,一个民族总是更加熟悉、钟
爱和捍卫自己的习俗。
法兰西人九次被逐出意大利,据历史学家说①,原因在于法兰西人
对妇人和姑娘粗暴无礼。忍受征服者的傲慢已经是被征服者的不堪之
事,侮辱妇女更加令人难以忍受,更不必说更加惹人恼怒的粗鲁,因为
粗鲁会导致无穷无尽的伤害事件。
第十二节 居鲁士的一项法律
居鲁士②制定的法律规定,吕底亚③人只能从事下贱或不光彩的职
① 参阅普芬道夫,《通史》。
② 居鲁士(Cyrus),波斯皇帝,约公元前559—前530在位。——译者
③ 吕底亚(Lydie),位于小亚细亚的一个古国。——译者
1731
论法的精神
业,我不认为这是一项优良的法律。居鲁士只想到最紧迫的事,那就是
防止造反,而没有想到要防备外族入侵。可是,两个民族结合在一起,
相互腐化,不久之后外族就入侵了。与其用法律保护被征服民族的怠
惰柔弱,我宁可用法律维持征服民族的刻苦耐劳。
库麦的暴君亚里士多德穆斯①竭力削弱年轻人的意志②,他要男孩
子像女孩子一样蓄长发,戴花饰,穿五颜六色的拖到脚跟的袍子,他们
到音乐和舞蹈老师那儿去时,要女人给他们带阳伞、香水和扇子,他们
去洗澡时,要女人给他们拿梳子和镜子。这种教育一直持续到二十岁。
这种教育只能培养出为了活命不惜放弃至尊地位的小暴君。
第十三节 查理十二③
这位只相信一己之力的君主,制定了一些只有长期进行战争才能
执行的计划,结果导致自己垮台。
他企图颠覆的不是一个日薄西山的国家,而是一个蒸蒸日上的帝
国。莫斯科公国人民把他强加给他们的战争当成了一所学校。每一次
败仗都让他们向胜利靠近一步,在国外的失败教会了他们如何在国内
保卫自己。
查理来到波兰的旷野上,自以为成了世界的主人,当他漫步在旷野
上时,瑞典似乎也已经扩张到了那里。可是就在此时,他的劲敌增强了
① 库麦(Cumes),位于今意大利的一个古代城邦公元前5世纪被亚里士多德
穆斯(Aristodeme,卒于前724年)征服。——译者
② 哈里卡纳索斯的狄奥尼修斯,《罗马古事记》,第七章。
③ 查理十二(Charles XII,1682—1718),瑞典国王(1697—1718 在位)。—
译者第十章 法与攻击力的关系
抗击他的力量,把他紧紧围住,并且在波罗的海站稳了脚跟,摧毁或者
说拿下了立窝尼亚①。
瑞典就像是一条河流,有人为了让它改道而阻断了它的源头。
断送查理的并不是波尔塔瓦战役②。他若不在此处被击溃,也会
在彼处被击溃。命运中的偶发事件不难补救;源自事物本性而接连不
断地发生的事件则防不胜防。
但是,给予他沉重打击的既不是命运,也不是事物的本性,而是他
自己。
他行事的依据不是当前的局势,而是他所取法的某个范例,何况他
学得走了样。他绝不是亚历山大,不过他本来倒可以成为亚历山大麾
下最出色的士兵。
亚历山大的计划之所以成功,是因为合理。波斯人入侵希腊失败、
阿偈西劳征战③成功以及万人撤退④等事件都已证明,希腊人在作战方
法和武器方面都具有优势,况且大家也都知道,波斯人过于强大,难以
纠正自己的错误。
希腊当时统一在一个首领之下,波斯人不可能再以分裂削弱希腊。
对于这位希腊首领来说,要在希腊人面前掩盖受奴役状态,最佳手段莫
过于消灭夙敌和激发征服亚洲的欲望。
世界上最勤劳的人民培育了这样一个帝国,人民依据宗教原则垦
殖土地,整个帝国因而土地肥沃,百物丰腴,这就让敌人拥有在这个国
① 立窝尼亚(Livonie),今立陶宛的境内罗的海沿岸地区。——译者
② 波尔塔瓦(Poltava)是今乌克兰境内的一个城市,1709年 7月查理十二在
此被彼得大帝击败。——译者
③ 阿偈西劳(Agesilas),斯巴达国王(约前 399—前 360在位),公元前 396年
曾入侵波斯。——译者
④ 公元前 401年,13000希腊雇佣军自巴比伦北部撤回希腊,史称万人撤
退。——译者
175176
论法的精神
家里存活下去的一切方便。
国王们总是因战败而徒然深感受辱,从他们身上的傲气我们不难
断定,他们必将在不断进行的战争中加速自己的垮台,响在耳边的阿谀
奉承,令他们永远不可能对自己的了不起有所怀疑。
亚历山大不光计划做得好,执行得也十分漂亮。在他迅捷的行动
和火一般的激情中,散发着一种引领他前进的理性——我斗胆使用这
个词——的光芒。那些有意把他的历史写成小说的人,那些比他更机
智的人,都不曾对我们避而不谈他那理性的光芒。且让我们尽情谈论
吧!
第十四节 亚历山大
亚历山大是在稳住了马其顿,使之足以抵御邻近的蛮族,并制服了
希腊人之后才离去的①。他制服希腊人只是为了执行他的宏大计划,
他让斯巴达人的嫉妒无能为力,他攻击沿海省份,命令陆军沿海岸前
进,以免与舰队脱节,他巧妙地运用纪律控制数量众多的军队,他有充
足的给养。如果说胜利确实给予了他一切,那么,他为取胜也做了能做
的一切。
他那宏大的计划开始执行时,只要一次失败就能把他打垮,但他很
少贸然行事;当命运让他顺利地经历了一些事件之后,过人的胆识有时
① 在最初的几个版本中,此段原作:“亚历山大征服了广大的地区。且看他
是如何行动的吧!关于他的神勇已经谈了许多,现在谈谈他的谨慎吧!他的措施
都很正确,他制服了希腊人之后才离去……”。——译者第十章 法与攻击力的关系
成了他的手段之一。他出发远征之前,首先拿特利巴尔人①和伊里利
亚人②开刀,于是就爆发了一场如同恺撒后来在高卢进行的战争③。当
他回到希腊时④,他占领并摧毁了底比斯,还摆出一副不得已的样子,
他驻扎在底比斯附近,静待底比斯人求和,底比斯人加速了自己的毁
灭。在攻击波斯海上力量的问题上,显示了胆量的是帕墨尼奥⑤,但要
说谋略,还是亚历山大更胜一筹。他的计策是让波斯人离开海岸,进而
迫使他们自行丢弃实力占优的水师。提尔⑥基本上是属于波斯人的,
他们不能没有提尔的商业和船队。亚历山大摧毁了这个城市。大流
士⑦在另一个地方集结大量军队,致使埃及防备空虚,亚历山大于是占
领了埃及。
渡过格拉尼库河⑧之后,亚历山大成为希腊各殖民地的主人,伊苏
斯战役⑨让他获得了提尔和埃及。阿尔贝拉①战役则使他获得整个地
球。
伊苏斯战役后,他听凭大流士逃走,一心只顾巩固和整顿新近征服
① 特利巴尔人(Triiballiens),古代居住在巴尔干的色雷斯地区的人民。—
译者
② 伊里利亚人(Illyrens),古罗马时代居住在包括今奥地利、匈牙利等地的人
民。—-译者
③ 见阿里安,《亚历山大远征记》,第一卷。
④ 见阿里安,《亚历山大远征记》,第一卷。
⑤ 帕墨尼奥(Parménion,卒于前330),亚历山大时期的马其顿统帅。——译
者
⑥ 提尔(Tyr),古代腓尼基城市,今黎巴嫩的苏尔。——译者
⑦ 大流士(Darius),古代波斯国王,此处指大流士三世(约前 336—前 330 在
位)。——译者
⑧ 格拉尼库河(Granique),流入小亚细亚马尔马拉海的一条小河。——译者
⑨ 公元前333年亚历山大击败波斯军队的战役。——译者
⑩ 阿尔贝拉(Arbelles),扎格罗斯山麓的一座古城,在今伊拉克境内。公元
前 331年,亚历山大在此击败大流士三世,大获全胜。——译者
A
177178
论法的精神
的地方。阿尔贝拉战役以后,他紧追大流士不放①,致使后者在他的帝
国里无路可退。大流士刚刚进人一个城市或一个省份,就得立即拔腿
逃跑。亚历山大进军神速,以至于我们会以为这个世界帝国是希腊运
动会上的奖品,而不是作战胜利的成果。以上所说是他如何进行征服,
现在再来看看他如何巩固他的征服成果。
有人希望他视希腊人为主人,视波斯人为奴隶②,对此他不予苟
同,他一心只想让两个民族融为一体,消除征服者和被征服者的区分。
征服波斯之后,他抛弃了曾经被他用来为征服辩解的所有偏见,接纳波
斯人的习俗,以免由于强制波斯人改用希腊人的习俗而对他们造成伤
害。他之所以对大流士的妻子和母亲敬重有加,对自己的情欲严加节
制,原因即在于此。这是怎样的一个征服者呢,居然能让所有被他征服
的人民都为他的逝世而哭泣?这是怎样一个篡夺者呢,被他推翻的王
室居然也为他的逝世而泪流满面?这是他生命中的奇特之处,我们未
曾从历史学家那里听到过,还有哪一位征服者能够以此自诩。
巩固征服成果的最佳手段,莫过于通过通婚让两个民族连接起来。
亚历山大从被他征服的民族中选娶了若干女子,而且要他的朝臣③照
此办理。残存的马其顿人都以此作为仿效的榜样。法兰克人和勃艮地
人④准许这种婚姻,西班牙的西哥特人⑤起初禁止,后来也准许这种婚
姻了。伦巴第人不但允许,而且加以鼓励⑥。当罗马人试图削弱马其
① 见阿里安,《亚历山大远征记》,第三卷。
② 这是亚里士多德的谏言。参见普鲁塔克《道德论集》中论亚历山大命运的
段落。
③ 见阿里安,《亚历山大远征记》,第七卷。
④ 见《勃艮第法》,第十二篇,第5条。
⑤ 见《西哥特法》,第三卷,第五篇§1。此款废止了重视族群区别甚于社会
地位差异的旧法。
⑥ 见《伦巴第法》,第二卷,第七篇§1、§2。第十章 法与攻击力的关系
顿时,规定不同省份的男女不准通婚。
亚历山大力图使两个民族联合起来,为此打算在波斯大量建立希
腊人的殖民地。他修建了许许多多的城市,把这个新帝国的各部分凝
成一体。他获得了巨大的成功,以至于在他身后,当希腊人自取灭亡之
后,在最可憎的内战所引起的骚动和混乱中,没有任何一个波斯省份发
生叛乱。
为了不让希腊和马其顿负担过重,他把一批犹太人①送到亚历山
大里亚城②去。对他来说,犹太人的习俗如何并不重要,只要对他臣服
即可。
他不仅让被征服人民保留自己的习俗,还让他们保留原有的公民
法,甚至常常让他们被找回来的国王和总督留任原职。他让马其顿
人③率领军队,让本地人担任政府首长。与其让大规模的反叛爆发,他
宁可冒有人对他不忠的风险(确实发生过此类事件)。他尊重各民族的
固有传统和当地人民引以为荣的所有纪念物。他把被波斯国王摧毁的
希腊人、巴比伦人和埃及人的庙宇予以重建④,几乎所有向他臣服的民
族的祭坛,他都曾去供奉祭品,没有去过的极少。他之所以进行征服,
似乎仅仅为了成为每个被征服国家的君主和每个被征服城市的第一公
民而已。罗马人征服一切,毁灭一切;他则是征服一切,保存一切。无
论走到哪个国家,他首先想到和盘算的,总是设法增进这个国家的繁荣
和强盛。他为此而使用的手段首先存在于他的伟大的天才之中,其次
便是他的俭朴和节约,再次则是做大事时的大手笔。他对私人开支把
① 叙利亚的国王们丢弃帝国缔造者们的计划,强使犹太人改用希腊人的习
俗,结果给他们的国家招致可怕的动乱。
② 此处指埃及的亚历山大里亚城。——译者
③ 见阿里安,《亚历山大远征记》,第三卷及其他各卷。
④ 见阿里安,《亚历山大远征记》,第七卷。
A
179180
论法的精神
得很紧,对公共开支则放得很松。处理家务时,他是一个马其顿人;发
放军饷时,让希腊人分享征服果实时,让他的每一个军人都能致富时,
他是亚历山大。
他做了两件坏事,一是烧毁了帕赛波里斯①,二是杀了克里图斯②。
这两件坏事之所以广为人知,是因为他后悔莫及,严厉自责。因此,大
家忘记了他的罪恶行径,只记得他对美德的敬重。他的罪恶行径不被
视为他的个人行为,而被看作不幸事件。后人看到了他的失态和弱点,
但几乎与此同时也发现了他灵魂的美。人们既然给予他同情,当然也
就不可能憎恨他了。
不妨把他与恺撒作一比较。恺撒想要仿效亚洲国王而故意卖弄,
致使罗马人大失所望;亚历山大想要仿效亚洲国王,却做了他的征服计
划中的一件事。
第十五节 巩固征服成果的新手段
当一个君主征服了一个大国,有一个绝好的办法既可减弱专制主
义,又可巩固征服成果;中国的征服者们曾经用过这个办法。
为了不让战败的人民有丝毫的沮丧,不让胜利者滋生傲气,为了防
止征服军事化,让两个民族各守本分,眼下统治着中国的鞑靼皇族规
定,驻守各省的军队由满汉各半组成,藉以防止他们因相互猜忌而不守
本分。法院的官员也是满汉各半。这一措施产生了诸多良好效果。其
① 帕赛波里斯(Persepolis),波斯古都。——译者
② 克里图斯(Clitus),亚历山大的奶妈的儿子,也是他的亲密战友,被他酒醉
时误杀。——译者第十章 法与攻击力的关系
一,两个民族相互钳制;其二,两个民族各自保有军事和民事实力,谁也
不会被对方消灭;其三,征服者可以扩散到全国,不但不会自我削弱或
自我毁灭,而且足以应付内乱和外侮。这个制度十分合理,这种制度的
缺失几乎是所有征服者失败的原因。
第十六节 从事征服的君主国
广袤的国土被征服就意味着专制主义。在这种情况下,驻扎在各
省的军队不足以应付,君主身边就需要有一支亲信部队,随时驰往帝国
中出现危机的地方。这支部队应能钳制其他部队,皇帝不得不授予帝
国的某些权力的那些人,对这支部队应该有所畏惧。中国皇帝身边有
一支可以随时调动的庞大鞑靼军队,在莫卧儿、土耳其和日本,君主豢
养着一支军队,它独立于由土地收入提供给养的军队,普通军队对这支
特殊军队都敬畏有加。
第十七节 续前题
我们说过,被君主国所征服的国家应该成为藩属。历史学家们对
于征服者把王冠还给战败国君主的这种气度,竭尽颂扬之能事。罗马
人的气度不可谓不大,他们到处立王,把他们当作奴役的工具①。这种
做法是必要的。征服者如果自行治理被征服的国家,派出的总督就管
① 塔西佗说:“他们甚至把国王也视为奴役的工具。”见《阿古里可拉传》,第
十四章。
181论法的精神
不了臣民,甚至总督也不一定接受君主的命令。君主于是不得不挖肉
补疮,把守卫原有领土的部队调去守卫新近征服的疆土。两国将要遭
受同样的灾难,其中一国的内战也就是另一国的内战。反之,征服者如
果重新扶植正统国王的话,他就可以拥有一个必要的盟友,盟友的实力
将会增强他的实力。纳迪尔沙①征服了莫卧儿,他只取其财宝,却留下
了整个印度斯坦。
粥
① 纳迪尔沙(Schah-Nadir,1688—1747),波斯国王(1736—1747在位),1738
年攻陷莫卧儿的首都德里。——译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