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四 章
教育法应该与政体原则相适应
第一节 教育法
育法是我们最先接受的法律,它培养我们成为公民,所以,
每个家庭都应该依照包括所有家庭在内的那个大家庭的模
式治理。
教
如果全体人民有一个原则,那么人民的组成部分,即家庭也应有一
个原则。各种政体中的教育法也应该各不相同。在君主政体中,教育
法以荣宠为目标,在共和政体中,教育法以美德为目标,而在专制政体
中,教育法则以畏惧为目标。
第二节 君主政体的教育
在君主政体中,主要教育并非在教育儿童的公共学校中进行,而是
当人们进入社会时才在某种意义上开始。这就是人们所说的荣宠学
校,而荣宠则是无处不在的指导我们的万能教师。第四章 教育法应该与政体原则相适应
在那里,人们看到并一再听到的这样三句话:“品德要高尚,作风要
坦诚,举止要礼貌。”
人们在那里向我们展示的美德,自我完善的成分总是多于施惠于
人的成分,与其说是号召我们与同胞们平起平坐,毋宁说是让我们出人
头地。
在那里,对人们行为的判断不是好坏,而是美丑,不是公正与否,而
是伟大与否,不是合理与否,而是非凡与否。
荣宠一旦在那里找到某种高尚的东西,法官就会把它说成合乎正
统,诡辩家就会为它提供论证。
献媚如果与情感或诱惑相连,则是允许的,正因为如此,君主政体
中的风尚远不如共和政体中的风尚纯正。
荣宠也允许权术,只要它与伟大的抱负或伟大的事业有关,例如在
政治上工于心计并不会对荣宠造成损害。
荣宠一般并不禁止阿谀奉承,但是,如果不是出于升官发财的动
机,而仅仅是由于自惭形秽,那就不能得到荣宠。
关于风尚,我说过,君主政体中的教育应该使风尚具有某些坦诚。
那里的人喜欢在谈话时讲真话。那么,是不是出于对真话的热爱呢?
完全不是。之所以喜欢讲真话,是因为习惯于讲真话的人,总是让人觉
得大胆而自由。的确,这样的人看起来只以事实为依据,而不考虑别人
以什么态度接受这些事实。
正因为如此,越提倡坦诚,平民的坦诚便越遭到蔑视,因为,平民所
追求的仅仅是真实和质朴。
最后,君主政体中的教育还要求在举止方面讲究礼节。人生来就
要在一起过日子,因而可以说,人生来就要彼此取悦。不遵守礼规的人
会由于得罪了所有与他共同生活的人而名声扫地,以至于什么好事都
做不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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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法的精神
然而,礼节的源头通常并非纯而又纯,它源自出人头地的欲望。我
们讲礼貌是基于一种自尊,我们以自己的待人接物方式为荣,因为它表
明我们不是卑劣之徒,不曾与历代为人所不齿的那些人为伍。
在君主政体中,宫廷也讲究礼仪。在一个异乎寻常的伟大人物
的反衬下,其他人都会显得渺小。对所有人的尊敬由此而来,礼节也
由此而来。礼节既让彬彬有礼者心生喜悦,也让受到礼遇的人感到
高兴,因为礼节让人明白,自己是身在宫中或是有资格身在宫中的
人。
宫廷的仪表在于舍真取矫。朝臣喜欢矫饰的仪表甚于朴实无华的
仪表。矫饰的仪表呈现一种美妙的谦恭,播撒至远方。但是,随着与这
种仪表的源头之间的距离逐渐拉大,尊荣便会在不知不觉间削减。
宫廷中事事讲究情趣,这种作风源自多种原因。长期习惯于穷奢
极欲,花样繁多,因逸乐失度而产生的慵懒,以及各种各样混沌不清的
奇思怪想,这一切只要能带来快乐,在宫廷里总是被接受的。
所有这一切都是教育的内容,为的是培养出君子,这类君子应该具
有君主政体所要求的一切品质和一切美德。
在那里,荣宠渗透在各种各样的想法和思维方式中,甚至原则也受
它指导。
这个怪异的荣宠竟然依照它的愿望为美德作了界定,并从这些愿
望出发,为我们按规定必须做的一切制定了规则。荣宠依据自己的奇
思怪想扩展或限制我们的义务,无论这些义务的源头是宗教、政治抑或
伦理道德。
在君主政体中,法律、宗教和荣宠所告诉我们最多的,莫过于服从
君主的旨意。但是,荣宠又告诉我们,君主不能要求我们去做有损荣宠
的事,否则我们便再也不能为君主服务了。第四章 教育法应该与政体原则相适应
格里永拒不暗杀吉斯公爵①,但向亨利三世表示愿与吉斯公爵决
一死战。圣巴托勒缪之夜以后,查理九世②令所有省督屠杀胡格诺派
新教徒,巴约讷驻军长官奥尔泰子爵上书国王说:“陛下,我在居民和武
士中见到的都是善良的公民和勇敢的士兵,没有一个刽子手。因此,我
和他们恳请陛下将我们的双臂和生命用于有益的事业中去。”这位伟大
而仁慈的勇士视卑劣为不可为之事③。
荣宠要求贵族最甚者,莫过于为君主作战。说实话,这是一项煊赫
的职业,因为无论战败、获胜乃至厄运临头,这项职业都会带来尊荣。
但是,荣宠既然定下这条法则,它就要求以荣宠为判断标准,倘若荣宠
受到冒犯,它就要求或者准许冒犯者离去。
荣宠主张人们可以任意寻求或谢绝各种职务,它珍视这种自由胜
过财富。
所以说,荣宠是有其至高无上的规则的,教育必须与之相适应④。
主要规则有如下几条:荣宠准许我们重视财富,但严禁重视我们的生
命。
第二条,当我们一旦跻身显贵时,就不能做让人觉得我们不配此种
身份的任何事情,也不允许别人这样做。
第三条,不为法律所禁止而为荣宠所禁止的事,其禁止的程度更为
严格;不为法律所要求而为荣宠所要求的事,其要求程度更为强烈。
① 1572年 8月 23日深夜,巴黎发生了大规模杀戮新教徒的血案,史称圣巴
托勒缪之夜,吉斯公爵作为主谋参与其事。格里永是当时的一位著名武将。—
译者
② 查理九世(Charles IX,1550—1574),法国国王(1560—1574 在位)。—
译者
③ 参阅多比涅(d'Aubigné),《世界史,1550—1601》。
④ 这里说的是事实如此,而不是应该如此,因为,荣宠是一种先入之见,宗教
时而要消灭它,时而要控制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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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法的精神
第三节 专制政体的教育
君主政体的教育旨在提升心志,专制政体的教育则旨在降低心志。
因此,这种教育必须是奴役性的。即使对于身踞高位的人来说,这也是
一件好事,因为那里的任何人若要当专制君主,同时也得当奴隶。
绝对服从既意味着服从者的无知,也意味着发号施令者的无知,因
为他无须思索、怀疑和推理,只需表示愿望就可以了。
在专制政体中,每个家庭都是与他人隔绝的帝国;目的在于传授如
何与人共处的教育,在这里变得十分狭窄,被简化为接受畏惧心理和某
些极为简单的宗教原则常识。知识招致危险,竞争足以惹祸。至于美
德,亚里士多德不相信有什么美德能与奴隶相匹配①。因而,专制政体
中的教育窄而又窄。
因此,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专制政体无教育。它先取走一切,然后
才给予一点点;把人先培养成不良臣民,然后再把他们培养成奴隶。
专制政体的教育难道有必要致力于培养分担民众疾苦的好公民
吗?这样的好公民如果热爱国家,就会试图松开政体的弹簧,这种努力
如果失败,他就会身败名裂,如果成功,他就会面临与君主和帝国同归
于尽的危险。
第四节 古今教育效果的差异
大多数古代人民生活在以美德为原则的政体中,而当美德如日中
① 亚里士多德,《政治学》,第一卷。第四章 教育法应该与政体原则相适应
天之时,人们做了一些如今已难以见到的事,这些事令我们渺小的心灵
为之惊诧。
古人的教育还有一点优于我们今日的教育,那就是自幼所受的教
诲永远不会被否定。伊巴米浓达①晚年时的所说、所闻、所见和所做,
与他开始接受教育时毫无差别。
我们今天接受三类不同或相反的教育:父亲、师长和社会。社会教
育把我们受之于父亲和师长的教育全部推翻。究其原因,是因为宗教
约束和社会约束截然不同,而古代则并非如此。
第五节 共和政体的教育
共和政体需要教育的全部力量。专制政体的畏惧产生于震慑和惩
罚;君主政体的荣宠受到欲念的激励,反之也激励欲念;然而,政治美德
却是舍弃自我,这永远是一件十分艰难的事。
这种美德可以定义为爱法律和爱祖国。这种爱要求始终把公共利
益置于个人利益之上,个人的一切美德均源于此,因而也可以说,个人
的一切美德也就只是先公后私而已。
这种爱尤为民主政体所特有,只有在民主政体下,政府才被委
托给每一个公民。政府如同世界上的万物一样,要想保存它,就得
爱护它。
从未听说过国王不爱君主政体,也没听说过专制君主憎恨专制政
体。
因此,在共和政体中,一切都依赖于确立对法律和祖国的爱,教育
① 伊巴米浓达(Epaminondes,约前 420—约前362),古希腊将军。——译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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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该关注的就是激发这种爱。要让儿童具有这种爱,可靠的办法是父
辈们自己先有这种爱。
在向儿童传授知识方面,我们通常是老师,而在激励他们的热情方
面,我们则更应是老师。
假如情况并非如此,那是由于来自外界的影响破坏了父亲的家庭
教育。
变坏的绝不是新生的一代,只有当成年人腐化之后,他们才会堕
落。
第六节 希腊的一些风尚
古希腊人深知,生活在平民政体中的人必须具有美德,他们为此创
设了一些奇特的风尚。当我们在《莱库古传》①中读到莱库古为斯巴达
人制定的法律时,就像在读《塞瓦朗勃人的历史》②一样,克里特法律的
渊源在于斯巴达,而柏拉图的法律则是对斯巴达法律的修正。
我请大家稍稍注意一下,看看这些立法者拥有何等广博而深邃的
才能,否则他们怎能冲击久已养成的习俗,将一切美德融为一体,从而
向世界展示了自己的智慧呢。莱库古把偷窃与正义感、最残酷的奴隶
制与极端的自由、最残忍的感情与极致的宽和融为一体,从而为他所在
的城市带来了稳定。城市似乎被剥夺了艺术、商业、金钱和围墙等等一
① 菜库古(Lycurgue,约前9或前8世纪),传说中的斯巴达立法者。《莱库古
传》为普鲁塔克所作。——译者
②《塞瓦 朗勃人 的历史》是一部小说,作者为韦拉斯·达莱(Vairasse
d'Allais),出版于1677年前后。此书是对托马斯·莫尔的《乌托邦》的模仿,在18
世纪颇受好评。——译者第四章 教育法应该与政体原则相适应
切资源,人们雄心勃勃,却没有生活会更加美好的前景;那里的人具有
与生俱来的感情,但是感觉不到自己是人子、人夫或人父,甚至连贞操
观念也置诸脑后①。斯巴达正是经由这个途径获得了伟大和光荣,它
的风尚无往而不胜,即使在战场上屡屡被对手击败,也依然毫发无损,
除非有人能迫使它放弃自己的法制②。
克里特和拉科尼亚都以这些法律进行治理。斯巴达是沦为马其顿
附庸的最后一个城邦,克里特③则是罗马的最后一个猎物。桑尼特人④
推崇同样的风尚,罗马人打了二十四次胜仗才将他们制服⑤。
希腊的这些奇特风尚,我们在当今的堕落和腐败中也曾见到⑥。
一位正直的立法者培养了一个民族,光明正大在他们那里是理所当然
的,犹如英勇无畏在斯巴达人那里是理所当然的一样。佩恩⑦先生是
一位不折不扣的莱库古式人物,他以和平为宗旨,而莱库古则以战争为
目标。可是,他们把人民引入了奇特的道路,在自由的人民中享有巨大
影响,战胜了偏见,抑制了欲望,在这些方面,他们颇为相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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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柏拉图在《理想国》中提到,斯巴达女子像男子一样,一丝不挂地在大街上
奔跑。——译者
② 腓罗佩门强制斯巴达人放弃他们的儿童教育法,因为他知道,非如此,斯
巴达人的孩子就永远志气高昂。参阅普鲁塔克,《腓罗佩门》,参阅狄特-李维,《古
代罗马史》,第三十八章。
[腓罗佩门(Philopoemen,约前252—前 183),古希腊政治家。——译者]
③ 克里特捍卫其法律长达三年之久。参阅狄特-李维,《古代罗马史》,第九
十八、九十九、一百章。见弗洛鲁斯(Florus),《狄特-李维摘录》。克里特比那些伟
大的国王们进行了更多的抵抗。
④ 桑尼特人(Samnites),古代居住在意大利中部的部族。-——译者
⑤ 参阅弗洛鲁斯,《狄特-李维摘录》,第一章,第十六节。
⑥ 参阅西塞罗(Ciceron),《致阿蒂库斯》,第一卷,第一章。
⑦ 佩恩(William Penn,1644—1718),英国人,1682年在北美买下土地,创建
了以宾夕法尼亚为名的殖民地。——译者论法的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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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拉圭为我们提供了另一个例子。传教团①把发号施令视为人生
最大的快乐,有人因此指责它为犯罪。可是,能把人民治理得更加幸福
其实永远是一件好事②。
耶稣会在这个地区率先宣扬宗教,并把它与人道结合起来,这是耶
稣会的光荣。耶稣会着手消除西班牙人大规模摧残导致的后果,从而
开始了对人类迄今最大创伤的医治。
耶稣会对于它称之为荣誉的所有一切怀有美好的情感,对于自己
的宗教抱有异乎寻常的热情,而这种宗教既使聆听传教的人变得谦卑,
也让传教者更加谦卑;这种情感和热情促使耶稣会从事宏伟的事业,而
且获得了成功。它把散居在丛林中的人民领出丛林,为他们提供可靠
的生计,让他们穿上了衣服。耶稣会的作为纵然只是增强了人们求生
的技艺,也应该说贡献不小。
想要建立同样机制的人,应该首先建立柏拉图在《理想国》里勾画
的那种财产公有的社会,确立他所要求的对众神的敬仰,为保存习俗而
与异邦人隔离,由城邦而不是由公民进行贸易,传授我们的技艺而舍弃
我们的奢华,保留我们的需要而摒弃我们的欲望。
他们还应废除金钱,因为金钱的作用是让某些人日益富有,致使其
财富超越了大自然确定的界限,金钱还让人学会徒劳无益地保存那些
积敛的财物,让贪欲毫无节制地滋生;大自然赋予我们用来刺激欲念和
让我们彼此腐蚀的手段十分有限,但金钱却弥补了大自然在这方面的
不足。
① 此处指天主教耶稣会的传教人员。——译者
② 巴拉圭的印第安人不从属于某一个领主,只缴纳五分之一贡品,拥有自卫
的火器。第四章 教育法应该与政体原则相适应
“埃皮达姆纳人①感到,本族的习俗因与蛮族交往而受到腐蚀,于
是选出一位官吏,让他以城邦的名义替城邦进行所有贸易。”②这样一
来,贸易就不能腐蚀基本政制,基本政制也不能剥夺社会从贸易中获得
的好处。
第七节 这些奇特的机制
在何种场合是良好的
此类机制在共和政体中可能是适宜的,因为政治美德是共和政体
的原则。但是,在君主政体中为了激励荣宠,在专制政体国家中为了营
造畏惧,大可不必如此费心。
何况,此类机制只适用于小国③,在小国中可以推行普遍教育,让
全体人民如同一个家庭那样受到教育。
米诺斯④、莱库古和柏拉图的法律需要全体公民相互之间特别关
照,大国的事务繁多,错综复杂,疏漏在所难免,所以不能指望公民相互
之间能特别关照。
我们说过,在这些机制中应当把金钱排除在外。可是在大社会里,
事务繁多,棘手而紧要,加之购买方便,交换缓慢,因而需要一种共同的
尺度。要使这个尺度在各地得到承认和维护,就必须使它在各地都享
① 埃皮达姆纳人(Epidamniens),埃皮达姆纳是希腊的一个城市,今为阿尔巴
尼亚的都拉斯。——译者
② 参阅普鲁塔克,《索求希腊物品》,第三十章。
③ 例如古代的希腊各城邦。
④ 米诺斯(Minos,前16世纪一前15世纪),传说中克里特岛上的克诺索斯
国王,著名立法家。——译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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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权威。
第八节 为古人关于习俗的
一个悖论进一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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波利比乌斯①,明哲的波利比乌斯曾说,阿卡迪亚人②居住在空气
凄冷的地方,他们需要用音乐来柔化习俗;西内特人③不重视音乐,他
们在所有希腊人中最为凶残,犯罪率之高没有任何城市能与之相比。
柏拉图毫无顾忌地说,只有改变国家的基本政制,才能使音乐发生变
化。亚里士多德撰写《政治学》似乎是为了反驳柏拉图,可是,就音乐对
于习俗的影响力而言,他却赞同柏拉图的看法。所有古人,诸如提奥弗
拉斯特④、普鲁塔克⑤、斯特拉波⑥都持同样看法。这种看法并非未经
深思之言,而是他们的政治原则之一⑦。他们据此制定法律,并且要求
掌权者据此治理城邦。
我想我能够对此作出解释。应当明白,在希腊的城市中,尤其是在
那些以战争为主要目的城市中,一切可以挣钱的工作和职业都被认为
① 波利比乌斯(Polybe,约前 200—前120),希腊历史学家。——译者
② 阿卡迪亚人(Arcades),希腊的伯罗奔尼撒中部地区的居民。——译者
③ 西内特人(Cynètes),居住在阿卡迪亚的一个部族。——译者
④ 提奥弗拉斯特(Théophraste,约前370—约前285),希腊哲学家,亚里士多
德的学生。——译者
⑤ 见普鲁塔克,《佩洛皮达斯传》。
⑥ 见斯特拉波,《地理志》,第一卷。
[斯特拉波(Strabon,约前64—约23),希腊地理学家。——译者]
⑦ 柏拉图在他的《法篇》第四卷中写道,音乐堂和体操馆都是城邦中的重要
场所;他在《理想国》中还写道:“达蒙将会告诉你们,哪些音乐会分别熏陶出卑劣、
蛮横和与此相反的品德。”第四章 教育法应该与政体原则相适应
是自由民所不应从事的。色诺芬曾说:“大多数工艺损害从业者的身
体,他们不得不坐在阴暗处或是火边;无论对于朋友或共和国,他们都
腾不出时间。”只是当一些民主政体腐败时,这些手艺人才得以成为公
民。这正是亚里士多德告诉我们的①。他坚持认为,一个优秀的共和
国绝对不应该给予他们公民权②。
那时的农业是一种奴役性的职业,从业者通常是被征服的人民,诸
如被斯巴达人役使的希洛人③、被克里特人役使的佩里西亚人、被塞萨
利人役使的佩内斯特人,以及被其他共和国④役使的其他奴隶人民。
最后,在希腊人看来,一切低级的商业都是可耻的⑤,因为,经商的
公民必然要为奴隶、房客和外邦人提供服务,这就违背了希腊人的自由
精神。所以,柏拉图在《法篇》⑥中主张惩罚经商的公民。
这样一来,各个希腊共和国的公民就处于两难境地。公民既不准
经商、务农或充当工匠,又不准无所事事⑦。于是,他们便在与体育锻
炼和军事训练相关的行业中谋职⑧。他们的体制不向他们提供其他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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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亚里士多德在《政治学》第三卷第七节中写道,狄奥凡特曾在雅典制定法
律,将手艺人确定为公众的奴隶。
② 色诺芬,《苏格拉底言行回忆录》,第五卷。
③ 希洛人(Elotes,Ilotes),斯巴达人的奴隶,由国家从战俘中分给个人蓄养,
用于耕种等劳役。——译者
④ 因此,柏拉图和亚里士多德都主张由奴隶耕种土地(见《法篇》,第七卷;
《政治学》,第七卷,第十节)。事实上,从事农业生产的并非处处都是奴隶,恰恰相
反,正如亚里士多德所说,在最优良的共和国里,从事农业生产的是公民;不过,这
种情况只是在古老的政府因腐败而变成民主政体时才发生,因为,希腊的城市最
初生活在贵族政体下面。
⑤ 例如小酒店老板。
⑥ 柏拉图,《法篇》,第十一卷。
⑦ 亚里士多德,《政治学》,第十卷。
⑧ 亚里士多德在《政治学》第八卷第三节中写道:“体操用来锻炼身体,教练
的技艺则用于从事各种体育竞技。”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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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所以,应该把希腊看做一个运动员和战士的社会。这些训练使人
变得坚强和粗野①,因而需要其他训练加以调节,使之趋于柔和。通过
感官影响心灵的音乐对此非常适宜。体质锻炼使人变得坚强,思辨科
学使人变得粗野,而音乐则介于两者之间。若说音乐能够激励美德,那
是无法想象和理解的,然而,音乐倒是能够遏制体制所产生的凶悍效
果,使良心在教育中占有一席之地;如果不借助音乐,这就绝不可能。
倘若我们当中有一群人除了醉心于打猎,不做其他任何事情,那
么,他们肯定因此而变得粗野。一旦他们喜欢上了音乐,他们的言行举
止很快就会出现变化。总之,希腊人的训练只能激发某一种感情,诸如
粗野、愤怒和凶悍,而音乐却能激发所有感情,能让心灵体验温和、怜
悯、慈爱和柔情。有一种现象足以令人领会音乐对心灵的影响力,那就
是当今的道德伦理作家们激烈排斥戏剧。
假如让这群人聆听的音乐仅仅是擂鼓吹号,而不是柔和优美的乐
曲,想要达到这个目的比较困难,难道不是如此吗?所以,为了敦化民
风,古人在某些场合对音乐的品类有所选择,这样做当然是正确的。
但是有人会说,为什么要优先选用音乐呢?这是因为,任何其他一
种感官享受对心灵的腐蚀作用,都甚于音乐。从普鲁塔克的著作②中
我们获知,底比斯人为了柔化年轻人的行为举止,用法律规定一种爱
情,而这种爱情在所有其他国家都被禁止。读到此处,我们不禁为之汗
颜。
① 亚里士多德在《政治学》第八卷第四节中写道,斯巴达人自幼接受训练,所
以极为凶悍。
② 普鲁塔克,《佩洛皮达斯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