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素|著,《罗素:幸福就是真实地活着》
幸福,必然是部分取决于环境,部分取决于自身。我们发现就自身因素而言,幸福是一 件简单的事。许多人认为,离开多多少少的宗教信念,幸福感是无法产生的。
许多自身不幸福的人认为,他们的忧郁有着复杂而高级的智慧缘由。我不认为这些事是 幸福或不幸福的真正缘由,它们都只是现象。
一般的情况是,相信幸福的人是幸福的,相信不幸的人是不幸的,他们都会将自己的感 受归因于自己的信仰,但真实的原因却并非如此。对于大多数人的幸福而言,有些条件 不可或缺,但都是些很普通的事:食物与住所、健康、情爱、工作成就和同伴的尊重, 对有些人来说生育繁衍也是必需的。
离开这些东西,人很难感到幸福,但如果具备了这些条件,或通过正确努力能够创造这 些条件时还是感觉不到幸福,这个人就是心理失调了,情况严重的话需要去看精神科医生,而一般情况下,他应该可以自愈,方法就是正确对待这些事。
只要外部环境不是极端糟糕,只要一个人的激情和兴趣是向外而不是向内的,他就有可 能获得幸福感。因此,在接受教育和适应世界的过程中,我们应该努力避免沉溺自我的 激情,而应获得那些能使我们免于自我沉溺的热情与兴趣。
大多数人的天性都不会以被囚禁为乐,而将自我封闭在一己之内的激情确是一所最可怕 的监狱。这些激情中常见的包括恐惧、嫉妒、罪恶感、自怜和自恋。所有这些情感的指 向都是以自我为中心:对外部世界没有真正的兴趣,只关心它会不会伤害自己、能不能满足自我。
人们如此不情愿面对现实,如此焦虑地用谎言编织的外套包裹自己,主要是出于恐惧。 但是荆棘会刺破温暖的外套,寒冷会从裂缝中袭来,习惯了温暖的人,会比从一开始就 磨炼自己的人受到更严酷的打击。何况,自我欺骗的人实际上知道自己在做什么,因而 活在恐惧之中,生怕会有什么意外迫使他们承认这点。
专注自我的最大害处是把生活变得狭窄单调。是的,一个只爱自己的人不会因为情感生 活混乱被指责,但最后却会为挚爱的对象一成不变而乏味到难以忍受。被罪恶感折磨的 人其实是被一种特殊的自我爱恋折磨,他以为这个无垠宇宙中最重要的事情是他的美德。 传统宗教的最大错误之一就是鼓励了这种特殊形式的自我沉溺。
幸福的人是真实地生活着的,他们有着自由的情爱和广泛的兴趣,他们通过这些情感和 兴趣把握住了自己的幸福,而这又让他们自身成为其他很多人的兴趣和情爱目标。幸福 的重要源泉是得到爱,但是索要爱的人是得不到爱的。泛泛而论,得到爱的人正是付出爱的人。
不过,像为赚取利息而放贷那样计算着付出爱是没有用的,算计的爱不是真爱,得到它 的人也不会觉得这是真爱。那么,一个被自我囚禁而不幸福的人该怎么做?如果他还是惦记着自己不幸福的原因,还是以自我为中心,就走不出恶性循环的圈子,想跳出这个 圈子,就必须有真正的兴趣,而不是只把兴趣当作治病的权宜之计。
虽然确实不容易,但如果能正确分析自己的问题,还是有许多可行之计。比如,如果他 的问题源于有意识或无意识的罪恶感,那么他首先可以说服自己意识到自己的罪恶感是 非理性的,然后借助我们之前谈到的特定技巧把合理的信念植入自己的无意识,同时做 一些多多少少无分善恶的事情。如果他成功地消除了罪恶感,也许真正客观的兴趣就能 够自然地出现。如果他的问题是自怜,他可以先让自己相信他的生活并没有比别人更为 不幸,然后再用同样的方式处理。如果他的问题是恐惧,那就进行增加勇气的锻炼。
不知从何时起,战争中的勇气就已被视为一种重要美德,针对男孩子和年轻男性的大量 训练旨在培养战斗中的无畏品格。但对道德勇气和智识勇气的关注却少得多,而它们同 样有其培养技法。让自己每天至少认清一个痛苦的真相,你会发现这与童子军的日课一 样有用。让自己试着去感觉,即便你在道德与智识上都远不及你所有的朋友,当然实际 上不是这样,生活也还是值得继续的。这样的练习持续几年,最终你一定能毫不退缩地 面对现实,在更大的领域里得到免于恐惧的自由。克服了自我沉溺之后会出现什么客观 兴趣,这要由你的天性和外部环境自发作用来决定。不要给自己建议“如果我集邮,我一 定会很快乐”,然后就开始集邮,因为你可能会发现它一点都没意思。
只有你真正感兴趣的东西才会对你有用,但你要相信,一旦停止了自我沉溺,你真正的 兴趣就会出现。很大程度上,幸福的生活就是善的生活。职业道德家们过于强调自我克 制,这是搞错了重点。有意识的克制导致自我沉溺,敏感于自己做出的牺牲,因而往往 不能实现眼前的目标,通常也不能实现最终的目标。
我们需要的不是自我克制,而是对外界的某种兴趣,它能让人率性而为做出某种行动, 而专注于追求自己美德的人却只能在有意识地自我克制时才能做出同样的行动。
我是作为一个快乐主义者写作本书的,我认为幸福就是善,然而,就所倡导的行为而言, 总体上看,快乐主义者与理智的道德家并无二致。只不过,当然也不是绝对的,道德家 太强调行为而忽视心理状态。根据当事人不同的心理状态,一个行为的效果可以有很大 不同。看到孩子落水,你凭直接的本能冲动救了他,这没什么道德问题。
但另一种情况是,你跟自己说,“施以援手是一种美德,我要做一个有美德的人,所以我 必须救这个孩子”,那你做了还不如不做。这个例子很极端,但很多平常事里都有这个道 理。传统的道德家所提倡的生活态度与我所提倡的还有一点更微妙的区别。比如,传统 的道德家会说爱应该是无私的。这在一定意义上没错,就是说,爱的自利性必须保持在 一定限度内,但它无疑还是具有自利这样一种性质,一个人因此才会为爱情的成功而幸福。
如果一个男人向一个女人求婚是衷心为了她的幸福,同时,认为这是她给了自己一个自我牺牲的最好机会,那我很怀疑这女人会不会感到满意。我们当然衷心希望所爱的人幸福,但是不能用别人的幸福代替我们自身的幸福。实际上,一旦我们对自我之外的人和事产生了真实的兴趣,隐藏在自我克制信条里的自我与世界的对立就消失了。这种兴趣让人感觉自己是生命之流的一部分,而不只是一个坚硬、单独的个体,像一个台球,除了碰撞,和其他实体没有任何关系。所有的不幸福都是由分裂或缺乏整合导致的,心理意识和无意识之间缺乏协调造成了自我的分裂,客观兴趣与情爱不能提供联结的力量,自我与社会就失去了整合。
幸福的人不必承受这些整合失败的痛苦,他们既不必为对抗自己而分裂,也不必为对抗世界而斗争。这样的人会感觉自己是宇宙的公民,自由地享受着它创造的景象,它提供的快乐,不为死亡而困惑,因为他感到自己并没有与后来者真正分离。在与生命之流自然而深刻的结合中,他找到了最大的快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