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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罗马文化的特征
一、罗马英雄主义的盛衰
与希腊人相比,罗马人无疑是愚笨的、粗野的。他们不懂科学,不谙哲理,不擅艺术,然而他们却创造了秩序,制定了法律,健全了国家。罗马人对美和神采取无所谓的态度,他们崇尚的是武力和功利。罗马人把希腊人看做是矫饰浮华的和柔靡不振的,希腊璀璨的科学、哲学和文学艺术起初都被看做是一些无聊的奢侈品,只是到了公元前2世纪,当罗马人征服了希腊以后,罗马人才开始笨拙地模仿起这些东西来。不过在远为文明的希腊人眼里,罗马人无非是一些愚钝未开的乡巴佬,虽然这些乡巴佬却颇为凶悍。“希腊人对罗马人的自然态度,是一种夹杂着恐惧的鄙视;希腊人认为自己是更文明的,但是在政治上却较为软弱。如果罗马人在政治上有着更大的成功,这只说明了政治是一桩不光彩的行业。”1【英】罗素著,何兆武、李约瑟译:《西方哲学史》上卷,商务印书馆1963年版,第348页。
到了罗马共和国晚期,希腊文化在罗马人眼里焕发出越来越强烈的魅力,年青一代的罗马人不顾守旧派元老们的劝告,在思想和行为作风方面开始极力模仿希腊的优雅文化。罗马的诗人采用了希腊诗歌的韵律和主题,罗马的思想家开始学习希腊的哲学,罗马的工匠们则极力仿效希腊的建筑风格,其结果,使罗马在文化上成为希腊的寄生虫。黑格尔在《历史哲学》中描述了罗马人对希腊文化的依赖∶
罗马的艺术作品都只是从希腊各地搜集所得,而不是他们自己制造出来的;他们的财富不像雅典那样是勤劳的蓄积,而却是劫掠而来。文雅和修养根本是不合罗马人本性的;他们企图从希腊人那里输入文化,因此,就有了很多的希腊奴隶被载运到罗马来。这种奴隶贸易是以提洛为中心,据称这个地方有时候一天之间可以卖出一万个奴隶。希腊的奴隶成了罗马的诗人、著作家、罗马人工作场所的监督、罗马人子女的教师。2【德】黑格尔著,王造时译∶《历史哲学》,三联书店1956年版,第357页。
尽管罗马文化与希腊文化有着一脉相承的沿袭关系,但是在这两种文化之间却存在着巨大的差异。希腊文化是绚丽多彩的、感性的和精美的,罗马文化则始终具有一种单调乏味的片面性,充满了功利的和粗鄙的特点。二者之间的根本差异并没有因为罗马人极力模仿希腊文化而有所改变。由于这种邯郸学步式的拙劣模仿,希腊的一切充分展现了自由性灵的优美文化成就,一旦搬到罗马,立即就被蒙上了一层冷冰冰的功利色彩,变成了一些矫揉造作的和滑稽可笑的东西。如果说希腊文化表现了一种灵肉和谐的优雅特点,那么罗马文化则充满了物质主义的浊重气息。
虽然罗马人在文雅和教养方面远远逊色于希腊人,但是他们却以一种气势雄浑的英雄主义品格激励着后世西方人的情怀。一部罗马史充满了悲歌慷慨、壮怀激烈的英雄业绩。如果说希腊的英雄们主要生活在诗歌和传说之中,那么罗马人却个个都是阿喀琉斯般的英雄。无论是马略还是苏拉,无论是克拉苏还是斯巴达克,无论是恺撒还是布鲁图,无论是渥大维还是安东尼,胜利者获得英雄的荣耀,失败者则像英雄一样轰轰烈烈地死去。
为了国家利益和个人名誉,不惜牺牲生命,这是罗马英雄主义的灵魂。在罗马共和国时期,常常可以看到为了政治理想和个人名誉而殉节的例子,对于那时的罗马人来说,荣誉是比任何金银财宝更加昂贵的东西。在罗马人的词汇中,最可耻的字眼就是"叛徒"和"逃兵"。与其苛且偷生,不如杀身成仁,这是罗马人恪守的最基本的道德信念。士兵们在疆场上宁愿战死也不愿当俘虏,将军们往往在兵败后杀身成仁,政治家们则宁死也不放弃自己的原则。盖约·革拉古在改革失败后自杀身亡;小马略为了重建父亲的大业与苏拉进行了惨酷的战斗,兵败后自戕,年仅20岁;布鲁图为了共和国的原则而刺杀了对他极为恩宠的恺撒,在大势已去的情况下,杀身取义。安东尼虽因迷恋于埃及女王而导致沙场失利,但是在众叛亲离的逆境中却孤身单骑闯入罗马军中向屋大维索战,终因未能遂愿而拔剑自刎。斯巴达克在敌众我寡的逆境下杀死自己的战马,徒步冲入战场去寻找敌军统帅克拉苏决斗,在杀死了敌方的两个百夫长之后被砍得粉身碎骨。而那位一向不畏强暴的元老马可·伽图(小伽图),为了誓死捍卫共和国的原则,与大权在握的恺撒进行了不屈不挠的斗争,庞培兵败后,伽图也以身殉国3古罗马历史学家阿庇安对于小伽图之死有一段催人泪下的描述,可参见【古罗马】阿庇安著,谢德风译:《罗马史》下卷,商务印书馆1976年版,第184页。。尽管共和国的原则在恺撒时代已经遭到了根本性的破坏,但是对祖国的忠诚还是使许多人挺身而出,与恺撒的“独裁”相抗争。虽然恺撒对布鲁图宠爱有加,布鲁图仍然置私人恩怨于不顾而刺杀了恺撒。布鲁图后来对他的朋友们说,即使是他的父亲重新回到人间,如果企图颠覆共和国的话,他仍然也会把他杀死的。孟德斯鸠对这种忠诚精神评价道∶"这是对祖国的一种主导的爱,这种爱脱出了罪恶和美德的常规,它所服从的只是它自己,它是不管什么公民、朋友、好人、父亲的∶美德正仿佛是为了超越自己才把自己忘掉的。"4【法】孟德斯鸠著,婉玲译∶《罗马盛衰原因论》,商务印书馆1962年版,第64页。这种至高无上的忠诚精神或对祖国的爱正是罗马英雄主义的魅力所在,它基于功利却又超出功利。罗马共和国的历史不仅表现了功利主义的高歌猛进,而且也焕发着英雄主义的精神感召。
这种雄浑悲壮的英雄主义精神对于近代西方历史尤其是法国大革命的历史产生了深远的影响。18世纪有教养的法国人都为罗马时代的英雄梦幻所萦绕,知识分子们从罗马共和国的政治制度和法律中寻找对现实国家进行政治改造的理论根据,革命党人则直接把罗马共和国时代的英雄们当做行动的楷模——温和的吉伦特派效法小伽图 、西塞罗等共和派元老,激进的雅各宾派决心实现革拉古兄弟和马略的平民政治理想。夏洛特·科黛刺杀马拉,据她自己供认是受了布鲁图的指使。而出生于科西嘉岛的拿破仑,毕生都把恺撒当做心中的偶像,"他曾是一个精通普鲁塔克的《名人传》和罗马历史的读者,他的极其活跃的想象力那时正忙于做着恢复罗马帝国东征的梦幻"。5【英】赫·乔·韦尔斯著,吴文藻、谢冰心等译∶《世界史纲》,人民出版社1982年版,第1005页。在恺撒精神的鼓舞下,拿破仑终于实现了称霸欧洲大陆的帝国梦想。
如果说罗马共和国是罗马英雄主义的摇篮,那么罗马帝国则是它的坟冢。功利主义是整个罗马文化的基本特点,在共和国时期,功利主义与国家利益和个人荣誉联系在一起,因此功利主义焕发出一种磅礴的气势,它是悲壮的、崇高的和理想化的。到了罗马帝国时期,功利主义日益堕落为一种狭隘自私和穷奢极欲的物欲主义,一切高尚的情操、坦荡的胸怀都荡然无存,剩下的只有卑劣的阴谋、贪婪的肉欲和麻木不仁的慵怠。共和国时期的罗马人为了国家而压抑私欲,帝国时期的罗马人却为了私欲而牺牲国家。
在罗马帝国时期,具有理想色彩的罗马英雄主义已经无可拯救地衰颓了,罗马人既不愿意再去流血,也不愿去流汗,他们像鼹鼠一样躺在"往昔的光荣"的阴影下享受着用前辈的鲜血换来的财富。追逐物质财富,本是罗马英雄主义的重要动力之一,但是物质财富一旦过于丰盛,就成为诱惑英雄主义堕落的罪恶渊薮。在整个罗马时代,英雄主义既不断地被物质目标所激发,又时时面临着被它腐蚀的可能性。在共和国的大部分时间里,由于受到荣誉动机和传统道德的制约,英雄主义在物质的诱惑面前始终能保持一种节制,没有滑向享乐主义和纵欲主义的泥淖。但是到了帝国时期,随着外省源源不断的巨大财富的流入,随着柔靡颓废的东方文化的传入,罗马人严肃而朴素的心灵开始发生蜕变。孟德斯鸠和罗素等许多思想家都认为,伊壁鸠鲁主义和斯多噶主义等希腊哲学思想腐蚀了罗马人的勇武精神。早在公元前2世纪时,道德严谨的老伽图 就以激烈的口吻告诫罗马青年不要让腐朽的希腊文化软化了他们的意志,但是老伽图们所不愿看到的现象在共和国末期终于成为事实——骁勇好斗的罗马"乡巴佬"一头跌入了希腊文化的温柔乡中。罗马人最初对奢靡浮华的希腊文化采取一种征服者的轻蔑态度,后来却开始在一种自惭形秽的复杂心理中模仿希腊文化,最终则被柔性的希腊文化弄得手脚酥软,沦落为像他们当年一般剽悍凶猛的日耳曼蛮族的俎上肉。
二、罗马的宗教与文化
从罗马创建之初,宗教就被当做一种重要的手段来推进这个新生国家的发展。在王政时期和共和国初期,罗马宗教的状况极为混乱,不同民族的古老信仰随着民族的冲突、融合而混杂熔铸,逐渐形成了罗马人共同信仰的一些神祇。根据古代罗马民社的公共节日表(这个节日表留存在世代相袭的历法书中),早期罗马人最崇拜的神是天神朱庇特(Jupiter)、战神玛尔斯(Mars)和相貌酷似战神的民族化身奎里努斯(Quirinus)。在这三个主要的神祇身上,都明显地反映出罗马人的尚武精神和好斗性格。
朱庇特不仅是天神、雨神和雷电之神,而且也保佑着罗马人在战争中所向披靡。在罗马,所有的月圆之日都是祭奠朱庇特的圣日,罗马最主要的庙宇就是建立在卡庇托尔山冈上的朱庇特神殿。随着罗马国家疆域的拓展,朱庇特后来与希腊主神宙斯混为一体;到了共和国晚期和罗马帝国时期,宙斯—朱庇特又与叙利亚的主神巴尔、埃及的主神亚蒙相混合,成为一个具有世界意义的最高主宰。战神玛尔斯虽然位居朱庇特之下,但是在罗马人的宗教生活中他的重要性实际上超过了朱庇特,而且对他的崇拜可能要早于对朱庇特的崇拜。玛尔斯被看做罗马城的创建者罗慕洛斯和雷慕斯的父亲,罗马年的第一个月就是以他的名字而命名的(March,即公历的3月),在这个月里,有罗马的新年节和场面盛大的战士节。为了彰耀他的神威,人们甚至把天空中的一颗血红色的星辰取名为玛尔斯(即火星)。奎里努斯也是意大利最古老的神之一,对他的崇拜后来经常与对玛尔斯的崇拜以及对罗慕洛斯的崇拜混淆在一起,因此他又被称为第二战神。
到了共和国中期以后,由于希腊文化日益加深的影响,罗马杂乱无章的神灵世界才开始朝着系统化的方向发展。许多古老的罗马神在希腊神话中找到了自己的对应者,例如朱庇特与宙斯合为一体、玛尔斯与阿瑞斯合为一体、弥涅瓦与雅典娜合为一体,等等。几乎每一个重要的罗马神祇,后来都找到了一个希腊的对应者。还有一些神则是直接从希腊神话中照搬过来的,只是换了一个拉丁名字,如维纳斯(原型是希腊的美神阿佛洛狄忒)、卡墨拉姊妹(原型是希腊的缪斯九女神)、阿波罗(在罗马与希腊同名)等。这些神明大多与超功利的、高雅的艺术活动和审美活动有关,他们是在粗野的罗马人受希腊文化的影响日益文明化的过程中进入罗马世界的。
在希腊,宗教生活与文艺生活是融为一体的,奥林匹克竞技会、戏剧表演以及其他各种文艺体育活动同时也就是盛大的宗教集会,宗教生活寓于世俗性的娱乐活动之中。每逢宗教节庆日,人们身着盛装,载歌载舞,怀着欢愉的心情讴歌神明,并且尽情地展现人类自身的美。然而在罗马,宗教生活与文艺生活是完全隔绝的,它倒是更紧密地与政治生活联系在一起。宗教的功能不在于增进人们对于生活的热爱,而在于维护现实的政治秩序和加强法律的威严。就这一点而言,罗马的宗教可以说是开创了宗教的政治功能,使宗教由一种理想性的憧憬变成了一种现实性的规范。
随着罗马帝国版图的拓展,它的宗教来源也远远地超出了希腊世界的范围。罗马既然在文化上没有自己的独立根基,那么当它成为希腊文化的寄生虫以后,很快又同样地成为了东方诸文化的寄生虫。到了公元前1世纪,随着生活方式和文化形式上的日益希腊化和东方化,罗马人慢慢放弃了早年的严肃、简朴而顽固的传统道德,越来越深地陷入到放荡淫乱的罪恶渊薮之中。这种穷奢极欲的生活方式使罗马公民们产生了两种相互对立同时又相互依存的要求,即肉体上寻求刺激的疯狂渴望和精神上寻求解脱的强烈希望—罗马人在肉体上越是放纵无度,他在精神上就越是空虚无聊,而这种精神上的痛苦反过来又刺激了肉体的进一步堕落。其结果一方面使伊壁鸠鲁主义和斯多噶主义这两种希腊伦理思想(它们分别满足了上述两种对立的要求)在罗马受到了普遍的推崇,另一方面也导致了各种东方宗教如埃及的埃西斯崇拜、弗里吉亚的大母神崇拜、波斯的密特拉教、西亚的犹太教以及新兴的基督教等对极度空虚的罗马人心灵的填充。这些东方宗教往往都宣扬一种神秘主义和彼岸精神,在基调上一般都具有凄楚阴郁的特点,既不像希腊宗教那样欢愉明朗,也不像罗马宗教那样功利冷漠。在这些来自于东方的彼岸主义宗教的猛烈冲击下,罗马的那种原本就缺乏牢固根基的多神教很快就陷入了深重的危机之中。当罗马人在世俗生活方面由于东方奢靡生活方式的腐蚀而丧失了世代相袭的朴素道德时,他们在宗教生活方面也同样由于东方神秘主义信仰的渗透而堕入了茫然无措的混乱状态。
与罗马宗教的情况相似,罗马的哲学思想也不过是希腊哲学的余绪,其特点是把希腊的理性主义与东方的神秘主义相糅杂。一直到共和国末期,罗马都没有产生过一位自己的哲学家。我们所知道的最早的罗马哲学家是小伽图 、西塞罗和卢克莱修,他们在哲学上的贡献无非是把希腊的柏拉图 主义、斯多噶主义、怀疑主义和伊壁鸠鲁主义介绍给了愚钝无知的罗马人而已。对于大多数罗马人来说,哲学是一门无聊的学问,罗马人的务实天性使他们对一切具有形而上学倾向的东西都深表反感。而对于少数知识分子来说,罗马帝国人欲横流的现实状况恰恰预示着一种世界末日即将来临的征象,而斯多噶主义"顺应自然、服从命运"的宿命论思想和"克制情欲,无动于衷"的生活态度则是使人们摆脱生之苦恼和死之恐惧的最好药方。
孟德斯鸠等人认为,斯多噶主义(以及伊壁鸠鲁主义)的流行是罗马帝国衰亡的一个重要原因。作为一种文化"世纪末"的象征,斯多噶主义和伊壁鸠鲁主义曾经敲响了希腊城邦文化的丧钟,现在轮到它们来高奏罗马文化的安魂曲了。
与哲学一样,罗马的文学一直到很晚的时候才产生。罗马王政时期就已经在希腊文字的影响下形成了拉丁字母,但是有了文字以后的罗马人并没有进一步从希腊人那里去学习优美的文学,而是心无旁骛地进行扩张活动。共和国早期的罗马青年们阅读的作品主要是一些毫无文学色彩的罗马历史传奇、历代大事(包括节日庆典)记录和一种混杂着粗俗的戏谑与色情的散文杂著(Saturae)。直到第一次布匿战争之后(公元前227年),一位在罗马担任家庭教师的希腊奴隶用拉丁文翻译了荷马的《奥德修纪》,从此才揭开了拉丁文学的序幕。
罗马文学在共和国的最后数十年间进入了辉煌的发展阶段,恺撒的《高卢战记》开创了一种简洁明快的散文风格,西塞罗的演讲稿和散文集则展现了一种优美华丽、抑扬顿挫的文风,形成了一种被后世人们极力效法的"西塞罗式句法"。随之而来的奥古斯都时代不仅创造了政治、经济的繁荣局面,而且也开创了罗马文学的"黄金时代"。这个时期出现了罗马历史上三位最杰出的文学巨匠——维吉尔、贺拉斯和奥维德。维吉尔的著名史诗《艾涅阿斯纪》(一译《伊尼特》)以文学的形式重塑了罗马的历史,将罗马的起源与荷马史诗中的特洛伊英雄联系在一起。贺拉斯是一名抒情诗人,他的代表作《颂歌集》歌颂了恬静的田园生活和古朴的传统道德,同时也对奥古斯都的政绩和罗马的光荣大唱赞歌。"黄金时代"的第三位诗人奥维德就如同希腊城邦时代的第三位悲剧家欧里庇得斯一样,开始对于"太平盛世"的浮华和传统道德的意义表示怀疑,在他的作品中充满了艳丽淫逸的情调(《爱的艺术》)和离奇古怪的情节(《变形记》),他本人也由于一件牵涉到皇帝孙女的丑闻而遭到放逐。
在奥古斯都身后的"白银时代"里,罗马固然也产生了塔西佗、玉外纳、普林尼等著名作家,但是此时罗马文学的主题已经由歌功颂德转向了愤世嫉俗。在塔西佗的《日耳曼尼亚志》中,通过赞扬日耳曼人简朴的生活和纯正的道德而反讽了罗马帝国的腐败颓废,并流露出对共和国时期的美德的眷恋之情。在他的另一部名著《编年史》中,对暴君尼禄的荒淫无耻进行了无情的针砭。玉外纳则通过讽刺诗对图 密善皇帝的专制统治和罗马社会的伤风败俗现象进行了讥讽,并表现出一种斯多噶主义的宿命论思想。
罗马的建筑艺术也深受希腊文化的影响,但是与希腊多偏重于神庙建筑的特点不同,罗马的建筑更多地表现为凯旋门、斗兽场、皇宫和下水道系统等实用性的世俗作品。罗马的圆形斗兽场规模宏大,可容纳50 000观众,在这样宏伟的场所观看血淋淋的奴隶角斗或斗兽,耳边回响着惊涛骇浪般的呼声,那种残酷而壮观的血腥场面确实令罗马人痴迷若狂。罗马广场旁边的万神殿,门前有16根巨大的圆柱,由穹形支架支撑着的圆形屋顶直径长达43米。罗马的雕塑具有明显的写实风格,多以人物塑像为主,通常以大理石为材料,同时也注重宏大建筑物局部的精雕细琢。罗马的艺术风格典型地表现了罗马民族的务实、功利、凝重和恢弘等特点。(图1-59)
与希腊人喜欢探究事物的本原(抽象的本质或"形式")的做法不同,罗马人只是出于实用的目的才对科学感兴趣的。罗马人在科学方面的建树甚少,卢克莱修的《物性论》算得上是一部自然哲学的著作,但是书中富丽堂皇的辞藻与天马行空的臆断遮蔽了为数不多的真知灼见;老普林尼写了一部名为《自然史》的皇皇巨著,几乎包罗了天上地下的所有事物,如此庞杂的博物志难免会有鱼目混珠、良莠难辨之嫌;至于罗马时代亚历山大里亚的著名天文家托勒密,他所确立的"地球中心说"理论体系成为横亘于西方科学发展之路上的一块大顽石。罗马人在科学史上最重要的贡献是恺撒修订的儒略历法(在天文学家素西吉斯的帮助下),该历法纠正了埃及太阳历中每年将近1/4天的误差,将平年定为365天,每四年设置一闰年,为366天。这样就大大地减少了回归年的误差。此外,罗马的著名医生盖伦在人体解剖学、生理学和病理学等方面也卓有建树,他提出了血液循环和“动物元气”的理论,突破了希腊原子论所导致的机械论樊篱,第一次将人体看做一个有机的整体。
三、罗马法
威尔·杜兰指出:“法律最足以说明罗马精神的特征,在历史上罗马代表秩序,就如同希腊之代表自由。希腊留下的民主与哲学,成为个人自由的依据;罗马留下了法律与政绩,则成为社会秩序的基础。”6【美】威尔·杜兰著,幼狮文化公司译:《世界文明史·恺撒与基督》下册,东方出版社1999年版,第512页。如果说罗马人在哲学、科学和文学艺术等方面都是希腊文化的寄生虫,那么至少在法律方面罗马人是有着自己的特色的,毫无疑问,罗马法是罗马人对于西方文化的最重要的贡献。尽管罗马帝国的人口不过5 000万,但是罗马法在今天却影响着将近9亿人的生活。
罗马国家最初既然是一种强制的产物,它就不能不以某种严明的纪律来约束内部的每一个成员,使他们按照统一的规范来行事;罗马民族既然是一个注重功利的民族,它就不能不对各种经济关系及其相应的权利和义务进行明确的规定。另一方面,当罗马在扩张的过程中把越来越多的国家和地区囊括到自己的版图中时,它也不能不制定某种秩序来协调那些习俗彼此不同的国家和地区之间的关系。罗马的法律正是在这样的情况下产生和发展起来的。公元前450年颁布的《十二铜表法》是罗马的第一个成文法,它明确规定了罗马人在财产、人身安全、债务、婚姻、继承、赔偿等方面的权利和义务。
随着罗马共和国的发展,罗马法在形式上和内容上越来越丰富庞杂,到了恺撒的时代,各种法律、 法规和法令已经多得令人无从适应,而且彼此之间也常有冲突之处。恺撒曾经下决心统一立法,但是这个愿望直到哈德良皇帝当政时才开始付诸实施,而罗马历代法律的最终成果则是公元6世纪编纂的《查士丁尼法典》。
罗马法的来源非常繁杂,既有公民大会的决议和元老院的指令,也有执政官的公告和皇帝的政令,此外还包括法学家们的法律解释和司法案例。如果说希腊人热爱体育和艺术,那么罗马人则喜好战争和诉讼;如果说希腊的父母希望自己的儿子成为奥林匹克竞技场上的冠军,那么罗马的父母则希望自己的儿子成为战场上凯旋的将军和诉讼场上胜诉的律师。在罗马帝国时期,层出不穷的诉讼案件使得法律人才辈出,许多职业传授法律知识和诉讼技巧的"民法教授"(iuris civilis professores)应运而生,律师(iurisconsulti)成为一种收入颇丰的社会职业。公元2——3世纪,罗马法的发展进入鼎盛时期,产生了以盖尤斯为首的"五大法学家",他们受罗马皇帝之托,对法庭审判的各种案件发表意见,撰书立说来解释现存的法律条文。他们将普遍性的法学原理具体化为一些可操作的条目,使罗马法成为条理清晰的规范性法律体系。他们的法学著作成为后世法律的重要理论依据,例如盖尤斯所撰的《法学阶梯》构成了查士丁尼时代编纂的《民法大全》的重要组成部分。
从内容上看,罗马法已经广泛地涉及民法、商法、刑法等诸多领域。罗马的民法体系已经达到了相当完备的水平,它分为人法、财产法和程序法等三个部分。人法对人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人在家庭和婚姻中的法律地位以及人的刑事责任等问题进行了细致的规定;财产法涉及所有权、经济义务、交易、契约和负债等问题,特别强调了私有财产所有权的绝对性、排他性和永续性;程序法则对司法诉讼程序、审理制度和刑罚内容进行了明确的规范。
从法律规范的范围来看,罗马法又可分为公民法、万民法和自然法。公民法的适用范围仅限于罗马公民,它构成了罗马法的核心。万民法是应罗马帝国治理万邦的现实需要而产生的,它的适用对象是没有罗马公民权的外邦人之间,以及外邦人与罗马公民之间的法律纠纷。万民法的法律条文主要来自于各行省总督和法官们处理各类法律纠纷时所颁布的法令和法规,它具有因地制宜和因时制宜的特点,反映了极其复杂的经济关系和社会关系,因此属于罗马法中常变常新的动态部分。至于自然法,则构成了罗马法的一般性的哲学基础或法理学基础,它是斯多噶主义的哲学思想对罗马文化发生影响的产物。斯多噶主义认为自然界本身充斥着一种“世界理性"(逻各斯),这种"世界理性"反映到人类社会和人的意识中,就形成了一种具有普遍意义的自然法,它适用于所有时代的所有人类。共和国时期的罗马元老西塞罗对自然法解释道:
真正的法律是与自然相调和的真理,它包罗宇宙,永不变更,永无止境……吾人不能反对它、改换它、废止它,不能利用任何立法来解除对它的义务,我们不必在本身之外去寻求对它的了解。这种法无分罗马与雅典,无分现在与未来,对任何国家或时代都有效并永久有效……不遵守的人就是否认他的本身和本性。7参见【美】威尔·杜兰著,幼狮文化公司译:《世界文明史·恺撒与基督》下册,东方出版社1999年版,第526页。
这种自然法的思想成为近代西方自然法学派的重要理论渊源,当洛克、卢梭和孟德斯鸠等人从所谓的"自然权利"和"法的精神"来说明天赋人权和法律根据时,当美国《独立宣言》宣称“人人生而平等,他们都从他们的‘造物主’那边被赋予了某些不可转让的权利”时,当法国《人权宣言》要求“把自然的、不可剥夺的和神圣的人权阐明于庄严的宣言之中"时,他(它)们所依据的都是这种抽象假定的自然法。
罗马法肇始于共和国时期,在帝国时期获得了长足的发展,日益丰富和精确化,公元439年生效的《狄奥多西法典》是罗马帝国最后一部官方的成文法规汇编。这部法典对入侵的日耳曼蛮族产生了重大的影响,公元5—6世纪蛮族统治者们所制定的法律,如公元500年的《狄奥多里克敕令》、506年的《阿拉里克二世法典》、517年的《勃艮第罗马法》等等,几乎都是以它为参照的。到了查士丁尼时代,罗马法的一切伟大成就都被编纂到《民法大全》中,它包括汇集历代罗马成文法的《法典》、精选历代法学家的法律著作和言论的《学说汇纂》、阐述法学原理的教科书《法学阶梯》和汇编查士丁尼所颁布的律令的《新律》等四个部分。《民法大全》既是罗马法的总汇,又成为中世纪教会法的基本依据,并且通过中世纪继续对现代西方法律体系发生着深刻的影响。
罗马法是罗马人留给后世西方文化的最宝贵的一笔财富,它构成了现代西方大陆法学体系的重要理论基础,确立了意大利、法国、德国、西班牙、葡萄牙、匈牙利、波兰、拉丁美洲诸国以及加拿大的魁北克省等地法律的基本内容。罗马法不仅包含着具体而细致的法律条文,而且更重要的是它奠定了一种法治精神,这种精神包括对个人权利(尤其是私有财产权)的尊重,公正与正义的原则,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当然奴隶除外,在罗马法中奴隶属于财产法而不属于人法),以及依法办事、不徇私情的原则,此外还有一套作为实用法律的形而上学根据的自然法理论(这一点主要应归功于斯多噶主义)。(图1-62)在《民法大全》的《学说汇纂》开篇处,引用罗马"五大法学家"之一的乌尔比安的话,对新款打印(奇)单位中“法”的来源和性质这样写道:
任何意欲研究法(ius)的人,首先应当懂得ius这个词从何而来。它从正义一词而来:因为,正如塞尔苏斯(Celsus)所作的恰当定义,法是善和公正的艺术。正是为此,有人会称我们为祭司,因为我们崇拜正义,我们教授这样一类知识:什么是善和公正,分别公正与不公正,辨明允许和不允许,渴望不仅靠对惩罚的恐惧,而且靠奖赏的鼓励,使人向善;我们要求拥有(除非我错了)一种真正的哲学,而非一种虚伪的哲学。8转引自R.H.巴洛著,黄韬译:《罗马人》,上海人民出版社2000年版,第228~229页。
或许正是由于罗马人缺乏一种温情主义,人与人的关系都是冷漠和功利的,这样反倒培养了罗马人强烈的法律意识和法治精神。黑格尔评价道:“这点造成了罗马的伟大,它的特性就是各个人和国家、法律、命令的统一,森严无比,不能伸缩。"9 【德】黑格尔著,王造时译:《历史哲学》,三联书店1956年版,第332页。就此而言,严峻刻板的罗马法就如同是在贫瘠荒凉的罗马文化沙漠中长出的一株仙人掌,它虽然形态狰狞诡谲,却特别能够适应这片荒芜的土地。
四、罗马世风的腐化
共和国晚期的罗马已远非贫穷的昔日可比,随着国家版图 的扩大和行省的增加,大量的财富流入罗马,罗马人传统的英雄主义精神在日益增长的物质财富的腐蚀下逐渐衰弱,最终而土崩瓦解。黑格尔写道∶"各行省数目的增加,造成了罗马人民财富的聚敛,腐化情形也就随着发生起来了。奢靡淫逸的风气从亚细亚吹入了罗马。"10【德】黑格尔著,王造时译∶《历史哲学》,三联书店1956年版,第353页。由于胜利和暴富而导致的骄奢心理在罗马社会中迅速蔓延。希腊和小亚细亚的放荡的生活方式对罗马青年一代产生了深刻的影响,享乐之风愈演愈烈,到了公元前的最后一个世纪成为一种时髦的社会风气。罗马人不再是早期的粗鄙而愚昧的乡巴佬,而成为举止高雅、生活奢靡的暴发户。往昔的勇武剽悍在大量涌现出来的豪华花园、别墅和浴场中无形地被销蚀殆尽,日益膨胀的贪婪欲望和肆无忌惮的淫逸之风使得终日沉溺于酒色之中的罗马人再也不愿意承担任何国家的和家庭的义务。
在西塞罗的《控诉维累司》和普鲁塔克的《卢库卢斯传》等文章中,人们可以清楚地看到共和国末期的罗马人已经堕落到了什么程度。下面引用《卢库卢斯传》中的一段文字为证∶
确实,看到卢库卢斯的一生就如同读一部古代的喜剧一样,我们可以看到在上半部中他的政治措施和军事策略,而下半部却尽是宴饮徵逐,追欢作乐以及火炬竞赛等轻浮无聊的活动。他那豪华的大厦、曲折的回廊、富丽的浴室,还有那些珍贵的绘画雕刻(且不谈他对这些艺术品的热爱),依我看来也都是浅薄无聊的。他搜集这一切,耗费巨资,将战争中得来的大量宝贵财富流水般地花在这些方面。即使在今天,豪华奢侈的水平已大大提高,可是卢库卢斯的花园仍应列为第一流富丽堂皇的王公园邸。他在海岸和涅亚波利斯附近的那些建筑工程,禁欲主义者图贝罗见到之后,称他是身穿长袍的薛西斯。11【古希腊】普鲁塔克著,陆永庭、吴彭鹏译∶《希腊罗马名人传》上册,商务印书馆1990年版,第451~452页。
卢库卢斯在饮食方面非常讲究,有一次,他独自一人用膳,仆人们准备了较为简单的菜肴,他因此而大发雷霆。当仆人说今天由于没有客人,所以不需要过分铺张时,卢库卢斯却说∶"你不知道今天卢库卢斯与卢库卢斯一起进餐吗?"这件事当时在罗马流传甚广。
这股源于希腊和东方世界的柔靡之风越来越深地侵蚀着罗马英雄主义的肌体,到了帝国时期竟成为罗马人的一种普遍的生活态度。如果说共和国晚期的罗马人追逐放荡奢华的生活方式主要还是出于一种标新立异的时髦风尚,那么到了帝国时期,它就蜕化为一种变态情欲的疯狂发泄。滑稽剧、逐兽、剑斗盛行,浴场遍布于各行省的城市,罗马人终日在浴场中消磨时光,被时人称为"瘟疫时期的饮宴"(后来的罗马皇帝阿德里亚努斯不得不为商业生活的利益而限制浴场开放的时间)。公元1世纪以后,罗马每年都要从印度、中国和其他亚洲国家输入大量的奢侈品,致使巨款外流。普林尼感叹道∶"奢侈和妇女使我们付出了这样的代价!"12参见【苏】科瓦略夫著,王以铸译∶《古代罗马史》,三联书店1957年版,第791页。
罗马帝国时期的富人们不愿意生育孩子,离婚的风气像瘟疫一般在各个城市中蔓延,以至于奥古斯都不得不在婚姻制度上实行一些强制性的措施,以保证人口的繁衍。(图1-63)罗马人的宴会铺张得令人难以置信,罗马人在用餐时也全无希腊人的优雅风度,他们的宴会只追求排场,而不管食物的味道。为了能够不停地狂吃滥饮,罗马人常常用羽毛刺激喉咙,将吃进胃里的食物吐出来,然后继续吃喝。这种吃了再呕、呕了再吃的技巧在当时被看做是一种令人羡慕的本领。提庇留乌斯当罗马皇帝时(公元14—37年),在一间名曰"蓝穴"的密室中安置了许多赤身裸体的少女和娈童,他经常像光溜溜的老鲨鱼一般穿行于这些"正在长大却又未断奶"的孩子之间,恣意猥亵,极尽淫欲。他的继任者卡里古拉(公元37—41年在位)挥金如土,用香油洗澡,将价格昂贵的珍珠用醋泡化后当酒喝,并且用黄金制成的面包来款待客人。卡里古拉还对严刑拷打和肢解人体有一种特殊的嗜好,他常常和客人们一面喝酒,一面欣赏用活人喂狮子和将人锯解分尸的游戏。为了搜刮钱财,他甚至指使妓女到处去拉客,然后以相当于勒索的利息强行将钱借给嫖客们。到了尼禄当权的时代(公元54—68年),放荡行为已经成为司空见惯之事,而且尼禄本人也以其表率来鼓励和怂恿这些行为。据塔西佗介绍,这位荒淫无道的皇帝不仅强迫希腊的贵族和平民们终年累月 图1-64 尼禄地坐在剧场里看他演戏,而且还在百无聊赖之时装扮成奴隶的模样去商店进行偷窃和抢劫∶
在克温图斯·沃路西乌斯和普布里乌斯·斯奇比奥担任执政官的一年里,国外平静无事,但尼禄在罗马却寡廉鲜耻,胡作非为。他把自己打扮成一名奴隶的样子,在一群侍从的伴随下在首都的街巷、妓馆和酒肆到处游逛。这些人专门偷窃店铺里陈列的货品,袭击路上遇到的行人。受害者一点也不知道他们实际上是什么人,这样尼禄也就和其他人一样被打得鼻青脸肿。后来大家才知道这打劫的人原来就是皇帝本人;加于显贵男女身上的横暴无礼的事情越来越多了。另一些人一旦尝到了为所欲为的味道,自己便开始假借着尼禄的名义偕同狐群狗党同样不受惩罚地胡作非为起来。罗马之夜就和一个敌人占领下的城市的夜里一样! 13【古罗马】塔西佗著,王以铸、崔妙因译∶《编年史》下册,商务印书馆1981年版,第421页。
公元1世纪末叶的罗马皇帝图密善(公元81—96年在位)是一个既渴血又恐血的病态人物,他每天有一个小时的时间避不见人,关在一间密室里捕捉苍蝇,并把捕捉到的苍蝇钉在木板上。他也将这种阴森的恐怖感笼罩在他的宴会上,,他常常将一些客人带到一个所有装饰物都是黑色的房间里,让一些浑身涂得漆黑的孩子在席间跳舞,然后开始讲述谋杀或暴卒之类的令人毛骨悚然的故事。当客人受了一番惊吓之后,再赏赐给他们一些涂成黑色的昂贵工艺品和洗尽了黑漆的儿童。
在这样一些皇帝的统治下,罗马的社会风气将会是怎样的,也就可想而知了。
到了公元3世纪,整个罗马帝国都陷入了"世纪末"的恐慌之中,人们一方面疯狂般地发泄欲望,恣肆放纵于糜烂的生活;另一方面则怀着忐忑不安的心情等待着随时可能降临的厄难,陷入了一种普遍的绝望之中。在这样的情景下,东方的各种稀奇古怪的宗教也就乘虚而入,成为绝望的罗马世界的救命稻草。由于皇帝实际上不过是雇佣军手中的傀儡,他们的命运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他们能够为拥戴自己的士兵们提供多少财富,所以一些富裕的东方人就在军队的推举之下成为罗马皇帝,他们把东方的腐化和信仰同时带入了罗马。公元218—222年在位的罗马皇帝埃拉伽巴卢斯在登基以前曾是叙利亚太阳神的祭司,当这位年仅14岁的叙利亚祭司由于他母亲的影响而入主罗马时,他给罗马带来了一尊硕大无比的男性生殖器雕像。在他从叙利亚赴罗马上任的缓慢行程中,他的画像被先行送到罗马元老院。吉本描写道∶
在画中,他穿着一身金光闪闪的丝绸的牧师服装,学着梅德人和腓尼基人的打扮,衣襟宽松飘洒;他头上戴着一顶三重冕,多条颈圈和手镯上都镶嵌着价值连城的珠宝。额头染作黑色,两颊涂上不自然的红色和白色。一些态度严肃的元老都不禁发出一声哀叹说,罗马人在长期经历过严厉的本国暴君的统治之后,现在又该俯伏在华贵的女性的东方暴政之下了。14【英】爱德华·吉本著,黄宜思、黄雨石译∶《罗马帝国衰亡史》上册,商务印书馆1997年版,第121页。
这位年轻的罗马皇帝兼太阳神祭司的一个奇特癖好,就是在祭神仪式上穿上女人的华丽服饰,亲手宰杀大批牲畜来献祭。他有时候也用活人献祭,把少年的阴茎割下来抛入祭火中,然后带领一大群叙利亚少女以及全体罗马元老和骑士围着祭坛跳舞。他深深地迷恋上了太阳神,以至于产生了一种不可遏制的变性妄想,差一点亲手将自己阉割。他常常在夜里跑到妓院将妓女赶走,自己则戴上假发,扮作妓女的模样站在门口拉客。他最喜爱的游戏是将自己装扮成一个淫荡的女人,在"偷情"时被丈夫捉住,然后挨一顿痛打……
罗马世界已经随落到了这种地步,共和国时期雄浑壮丽的英雄主义已经蜕化为一堆枯朽的白骨,罗马人由剽悍勇武的战士变成了蜷缩在淫乱的洞穴中的鼹鼠,罗马帝国则堕落为一个人欲横流的罪恶渊薮。到了罗马帝国的晚期,社会的动乱、瘟疫的侵袭和蛮族的骚扰如同梦魇一般笼罩在罗马人头上,预示着一个可怕的末日即将来临。"内部纷争和来自北部蛮荒地区的最凶恶的野蛮人的入侵;疠疫和饥荒;彗星和日食、月食;以及地震和洪水。所有这些还都仅仅不过是罗马将面临的空前浩劫的先兆和预警,到那时候,西庇阿和恺撒家族统治过的国土便将被天火焚毁;那七座山之城,连同它的宫殿、它的神庙和它的凯旋门都将埋葬在火和硫黄的巨泊之中。"15【英】爱德华·吉本著,黄宜思、黄雨石译∶《罗马帝国衰亡史》上册,商务印书馆1997年版,第257页。
公元476年,精气耗尽的罗马帝国终于在日耳曼蛮族的冲击之下土崩瓦解。
重点与难点∶
1.罗马文化与希腊文化的联系与差异。
2.罗马帝国衰落的原因。
思考题∶
1.罗马文化的基本特点是什么?
2.罗马法的主要内容和范围包括什么?
3.罗马帝国是如何衰落的?
参考书目∶
1.R.H.巴洛著,黄韬译∶《罗马人》,上海人民出版社2000年版。
2.苏维托尼乌斯著,张竹明、王乃新、蒋平等译∶《罗马十二帝王传》,商务印书馆1995年版。
3.爱德华·吉本著,黄宜思、黄雨石译∶《罗马帝国衰亡史》上、下册,商务印书馆1997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