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里士多德-《尼各马科伦理学》-第九卷-在线阅读

文章目录[隐藏]

第九卷

【1】 在种类不同的全部友爱中,比例都使它们相等,并得以保持。正如我们所说过的那样,例如在公民生活中,人们按照鞋的所值向鞋匠付款。对织工以及其他匠师们也是这样。在这里人们制定了一种共同的尺度,这就是货币,一切都以它为基准。一切都以它为尺度。在爱情上,有时一个爱人抱怨他的热爱没有得到应有的回报,这种情况之所以出现,也许由于他不具有可爱之处。一个被爱的人则经常抱怨,以前对他所作的允诺现在却无一兑现。这类争议的产生,是由于爱人是因快乐而爱被爱者的,而被爱者又是为了实利而爱爱者,而双方都没有各如所愿。因此爱情也就瓦解了。他们所追求的快乐没有得到。他们所关注的不是事物的自身,而是那些附带的,不经久的东西。但正如我们所说,道德的爱却保持其自身,始终如一。其区别就在于,人们所得到的东西异于他所追求的,而得不到他们所要求的东西,于是一无所得。正如一个琴师的雇佣者说,琴弹得越好,报酬也就越多。而在第二天,当琴师索取报酬的时候,他却说,他已经以快乐报偿快乐了。如若琴师所希求的是快乐,这样的话当然也完全有理。如若一个所期求的是享受,另一个所期求的却是收益,一个有所得,另一个却无所得,那么这就不是公平交易。一个人所关注的只是他所需要的东西,为此他才给出他所有的东西。

然而价值是由谁来决定的呢?是奉献者还是受益者呢?看来奉献者似乎是把权利交与收益者。正像人们所说,当普罗泰戈拉讲授一个题目的时候,就让学生们对这一科目进行评估,他则照价收费。但在这类事情上人们往往主张“以人论价”。有些人事前收取了订金,但没有做到他所说的事情,由于他应许得过多,于是就引起了抱怨,因为他没有做到他所应许的事情。那些智者们好像不得不这样做,谁也不是由于他们的知识而付钱,由于他们不是因所做的事情而收取费用,这就引起了抱怨。

在服务的报酬没有商定的情况下,如若所提供的服务,如以上所说,以对方自身为目的,那就不会招致抱怨(因为这种服务就是德性和友爱),而回报则须符合选择(因为选择是符合德性和友爱的)。对于那些在一起研究哲学的人,人们也许这样地进行回报,因为他们的价值是不可用金钱来衡量的,任何荣誉也不能与之相匹配,只有像对待神和父亲那样也许才是足够的。

如若所给予的不是这类东西,而是为了某种回报,那么,这回报最好在双方看来是各得其所值。如若做不到这一点,就必需是先由接受者来确定,并且要决定得公正。所谓公平合理,就是对方所受到的报酬与他所提供的利益相当,或者他所得的快乐与他所付的代价相当。在买卖的情况下,事情也是这样。有的地方法律规定不许随意定价,因为合同应该按照交易的原则,与所委托的人订立下来。并且认为价格的合理规定,应出于接受的一方,而不应出于付出的一方。因为,依照常规物品的所有者和物品的需求者,对物品的估价是互不相同的。在物品的所有者看来,价值总是高的,而所付的价钱则要求由需求者的估价来决定。当然,需求者的估价不应是他接受时看来是怎样的,而是他在这之前对物品的估价。

【2】 在这里还有一个疑问,这就是对父亲应否任何时候都要尊敬听从,而只有在患病的时候才听从医生,只有在选举将军的时候才投最能干士兵的票。同样,和有德性的人相比是否更应该照顾朋友,和伙伴相比是否更应该报答受其好处的人,如若两者不可同时兼顾的话。

对于这一类的事情,也许难以确切地规定。因为在这里,不论是数量上的大和小,还是在性质上的好或坏,还是在程度上的大和小都是千差万别的。总之,很清楚,同一个人不能一切占全。也许更应该报答所受的恩惠,而不是施惠于伙伴,正如更应该先归还债务,而不是向伙伴们借贷一样。但事情也并非永远如此,例如,一个被勒索赎金的人是只要不做俘虏,不论他是谁,就交付赎金呢,还是从强盗手中,从绑架者手中再把赎金索回。也许首先应该把父亲赎回,因为这更为重要。正如所说,欠债一般应该归还,然而,如若赠与更为必要,更为高尚,那么就应该赠与。在某种情况下,归还与所受相等也并不公平,例如对一个明知其为德性的人的给予,与对另一个明知是坏蛋的人的报答。由于这样的缘故,对于借钱给他的人,一个人甚至不必让其回借。一个人借款给好人,他有希望收回债务,另一个则无望债务的归还,因为对方是一个坏蛋。如若对方是个坏蛋,这种要求本身就不妥当,如果他并不真是恶棍,而只是人们认为那样,那么拒绝回借也算不了什么背理的事情。已经多次说过,在情感和实践的事务上,只有在与对象有关时才具有确定性。

并非所有的人要求都是一样的,就是对宙斯也不是什么东西都可供奉,这无可置疑。双亲和兄弟,伙伴和施主的要求各自不同,对于每种人都要给以与他们的本己相适合的东西。众人看来都是这样做的,在婚礼上要邀请亲族参加,他的宗族是共同的,而这些活动也是些家族活动。根据同样理由,人们认为葬礼更应该邀请亲属参加。有人认为,对双亲最重要的是奉养,因为这好像是债务,他们是我们存在的原因,和我们自己相比,这种奉养是高尚的。对双亲还要像对诸神那样尊敬,但不是一切尊敬。因对父亲的尊敬和对母亲就不一样。对贤哲的尊敬和对将军也不一样。对父亲有对父亲的崇敬,对母亲有对母亲的崇敬。对于一切长辈都要按其年龄给予崇敬,如起立相迎,离座相让以及诸如此类的事情。对于伙伴和兄弟应坦诚相待,祸福与共。对于同族和同邦人等,则报之以他所应得的。对他们要按其族属,按其德性和效益而区别对待。在同类的人们中作出区别较为容易,而对不同类的作区别就较为费力了。但我们不应逃避困难,而是要尽可能地加以区别。

【3】 还有一个疑问,在不能保持一致的情况下,友爱是否会解体呢?有的朋友是为着有用和快乐的,这种原因一旦不存在了,友谊的解体是无可厚非的。友谊就是这类事情的友谊,这类事情一旦失去,友爱也就理所当然地结束了。如果一个人是为了有用和快乐而被爱的,却装作是为了德性,他就要抱怨。正如我们在开始时所说,当人们看到朋友实际上不像自己所想的那样,就会产生很大的分歧。如若一个人是为了德性而爱人,对方所做的却不是这样,他就犯了错误,要责怪自己。如若他是被人的伪装所欺骗,那就很公正地去谴责欺骗者,这种人比伪币制造者更为可恶,因为友谊比金钱更为贵重。

若是一个人被当作好人而成为朋友,他却变坏了,或者认为他变坏了,应该再去爱他吗?这是不可能的。因为不应该爱一切人,而只应该爱善良的人。爱坏人是错误的,不应该爱坏人,爱坏人也就是让自己变成坏人。如我们前面所说,朋友们都是同类相聚,近朱者赤。那么,友谊就要直接断绝吗?并不一定全部如此,而只是对那些不可救药的坏人。对于那些可以改正的人,更多的则是帮助,在德性上和在生活上的帮助。因为在友谊上这是更良好的,更为本己的东西。但绝断了友谊也无可厚非,因为他已经变了,不是从前的朋友了。既然无法挽救,还不如爽快分手。

倘使一个朋友原封不动,另一个却大大提高,并且在德性方面也优越许多,这两人还能继续做朋友吗?当然不能。在差距更为重大的情况下,事情就变得更为明显。例如,在儿童时期的朋友,一个还仍然保持其儿时的智力,另一个却长成为精干的男子。他们的兴趣不同,好恶各异,甚至于连共同的活动都不能参加,而没有共同活动也就没有友谊,这些道理,我们前面已经说过了。

对待人仿佛只能是像不认识那样,而不能有另外的样子吗?如我们所想的那样,对老朋友应该比对陌生人更为亲切些,应当记得在一起的那些过去的时光。就是有时由于过度的恶感而分手,对他们也应该因过去的友谊而关心。

【4】 对邻人的友谊,以及对友谊的规定,似乎都是取决于人们如何对待自身。人们认为,一个朋友希望或以实际行动为对方做好事,也许看起来是好事。或者为了朋友自身希望他存活下去,正如母亲对孩子那样的情感,即使对吵过架的朋友也是一样。朋友们要经常来往,趣味相投,苦乐与共。而做母亲的人恰是具有这种情感最多。人们就是以这几种方式中的某一种来规定友谊,善良的人也以同样的方式对待自己(其他的人,只要把自己当作好人,也是这样。正如所说的那样,德性和善良看来就是事物的尺度)。因为,这样的人表里如一,全心全意地追求着同一事物。所以,他希望自己善良,或者认为善良,并加以实践(因为,一个善良的人要为善良的事情而奔忙),并且是为了善自身。(因为这就是思索的部分,看来这部分才是人的真实存在。)他想望生活,自我保存,特别高贵的是思考,对于善良的人来说,善良才是真实存在。每个人都希望自己好。如若让一个人变成其他东西,给什么他也不会要。(就是神也要把现在当作最高的善。)他就要保持现在的这种样子。看来理智就是每个人的真实存在,它是高于一切的。好人愿意与自己作伴,并且以此为乐。过去的回忆使他欣慰,未来的美好希望使他愉悦。思辨盈溢着他的心怀。他比谁都易于感受快乐和忧愁,他无时不在快乐和痛苦,而不是一会儿快乐,一会儿痛苦,正好像他从不后悔。

由于善良人对自身都是这个样子,他对待朋友也正如对待自身(因为朋友就是另一个自身),而在朋友那方面也是如此,这一切也就是作为朋友所应真实具有的。至于一个人是否能和自己作朋友的问题,这里且不讨论。这样的友谊,似乎认为人是由两个或三个部分构成,而一种强烈的友情就是如同对待自己一样的关怀。

以上所说的情况,看来对许多人,其中包括着低下的人,都是一样。这也许就是自我欣赏,对自身优点的认可,不是这样吗?不过在最下流的人和罪犯那里却不出现这种情况,一点迹象也看不出来。甚至于那粗俚之人也不能这样,因为他们与自身不同,他们所欲望的是一种东西,所期求的却是另一种东西,正如那些没有自制力的人一样,他们所选择的东西与他们看来是善的东西相反,实际上只是使人快乐、但却有害的东西。有些人由于怯懦和懒惰,不去做那些他们认为对自身是最好的事情。至于那些作恶多端的人,由于罪恶而憎恨自己,逃避生活,毁灭其自身。那些邪恶之人总想与人结成伙伴,逃避他们自己。因为在与他们自己相处的时候,他们就会回忆起许多坏事,并且想到同样的未来。如若和别人在一起,他们就会忘记。由于并无可爱之处,所以他们也感受不到对自己的爱。像这样的一些人,对自身既不喜欢,也无忧愁。他们的灵魂分崩离析,其中的一部分,由于邪恶而对回避某种放纵感到痛苦,另一部分则对此感到高兴。如若不在同时感到快乐和痛苦,那么,在享乐之后不久,他就会因此感到痛苦,他就会期望自己不曾享受过这种快乐,所以卑俚之人总是处于悔恨之中。

一个恶人,由于没有可爱之处,对自己并不会友好。如若这样情况是极其悲惨的,那么我们就应尽力避免邪恶,行为善良,这样就不但会对待自己友好,也能和别人去交朋友。

【5】 善意[1]看来是友好的,但并不是友情。因为对不相识的和无所知的人都可以有善意,友情则不能这样。这在前面已经讨论过了。善意也不是爱情,因为它没有急迫感和欲求,而不论什么样的爱情总要与此相伴。而相爱总要有共同之处,善意却是突然产生的,如在竞赛中所碰到的那样。善意在人们那里产生,引起人的同感,但在实际上却无所帮助。善意是突发的,对人并无实际的用处。

但善意似乎是友谊的起点,正如视觉上的快乐是恋爱的起点一样。没有形象上的诱惑就不会有恋爱。不过有时候有了形象上的快乐,也不见得去恋爱。而只有不在一处的时候就痛苦,总想见面的时候才快乐,这才是恋爱。同样,如没有善意友谊就不能生成,但善意却不是友谊。一个怀有善意的人,只是期望其对象得到好处,却并不对他们做什么实际的事情,他不因此去找麻烦。转义地说,善意可以是尚未起作用的友谊,如若继续下去增加接触,也就变成为友谊了。这不是图什么用处,享什么快乐,这些东西是产生不了善意的。对所受的好处应公正地报答,这是善意。然而为贪图对方的报答而做好事,却并不是对他人的善意。正如为某种实惠而照顾他人的人算不得朋友一样。总而言之,善意由德性和善良而产生,在一个人表现为善良和勇敢时它就出现,如我们所说在竞赛之时那样。

【6】 同心[2]是一种友好的表示,所以同心并不是意见相同。因为互不相识的人之间也可以意见相同。它也不是对某件事情的共同认识上的同心,例如,对天体的认识(因为在这类事情上的同意,并不是什么友好)。这里所说的,是在公民事务上的同心,他们的利益一致,选择相同,并为共同决定而尽力。这是在实践问题上的同心,特别是在重大问题上,要求双方同心,以至全体同心,例如各个城邦,有时全体都同意选谁为领袖,与斯巴达结盟,以毕达柯斯为首领(只要他也愿意)。如若每个人都有他自己所希望的,像在腓尼基人那里一样,那就要引起争端。所谓同心并不是大家都在同时想一件事情,与同一件事情有关也就够了。例如,平民和富有的人都想由一个最好的人来领导,这样全体都会满意。所以,同心可以说是政治上的友谊。这有关于公民福利,影响着他们的生活。

这样的同心只存在于好人之间,这些人不但与自己同心,而且与别人也同心。因为他们,像所说的那样,是存在于自己之上,他们愿意总是保持不变,而不是像潮水那般流转无常。他们所期望的就是公正和福利,并且为此而共同奋斗。至于坏人,除了在细小事务上,就不能有这样的同心。他们在有便宜的事情上总想多占,而在费气力的事情上总想少沾。他们对自己总是多多益善,并且去妨害自己的邻人。如若人们不加警惕,公共事业就要被毁掉。在他们之间会出现争吵,他们都在强迫他人,而自己却不愿去做公正的事情。

【7】 有些人认为,与受恩者爱施恩者相比,施恩者更爱受恩者。这看来有点违背情理,应该加以探讨。在许多人看来,这是由于受恩者处于债务人的地位,施恩者处于债权人的地位。在这里,情况正如借贷一样,债务人希望他的债主不存在才好,而债权人则是真心实意地关心自己债务人的安全。所以,人们认为,施恩者之关心受恩者的存在,由于他们可以得到报答,而受恩者对是否报答并不关心。爱庇哈莫斯(Epikharmos)“可能说,这种看法只见到了事情的阴暗面”,但人的本性确十分像是如此。大多数人善于遗忘,希望多得好处,却不愿多做好事。

事情的原因在自然中有着更深的根源,施恩者和债权人不能相比,债权人对债务人并不友爱,而只是希望他能安全地偿付贷款。施恩者对受恩者则满怀友爱和热望,即使这时他并无用处,以后也无用处。这正如匠人与他的作品一样。一切匠人都更热爱自己的作品,而他所创出的作品却不会更热爱他,即使它们能变成为活物。这对诗人更为明显,他们对自己的作品有着过度的爱,把它们当作孩子来抚爱。施恩者似乎也和诗人一样,对人所做的好事就是自己的作品,他们对它的爱护胜于作品对创作者的爱护。这原因在于,存在对一切人都是可贵和可爱的,我们是由于现实活动而存在(即生活和实践),从某种意义上说,作品就是创作者现实活动中的存在,所以对作品要备加爱护,因为他们所爱的是存在。这个道理是十分自然的。凡是潜在的东西,可能的东西,都要通过现实活动显现为作品。

同时,对于施恩者来说,行为中有着高尚的东西,所以对恩惠的接受感到欣喜。受恩者则不然,在受恩中没有什么美好的东西,如果有的话,也不过是便宜,这当然不太使人快乐,也不太令人可爱。对创作者来说,作品是持久的(因为美好的东西是常驻的),对受恩者来说,实利则是暂时的。现实活动使人快乐,将来的希望使人快乐,过去的回忆使人快乐。但最使人快乐的还是现实活动,它同样也是最可爱的。对美好事物的回忆使人快乐,但对有用事物的回忆却不是这样,至少是较差一些。而对未来的期望则似乎恰恰相反。爱似乎是主动的,被爱则是被动的。所以友爱和友好的事物总是属于实践者。

此外,所有的人都对经过辛苦而得来的东西更加珍爱,例如对自己赚得的钱,就比对承受来的钱更加珍爱。承受的好处似乎就在于不需费力,而做好事却要辛辛苦苦。正因为如此,所以母亲更加疼爱孩子,因为生育的辛苦更大。母亲更有权力说孩子是自己的,看来这也是施恩者们所固有的特点。

【8】 还有一个疑问,人是否应该最爱自己或某一个人。人们责备那些最为热爱自己的人,而用一个贬词,称之为只知爱自己的人。坏人被认为做一切都是为了自己,并且为自己所做得越多,他也就变得更坏。人们斥责他,说他从不为别人做任何事情。而人做事是出于高尚,所做得越多,他也就越好。他总是为了朋友而不顾自己。

然而事实和这些道理并不吻合,而且也并不是无道理的。人们说,一个人应该爱他最好的朋友。而最好的朋友就是一个希望对方就其自身而善的朋友,即或并没有他人知道。这种情况,在一个人对待自己的时候最经常出现,用来规定朋友的全部其他属性也都是这样。所以说,一切与友谊相关的事物,都是从自身而推广到他人。一切谚语也都同意这个说法。例如,什么“心灵相通”、“朋友彼此不分”、“友爱平等”、“血肉相联”,这一切主要都是就自身而言的。因此,一个人是他自己的最好的朋友,人所最爱的还是他自己。这样又产生了一个疑问,既然双方都是可信的,我们到底应该接受哪一个道理呢?

在这种情况下,只有把两种道理区别开,看一看每一种在多大程度上,以什么方式是真实的。如若我们以爱自己为例,弄清每一方面到底是什么意思,这也许就更清楚了。

有些人把这个词用于贬义,把那些多占钱财、荣誉和肉体快乐的人称为自爱者。这些东西,也确是许多人所追求的,这些人把它们看作是至高存在,朝思暮想,因此而你争我夺。多占这些东西的人都沉迷于欲望之中,整个地说来,是沉迷于情感,沉迷于灵魂的非理性部分。大多数人都是这类人。并且从这样众多的丑恶事实,就产生了这样的称谓,这样来谴责那些自爱者是公正的。而许多人习惯上把这类事物的多占者称为自爱的人,意思也不是不清楚的。然而,如若有人所向往的是行公正的事比所有的人都多,或者节制,或者诸如此类的德性。总之,想使自己高尚而美好,谁也不会说他是个自爱的人,说他是错的。这种人似乎是个更大的自爱者,他分配给自己的全都是最美好的东西,他顺从自身的主宰,从不违拗。正如在一个城邦中,一个组成的整体中,主宰者就是真实存在,对于他也是这样。一个自爱的人,就是对于这种主宰的热爱,对于这种主宰的服从。此外,所说的自制或不自制乃是指理智的能或不能,这必须是每个人自身存在才行。并且伴随着理性所行的事情,才可称得上自己的行为,自愿的行为。因此,不难明白,主宰的部分是每个人最重要的部分,一个贤德的人所热爱的也就是这一部分。所以,只有这样的人才是真正意义下的自爱者,完全不同于应受谴责的那一类人。他们之间的区别在于一个是按照理性来生活,另一个则是按照情感来生活。一个所向往的是高尚的行为,一个所向往的看来是有利的东西。那些对高尚行为特别热心的人受到普遍的赞扬和尊敬。如若所有的人都在高尚方面竞赛,争着去做高尚的事情,那么共同的事业就会圆满实现。每个人自身也得到最大的善,因为德性就是最大的善。所以,善良的人,应该是一个热爱自己的人,他做高尚的事情,帮助他人,同时也都是有利于自己的。邪恶的人,就不应该是个爱自己的人,他跟随着自己邪恶的感情,既伤害了自己,又伤害了他人。邪恶人的所为之事和所应为相背驰,而善良之人所做的一切都是他所应该做的。一切理智都为自己选择最好的东西,所以善良之人服从理智。

事实上善良的人,总是为了朋友,为了母邦而尽心尽力,必要时甚至不惜自己的生命。他鄙弃金钱、荣誉,总之那些人们竞相争夺的东西,为自己他只求得高尚。一个极大快乐的短时胜过多日,一年的高尚生活胜于多年的平庸时光,一次高尚伟大的行为胜于多次琐碎活动。这样一些人经常地舍弃他们的生命,为自己赢得巨大的光荣。他们肯于舍弃金钱,只要朋友们获利更多。因为,朋友所得到的是金钱,他们自己所得到的则是高尚,这样,就把最大的善分给自己了。对于荣誉和领导位置也是这样,他们把这一切都交付与朋友,给自己所留下的只有这个高尚。他们当然被视为道德高尚的人,重视高尚胜于一切。他们甚至自己不出面活动,而让朋友去活动,而这一功劳归于朋友,比自己亲身去做更为高尚。很显然,在可称赞的事物中,大部分高尚的事情都被他们据为己有。他们才真是我们所说的自爱者,那些人大多数是不该当此名称的。

【9】 有一个争论着的问题,即对于幸福来说,朋友是否必要的。有些人说,对于享至福[3]得自足的人们说,朋友并不是必需的,因为在他们那里已经万善俱备了。自足就是种一无所缺的存在。至于朋友,作为另一个自我,只是补充一个人所不能的东西。所以说,

当其吉星高照之日,就是无需朋友之时。

有人说幸福的人既具备了一切的善,就不再需要朋友了,看来这是荒唐的,因为在外在的善中,朋友正是最大的善。如若一个朋友要更多地做好事,而不承受好处,那好事就属于善和德性,对朋友做好事比对陌生人做好事更为高尚。一个道德高尚的人需要一个承受其好处的人。所以,就还得去探索,到底在幸运时,还是在不幸时更需要朋友。因为,处于不幸中的人需要一些做好事的人,而在幸运中的人,又需要有人来接受他们的好处。

把至高幸福,至福当作是孤独的,似乎荒唐,谁也不会选择单独一个人去拥有一切善。人是政治动物,天生要过共同的生活。这也正是一个幸福的人所不可缺少的,他具有那些自然而善的东西,但还要和朋友在一起,和高尚的人在一起,这显然比和陌生人和偶遇的人在一起为好。所以,幸福应该有朋友。

那么,前面所说,到底是什么意思呢?怎样它才是真实的呢?许多人认为朋友就是些有用的人。所以,一个人享有至福就不再需要这些人了,对于他一切善都已具备了。他不需要由于快乐的朋友,或很少需要,因为生命本身就快乐,就不再需要多余的快乐了。同时他没有必需,也不需要有用的朋友。所以,他不需要朋友。

这种看法也许并不真实。在开始就说过,幸福是某种现实活动,而现实活动显然要生成,而不是某项财产的占有。如果幸福的享受是在生活之中,在现实活动之中,那么,善良人的现实活动就是高尚的,它本身就是快乐的,正如在开始时所说那样。如若自身所有的东西就是善良的,那么和自身相比我们就能更观照邻人,和自身的行为相比,我们就更能观照邻人的行为。朋友们的高尚行为使善良人快乐(因为这些行为具有着双方的快乐本性)。至福之人是需要这样的朋友的,如若他选择去观照高尚和本己行为的话,这些行为就是作为朋友的、高尚人的行为。人们认为幸福生活应该是快乐生活,然而孤单一人则难于生活,并且只靠自身就难于进行不断的现实活动,只有在他人的帮助之下,与他人的协作之中才更容易些。至福之人也应如此,他固然是就自身而快乐,然而协同的现实活动却更能持久。一个高尚的人,凭着他的高尚,就会喜欢那些合乎德性的行为,而厌恶那些出于邪恶的行为。这正如一个乐师喜欢那些美好的旋律,而厌恶那些恶劣的旋律一样。正如塞奥哥尼所说:“近朱者赤。”

如若从更深的本性上来考察,就会见得,高尚的人自然选择高尚的朋友。已经说过,本性上的善就是高尚的善,就是自身的快乐。生命是有限定的,对动物来说,它为感觉能力所限定,对人类来说为感觉和思维能力所限定。由潜能而进至现实活动,而在现实活动中这是主导的。去生活似乎主要地就是去感觉和去思维。生命就其自身就是善,就是使人快乐的。因为它是限定的,而限定是善的本性,而在本性上的善也就是高尚人的善,正因为如此,所以它使一切人快乐。但这里所说的生命不应看作是罪恶的生命、腐败的生命、在痛苦中的生命,这类的生命是无限定的,正如它的属性一样。什么是痛苦下面会看得更清楚。如若生命本身就是善和快乐(这是由于人人都在追求它,特别是高尚的人、至福的人都在追求它。对于这些人生命受到最大的重视,他们的生命就是最高的幸福)。一个人看,就是他感觉到在看。一个人听,就是他感觉到在听。一个人走,就是感觉到在走。其他情况也是这样,都须有一个东西来感觉到现实的活动。譬如,我们感到我们在感觉,我们也可以想到我们在思想。我们感到我们在感觉,想到我们在思想,也就是我们存在。(因为感觉和思想就是存在。)感觉到生活着其本身就是快乐(生命的本性就是善,在自身之内拥有了善就感到快乐)。生命是宝贵的,特别是对于那些善良的人们,因为对他们来说,存在就是善和快乐,他们由于感到在自身的善而快乐。他们是这样对待自己,也同样对待朋友,因为朋友就是另一个自己。既然存在自身对每个人都是可贵的,那么朋友也就同样的可贵。存在是由于作为对自身善的感觉而可贵,那么,这种感觉在其自身就使人快乐。对朋友的存在应该具有同感,这休戚与共的同感来自共同生活、交谈和思想的交流。人们认为,这才是人的共同生活,它和牲畜不一样,不仅仅是在一处喂养着。

存在如若对至福之人其自身就是可贵的,它就是自然的善和快乐,朋友的存在也近乎如此。所以,朋友也属于那些可贵的东西。凡是对自身可贵的东西,自身就该拥有它,不然就有所缺乏。对于一个幸福的人,当然要有高尚的朋友。

【10】 朋友到底是多多益善呢,还是像关于好客的谚语机智地所说的那样:

不要过多的客人,但也别一个没有。

这话也适用于友谊,不要没有朋友,也不要过多的朋友。对于那些为有用而交朋友的人来说,这话是十分恰当的。(回报太多使人劳苦不堪,而且人的一生也是报答不完的,所以,这样朋友多于生活所固有的需要就成为累赘,妨害美好的生活,他们是没有必要的。)对于那些为快乐而交的朋友来说,正如食物中的糖一样,很少几个就足够了。那么与高尚的人交朋友,是否在数量上越多越好呢?还是像城邦那样,朋友的数量以适中为好?十个人当然组不起一个城邦,然而,城邦也不能由十万人构成。数量也不是简单划一的,都是在某些界限之间的居间者。朋友的数量同样有一个界限,如果交得朋友太多,他就不能和他们在一起共同生活了。而共同生活却被认为是友谊的最好标志。很显然,一个人不能和众多朋友生活在一起,与他们分享。此外朋友的朋友,也可以互相作朋友吗?如若他们都想在一起共同度日,这种事情在众人之中就为难了。与众多的人很难发自本己地分享快乐和忧愁。似乎只能碰巧和某个人一同欢乐或苦恼。

看来还是不去寻求过多朋友为好,而只是寻求为共同生活所需的足够的朋友。人们认为,朋友多了就不可能对他们都极其友爱,正如爱情也不能相对于多数人一样。它是某种超乎友情的东西,所以只能相对于一个人,所以极度的友情也只能对少数人。这种看法为事实所证实,作为伙伴和朋友是不能多的,人们所常谈到的知名的朋友都是成双的。与许多人交朋友,碰见什么人都亲热,那就对谁也不是朋友,而只是同邦人,像这种人就被称为自来熟。既要对同邦人都相友好,而又不成为自来熟,这才是一个真正高尚的人。对许多人是不能做由于德性、就其自身的朋友的,能寻找到少数这样的朋友,也就令人高兴了。

【11】 在幸运中,还是在不幸中更需要朋友呢?在两种情况下人们都寻求朋友。遭不幸的人期求援助,在幸运中的人需要陪伴,他们想做好事要求有接受好处的人。所以,在不幸中,有用的朋友更为必要,在幸运中高尚的朋友更为必要,因为在不幸中更为急迫,在幸运中更为高尚。不论是做好事情,还是共同生活,人们都更愿选择高尚的人做朋友。也许朋友在场本身就使人快乐,不论是在幸运中还是在不幸中。受痛苦的人们由于朋友的分忧而得到慰藉。于是这里发生了一个疑问,他们到底是分担了重负呢,还是并没有,而只是他们的在场就使人高兴,由于想到有了分忧之人,使痛苦得到缓解。到底由于这种原因还是其他原因使人得到宽慰,且不去管它。不过,这里所说的情况是显然的。

朋友们的在场似乎是某种混合性的,能够见到朋友,这本身就使人快乐,特别是对于那些不幸的人,因为这有助于减轻痛苦。一个朋友,如果他是体贴的,他的目光,他的话语,就足以使人感到安慰。因为他知道习惯,什么事情使人痛苦,什么事情使人高兴。感到人们是因自己的不幸而痛苦,是件痛苦的事情。所以,人们都避免自己变得使朋友们痛苦。所以,那些性格坚强的人自然避免朋友们分担自己的痛苦。除非有那种对一切痛苦都能经受的人,否则就无法把朋友们所受的痛苦都担当起来。总之,他不要朋友为他而悲哀,他自己也从来不悲哀。然而,妇人们和女性化了的男子却喜欢别人与他们共同悲哀,爱这些人,把他们当作真正的朋友和同情者。在一切事物中,我们显然应该以最善最美的东西为榜样。

幸运的日子里,有朋友在场就过得更愉快,并且想到自己的好日子会使他们高兴。所以,在幸福中应该热情地去邀请朋友(因为做好事是高尚的)。而在不幸中尽可能不去麻烦他们(要尽可能地少让人分担自己的噩运,正如俗语所说:“全部不幸就由我一人承担吧”。)最好是在费力最小、效益最大的事情上,去请朋友帮忙。

相反,对于那些不幸的人,应是热烈地不请自到(因为既做朋友就应帮助,特别是在急需的时候,不请求的情况下,这样做在双方都是高尚的、令人高兴的)。对于幸运的人也要积极合作(因为他们需要合作者),分享好处则不必匆忙(急功近利并不高尚)。但请注意,也别矫揉造作,这种事情有时会碰到的。所以,在任何情况下朋友的在场都是可贵的。

【12】 正如在爱情方面那样,最令人喜悦的是观看,这种感觉,比其他感觉都更受欢迎,由于爱情最主要地是在这里存在和生成,对于友谊来说,共同生活不也是最高选择吗?因为友谊就是共同性,怎样对待自己,也怎样对待朋友,对自己感到存在令人欣慰,对朋友感到存在同样令人欣慰,而这种感觉只有在共同生活中才能现实活动,所以人们自然要追求共同生活。这种生活,或者与每个人的存在相关,或者与生活的选择相关,人们都愿意与朋友共同度过。有的人在一起饮酒,有的人在一起赌博,另一些人则在一起锻炼、打猎或者谈论哲学。每个人都在他们认为是生活中之最大乐趣中在一起度过时光。他们希望与朋友们生活在一起,他们举办这些项目,并尽可能地参加。另一方面,坏人的友谊会成为坏事(由于他们动摇不定,他们因其所有的邪恶而相互一样,所以友谊也就成为邪恶的)。善良人们的友谊是高尚的,它由于接触而增长。他们在现实活动中,在相互促进中变得越来越好。他们互相把对方当作自己的榜样,并为此而欢欣。所以就有了“近朱者赤”这样的话。关于友谊就说到这里罢,下面让我们谈一谈快乐。


注释

[1] eunoia。

[2] homonoia。

[3] makarios。

真心欢迎各位文史哲爱好者,添加我的个人微信 SuperQSC 。添加微信后,我会邀请您加入我们的【微信交流群】,获取各类文史哲资源,随时获取更新动态,真心期待您的添加。(纯交流,不收费,放心加,没套路~)
(0)

相关推荐

  • 第五节利奥塔和哈贝马斯的争论

    利奥塔在他的《后现代状态》一书中,一方面阐述了当代科学和 技术的状况,以及技术统治和信息控制;另一方面也对哈贝马斯进行 了批评。因为哈贝马斯坚持总体化的和辩证的传统,认为生命的总 体已经变成了碎片,而且认知的、伦理的和政治的话语应该紧密结合 在一起。哈贝马斯是捍卫现代性而反对新保守主义的后现代主义者。 利奥塔主要对哈贝马斯所坚持的黑格尔的总体性概念进行了批 …

    书籍分录 2023年12月4日
    244
  • 第一节体系的前奏:《逻辑科学》

    前面谈到,黑格尔在1801年就试图创建一个哲学体系,但是,替 代体系而问世的是《精神现象学》。这说明当时他在逻辑和形而上学 领域的积累还不够充分,许多问题困扰着他,使他不能得心应手一气 呵成地完成夙愿。他需要时间。1811年底,黑格尔明确地告诉友人, 他在逻辑学方面的工作有望于明年复活节与读者见面。但是,事情 并非像他想像的那样一帆风顺,《逻辑科学》一书的出…

    书籍分录 2023年11月26日
    149
  • 荷马史诗-《伊利亚特》-第十七卷 两军鏖战争夺帕特罗克洛斯的遗体-在线阅读

    战神宠爱的阿特柔斯之子墨涅拉奥斯发现, 帕特罗克洛斯在与特洛亚人激战中被杀死。 他身着闪亮的铜装,迅速穿过前列, 来到帕特罗克洛斯身边,有如母牛 初次生育哞叫着守护刚产下的幼犊, 金发的墨涅拉奥斯也这样守护战友。 他向前高举长枪,手持等径圆盾, 决心杀死任何胆敢冲过来的敌人。 -------- 潘托奥斯的著名的枪手儿子也不想 放过白璧无瑕的帕特罗克洛斯的尸体…

    书籍分录 2023年12月23日
    162
  • 第三节 实践哲学体系

    在有限自我的直观结束的同时,就是有意识的反思的开始。这 就是说,自我由于意识到先验抽象,才可能使自己自为地超越于一切 对象之上,才可能把自身认做理智。然而,这种把自身当做理智的行 动是绝对的,自我从此就不可能再用理智行动进行解释,理论哲学的 锁链因此而中断。在理论哲学超越自己界限的时候,我们就进入实 践哲学的领域,因为实践哲学仅仅是用自由意志、无上命令等公设…

    书籍分录 2023年11月26日
    147
  • 第一节 斯多亚学派的产生、演变与源流

    斯多亚学派在希腊化文明开初之时如何应运而生,逐渐形成完整的思想体系;它在纵贯两个文明时代中如何延伸。它的学说又如何演变;如何看待这种哲学和早先及当时一些哲学的关系,这些都是我们首先要从总体上大体把握的。 一 斯多亚学派的创立 斯多亚学派创始人芝诺(Zeno,约前 333约前 262)原是小亚细亚塞浦路斯岛西第乌姆的闪族人,是一位商人的儿子。父亲经常去雅典,给…

    书籍分录 2023年11月20日
    206
关注微信
小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