译后记
1995年夏天,学友李永平先生约我翻译尼采的《论道德的谱系》,当时感到盛情难却,就冒冒失失地接了下来。后来由于冗事缠身,进展很慢,直到1997年底才把书译完。《论道德的谱系》是一部名著,已经有了多种语言译本。为了慎重起见,在翻译过程中,我们参照了英译本。但坦率地说,英译本很糟,与原著相去甚远,不具有参照价值。此外,书中的一大段拉丁文,是由中国社科院外文所王焕生先生校对的,值此《论道德的谱系》出版之际,对他深表谢意。
尼采是一位诗人哲学家,更是一位鞭笞社会,批判传统的英勇无畏、激情昂扬的斗士。读他的书(当然是德文原著,而不是那些各种各样的译本,因为其中一些译本实在是水分太大),时常感到一股股激情在拍打着胸口,让人兴奋不已。但是,作为一名从事欧洲近现代理性主义哲学的研究者,我更推崇理性的分析和合乎逻辑的推理。因此,当我还是研究生时,读尼采的书往往既有兴奋,也有不安,尤其是在掩卷遐思、反复推敲之后,更有一种不舒服的感觉。现在,在翻译这本书的过程中,这种感觉就常常变为一种格格不入。诚然,勇敢和激情是诗人的特性,但是在追溯历史、批判现实时,激情是不能替代冷静的思考和理性的批判的,仅仅依靠勇敢和激情不仅是不全面的,而且容易失之偏颇。就拿本书的两个核心观点来讲,否定基督教产生于“圣灵”,否定人之良心产生于“人心中的上帝之音”,固然有批判教会的积极意义。但是,把基督教的产生归结于犹太人的“怨恨精神”,把良心说成是犹太人的“残酷的本能”,毕竟是太离谱了。在这方面,还是马克思主义哲学说得对,“宗教是被压迫生灵的叹息,是无情世界的感情”(引自马克思《<黑格尔法哲学批判〉导言》)。我们由此可以明确地说,基督教在其初期具有一种拯救民众于水火的人道精神,并且还以神的形式容纳了被压迫民众的人性。所以,基督教本身有其产生的历史必然性和存在的合理性。
至于社会伦理范畴的“良心”,同样是人类社会长期发展的必然结果,是人类社会不可或缺的人的行为准则和道德规范。一个没有人类行为规则和道德规范的社会只能是人类早期的洪荒时代。现在,有些人往往只是突出尼采批判传统的积极性,并且竭力美化他的个性自由的观点,但却忽视理性分析的准确性和必要性,忽视追求真理的基本因素,这是应当引起我们重视的。
最后,我还想说的是,翻译哲学著作如同翻译文学著作一样,除去专业和个人素养不论,译者的气质和秉性在一定程度上应当与原著的作者相一致,最起码是不矛盾的。否则,这样的工作在很大程度上是不舒服,甚至是勉为其难的。就我而言,翻译尼采的著作就是一件很不舒服的事情。所以,我的译后感只能是:一己为甚,岂有他哉!
谢地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