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纯粹理性在独断运用中的训练
数学提供了一个没有经验的辅助而有幸自行扩展开来的纯粹理性的最光
辉的例子。例子具有传染性,尤其对于那当然会自夸在别的领域也拥有它在422
二、先验方法论
某个领域所分得的同一种幸运的同一种能力来说是如此。因此纯粹理性在先
验的运用中希望能像它在数学中成功地做到的那样同样有幸彻底地扩展自
己,尤其是当它在前者中应用的同一个方法在后者中已具有了如此明显的用
处时。所以对我们来说重要的是要知道,这种获得了我们在数学科学中称之
为数学的确定性的那种无可置疑的确定性的方法,是否与我们在哲学中所用
来寻求同一种必须被称之为独断的那种确定性的方法是一样的。
A713
B741
哲学的知识是出自概念的理性知识,数学知识则是出自概念的构造的理
性知识。但构造一个概念就意味着:把与它相应的直观先验地展现出来。所
以一个概念的构造要求一个非经验性的直观,因而后者作为直观是一个个别
客体,但作为一个概念(即一个普遍的表象)的构造而仍然必须在表象中表达
出对一切隶属于该概念之下的可能直观的普遍有效性。所以我构造一个三角
形,是由于我把与这个概念相应的对象要么通过在纯粹直观中的单纯想象、要
么按照这种想象也在纸上以经验性的直观描绘出来,但两次都是完全先天地
描绘,并没有为此而从任何一个经验中借来范本。个别被画出的图形是经验
性的,却仍然用于表达概念而无损于其普遍性,因为在这个经验性的直观中被
注意的永远只是构造这个概念的行动,对该概念来说许多规定如大小、边和角
都是完全无关紧要的,因而这些并不改变三角形概念的差异就都被抽象掉了。
A714
B742
所以哲学知识只在普遍中考察特殊,而数学知识则在特殊中、甚至在个别
中考察普遍,但却仍然是先天的和借助于理性的,以至于正如这种个别在构造
的某些普遍条件之下得到规定一样,概念的对象也同样必须被设想为普遍地
得到规定,那种个别只是作为这概念的图型而与之相应的。
所以,这两种类型的理性知识的本质区别就在于这一形式,而不是基于它
们的质料或对象的区别之上的。那些以为哲学和数学的区别是由于他们说哲
学单纯以质为客体、而数学却只是以量为客体的人,是把结果当作了原因。数
学知识的形式是数学只能指向量的原因。因为只有大小的概念是可以构造,
A715 即可以先天地在直观中展示的,质却只能在经验性的直观中表现出来。因此
B743质的一种理性知识只有通过概念才有可能①。所以没有人能够从任何别的地
① 据阿底克斯校本,此句应为“因此质的一种理性知识通过概念是决不可能的”。——
译者第一节 纯粹理性在独断运用中的训练
423
方、而只能从经验中取得与实在性概念相应的直观,但他也永远不可能先天地
从自己本身中并先于经验性意识而分有这种直观。我们能够没有一切经验性
的辅助单凭概念而使圆锥形被直观到,但这个锥体的颜色却必须先在这个那
个经验中被给予出来。我不能以任何方式在直观中表现一个一般原因的概
念,除非靠经验给我提供的一个例子,如此等等。此外,哲学和数学一样也讨
论量,如讨论总体性、无限性等等。数学也研究线和面作为不同质的空间的差
别,研究作为广延的一种质的广延的连续性。然而,尽管它们在这些情况下有
某种共同的对象,但在哲学和数学的考察中通过理性处理这对象的方式却是
完全不同的。哲学仅仅执着于普遍概念,数学单凭概念则不能做成任何事情,
而是马上赶紧投向直观,在直观中它具体地考察概念,但却不是经验性地考
察,而只是在它先天地表现出来、也就是构造出来的这样一种直观中考察,在A716
其中,从那种构造的诸普遍条件中得出的东西也必然会普遍地对这构造起来
的概念的客体有效。
B744
我们若给一位哲学家一个三角形的概念,并让他按照自己的方式去发现
三角形的角之和可能会与直角有怎样的关系。他现在只有在三条直线内所围
成的一个图形的概念,以及在这图形上的三个角的概念。现在,不论他对这个
概念沉思多久,他也不会得出任何新的东西。他可以分解直线的概念,或是一
个角的概念,或是三这个数的概念,并使之变得清晰,但不能想到在这个概念
中根本没有的其他属性。然而让几何学家来处理这个问题。他马上就从构造
一个三角形开始。因为他知道,两直角之和恰好与从直线上一点所能够引出
的所有邻角之和有相等的结果,于是他就延长这三角形的一边而得到与两直
角之和相等的两个邻角。现在他通过引一条与这三角形的对边相平行的线来
分割这两个角中的外角,并且看到在这里产生了与一个内角相等的一个外邻
角,如此等等①。他就以这种方式通过一个推论链并始终由直观引导着而达
到了对这个问题的完全清楚明白同时又是普遍的解决。
A717
B745
但数学不仅构造了各种大小(quanta),例如在几何学中,而且构造了单纯
的定量(quantitatem),如在代数学中,在这里数学将那个应当按照这样一种大
① 此处省略掉的应为:“以及与另一个内角相等的另一个外邻角,而这两个外邻角与它
们的内邻角之和本来就等于两直角,所以三角形的三内角之和为两直角,此证。”——译者424
二、先验方法论
小概念来设想的对象的性状完全抽象掉了。这样一来,数学就为自己选择了
对一般量(数目)进行一切构造的某种符号标志,如加、减、开方等等①,并且在
它把量的普遍概念按照量的不同关系也用符号标志出来之后,它就把这个量
由以被产生和被改变的一切处理过程②都按照某些普遍规则在直观中表现出
来;凡在一个量应被另一个量除的地方,数学就把标志这两个量的符号按照除
法的表示形式置于一处,如此等等,于是它就借助于一种符号构造,正如几何
学按照一种明示的或几何的(对对象本身的)构造③那样,同样也达到了推论
的知识凭借单纯的概念永远也不可能达到的地方。
这两位理性的行家,一个按照诸概念行事,另一个按照他先天地依据概念
而表现的那些直观行事,他们两者所处的这种如此不同的处境的原因会是什
A718 么呢?按照上面所阐述的那些先验的基本原理这种原因是很清楚的。在这
里问题并不取决于那些可以由单纯概念的分解而产生的分析命题(在这方
面哲学家无疑是具有胜过其对手的优势的),而是取决于综合命题,并确切
地说是那些应当被先天认识的综合命题。因为我不应当盯着我在我的三角
形的概念中所现实思考的东西(这种东西只不过是单纯的定义而已),我倒
是应当超出这概念而进到那些在这概念中没有但却从属于这概念的属性。
现在,这只有当我要么按照经验性直观的条件、要么按照纯粹直观的条件来
规定我的对象时才有可能。前一种情况将只会提出一个(通过对三角形的
角加以测量的)经验性的命题,这命题不包含任何普遍性,更不包含必然
性,此类情况根本不是我们要谈的。但第二种处理方式就是数学的构造,确
切地说在这里就是几何学的构造,借助于这种构造,我在一个纯粹直观中,
正如在经验性的直观中那样,添加了属于一个一般三角形的图型、因而也属
于它的概念的杂多,那些普遍的综合命题当然必须④通过这种方式而被构造
B746
出来。
① 原文直译为“对一般量(数目,如加、减等等)、对开方进行一切构造的某种确定的符
号标志”,兹据哈滕斯泰因和维勒校。——德文编者
② 原文直译为“把通过这个量而被产生和被改变的一切处理过程”,兹据维勒校。
德文编者
③ 维勒校作“按照一种明示的(对几何对象本身的)构造”。——德文编者
④ 埃德曼将“必须”校作“能够”。——德文编者第一节 纯粹理性在独断运用中的训练
425
所以我如要对三角形进行哲学研究、即作推论性的沉思,那将会白费力
气,借此我不会有丝毫的进展,所达到的只是单纯的定义,而这定义按理却是
我必须由以开始的。从纯然概念出发的、而且又只有哲学家才做得到的先验
综合虽然是有的,但这种综合所涉及的永远只是一般物,即涉及在哪些条件之
下一般物的知觉才能属于可能经验。但在数学的课题中关于这一点以及一般
地关于实存是根本不成问题的,成问题的只是对象本身的那些仅就与这些对
象的概念相联结而言的属性。
A719
B747
在上述例子中,我们所试图要做的只不过是要弄清楚,在理性按照概念作
推论性运用以及通过概念的构造作直觉性运用之间将会碰到怎样巨大的差
别。于是自然就会有一个问题:是什么原因使得理性的这样一种双重的运用
成为必要的,并且我们凭什么条件能够看出,是只有前一种运用在发生呢,还
是也有后一种运用发生。
我们的一切知识最终毕竟是与可能的直观相关联的:因为唯有通过这些
直观,一个对象才被给予。现在,一个先天概念(一个非经验性的概念)要么
本身已经包含有一个纯粹直观了,而这样一来它就可以被构造出来;要么,它
所包含的无非是并未先天给予的那些可能直观的综合,这样一来我们就完全
可以通过它作出先天的综合判断,但只是按照概念作推论性的判断,而从来都
不是通过概念的构造作直觉性判断。
A720
B748
现在,从一切直观中被先天给予出来的只不过是诸现象的单纯形式即空
间和时间,而关于空间和时间的一个概念即定量①,则要么可以同时与这些定
量的性质(形状)一起、要么也可以仅仅通过数目而把它们的量(即同质的杂
多的单纯综合)先天地在直观中表现出来,也就是构造出来。但诸物由以在
空间和时间中被给予我们的那些现象的质料,却只能在知觉中、因而后天地得
到表象。把现象的这种经验性的内容先天地表象出来的唯一的概念是一般物
的概念,而对这物的先天综合知识所能够提供出来的,只不过是对知觉有可能
后天给予我们的东西进行综合的单纯规则,却永远也不可能先天地提供实在
对象的直观,因为这种直观一定必须是经验性的。
针对根本不可能先天提供其直观的一般物的那些综合命题都是先验的。
①“定量”为德语化的拉丁词Quantis,意即量的“多少”或程度。——译者426
二、先验方法论
因此,先验命题永远也不能通过概念的构造、而只能按照概念来先天地给予。
它们所包含的只是应当据以经验性地寻求那不能先天直观地被表象出来的东
西(即诸知觉)的某种综合统一性的规则。但它们决不可能先天地把自己的
任何一个概念在某种情况下表现出来,而只是后天地、以依照那些综合原理才
成为可能的经验作中介,才做到这一点。
A721
B749
如果我们要对一个概念作综合的判断,那么我们就必须从这个概念中走
出来,也就是走向它在其中被给予出来的直观。因为,如果我们停留在被包含
在这个概念中的东西那里,那么这一判断就会只是分析性的,并且只是按照在
思想中已现实地包含着的东西对这思想的解释。但我可以从概念走向与这概
念相应的纯粹的或经验性的直观,以便在直观中对这概念作具体的考量,并先
天地或后天地认识那种应归之于这概念的对象的东西。其中先天的认识是通
过概念的构造而来的合理的数学知识,后天的认识则只是经验性的(机械的)
知识,它决不可能提供出必然的和无可置疑的命题。所以我尽可以分解我关
于金子的经验性概念,借此我并没有获得更多的东西,而只能把我在这个词中
所现实地思维着的一切列举出来,由此在我的知识中虽然造成一种逻辑上的
改进,但并没有获得任何增添和附加。但我把在这一名称下出现的物质拿来,
A722 并对它进行知觉,这些知觉就会给我提供出各种综合的但却是经验的命题。
B750 对一个三角形的数学概念,我就会构造它,即先天地在直观中把它提供出来,
并以这种方式获得一种综合的、但却是合理性的知识。但是,当像实在性、实
体、力等等这样的先验概念被给予我时,那么这一概念就既不表示经验性的直
观,也不表示纯粹直观,而只表示对经验性直观(因而也是不能被先天给予的
直观)的综合,所以,由于这种综合不能先天地超出到与之相应的直观,从这
概念中也就决不能产生出规定性的综合命题,而只能产生对可能的经验性直
观的某种综合原理①。所以一个先验的命题就是一种按照单纯概念的综合的
理性知识,因而是推论性的,因为借此那些经验性知识的一切综合统一才首次
成为可能,却并不是借此就先天地提供出任何直观来。
① 借助于原因概念,我现实地超出了关于一个事件(其中有某物发生)的经验性概念,
但并没有达到具体表现原因概念的那种直观,而是达到了在经验中有可能按照原因概念而被
找到的一般时间条件。所以我只是按照概念在行事,而不能通过对概念的构造来行事,因为
概念是对知觉的综合规则,这些知觉决不是纯直观,因而是不能先天地给予的。——康德第一节 纯粹理性在独断运用中的训练
427
这样一来,就有理性的一个双重的运用,它们尽管在知识及其先天地产生 A723
上共同都拥有普遍性,但在程序上却是很不一样的,之所以如此,是因为在一 B751
切对象由以被给予我们的那个现象中存在着两个方面:直观形式(空间和时
间),它是能够完全先天地得到认识和规定的,以及质料(自然之物),或者说
内容,它意指一个在空间和时间中所碰到的、因而包含某种存有并与感觉相应
的某物。就内容方面而言,它是永远不能以别的确定的方式、而只能经验性地
被给予的,我们对它不可能先天地拥有任何的东西,除了对可能感觉的综合的
那些不确定的概念,如果这些概念属于(在一个可能经验中的)统觉的统一性
的话。就形式方面而言,我们可以在先天直观中规定我们的概念,因为我们是
在空间和时间中通过同一式样的综合来自己为自己造成诸对象的,因为我们
只是把这些对象看作定量之物。前一方面叫做按照概念来运用理性,因为我
们所能够做的只不过是按照实在的内容把现象带到概念之下,这些现象由此
也就只能经验性地、也就是后天地得到规定(但却把那些概念当作一种经验
性的综合的规则来遵守);后一方面则是通过对概念的构造来运用理性,在这 A724
种运用中,这些概念既然已经指向一个先天直观,它们也就恰好因此而能够先 B752
天地、并且勿须任何经验性的材料而在纯直观中被确定地给予出来。对于一
切存有的东西(一个在空间时间中之物),考虑它是否和在何种范围内是一个
定量,考虑必须表象这个定量中的一个存有还是必须表象缺乏,考虑这个(充
满空间或时间的)某物在何种程度上是一个最初的基底或是单纯的规定性,
在何种范围内拥有一种它的存有与其他某物的作为原因或结果的关系,并
且最后,它在存有方面是处于孤立状态还是与他物处于交互的依赖性中,考
虑这存有的可能性、现实性和必然性或是它们的反面:所有这一切都属于由
概念而来的理性知识,这种知识被称之为哲学性的。但在空间中对一个直
观先天地加以规定(形状),对时间加以划分(延续),或是仅仅对有关同一
个东西在时间和空间中的综合的共相、以及对由此产生出来的一般直观的
大小(数)加以认识,这却是通过对概念的构造而做的理性工作,它叫做数
学性的。
理性借助于数学而取得的巨大成功很自然地形成一种猜测,就是:即使不
是理性本身、却毕竟是它的方法,在量的领域之外也会得到成功,因为理性把 A725
它的一切概念都带到直观上来,这种直观是它能够先天地给予的,而它借此就 B753428
二、先验方法论
可以说成为精通自然的了;与此相反,纯粹哲学凭借种种先天的推论性概念却
在自然中到处敷衍塞责,并不能使这些概念的实在性成为先天直观的并正
因此而得到确证。甚至对于数学这门技艺的大师来说,假如一旦要他们去
做这方面的研究,他们似乎也根本不会缺乏对自己本身的这种信心,而对普
通大众来说,似乎也完全不缺乏对他们的技巧的很高的期望。因为既然他
们几乎每一次都没有对自己的数学进行过哲学思考(这是一件困难的工
作!),所以他们就意识不到也想不到在理性的一种运用和另一种运用之间
有种类上的区别。他们向日常理性借来的那些流行的和得到经验性运用的
规则,就这样在他们那里取代了公理的效用。他们有可能从哪里得到他们
所研究的那些空间时间概念(作为唯一本源的定量),对此他们从来不放在
心上,同样,在他们看来探究纯粹知性概念的起源连同其有效性的范围似乎
是无益的,唯一有益的是使用这些概念。在所有这些做法中他们是完全正
确的,只要他们不超越给他们划定的边界,即自然的边界。但他们却这样不
经心地从感性的领域落入纯粹概念甚至先验概念的不可靠的地盘,那里的
地面既不容他们立足(instabilis tellus,innabilis unda①),亦不许他们游泳,只
能脚步匆匆一掠而过,时间将不会留下他们的丝毫足迹;反之在数学中,他们
的进展则开辟出一条康庄大道,使最远的将来的后继者也能够放心大胆地
迈步。
A726
B754
既然我们已给自己提出了一个义务,要严格地和确定地规定纯粹理性在
先验运用方面的界限,但这样一种运用的努力却具有这种特点,即不顾最严重
最清晰的警告,不是马上彻底放弃超出经验界限之外进达智性的诱人地带的
打算,而是仍然让自己心存侥幸:那么,就有必要仿佛再去拆除某种充满幻想
的希望之最后支点,要指出在这种知识中遵守数学的方法是得不到任何好处
的,除了更加清楚地揭示出这种方法本身的弱点这个好处之外;指出测量术和
哲学是完全不同的两回事,尽管它们在自然科学中互相联手,因而,一方的处
理方式是永远也不能由另一方模仿的。
数学的缜密性是建立在定义、公理、演证的基础上的。我将满足于指出:
A727 这几项中没有任何一项是能够在数学家所理解的那种意义上由哲学来做到
① 拉丁文:不稳固的土地,渡不过的激流。——译者第一节 纯粹理性在独断运用中的训练
429
的,更不用说被哲学所模仿了。测量员按他的方法在哲学中只会搭建起一些 B755
空中楼阁,哲学家按自己的方法在数学的份内之事中只可能掀起一场废话,尽
管哲学恰好就在于知道自己的界限,并且就连数学家,如果他的天赋不是也许
已经受到自然的限制并局限于他的专业范围内的话,就不能拒绝接受哲学的
警告,还不能不在意这些警告。
1.关于定义。定义,正如这个术语自己所给出的那样,本来只是要表示这
样的意思,即将一物的详尽的概念在其界限内本源地描述出来①。按照这样
一种要求,一个经验性的概念是根本不能定义的,而只能被说明。因为,既然
我们对这概念只拥有某一类感官对象的一些特征,那就永远也不能断定,我们
在表示同一个对象的这个词下面是否就不会对这对象的特征这一次想到的多
些,下一次想到的少些。所以一个人在金子这个概念中除了重量、颜色、韧性:A728
之外,还可能想到它不生锈的属性,而另一个人也许就对此一无所知。我们只 B756
是在某些特征足以用来进行区分的限度内使用这些特征;与此相反的新的发
现则取消这些特征而添加上了一些特征,所以这概念就永远也不会处于固定
的界限之内。并且,给这样一种概念下定义又有什么用呢?既然当我们例如
说在谈及水和它的属性的时候,并不止步于我们在“水”这个词里面所想到的
东西,而是着手去做试验,而这个词连同与之相联系的少数特征只应当构成一
种称谓,而不是构成这个事物的概念,因而这个所谓的定义无非是词的规定而
已。其次,严格说来,甚至也没有任何先天被给予的概念是可以被定义的,如
实体、原因、权利、公平等等。因为我永远也不能肯定一个(尚不清晰的)被给
予的概念的清晰的表象已被详尽地阐明出来了,除非我知道这个概念是与对
象相符合的。但由于对象的概念,如同它被给予出来的那样,可能包含有很多
模糊的表象,这些表象我们在分解它时是忽略了的,虽然在应用时总是要用到
它们:所以,对我的概念进行分解的详尽性总是可疑的,它只有通过各种各样 A729
的合适的例子才能够成为大致确定的,但决不是无可置疑地确定的。代替 B757
“定义”这个术语,我宁可用“阐明”这一术语,后者总还保留着小心谨慎,在此
① 详尽性是指特征的清晰性和充分性;界限是指精密性,即这些特征不超出属于该详
尽概念的东西;本源地则是指这种界限规定不是从任何东西那里派生出来、因而还需要某种
证明的,这种情况将会使被认为的解释不能在对一个对象的一切判断中处于最高位置。——
康德430
二、先验方法论
批判者可以让这种阐明在一定程度上生效,但却仍然能够为了详尽性而抱有
疑虑。所以,既然不论经验性地还是先天地被给予的概念都不可能被定义,那
么剩下来的就只是那些我们能够用来试验这种技艺的任意想到的概念了。我
在这种情况下随时都能够对我的概念加以定义;因为我终归必须知道什么是
我本来想要思考的,因为是我预先①造成了这个概念本身,而且它既不是由知
性的本性、也不是由经验给予我的,但我却不能够说,我由此就对一个真实的
对象作出了定义。因为,如果这个概念基于经验性的条件之上,例如一只船
钟,那么这个对象及其可能性还没有凭借这个任意的概念就被给予;我甚至并
未由此得知这概念是否在某个地方拥有一个对象,而我的解释与其说可以叫
做对一个对象的定义,不如说是(对我的设想的)某种宣示。所以,除了包含
有一种任意的、即能够被先天地构造出来的综合的那些概念之外,不会有任何
其他的适合于下定义的概念剩下来,因而只有数学是具有定义的。因为,数学
A730 把它所思考的对象也先天地在直观中加以描述,而这个对象所包含的肯定不
多不少正是这个概念所包含的,因为通过这种解释,关于这对象的概念就本源
地、即并非从任何地方把这解释引申出来地,被给予了。德语对 Exposition、
Explikation、Deklaration 和 Definition② 这些术语只有一个词来表示:解释
(Erklrung),因此当我们在拒绝给予哲学的解释以定义这种荣誉头衔时不得
不对这种严格要求有所放松,而愿意将这整个注释局限于:把哲学的定义仅仅
作为对给予的概念的阐明来完成,而把数学的定义作为本源地造成的概念之
构造来完成,即前者只是通过分解(其完备性肯定不是无可置疑的)而分析地
完成的,而后者则是综合地完成的,因而造成概念本身,前者反之则只是解释
概念。由此就会得出:
B758
a)在哲学中我们不必模仿数学而先从定义着手,也许只除开是为了做试
验。因为,既然这些定义是对给予概念的分解,那么这些概念虽然还仅仅是混
乱的,却是在先提出的,而不完备的阐明就先行于完备的阐明,以致我们在达
到完备的阐明、即达到定义之前,能够从我们由一个尚未完成的分解中抽出来
A731 的一些特征中事先推论出好些东西;总之,在哲学中定义作为准确的清晰性,
① 原文为 vorsetzlich,据瓦伦廷纳校为“有意”(vorstzlich)。——德文编者
② 拉丁文:阐明、说明、宣示、定义。——译者第一节 纯粹理性在独断运用中的训练
431
与其说必须开始这件工作,不如说会结束这件工作①。相反,我们在数学中先 B759
于定义就根本没有任何概念,只有通过定义,概念才首次被给予出来,所以数
学任何时候也都必须而且能够从定义开始。
b)数学的定义永远也不可能错误。因为,既然概念通过定义才首次被给
予,那么它就恰好只包含这定义原来想要通过它来思考的东西。但虽然按照
内容来说其中不可能出现任何不正确的东西,然而有时候,尽管只是少有地,
在(表达的)形式上亦即就精确性而言,也可能有某种缺点。所以对圆周的通
常解释,说圆周是一条其一切点与一个唯一的点(中心点)距离相等的曲线, A732
就有缺点,即曲这一规定是以不必要的方式添加进去的。因为必然有一条特 B760
殊的定理能够从这个定义中推导出来和轻松地得到证明:任何一条其一切点
与一个唯一的点等距离的线都将是曲线(它没有任何一个部分是直的)。相
反,分析性的定义就有可能以各种各样的方式犯错误,要么是由于它们带进了
一些实际上并不存在于概念中的特征,要么是由于我们不可能那么完全肯定
对概念所进行的分解的完备性,因而缺乏构成一个定义的本质东西的详尽性。
因此之故,数学在定义中的方法在哲学中是不可模仿的。
2.关于公理。公理,就其是直接确定的而言,都是一些先天综合原理。于
是,一个概念不可能综合地却又是直接地与另一个概念相联结,因为,我们为
了能够超出一个概念之外,就必须有一个第三者即中介性的知识。既然哲学
只是按照概念的理性知识,那么在其中就不会有可能找到任何配得上公理之
名的原理。相反,数学是能够提出公理的,因为它可以借助于在对象的直观中
构造概念而把该对象的诸谓词先天地直接结合起来,例如“三点任何时候都 B761
处于一个平面”。反之,一个综合原理永远也不可能只是从概念中就直接确 A733
定的;例如这个命题:“一切发生的事情都有自己的原因”,因为我必须环视一
① 哲学充斥着一些有缺点的定义,尤其是这样一些定义,它们虽然现实地包含有定义
的各种要素,但还不完备。假如我们在直到对一个概念作出了定义之前,就根本不可能采用
一个概念,那么这对于一切哲学研究来说都将会是糟透了的事。但由于在(分解出来的)诸要
素所及的范围内总是可能较好和较可靠地运用它们,所以甚至种种有缺陷的定义,即那些真
正说来还不是定义、但不妨是真实的、因而是接近定义的命题,也能够得到有益的运用。定义
ad esse[拉丁文:在本质上。——译者]属于数学,而ad melius esse[拉丁文:在较充分的本质
上。·
译者]属于哲学。达到这一步是很美好的,但是很难。法学家们都还在寻找一个对
于他们的权利概念的定义。——康德432
二、先验方法论
个第三者,即在一个经验中的时间规定的条件,而不可能直截了当地单从概念
中就认识到这样一条原理。所以,推论性的原理是完全不同于直觉性的原理
即公理的。前者任何时候都还要求一个演绎,后者则完全可以不需要这种演
绎,并且由于后者正因为这个理由而是自明的,而这是哲学的原理无论它们如
何确定也决不能妄称的,所以纯粹的和先验的理性的任何一个综合命题要像
二加二等于四这个命题那样一目了然(如人们通常顽固地表达的那样),那真
是差得太远了。我虽然在分析论中谈到纯粹理性诸原理的表时也曾提及过某
种直观的公理①;不过在那里所提到的那条原理本身却并非什么公理,而只是
用来指明一般公理的可能性的原则,它本身只是一条出自概念的原理。因为
甚至数学的可能性也必须在先验哲学中被指出来。所以哲学并没有任何公
理,也永远不允许如此绝对地来要求它的先天原理,而是不能不勉强通过彻底
的演绎来为自己由这些原理而来的权限作辩护。
A734
B762
3.关于演证。只有一种无可置疑的证明,就其是直觉的而言,才能够叫做
演证。经验固然告诉我们那是什么,但并不告诉我们它根本不可能是别的。
因此经验性的证明根据不可能取得任何无可置疑的证明。但从(在推论性的
知识中的)先天概念中永远也不能产生出直观的确定性即自明性,不论这判
断在别的方面可以是怎样无可置疑地确定。所以只有数学才包含有演证,因
为它不是从概念中,而是从对概念的构造中,即从能够与这些概念相符合地被
先天提供出来的直观中,引出自己的知识的。甚至代数学借助于它的方程式,
从中通过化简得出答案和证明来,这种处理方式虽然不是几何学式的构造方
式,但也毕竟是很有特色的构造方式,在其中我们借符号而在直观中阐释概
念,尤其是量的关系的概念,并且从来不是着眼于启发性的东西,而是通过把
这些推论中的每一个都置于眼前来保证所有这些推论不犯错误。而与此相
反,哲学知识却必定没有这种便利,因为它任何时候都必须(通过概念)抽象
地考察共相,然而数学却可以具体地(在个别直观中)但却又通过先天的纯粹
A735 表象来考虑共相,借此每一步错误都会昭然若揭。因此我愿意宁可把哲学知
① 参看“原理分析论”第二章第三节“纯粹知性一切综合原理的系统演示”,见 A61/
B200 以下。——译者第一节 纯粹理性在独断运用中的训练
433
识称之为讨论的证明①(推论的证明),因为它只能够通过纯粹的言辞(思维 B763
中的对象)来进行,而不称之为演证,后者正如这个术语已经表明的,是在对
象的直观中进行的。
于是从所有这一切中就推出,对于哲学的本性来说,尤其在纯粹理性的领
域中,是根本不适合于以独断论之路为支撑并用数学的头衔和绶带来装饰自
己的,哲学不应该置身于数学的骑士团中,哪怕它有一切理由去希望与数学结
成姊妹关系。那些头衔是一些永远不能兑现的虚荣的僭妄,它们其实必然会
打消哲学想要揭穿一种看错了自己界限的理性的种种假象的念头,以及借助
于对我们的概念的充分的澄清而把思辨的自负引回到谦虚的但却是彻底的自
我认识上来的意向。所以,理性在其先验的企图中将会不可能满怀信心地向
前看,就好像它所经过的路会笔直地通向目的地似的,也不能够如此毫无顾忌
地指望那些它作为根据的前提,以至于会没有必要常常回顾和留意是否也许
在推论过程中暴露出在原则中曾被忽视了的错误来,而这就迫使我们要么对
这些原则作更多规定,要么就完全改变这些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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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把一切无可置疑的命题(不管它们是通过证明还是直接地确定下来
的)分成教条(Dogmata)和教理(Mathemata)。一个出自概念的直接综合命题
就是一个教条(Dogma);反之,一个通过概念的构造而来的这种命题就是一个
教理(Mathema)。分析判断关于对象所教给我们的真正说来不外乎我们对该
对象所拥有的概念自身已经包含在内的东西,因为这种判断不把知识扩展到
超出主体的概念之外,而只是解释这概念。因此分析判断不能确切地叫做教
条(我们也许可以把这个词用Lehrsprüche②来翻译)。但在所说的两类先天
综合命题之中,按照习惯的用语只有属于哲学知识的那些先天综合命题才能
领有这个名称,我们很难把算术或者几何的命题称之为教条。所以这种用语
就证实了我们所提出的界说,即只有出自概念、而不是出自对概念的构造的判
断,才能叫做教条性的。
于是,全部纯粹理性在其单纯思辨的运用中并不包含任何出自概念的直
①“讨论的”原文为 akroamatisch,出自希腊文,指古希腊盛行的报告会(诉之于听
觉)。——译者
② 德文:“教条”。——译者434
二、先验方法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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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综合判断。因为纯粹理性通过理念,如我们已指出过的,根本不能有任何具
有客观效力的综合判断;但它通过知性概念虽然能建立一些可靠的原理,却又
根本不是直接出自概念的,而总是仅仅间接地通过这些概念与某种完全偶然
的东西、也就是与可能的经验的关系建立起来的;当这种关系(即某个作为可
能经验的对象之物)被预设了时,这些原理当然也就是无可置疑地确定的,但
就其自在的本身来说(即直接地)却是任何时候都根本不可能被先天地认识
的。所以绝对没有人能够把“一切发生的事情都有其原因”这一命题单从这
个被给予的概念中就透彻地看出来。因此这命题并非一个教条,尽管它可以
在另一个观点中、也就是在它的可能运用的唯一领域即经验的领域中得到很
好的和无可置疑的证明。但它虽然必须被证明,却叫做原理而不是定理,这是
因为它具有这种特别的属性,即它本身才首次使它的证明根据即经验成为可
能,并且永远必须在经验中被预设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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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如果在纯粹理性的思辨运用中按其内容也根本没有教条,那么一切
教条性的方法,不论它是向数学家借来的还是应当成为一种固有的风格,自身
都是不合适的。因为它只会隐藏那些缺点和错误,并且,哲学的真正意图是使
理性的一切步骤都在最明亮的理性之光中被看清,而它则使哲学落空。然而
这种方法总是能够系统化的。因为我们的理性(在主观上)本身是一个系统,
但是在它的纯粹运用中,凭借单纯的概念,却只是一个按照统一性诸原理来作
研究的系统,只有经验才能给这种研究提供出材料来。但关于一个先验哲学
的固有的方法,在这里却没有什么可说的,因为我们所涉及的只是对我们的能
力状况的一种批判,看我们是否在任何地方都能盖房子,并且我们从我们现有
的材料中(从先天的纯粹概念中)能够把我们的房子盖到多么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