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把所有一般对象区分为现相和本体的理由
现在,我们不仅踏遍了纯粹知性的土地并仔细勘察过它的每一部分,而且
还测量过它,给那上面的每一个事物规定了它的位置。但这片土地是一个岛
屿,它本身被大自然包围在不可改变的疆界中。这就是真理之乡(一个诱人
的称号),周围是一片广阔而汹涌的海洋、亦即幻相的大本营,其中好些海市 B295
蜃楼、好些即将融化的冰山都谎称是新大陆,在不停地以空幻的希望诱骗着东 A236
奔西闯的航海家去作出种种发现,将他卷入那永远无法放弃、但也永远不能抵
达目的之冒险。但在我们冒险航行于这个大海、从一切纬度去搜索它,去确定
在其中是否可以希望什么以前,最好事先还再看一看我们正要离开的那片土
地的地图,并且首先要问,我们是否能以这片土地上的东西为满足,或者如果
任何别的地方都没有我们可以居住的基地,我们是否就不得不被迫满足于它;
其次再问一问,我们究竟能以什么名义占领这块土地,并能有把握抵挡一切敌
对的要求。虽然我们在分析论的进程中已经对这些问题作了充分的回答,但
以一个总体的估计把解答这些问题的各个要点集中于一点上,这就可以加强
对这些解答的确信。
我们在前面看到,知性从自己本身中获得的一切,无须从经验中借来,但
知性却并不把它们用于任何别的目的,而只是作经验的运用。纯粹知性的诸 B296
原理,不论它们是先天构成性的(如数学性的原理),还是仅仅调节性的(如力
学性的原理),所包含的看来只不过是可能经验的纯粹图型;因为经验只有从 A237
知性在与统觉相关中本源而自发地赋予想象力的综合的那种综合统一中,才
获得自己的统一性,诸现象作为可能知识的材料必定已经先天地与那种综合
统一处于相关联、相符合中了。然而,即使这些知性规则不只是先天真实的,
而且甚至是一切真理(即我们的知识与客体的符合)的根源,因为它们包含有
经验可能性的、即客体能在其中被给予我们的一切知识总和的根据,但在我们166
一、先验 要素论
看来,单是能对真实存在的东西作出申述是不够的,还要申述那为我们渴望知
道的东西。所以,如果我们通过这种批判的考察只学到了我们在知性的单纯
经验性的运用中即使没有这种精密的研究自己也能做得到的事,而没有更多
的东西,那么从中得出的好处似乎就不值得为此作这种花费和准备了。我们
B2977虽然可以这样来回答这一点:想要扩展我们的知识的任何冒失都不如我们在
从事研究之前,在对这种研究的用处(哪怕这用处已置于眼前)还没有最起码
的概念之前就冒失地总想预先知道这用处更为有害的了。然而毕竟有一种好
A238 处,是对这样一种先验研究哪怕最感困难和厌倦的初学者都能变得易理解,同
时又有兴趣的,这就是:单纯从事于自己的经验性运用的知性,当它对自己知
识的来源未作反省时,虽然可以有很好的成绩,但有一点是它做不到的,这就
是给自己规定自己运用的界限,并知道什么是处在它的全部领域之内、什么是
处在这之外的东西;因为这恰好是我们已着手的这些深入的考察所要做的。
但如果知性不能区分某些问题是否处于它的视野范围之内,那么它对于它的
权利和它的所有物就永远没有保障,而当它不停地跨越自己领地的界限(正
如不可避免地那样)并沉陷于妄想和假象时,就只好等着挨各种各样令人丢
脸的斥责了。
所以,知性永远也不能对它的一切先天原理、乃至于对它的一切概念作先
验的运用,而只能作经验性的运用,这是一条一旦能被确切地认识到就能看出
重要后果的原理。在任何一条原理中一个概念的先验的运用都是这样一种运
用,它与一般物以及与自在之物本身①相关,而经验性的运用则是当它仅仅与
A239 现象、亦即与一个可能经验的对象相关时的运用。但任何地方都只能有后一
种运用,这从如下分析可以看出来。任何一个概念所需要的,首先是一般概念
(思维)的逻辑形式,其次还要有它与之相关的一个对象被给予它的那种可能
性。没有后者它就没有意义,在内容上就完全是空的,哪怕它总还会包含有从
可能的材料中制定一个概念的那种逻辑机能。既然对象不能以别的方式、而
只能在直观中被提供给一个概念,而且即使一个纯粹直观还在对象之前就
B298
① “一般物以及自在之物本身”在康德的自用书中改成“并不在任何直观中被给予我们
的对象,因而是非感性的对象”(《补遗》CXVII)。——德文编者第三章 把所有一般对象区分为现相和本体的理由
167
是①先天可能的,那么这种纯粹直观本身也毕竟只有通过经验性的直观才能
获得其对象、因而获得其客观有效性,它只是经验性直观的形式而已。所以一
切概念,以及和它们一起,一切原理,不管它们是多么先天可能的,却还是与经
验性的直观、因而与可能经验的材料相关的。舍此它们就完全没有任何客观
有效性,而只不过是游戏,不论是想象力还是知性各自用它们的表象所作的游
戏。我们只须举出数学的概念为例,而且首先举数学的纯粹直观中的例子。
空间有三个量度,两点之间只能有一条直线,等等。虽然所有这些原理以及数
学科学所探讨的那些对象的表象完全是先天地在内心里产生出来的,但如果
我们不能总是在现象上(在经验性对象上)摆明其含义的话,它们毕竟是什么
意思也没有的。因此我们也要求使某个孤立的概念成为感性的,也就是在直
观中摆明与之相应的客体,因为没有这个客体,该概念就会仍然是(如人们所
说的)没有意义②,亦即没有所指的。数学通过对形状的构造而满足了这一要
求,形状是一种对感官的当前的(虽然是先天完成的)显现。正是在这门科学
里,量这个概念在数中寻求它的支持和意义(Sinn),但数又是在手指、算盘珠
或是小棒和点这些被展示在眼前的东西上来寻求的。概念仍然总是先天产生
的,连同从这些概念中来的综合原理或公式也是如此;但它们的运用以及与所
认为的那些对象的关系最终却不能在别处、而只能在经验中寻找,它们先天地
包含有经验的(在形式上的)可能性。
B299
A240
但这也正是一切范畴及从中引出的原理的情况,这一点也可以这样来说 B300
明:当范畴因其唯一对象是现象而必须限制于其上时,如果我们不立刻下降到
感性的条件上、因而下降到现象的形式上,我们就根本不能对任何一个范畴作
出实在的定义,即不能使它的客体的可能性得到理解,因为,如果我们去掉这A241
一条件,一切所指、即对客体的一切关系就都取消了,我们就没有任何实例可
以使自己理解到,在这样一类概念中本来究竟指的是何物。③ 在上面对范畴
表的描述中,我们免除了对每一个范畴所进行的定义,因为我们的意图只是针
对它们的综合的运用,这就使这些定义成为不必要的了,人们不必用多余的事
① 康德在“就是”之前加了“对于我们”一语(《补遗》CXVIII)。——德文编者
② “意义”(Sinn)一词在德文中又具有“感官”、“感觉”之义,康德在此一语双关。下一
个“意义”也是双关语。-
译者
③ 以下直到本段末为第一版原文,在第二版中被删去。——德文编者168
一、先验 要素论
务去承担他本可以免除的责任。这并不是什么借口,而是一种并非不值一提
的明智规则,即不要贸然下定义,不要在概念的规定中尝试或预先确定完备性和
精密性,当人们有这概念的任何一个或另一个特征就可以够用了的话,就不需要
去完备地列举出构成这整个概念的全部特征来。但现在却表明:这种小心还有
更深的根据,因为即使我们想要做,我们也不可能对这些范畴下定义①,相反,如
果我取消了使范畴作为一种可能的经验性运用的概念而突显出来的一切感性
条件,而把范畴视为关于一般的物的(因而具有先验的运用的)概念,那么在
这些范畴那里除了把判断中的逻辑机能看作事物本身的可能性条件之外就再
也不能做任何事情了,却丝毫不能指明,这些范畴可以在哪里具有自己的应用
和这种应用的客体,因而它们如何可以在纯粹知性中无须感性而具有任何一
种意义和客观有效性。②
A242
一般量的概念无人能做别的解释,只能解释为:量是一物的这种规定,它
使我们能思考物中被设定了一(Eine)的多少倍。只是这个“多少倍”是建立
在相继而来的重复之上,因而是建立在时间和时间中(同质东西)的综合之上
的。对于实在性,我们只有在想到一个时间(作为一切存在的总括),它要么
是以此来充实的,要么就是空的,这时我们才能在与否定性的对立中对它作出
解释。如果我把持存性(它是在一切时间中的存有)去掉,那么我在实体的概
念中就什么也没有留下来,只有一个主体的逻辑表象,这个表象我以为通过把
某物想象为只能作为主词(而不是有关主词的谓词)而存在,就使之实在化
了。但我不仅完全不知道这种逻辑的好处具体到任何一物究竟该有什么条
件,而且也不能从中得出任何更多的东西,不能推出起码的结论来,因为这样
做根本没有为这个概念的运用规定任何客体,所以我们完全不知道这个概念
在任何地方是否会意味着什么。关于原因这个概念,我(如果我去掉某物按
照规则跟随另一个某物所经过的时间)在这个纯粹范畴中不会找到别的东
A243
B301
① 我这里指的是实在的定义,它不仅是用别的更好理解的词语来解释一件事物的名
称,而且是自身包含一个清楚的特征,凭这特征,(所定义的)对象任何时候都能够可靠地被认
识,并使被解释的概念在应用上成为可用的。所以这种实在的解释就将是那种不仅使一个概
念、而且同时也使这概念的客观实在性变得清晰的解释。按照概念使对象在直观中呈现出来
的那些数学解释就是后面这种类型的。——康德
A242i
② 第一版中此段与下一段紧接而未分段。——德文编者第三章 把所有一般对象区分为现相和本体的理由
169
西,只会发现它是可以由此推出另一物之存有的某物而已,但这不仅根本没有
可能把原因和结果相互区别开来,而且由于这种推论的可能性马上需要种种
我一无所知的条件,所以这个概念对于它会如何与任何一个客体相适合将完
全没有规定。“一切偶然的东西都有一个原因”被认为是一条原理,它虽然显
得颇为威严,仿佛它自己独立地就具有自己的尊严似的。但如果我问:您说的
偶然是什么意思?而您回答,偶然就是它的非存在是可能的,那么我就很想知
道,您想凭什么来认识这种非存在的可能性,如果您不在现象的序列中设想一
种前后承继,并在这种承继中设想一种跟随于这个非存在之后的存有(或者
相反),因而设想出一种变更?因为一物的非存在并不自相矛盾这种说法是 A244
对一种逻辑条件的无力的援引,这种逻辑条件虽然是概念所必须的,但对实在 B302
的可能性来说则远不是充分的;尽管我可以在思想中取消任何实存着的实体
而不会自相矛盾,但由此完全不可能推出该实体在其存有中的客观上的偶然
性,亦即它的非存在本身自在的可能性①。至于协同性的概念,那么很容易
估计:既然实体的纯粹范畴和因果性的纯粹范畴都不允许有那种对客体作
出规定的解释,那么交互因果性在与实体的交互联系(commercium)中同样
没有能力做这种解释。可能性、存有性和必然性更没有人能用别的方式来
解释,而只能是同义反复,如果要把它们的定义只从纯粹知性中得出来的
话。因为要把概念(由于它本身不自相矛盾)的逻辑可能性偷换成物的先
验可能性(由于有一个对象与概念相应)②,这种障眼法只能蒙骗没有经验的
人并使他满足。③④
下述说法带有某种奇怪的甚至不可思议的性质:应该有一种毕竟有某种
意义必然与之相宜的概念,但这个概念却是不能有任何解释的。不过在这里,
诸范畴就是处于这种特殊的情况,它们只有借助于普遍的感性条件才能具有
① 格兰德认为应作“亦即自在之物本身的非存在的可能性”。——德文编者
② 康德在《补遗CXXI》中将“先验”改为“实在”。-
德文编者
③ 总之,如果把(我们唯一拥有的)一切感性的直观都去掉,那么所有这些概念就不能
用任何东西来证明自己,以及借此来阐明自己的实在的可能性了,这时还剩下来的只是逻辑
的可能性,亦即这个概念(观念)是可能的,但这点并不是我们所要谈论的,我们所谈的是这个
概念是否与一个客体有关、因而意指着任何某物。——康德
④ 上述注释是第二版增加的,以下一整段则是第一版的原文,在第二版中被删
B303
除。——德文编者170
一、先验 要素论
A245 某种确定的意义和与任何一个对象的关系,但这个条件又被从纯粹范畴中去
掉了,这样一来纯粹范畴所能够包含的除了把杂多带到一个概念下来的逻辑
机能之外就没有别的了。但仅仅从这种逻辑机能中、即从概念的形式中根本
不可能认识任何东西,也不能分辨出从属于其下的是哪一个客体,因为恰好一
般对象能够借以从属于其下的那个感性条件被抽掉了。因此范畴超出纯粹知
性概念之外,还需要对它们在一般感性上的应用所作的诸规定(即图型),没
有这些规定,它们就不是一个对象借以被认识并与其他对象区别开来的概念,
而只是为可能的直观思维一个对象、并按照任何一种知性机能(在尚属必不
可少的条件下)赋予这个对象以其意义的这么多的方式,也就是对这对象下
定义的这么多的方式:所以这些范畴本身是不能被定义的。一般判断的逻辑
机能如:单一性和多数性,肯定和否定,主词和谓词,如果不犯循环论证的错误
的话,是不能被定义的,因为定义毕竟本身就必须是一种判断,因而必须已经
包含有这些机能了。但纯粹范畴无非是一般物就其直观的杂多必须通过这些
A246 逻辑机能的这个或那个来思考而言的表象:量是那种只有通过一个具有数量
的判断(judicium commune①)才能被思考的规定,实在性是那种只有通过一个
肯定的判断才能被思考的规定,实体是在与直观的关系中必须作为其他一切
规定的最终主词的东西。但我们必须将这一机能而不是另一机能使用于其上
的到底是什么样的一些物,在此还仍然完全是未定的:因而包含有对感性直观
的综合的诸范畴,若没有感性直观的条件,就根本不具有对任何一个确定的客
体的关系,所以也不能对任何客体下定义,因而就其自己本身而言也不具有客
观概念的任何有效性。
B303
由此无矛盾地得出的就是:纯粹知性概念永远也不能有先验的运用,而任
何时候都只能有经验性的运用,纯粹知性原理只能和某种可能经验的普遍条
件、与感官对象发生关系,但决不能与一般物(不考虑我们如何能直观它们的
方式)发生关系②。
于是,先验分析论就得到了这样一个重要结论:知性先天可以做到的无非
① 拉丁文:集合的判断。——译者
② 康德在《补遗CXII,CXXIV》中将“发生关系”改为“综合地发生关系,如果它们想取
得知识的话”。-
德文编者第三章 把所有一般对象区分为现相和本体的理由
171
只是对一般可能经验的形式作出预测,由于凡不是现象的东西,都不能是经验
的对象,知性就永远不能跨越感性的限制,只有在感性中对象才被给予我们。 A247
知性原理只是阐明现象的一些原则,而本体论自以为能够在一个系统的学说
中提供出有关一般物的先天综合知识(例如因果性原理),它的这一傲慢的名
称必须让位于那谦虚的名字,即只不过是纯粹知性的一种分析论而已。
思维就是把给予的直观与一个对象联系起来的行动。如果这种直观的方 B304
式根本无法给予出来,则该对象就只是先验的,知性概念就没有别的运用,而
只有先验的运用,即具有思维对一般杂多①的统一性。于是,一个纯粹的范
畴,如果其中抽掉了我们唯一能具有的那种感性直观的所有条件,那么就没有
客体被它所规定,②而只有某种一般客体的思维在按照各种不同的样态被表
达。现在,一个概念的运用还应该有一个对象借以被归摄到这个概念之下的
某种判断力机能,因而至少应有使某物得以在直观中被给予出来的形式条件。
缺乏判断力的这一条件(图型),所有的归摄都会作废;因为没有给出任何能
归摄到概念之下的东西。所以,范畴的单纯先验的运用事实上就根本不是什
么运用③,而且没有任何确定的对象,哪怕仅仅是可从形式上来确定的对象。 A248
由此可见,纯粹范畴甚至对先天综合原理也不是充分的,纯粹知性的原理只有
经验性的运用,决没有先验的运用,而越出可能经验的范围之外,任何地方都 B305
将不能提供先天综合原理。
因此我们可以不妨这样来表达:纯粹范畴没有感性的形式条件就只不过
具有先验的含义,但它们不具有任何先验的运用,因为这种运用在其本身是不
可能的,这些范畴缺少(在判断中)任何一种运用的一切条件,也就是把任何
一个所认为的对象归摄到这些概念之下的形式条件。既然当我们将它们和一
切感性分离开来时,它们(单作为纯粹范畴)不应具有经验性的运用,又不能
具有先验的运用,那么它们就完全没有任何运用了,就是说,它们根本不能应
用于所认为的对象身上;毋宁说,它们只不过是知性运用于一般对象上的纯形
① 康德在《补遗 CXXV》中将“一般杂多”改为“一般可能直观的杂多”。——德文编者
② 康德在《补遗CXXVI》中于此插入“因而没有任何东西被它所认识,”一语。——德文
编者
③ 康德在《补遗 CXXVII》中将“不是什么运用”改为“不是什么为了认识某物的运
用”。——德文编者172
一、先验 要素论
B306
式及思维的纯形式,但却不能仅仅由这形式而思维和规定任何一个客体。①
然而在这里根本上有一种难以避免的幻觉。范畴按照其来源不是像空间
和时间这些直观形式那样建立在感性之上的;因此它们似乎允许超出一切感
官对象去作一种扩展的应用。不过这些范畴本身又无非是思维的形式,它们
只包含有把直观中所给予的杂多东西先天地结合在一个意识中的逻辑能力,
而一旦把我们唯一可能的直观从它们那里去掉,它们所能具有的意义就比那
些纯感性形式更少,通过后者至少还给出一个客体,而我们的知性所特有的结
合杂多的方式如果不加上杂多唯一能在其中给出的那种直观,就毫无意义
了。——可是,如果我们把某些作为现象的对象称为感官物(Phnomena 现
相),而把我们直观它们的方式和它们自在的性状本身区别开来,那么在我们
的概念中就毕竟已经蕴含着这样的意思:我们要么按照后一种自在的性状而
把这同一些对象(哪怕并没有在这种性状中直观到它们)仿佛置于与前面那
种对象的对立之中,并把它们叫作知性物(Noumena 本体),要么也对另外一
些完全不是我们感官的客体、而只是由知性当作对象来思维的可能之物这样
做。现在要问:我们的纯粹知性概念是否在本体方面具有意义,是否能成为关
于本体的知识形式?
B307
但在这里一开始就表现出某种可能引起严重误解的歧义性:既然知性当
它在某种关系中把一个对象称之为现相时,同时又在这种关系之外仍具有关
于自在的对象本身的一个表象,因而它想象它也可以对这样一个对象制定一
些概念,并且,既然知性所提供出来的无非是范畴,所以,对象在后一种含义上
至少必须能够通过这些纯粹知性概念来思维,但这就诱使人们把有关一个知
性物、即我们感性之外的一个一般某物的不确定的概念,当作有关一个我们有
可能通过知性以某种方式认识到的存在物的确定的概念了。
如果我们把本体理解为一个这样的物,由于我们抽掉了我们直观它的方
式,它不是我们感性直观的客体;那么,这就是一个消极地理解的本体。但如
果我们把它理解为一个非感性的直观的客体,那么我们就假定了一种特殊的
直观方式,即智性的直观方式,但它不是我们所具有的,我们甚至不能看出它
① 以下四段文字是对第一版修改后的第二版的文字,第一版的原文将接在这后面以异
体字加方括号排出,并附以“[第一版原文]”的标题。——译者第三章 把所有一般对象区分为现相和本体的理由
173
的可能性,而这将会是积极的含义上的本体。
于是,感性的学说同时就是消极理解的本体的学说,也就是关于这样一些
物的学说,这些物必须由知性撇开与我们的直观方式的关系、因而不仅作为现
象而且作为自在之物本身来思维,但知性在对这些物作这样一种区分时同时
也懂得,它在以这种方式考虑它们时对于它的那些范畴完全不能作任何运用,
因为这些范畴只有在与空间和时间中的直观统一性发生关系时才有意义,甚
至它们①之所以能借助于普遍的联结概念而先天地规定这种统一性,也只是
由于空间和时间的单纯观念性。一旦见不到这种时间统一性,也就是在本体
的情况下,范畴的全部运用、甚至它们的全部意义都会完全终止了;因为甚至
会根本看不出应当与这些范畴相适合的那些物的可能性;因此请让我援引我
在前一章的总注释中一开头所说的话。既然一物之可能性决不能单凭该物的
概念不自相矛盾来证明,而只能通过我们赋予它以与之相应的直观来证明,所
以当我们要把范畴应用于不被视为现象的那些对象上时,我们就必须以不同
于感性直观的另一种直观作基础,这样一来,对象就会是一个积极意义上的本
体。既然这样一个直观、也就是智性的直观完全处于我们的认识能力之外,所以
就连范畴的运用也决不能超出经验对象的界限,而与感官物相应的固然是知性
物,就算我们的感性直观能力与之完全无关的知性物可以存在,但我们的知性概 B309
念作为对我们感性直观而言的单纯观念形式却丝毫也通达不了它们那里;因此
凡是被我们称为本体的东西,都必须作为某种只有消极意义的东西来理解。
B308
[附:第一版原文]
[诸现象就其按照范畴的统一性而被思考为对象而言,就叫作 Phaenomena②。 A249
但如果我假定诸物只是知性的对象,但仍然能够作为这种对象而被给予某种
直观,虽然并非感性直观(作为③curam intuitu intellectuali④);那么这样一类
① 瓦伦廷纳将“它们”(诸范畴)改成“它”(知性)。——德文编者
② 拉丁文:现象。为与 Erscheinung相区别计,译者权将该拉丁文译作“现相”。——译
者
③ 原文为“als”,据法欣格尔校为“因而”(also)。-
德文编者
④ 拉丁文:智性直观的对象。——译者A250
174
一、先验 要素论
物就叫作 Noumena( Intelligibilia)①。
现在,我们应当想到,经过先验感性论所限制的现象概念已经由自身提供
出了本体的客观实在性,并且有理由把对象划分为现相(Phaenomena)和本体
(Noumena),因而也把世界划分为感官世界和知性世界(mundus sensibilis et
intelligibilis②),亦即这样来划分:不仅仅在这里区分出同一物的不清晰的知
识和清晰的知识的逻辑形式,而且区分出如同这些对象能被本源地③给予我
们的知识的那样一种差异,根据这种差异,这些对象本身自在地相互有种类上
的区别。因为如果感官仅仅是如某物显现那样向我们表象某物,那么这个某
物毕竟本身自在地也必须是一物,是一个非感性的直观的对象,也就是一个知
性的对象,就是说,一种在其中找不到任何感性的知识必须是可能的,唯有它
拥有绝对客观的实在性,因为诸对象凭借这种实在性向我们表象为如它们所
是的那样,相反,在我们知性的经验性的运用中,诸物只被如它们所显现的那
样来认识。所以,除了诸范畴的经验性的运用(它被限制于感性的诸条件上)
之外,也许还有一种纯粹的但毕竟是客观有效的运用,而我们也许不可能如我
们迄今所预定了的那样,肯定我们的纯粹知性知识在任何地方都不会超出现
象的展现④的诸原则,这些原则也不会先天地超出针对经验的形式可能性的
原则,因为在这里将会在我们面前敞开一个完全不同的领域,仿佛是一个在精
神中被思维的(也许还是被直观到的)世界,这个世界也许能让我们的纯粹知
性不是去做更差的事,而是有远为高尚的任务。
我们的一切表象实际上都是通过知性而与任何一个客体发生关系的,并
且,由于现象无非是些表象,所以知性把它们联系到一个作为感性直观的对象
的某物:但这个某物⑤就此而言只是先验的客体。但先验客体意味着一个等于
X的某物,我们对它一无所知,而且一般说来(按照我们知性现有的构造)也不
① 拉丁文:本体(理知的东西)。——译者
② 拉丁文:感性世界和理知世界。——译者
③ “本源地”一词见于1911年的普鲁士科学院版《康德全集》第4卷中,但在1919年版
的《哲学丛书》第37卷中阙如,译者所依据的德文版与1911年版同。——译者
④ 康德在《补遗CXXXI》中把“展现”(Exposition)改为“杂多的综合”。——德文编者
⑤ 康德在《补遗CXXXIV》中把“某物”改成“作为一般直观的对象的某物”。——德文
编者第三章 把所有一般对象区分为现相和本体的理由
175
可能有所知,相反,它只能作为统觉的统一性的相关物而充当感性直观中杂多的
统一,知性借助于这种统一而把杂多结合成一个对象的概念。这个先验的客体
根本不能和感性的材料分割开来,因为那样一来就没有任何它借以被思考的东 A251
西留下来了。所以它并不是任何自在的认识对象本身,而只是诸现象在一般
对象这个概念之下的表象,而一般对象通过诸现象的杂多是可以得到规定的。
正因为如此,诸范畴甚至也不表象任何特殊的、仅仅给予知性的客体,而
只是用来通过感性中被给予的东西规定那先验的客体(即有关一般某物的概
念),以便由此在有关诸对象的那些概念之下来经验性地认识诸现象。
至于我们为什么还不满足于感性的基底,还给诸现相(Phaenomenis)附加
上了只有纯粹知性才能思考的本体,那么其原因只是基于以下一点。感性及
其领域、即现象领域本身是受到知性限制的,以至于它并不针对自在之物本
身,而只是针对诸物如何借助于我们的主观性状而向我们显现出来的那种方
式的。这曾是整个先验感性论的结论,也是自然而然地从一般现象的概念中
推出来的:必然会有某种本身不是现象的东西与现象相应,因为现象单独就本
身来说,和在我们的表象方式之外,不能是任何东西,因而,如果不想不停地绕 A252
圈子的话,现象这个词已经指明了与某种东西的关系,这个东西的直接表象虽
然是感性的,但它哪怕没有我们感性的这种性状(我们的直观形式就建立在
这种性状上),却自在地本身必须是某物,即某种独立于感性的对象。
于是从这里就产生出关于一个本体的概念,但这概念根本不是积极的,不
是关于任何一物的确定的知识,而只意味着关于一般某物的思维,在这个一般
某物那里我抽掉了感性直观的一切形式。但为了使一个本体具有一个真实
的、与一切现相(Phnomenen)相区别的对象的含义,单凭我使我的思想从感
性直观的一切条件中摆脱出来是不够的,我此外还必须有理由来假定一种不
同于感性直观的另外的直观方式,在这种方式下一个这样的对象方能被给予
出来;因为否则我的思想毕竟是空的,虽然并没有矛盾。我们虽然在上面没有
能够证明感性直观是一般唯一可能的直观,而只是证明了它只对于我们来说
是这样的;但我们也不可能证明还有另外的直观方式是可能的,而且,虽然我
们的思维可以抽掉那种①感性,但毕竟留下一个问题:是否这样一来思维就会
① 哈滕斯泰因将“那种”(jener)改为“任何”(jeder)。——德文编者176
一、先验 要素论
A253 是一种单纯的概念形式,并且是否通过这种分隔在任何地方还会留下一个
客体①。
我使一般现象与之相关联的那个客体就是先验的对象,亦即关于一般
某物的完全未定的思想。这个思想不能叫作本体;因为关于它,我并不知道
它自在地本身是什么,并且完全没有对它的概念,只有对一个感性直观的一
般对象的概念,所以这个一般对象对一切现象来说都是一样的。我不能通
过任何范畴来思维这个对象;因为范畴适用于经验性的直观,以便把这直观
带到一般对象的概念下来。范畴的一个纯粹运用虽然是可能的②,就是说
没有矛盾的,但却由于范畴没有指向任何本应由它们来获得客体的统一性
的直观,而完全不具任何客观有效性;因为范畴毕竟是一种单纯的思维机
能,通过它并没有任何对象被给予我,而只是那能在直观中被给予的东西得
到了思维。]
如果我从某种经验性的知识中去掉一切(借助于范畴进行的)思维,那么
就完全不会有任何对象的知识余留下来;因为通过单纯的直观没有任何东西
被思维,并且,这种感性刺激在我里面发生,这根本不构成这类表象与某个客
体的任何一种关系。但反过来,如果我把一切直观都撇开,那毕竟还会留下思
维的形式,亦即给可能直观的杂多规定一个对象的那种方式。因此范畴就这
样扩展到比感性直观更远的地方,因为它们思维一般客体,尚未看看那种使这
些客体能被给出的特殊的方式(即感性的方式)。但范畴并不因此就规定了
诸对象的一个更大的范围,因为我们不能在把某种不同于感性的直观方式的
直观方式预先假定为可能的之前,就承认这些对象能够被给予,而我们又根本
无权作这种预先假定。
A254
B310
如果一个概念并不含有任何矛盾,甚至还作为那些被给予的概念的边界
而与其他的知识相关联,但它的客观实在性却不能以任何方式被认识,我就把
它称为悬拟的(problematisch)概念。一个本体的概念,即一个完全不应被思
考为一个感官对象、而应(只通过纯粹知性)被思考为一个自在之物本身的物
① 康德在《补遗CXXXVⅡ》中将此句改为:“或者是否通过这种分隔在任何地方还会留
下一种可能的直观”。——德文编者
② 康德在《补遗CXXXVI》中把“可能的”改为“逻辑上可能的”。——德文编者第三章 把所有一般对象区分为现相和本体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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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概念,是完全不自相矛盾的;因为我们对于感性并不能断言,它就是直观的
唯一可能的方式。此外,为了不使感性直观扩展到自在之物本身上去,从而限
制感性知识的客观有效性,这个概念又是必要的(因为感性直观所达不到的 A255
其余的东西之所以称为本体,正是为了借此表明那些知识不能把自己的领土
扩展到知性所思维的一切东西上去)。但最终,我们一点也看不出这样一些
本体的可能性,现象领域之外的范围(对我们来说)是空的,这就是说,我们有
某种把自己悬拟地扩展到比现象领域更远的地方的知性,但没有能超出感性
领域之外给我们提供对象并使知性超出这一领域而作实然的运用的那种直
观,哪怕有关这种直观的概念都没有。所以某种本体的概念只不过是一个限
度概念,为的是限制感性的僭越,因而只有消极的运用。但这个概念毕竟不是 B311
杜撰出来的,而是与感性的限制相关联的,只是不能在感性的范围之外建立某
种积极的东西。
因此把对象划分为现相和本体,而把世界划分为感性世界和知性世界,
在积极的意义上是完全不能容许的,虽然概念的确容许被划分为感性的和
智性的;因为我们不能为后者规定对象,那么这些概念也就不能冒充为客观
有效的。如果我们离开感官,我们将如何能理解我们的范畴(它们将是唯 A256
一给本体留下来的概念)还会到处有某种所指?因为在它们与某个对象
的关系上还必须给出某种比单纯思维的统一性更多的东西,亦即还要加
上某种可能的直观,以便它们能应用其上。即使如此,只被当作悬拟的本
体的这个概念仍然不仅仅是容许的,而且甚至作为一个把感性置于限制
中的概念也是不可避免的。但这样一来,本体就不是为我们的知性所特
有的一个智性对象了,相反,它可能会隶属的那种知性本身就是一个问
题,即是说,这种知性不是通过范畴推论式地认识其对象,而是在某种非感 B312
性的直观里直觉地认识其对象,而对这种知性的可能性我们是不能产生最
起码的表象的。既然我们的知性以这种方式获得一种消极的扩展,这就是
说,知性与其说是由于感性而受到限制,不如说是通过它用本体来称谓自在
之物本身(而不把它看作现象),知性就限制了感性。但知性同时也限制了
自己,不能通过任何范畴来认识本体,因而只能以未知某物的名义来思维这
些本体。
然而,在近代的文献中我发现对 mundi sensibilis(可感世界)和 mundi in-178
一、先验要素论
A257 telligibilis(理知世界)这两个术语①②与古代的意思完全不同、完全相左的一
种运用,这种运用当然没有什么难理解的,但其中所有的只不过是玩弄词
藻。按照这种用法,一些人更愿意把现象的总和就其被直观到而言称之为
感官世界,而就其关联按照普遍知性规律被思考而言,则称之为知性世界
(Verstandeswelt)。前者据说表现为单只报导对星空的观察的理论天文学,
而后者,也就是理知世界(intelligible Welt),则表现为(例如根据哥白尼的宇
宙体系或牛顿的引力定律来解释的)静观的天文学③。但这样一种词意的
歪曲只不过是诡辩的遁辞,为的是将它们的意义降低到适合自己的意思以
回避麻烦的问题。当然,知性和理性都可以在现象上运用;但问题是如果对
象不是现象(而是本体),它们是否还有某种运用,而人们就是在这种意义
上,当对象自身只是被思维为理知的,也就是被思维为只被给予知性而根本
不被给予感官的东西时,来设想对象的。所以问题就在于,是否知性在它的
那种经验性的运用以外还可能有(哪怕在牛顿的宇宙结构表象中)一种先
验的运用,它指向作为某种对象的本体。对这个问题我们已作了否定的
回答。
B313
A258
所以当我们说:感官向我们表现出对象如它们所显现的样子,知性却表现
出对象如它们所是的样子,这时后一情况并不能在先验的含义中、而只能在经
验性的含义中来设想,也就是像它们必须在现象的彻底关联中被表现为经验
B314 对象那样,而不是按照它们在与可能经验的关系之外、因而在一般意义上并作
为纯粹知性的对象所可能的那样来设想。因为后面这种情况将会是我们永远
不知道的,甚至于就连这样一种超常的④先验知识在任何地方是否可能、至少
是作为从属于我们通常范畴的知识是否可能,也仍然不知道。知性和感性在
我们这里只有结合起来才能规定对象。如果我们把它们分开,那么我们有直
① 我们不必像人们在以德国人的表达方式通常习惯于做的那样,用智性世界(eine in
tellektuelle Welt)这个词来取代理知世界这一术语;因为只有知识才是智性的或感性的。然而
只要是能成为这种那种直观方式的、因而客体方面的对象的东西,都必须叫作理知的和可感
的(尽管这很难听)。——康德
② 上述注释为第二版所增加的。——德文编者
③ 据维勒,“静观的”应与前面“理论的”互换。·
德文编者
④ 据法欣格尔,“超常的”(auβerordentliche)应为“超感官的”(auβersinnliche)。
德
文编者第三章 把所有一般对象区分为现相和本体的理由
179
观则无概念,或者有概念则无直观,而在这两种情况下我们所具有的表象都不
能与任何一个确定的对象发生关系。
如果有人还未下决心由于这一切讨论而放弃范畴的单纯先验的运用,那
么他可以试试从范畴中得出任何一个综合的断言来。因为一个分析的断言并
不使知性走得更远,知性在这里只是在讨论概念中已被想到的东西,所以它并
不能决定这概念是自在地与对象本身有关,还是只意味着一般思维的统一性A259
(这统一性完全抽掉了一个对象有可能被给予出来的那种方式),对它①说来,
只要知道在它的概念中有什么就足够了;这概念本身针对着什么,这对它来说
是无所谓的。因此他也可以试试任何一个综合的、被以为的先验的原理的效 B315
果,如:一切存在的东西都是作为实体或某种依赖于实体的规定性而实存的;
一切偶然的东西都是作为另一物、也就是它的原因的结果而实存的如此等等。
现在我要问:既然这些概念不想与可能的经验发生关系,而是要适用于自在之
物本身(本体),知性将从何处得到这些综合命题呢?综合命题总是需要一个
第三者②,以便在其中把那些完全没有任何逻辑的(分析的)亲和性的概念相
互连结起来,而在这里,那个第三者又在何处呢?不顾及到知性的经验性的运
用,因而不完全放弃那种纯粹的、摆脱感官的判断,知性就永不能证明它的命
题,更有甚者,就连以这样一个纯粹命题的可能性为自己辩护都做不到。所以
纯粹只是理知的对象这个概念③在其应用的一切原理上完全是一片空白,因
为我们不能虚构出这些对象应当被给予的方式,这个悬拟的观念毕竟为这些
对象留下一个位置,只是为了像一个空的空间一样对经验性的原理作出限制,A260
但却并未把经验性原理范围以外的任何别的知识客体包含在自身中并表明
出来。
① 埃德曼指这个“它”为“在分析的运用中的知性”。——德文编者
② 康德在《补遗CXXXIX》中将“第三者”写作“直观的第三者”。——德文编者
③ 康德在《补遗CLX》中将“这个概念”改为“这个概念、这种可能的知识”。——德文
编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