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一般先验演绎的原则
法学家在谈到权限和越权时,把一桩法律诉讼中的权利问题(quid juris)
和涉及事实的问题(quid facti)区别开来,而由于他们对两方面都要求证明,这
样,他们把前一种证明,即应阐明权限或合法要求的证明,称之为演绎。我们
在使用大量经验性概念时没有人提出异议,我们也不加演绎就理直气壮地坚
持赋予这些概念某种意义和自以为的含义,因为我们随时手头都有能证明其
客观实在性的经验。但也有像幸运、运气这样一些不合法的概念,虽然凭借几
乎是普遍的容忍而到处通行,但毕竟有时被要求回答“权利”的问题,这时人
们就会由于这个问题的演绎而陷入不小的麻烦,因为人们从经验中和理性中
A85 都提不出明确的权利根据,以使这些概念的使用权限变得清晰起来。
B117
但在构成十分混杂地交织起来的人类知识的各种各样的概念中,有些也
被派定来做纯粹先天的(完全不依赖于任何经验的)运用,而它们的这一权限
任何时候都需要一个演绎;因为对于这样一种运用的合法性从经验中不足以
取得证明,但我们却必须知道,这些概念如何能够与它们并非从任何经验中拿
来的那些客体发生关系。所以我把对概念能够先天地和对象发生关系的方式
所作的解释称之为这些概念的先验演绎,并把它与经验性的演绎区别开来,后
者表明的是一个概念通过经验和对经验的反思而获得的方式,因此不涉及合
法性,而是涉及使占有得以产生的事实。
B118
我们现在已经有了完全不同种类的两类概念,它们在双方都完全先天地
与对象发生关系这点上倒是相互一致的,这就是作为感性形式的空间和时间
的概念以及作为知性概念的范畴。要寻求这些概念的经验性的演绎将完全是
A86 白费力气的工作,因为它们本质的特征恰好在于,它们和自己的对象发生关系
时并未从经验中为这些对象的表象借取什么东西。所以如果对它们作一个演
绎是必要的,那么这个演绎任何时候都必须是先验的。
但对于这些概念,就像对于一切知识那样,我们虽然在经验中不能找出它
们的可能性的原则,却毕竟能找出它们产生出来的机缘,即只要感官的印象提
供出最初的诱因,整个认识能力就朝这些印象敞开,而经验就形成了,它包含
两个极其不同性质的要素,一个是从感官来的、知识中的质料,一个是整理这
质料的某种形式,它来自纯粹直观和纯粹思维的内在根源,后两者是在前一要
素的机缘中才首次得到实行①并产生出概念来的。对我们认识能力为了从单
① 哈滕斯泰因认为“实行”应为“形成”。——德文编者§13.一般先验演绎的原则
63
个知觉上升到普遍概念所作的最初努力做这样一种追踪,毫无疑问是有很大 B119
的好处的,我们要感谢名声卓著的洛克,他第一个为此开辟了道路。不过,对
纯粹先天概念的一个演绎却永远无法以这种方式实现,它根本不处在这条道
上,因为从这些概念以后要完全独立于经验而运用来说,它必须出示一个完全
不同于经验的出身的出生证。他所尝试的这种自然之学上的(physiologische)① A87
推导真正说来并不能称之为演绎,因为它涉及的是 quaestionem facti(事实问
题),所以我主张把这种推导叫作对一种纯粹知识的占有所作的解释。因此
很明显,对这种纯粹知识只能有一种先验的演绎,而决没有一种经验性的演
绎,后者对于那些纯粹的先天概念来说只不过是些无用的尝试,只能是那种没
有理解到这些知识的全部特有本性的人所干的事。
但现在,即使承认对纯粹先天知识的可能的演绎只有唯一的方式,即遵循
先验途径的方式,但这并不马上说明这种方式是绝对必要的。我们前面已借
助于一个先验演绎对空间和时间概念追踪了其来源,并解释和规定了它们的 B120
先天的客观有效性。然而几何学无须为自己关于空间的基本概念的纯粹而合
法的出身请求哲学给它一张证明书,而仍然沿着纯然先天的知识迈出稳健的
步伐。不过,空间概念的运用在这门科学中也仅仅是指向外部感官世界的,对
于这个世界,空间就是它的直观的纯形式,所以在这个世界中一切几何学知识
因为基于先天的直观而具有直接的自明性,而对象则通过这种知识本身先天
地(按照形式)在直观中被给予出来。相反,纯粹知性概念从一开始就有这种 A88
不可回避的需要,即不仅为它们自己,而且也为空间寻求先验的演绎,因为既
然它们谈论对象不是凭借直观和感性的谓词,而是凭借纯粹思维的先天谓词,
它们就无需感性的一切条件而普遍地与对象发生关系,而又由于它们不是基
于经验之上,也不能在先天直观中出示任何先于一切经验而把它们的综合建
立于其上的客体,因而就不仅因其使用的客观有效性和限制而引起了疑虑,而
且由于它们倾向于把空间概念超出感性直观的条件去加以运用,也就使这个 B121
空间概念变得模糊了,所以我们在前面对于空间概念作一个先验演绎也是必
要的。因此,读者在纯粹理性领域中跨出决定性的一步之前,就必须相信这样
① 该词通常译为“生理学的”,但康德是用它的古希腊文的本义,即经验自然科学
的。·
译者64
一、先验 要素论
一个先验演绎的绝对必要性;因为否则他就会盲目行事,而在他杂乱无章地四
处闯荡一番之后,仍然不得不再返回到他由之出发的无知状态。但他也必须
预先清醒地看到无法避免的困难,以免为事情本身所深深包藏于其中的晦暗
而叹息,或是为清除这些障碍而过早地烦恼,因为关键在于,要么就完全放弃
一切洞察纯粹理性的权利,即放弃这个最可人意的领域、也就是超出一切可能
经验界限之外的领域,要么就要使这一批判的研究臻于完善。
A89
我们在上面对于空间和时间的概念已经可以不费劲地说明了,它们何以
作为先天的知识却仍然有必要和对象发生必然的关系;又何以不依赖于一切
经验而使这些对象的一种综合知识成为可能的。因为既然只有凭借感性的这
样一些纯形式,一个对象才能对我们显现出来,也就是成为经验性直观的客
体,那么空间和时间就是先天地包含着作为现象的那些对象之可能性条件的
纯直观,而在这些纯直观中的综合就具有客观有效性。
B122
反之,知性范畴就完全不对我们表现出对象在直观中得以被给予的那些
条件,因而对象当然也就可以无需与知性的机能发生必然关系而显现给我们,
这样,知性也就会无需先天地包含这些对象的条件了。所以在这里就出现了
一种我们在感性领域中没有碰到过的困难,这就是思维的主观条件怎么会具
A90 有客观的有效性,亦即怎么会充当了一切对象知识的可能性条件:因为没有知
性机能现象照样能在直观中被给予。我以原因概念为例,它意味着一种特殊
的综合方式,这时在某物 A之上按照一条规则①设定了某个完全不同的B。
并不先天明白的是,为什么现象要包含这样一类东西(因为既然原因概念的
客观有效性必须能够先天地阐明,我们不能援引经验来作证),因此先天可疑
的是,这样一个概念是不是完全空洞无物,并在现象中哪儿也找不到对象。因
为,感性直观的对象必须符合先天存在于内心中的感性形式条件,这一点是明
白无误的,因为否则它们就不会是我们的对象;但它们此外还必须符合知性为
达到思维的综合统一②所需要的那些条件,对这一点的推断就不是那么容易
看出的了。因为很有可能现象是这样被造成的,以至于知性会发现它们完全
B123
① 康德在自用的样本上添加为:“按照一条先天规则、也就是必然地”。——德文编者
② 原文为“洞见”(Einsicht),兹据雷克莱(v.Leclair)校改为“统一”(Einheit)。——德文
编者§14.向范畴的先验演绎过渡
65
不符合它的统一性的条件,而一切都处于这样的混乱中,例如在现象的次序中
呈现不出任何可提供出某种综合规则、因而可与原因和结果的概念相符合的
东西,这将使得因果概念完全是空洞无物、没有意义的。同样,现象将会把对+A9]
象呈现给我们的直观,因为直观不需要任何的思维机能。
如果我们打算以下述方式来摆脱这种研讨的麻烦,如果我们说:经验不断
地呈现出现象的这种合规则性的例子,它们提供了足够的诱因使原因概念从
其中分离出来,并同时以此证实了这样一个概念的客观有效性,那么我们就没
有看出,原因概念根本不能以这种方式产生出来,相反,它必须要么完全先天
地建立在知性中,要么就被作为单纯的幻影而整个地放弃。因为这个概念绝 B24
对要求某物A具有这种性质,即有另一物B从它里面必然地并按照一条绝对
普遍的规则产生出来。现象完全可以提供一些场合,从中可以得出某物恒常
地发生所依据的规则,但其后果永远也不会是必然的:所以在原因和结果的综
合身上还附有一种尊严,是根本不能用经验性的东西来表示的,就是说,结果
应该不只是附加在原因上的,而是通过原因建立起来、并从中产生出来的。规
则的这种严格普遍性也根本不是经验性规则的属性,后者通过归纳只能得到 A92
比较的普遍性,即广泛的适用性。但现在,如果我们想把纯粹知性概念只是当
作经验性的产物来对待,那我们就会完全改变这些概念的运用了。
§14.①向范畴的先验演绎过渡
综合的②表象可以与其诸对象恰好同时发生、必然相互关联以及仿佛是
相互碰在一起,这只可能有两种情况。要么只有对象使表象成为可能,要么只
有表象使对象成为可能。如果是前者,则这一关系只是经验性的,这种表象决
不是先天可能的。而这就是现象就其中属于感觉的东西而言的情况。但如果
是后者,由于表象自己本身(因为这里所谈的根本不是表象借助于意志产生
的因果性)就存有而言并不产生自己的对象,所以仅当唯有通过表象某物才
能作为一个对象被认识的情况下,表象对于对象倒还具有先天的规定性。但
一个对象的知识只有在两个条件下才是可能的,首先是直观,通过它对象被给
① 标号“§14.”在第二版中漏掉了,在第三版中才补上。-
② 法欣格尔主张将“综合的”去掉。——德文编者
德文编者
B12566
一、先验 要素论
A93 予,但只是作为现象被给予;第二是概念,通过它一个与该直观相应的对象被
思维。但从上面所讲的可以看出,第一个条件,即只有在它之下对象才能被直
观的条件,事实上是客体就形式而言在内心中的先天基础。所以一切现象必
然是与感性的这种形式条件相一致的,因为它们只有通过这种条件才能显现,
也就是才能被经验性地直观到并给予出来。现在要问,是否连概念也是先天
地在前发生的条件,某物只有在这些条件下,即使不是被直观,但却是被作为
B126 一般对象来思维?因为要是这样,一切经验性的对象知识就都是必然符合于
这些概念的,因为没有它们作为前提,任何东西都不可能成为经验的客体。然
而,一切经验除了包含使某物被给予的感官直观外,还包含对于在该直观中被
给予或被显现的对象的一个概念,因此这些有关诸对象的一般概念作为先天
的条件将成为一切经验知识的基础:这样,范畴作为先天概念的客观有效性的
根据将在于,经验(按其思维形式)只有通过范畴才是可能的。这样一来范畴
就必然地和先天地与经验对象相关,因为一般说来只有借助于范畴任何一个
经验对象才能被思维。
A94
所以,一切先天概念的这个先验演绎有一个全部研究都必须遵守的原则,
这就是:它们必须被认作经验之可能性(不论是在其中遇到的直观之可能性
还是思维之可能性)的先天条件。充当经验可能性之客观基础的这些概念正
因此而是必要的。但这些概念在其中被碰到的那种对经验的阐发却并非这些
概念的演绎(而是它们的举证),因为它们在这种情况下仍然只会是偶然的。
B127没有对可能经验的这种本源的、让一切知识对象出现于其中的关系,它们对任
何一个客体的关系都将是完全不可理解的。①
著名的洛克由于缺乏这种考察,又由于他在经验中碰到了知性的纯粹概
① 接下来的三段文字是第二版中用来替换第一版的下面一段话的:
但有三个本源的来源(心灵的三种才能或能力)都包含有一切经验的可能性条件,并且本
身都不能从任何别的内心能力中派生出来,这就是感官、想象力和统觉。在这上面就建立起
了1)通过感官对杂多的先天概观;2)通过想象力对这种杂多的综合;最后,3)通过本源的统
觉对这种综合的统一。所有这些能力除了经验性的运用外,还有某种先验的运用,这种运用
是仅仅针对形式并且是先天可能的。关于后一种运用我们上面在第一部分[指“先验感性
论”——译者注]中曾就感官而言谈到过了,但其他两种能力则是我们现在要力图按其本性加
以审查的。
A95
——德文编者§14.向范畴的先验演绎过渡
67
念,他就把这些概念也从经验中推导出来,但却又做得如此不一贯,竟敢凭借
它们去冒险尝试远远超出一切经验界限的知识。大卫·休谟认识到,为了能
得到这种知识,必不可少的是,这些概念必须拥有自己先天的起源。但由于他
完全不能解释,知性怎么可能一定要把那些本身并不结合在知性中的概念思
考为倒是在对象中必然结合着的,并且也没有想到,知性或许通过这些概念本
身可以成为它的对象在其中被发现的那个经验的创造者,于是他就被迫把这
些概念从经验中推导出来(也就是从一种由经验中恒常的联想而产生的主观
必然性即习惯中推导出来,这种主观必然性最终被误认为是客观的),但他接
下来做得非常一贯,因为他宣称,凭借这些概念及其所导致的原理,要超出经
验的界限是不可能的。但这两位所想出的这种经验性的推导,并不能与我们
所拥有的先天科学知识、即纯粹数学和普遍自然科学的现实相一致,因而是被
事实所驳斥的。
在上述这两位著名人士中,前一位给狂信大开了方便之门,因为理性一旦
有了自己的权利,它就不再让自己受到对节制的含混颂扬的限制;后一位一旦
相信揭穿了对我们认识能力的一个如此普遍的被视为理性的幻觉,则完全屈
从于怀疑论。——我们现在正要做一个试验,看我们是否能把人类理性幸运
地从这个两难处境中救拔出来,给它指出确定的界限,但又使它的合目的性活
动的全部领域对它保持开放。
不过,我还想预先对这些范畴加以解释。范畴是关于一个一般对象的概
念,通过这些概念,对象的直观就在判断的逻辑机能的某个方面被看作确定了
的。所以,定言判断的机能就是主词对谓词的关系的机能,例如“一切物体
都是可分的”。不过就知性的单纯逻辑运用而言,却仍然没有确定在这两个
概念中人们会把主词的机能赋予哪一个,把谓词的机能又赋予哪一个。因为人 B129
们也可以说:“有的可分的东西是一个物体”。但通过实体范畴,当我把一个物
体的概念归入该范畴下时,就确定了:该物体的经验性的直观在经验中必须永远
只被看作主词,而决不被看作只是谓词;在所有其他范畴那里也是如此。①
① 从以下直到整个第一卷“概念分析论”结束,是第二版对第一版的全面改写。德文本
采取每一页分为上下两栏来安排第一、二版文字的办法,殊感翻阅不便。本书采取先排第二
版正文,排完后再附第一版原文的办法。——译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