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分析论是把我们全部先天知识分解为纯粹知性知识的诸要素。
在这里重要的有如下几点:
- 1.这些概念应是纯粹概念,而不是经验性的概念。
- 2.它们不是属于直观和感性,而是属于思维和知性。
- 3.它们应是一些要素概念,而和那些派生出来的或由此复合出来的概念严格区别开来。
- 4.这个概念表应是完备的,并且这些概念应当完全涵盖纯粹知性的整个领域。
既然一门科学的这种完备性不能通过对单由一些尝试所凑合起来的东西加以评估就放心地假定下来,因此它就只有借助于先天知性知识的某种整体理念,并通过由此确定的对那些构成它的概念的划分,因而只有通过这些概念在一个系统中的关联,才是可能的。纯粹知性不仅把自己和一切经验性的东西分开,而且甚至和一切感性完全分开。所以它是一种自为自持的、自我满足的、并且不能通过任何外加的附件而增多的统一体。因此它的知识的总和将构成能够在一个理念之下得到把握和规定的系统,该系统的完备性和环环相扣同时也能够当作所有那些与之配合的知识成分的正确性和真切性的试金石。但先验逻辑的这个完整的部分也由两卷构成,其中第一卷包括纯粹知性的诸概念,第二卷包括纯粹知性的诸原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