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节关于反对私人语言的论证

无论是在思想的深刻性上还是在《哲学研究》的写作风格上,维 特根斯坦都是一位具有首创性的哲学家。他的写作方式独特,讨论 的问题也多是全新的题目,如游戏、规则、机器思维等等。从他的思 想和著作中,我们很容易看出他的思想与传统哲学之间的明显区别。 但作为哲学家,维特根斯坦的思想决不是空中楼阁、无本之木。虽然 《哲学研究》并没有直接的思想来源,并非如同《逻辑哲学论》与罗素 和弗雷格的思想有着密切的逻辑关系那样,但从书中讨论的问题来 看,维特根斯坦并没有完全隔绝与传统哲学的关系,相反,他关心的 许多问题恰恰都来自传统哲学。当然,他对如意义、概念、命题、理解、 心灵、知识、语言的性质等这些问题都给予了完全不同的理解和解 释。其中,他关于反对私人语言的论证就涉及了如今被称做“心灵哲 学”(philosophy of mind)的许多重要内容,如他人的语言、私人的感 觉、外在的标准、语言的理解和约定等问题。因此,这一论证被视为 维特根斯坦后期哲学的重要内容之一,特别是引起了英美分析哲学 家的广泛讨论。

一什么是私人语离

要了解维特根斯坦的这个论证,首先就需要弄清他所谓的“私人语言”究竟是指什么。根据通常的理解,“私人语言”似乎应该指 某人自言自语的独白,如鲁滨逊那样;或者是某人为某种目的而特 别设计的密码,如间谍暗语等。英国哲学家艾耶尔和里斯等人就把 维特根斯坦所说的“私人语言”理解为这样的语言。① 但这并不符 合维特根斯坦的原意,因为他自己就明确地承认这种语言的存在。 他写道:

一个人可以鼓励自己,给自己下命令,服从、贵备和惩罚自 己,他可以自问自答。因此可以想像只用独白说话的人,用跟自 已谈话来伴随他们的活动的人。一个观察他们、倾听他们谈话 的研究者,可以成功地把他们的语言翻译成我们的语言。② 可见,通常理解的“私人语言”实际上是一种真正的语言,它可以为整 个语言共同体服务。而维特根斯坦所理解的“私人语言”恰恰相反,

他指出:

这种语言的个体词指的是只有说话者知道的东西,是指他 当下的私人感觉。因此别人不能理解这种语言。③

从维特根斯坦的论述中我们可以看出,他所谓的“私人语言”有 这样三个主要特征:(1)这种语言的内容是只有说话者自己知道的 东西,因而它是仅仅为说话者使用的语言,其中的所有语词或记号 只为说话者自己所理解;(2)说话者使用这种语言是用于指称他当 下的私人感觉,这种感觉不仅无法被他人所理解,甚至说话者本人 在不同的时间或地点都可能对相同的感觉有不同的理解;(3)这种 语言是完全无法交流的,因为任何他人都无法理解这种语言,既不

① 参见艾耶尔和里斯《私人语言可能存在吗?》,载于皮彻尔《维特根斯坦的〈哲 学研究〉》,第 256 页,纽约,1966。 ②③ 维特根斯坦:《哲学研究》,安斯康译,第243节,牛津,布莱克威尔,1953。

知道语言的内容,也无法知道说话者的私人感觉。在维特根斯坦看 来,这三个特征是相辅相成的,它们共同构成了他所谓的“私人语 言”。由此可见,这种语言实际上并不是真正的语言,或者说,它根 本不是一种语言,因为它完全无法实现交流的目的。正是针对私人 语言的这样三个特征,维特根斯坦在《哲学研究》中提出了他著名的 “反对私人语言的论证”。

1.维特根斯坦指出,我们每个人都可以有心理活动,有各种各样 的感觉,但我们无法判断自己的心理活动或感觉与他人的心理活动 域感觉是否有某些相似或相同之处,因为我们永远无法进入他人的 心灵。这样,我们就只能知道我们自己的心灵活动和感觉。但既然 每个人的心理活动都是不同的,你又怎么可能使别人相信你有这种 或那种感觉呢?你不是也无法相信他人具有某种心理活动吗?所 以,维特根斯坦指出,说存在某种心理活动或感觉,这是无意义的,就 等于什么也没说。他以“疼痛”为例来说明这一点:当某个人说“他人 不可能有我这样的疼痛”时,他实际上是在说“他人不可能有和我一 样的疼痛”。但事实上,我们往往是有一定的标准来判断我们的疼痛 是否相同的,如疼的地方或作出表示疼痛程度的动作等。维特根斯 坦写道:

如果“我的疼痛与他的是相同的”这句话是有意义的,那么 我们两个人就同样可能具有相同的疼痛。①

这表明,说“他入不可能有我这样的疼痛”就是毫无意义的。因为按 照我们的语言习惯,当我们说我们有什么东西时,通常也就意味着别 人同样可能拥有这个东西,至少我们可以有意义地说别人也能拥有 这个东西,否则我们说我们有这个东西也就变得没有意义了。所以, 维特根斯坦写道:

① 维特根斯坦:《哲学研究》,安斯康译,第253节,牛津,布莱克威尔,1953。

如果你在逻辑上排除了他人拥有某个东西的可能性,那么 说你拥有这个东西也就失去了意义。①

维特根斯坦还用了一个非常形象的例子来说明,所谓只为说话 者自己理解的语言是不存在的。他写道:

假定每个人都有一个装着某种东西的盒子,我们把这个东 西叫做“甲虫”。没有人能够看到别人的盒子里面,因而每个人 都说他只是由于看到他的甲虫才知道甲虫是什么。这里完全有 可能每个人盒子里的东西都是完全不同的,甚至可以想像这个 东西老在變化。但假定“甲虫”这个词在这些人的语言中有同一 种用法又该怎样呢?如果这样,它就不应被用做一个东西的名 称。盒子里的东西在这种语言游戏中根本没有地位,甚至没有 某种东西,因为盒子完全可以是空的。的确,人们可以“除尽”盒 子里的东西,无论它是什么,都可以被消去。那就是说,如果我 们根据“对象与名称”的模式来解释感觉表达式的语法,那么对 象作为不相干的东西就无须考慮了。②

这表明,尽管人们可以说自己有着只有自己知道或自认为不同 于他人的感觉,但这种说法在实际的语言游戏中其实并不起任何作 用。正如盒子里的甲虫究竟是什么,或盒子里面是否真的有东西这 类问题,对语言游戏并不重要一样,每个人的自我感觉究竟是什么同 样也不重要。人们在语言游戏中关心的并不是使用语言谈论的是什 么,而是关心这些东西是否能够在游戏中发挥作用。所以,断定存在 着只为说话者知道的私人语言,这种看法不仅是荒谬的,而且是毫无 意义的。

2.维特根斯坦指出,在表达层次上,私人语言的产生是由于我们

① 维特根斯坦:《哲学研究》,安斯康译,第398节,牛津,布莱克威尔,1953。 ② 同上书,第293节。

误用了表达感觉的动词。在日常生活中,我们可以说“我牙疼”或“他 牙疼”。当说“他牙疼”时,说话者可以根据外在的观察和公认的牙疼 标准判断这句话的真伪,而当说“我牙疼”时,说话者则只是表达了一 种自己的身体状态,他并没有也不可能使听话者通过亲自牙疼来理 解这句话的意义。如果说“我牙疼”意味着只有我能知道我是否真的 在疼,而别人只能推测这一点的话,那么,说出这句话是毫无意义的。 因为像“我牙疼”这样用第一人称表达感覺的句子,实际上并没有像 说“他牙疼”那样表达了一种有关牙疼的消息,而只是宣布牙疼的一 种方式,它与捂着腮帮、叫喊“哎哟”或“嘘嘘”地倒吸凉气等起着同样 的作用。所以,如果说“我牙疼”是指“只有我知道我牙疼”,那么,这就 等于什么也没有说。对此,维特根斯坦写道:

在什么意义上说我的感覺是私人的?是呀,只有我能知道 我是否真的疼,他人对此只能加以推測。这一方面是错的,而另 一方面则是无意义的。如果我们按照通常的方法使用“知道”这 个词(除此之外我们还能有什么别的用法呢),那么别人也就会 时常知道我什么时候在疼。是的,但还是没有我自己知道的那 样确定!我根本不可能说我知道我在疼(除非也许是作为一个 玩笑)。除了可能我是在疼之外,还能假定它意味著什么呢?不 能说别人只有从我的行为中知道我的感覺,因为不能说我是得 知它们的。我拥有它们。实际情况是:说别人怀疑我是否在疼 是有意义的,但说我自己怀疑则是无意义的。①

在维特根斯坦看来,在通常的意义上使用“知道”这个词,意味着 我们可以对所知道的东西提出怀疑,但如果说“我知道我在疼”这样 的句子,那么它对说话者来说则是不可怀疑的,因为这里不存在怀疑 的基础,即说出“我怀疑或我知道我在疼”这样的句子是无意义的。

① 维特根斯坦:《哲学研究》,安斯康译,第246节,牛津,布莱克威尔,1953。

由此,他指出,私人语言的产生正是由于人们患上了误用语言的疾 病,把使用第一人称的句子与其他的句子等量齐观,这就混淆了它们 之间的区别,导致了以为存在可以表达私人感觉的语言这种错误 看法。

维特根斯坦否定私人语言存在的关键在于,他坚决反对私人对 象的存在。他指出,如果要证明私人对象的存在,就必须提出某种同 一性的标准,使得任何对象一旦符合这个标准就会被看做是私人的。 但事实上这个标准是不存在的。因为首先,由于任何人都无法得知 他人的私人对象是什么,因而我们也就不可能有一个公共的标准来 判定不同的两个人所拥有的私人对象是否相同;其次,即使同一个 人在不同的时间或空间拥有不同私人对象,我们也没有任何客观的 标准;而如果这个人说他自己知道这些对象是否相同,这就等于是 说没有标准。既然没有任何标准可以判定私人对象,因而我们就无 法承认这种对象的存在了。在这里,维特根斯坦的重要武器是严格 区分了“等同”与“相同”。“等同”意味着对相同对象有着两个不同 的名称,而“相同”则是指对不同的对象可能具有相似的名称。他认 为,私人语言的错误就在于混淆了这种区别,用“等同”代替了“相 同”,把本来只是表达感觉的方式看做是传达有关感觉的知识或信 息。他写道:

用“等同”代替“相同”是哲学上另一种典型的权宜之计。似乎 我们谈论的是意义上的细微差别,而全部问题就是寻找一些词来 准确地表达这些细微差别。这在哲学上成为问题,只是由于我们 必须对使用某种特定表达式的企图在心理学上作出确切的说明。 在这种情况中,我们“企图去说”的东西当然不是哲学,但却是哲学 的素材。因而,例如,一个数学家对数学事实的客观性和实在性想 要说的东西并不是数学哲学,而是哲学处理的东西。①

① 维特根斯坦:《哲学研究》,安斯康译,第254节,牛津,布莱克威尔,1953。

3.维特根斯坦指出,作为语言的必要条件,任何语言都不仅 能够交流和理解,而且应该有概括某些情形的功能,但私人语言 显然不具有这样的功能。按照私人语言观念,私人语言表达的是 个人当下的感觉,这种语言不但不为他人所理解,对说话者而言 也是无法确定的。这种不确定一方面表现在说话者对不同时间 和地点出现的相同感觉的判断没有完全一致的标准;同时还表现 在,他判断感觉正确与否,完全依赖于毫无定性的记忆。维特根 斯坦就向我们举出了一个依靠记忆确定火车开车时间的例子。 他写道:

我不知道我是否正确地记住了火车开车的时间,我就回忆 查看一张时刻表是怎样的来核对它。“这不是一回事吗?” ——不是一回事,因为这个过程必须产生一种实际上是正确的 记忆,但如果有关这张时刻表的精神图像本身不能被检验为正 确的,它又怎么能确信第一个记忆的正确呢?(这就好像某人要 买几份展报才能使他确信这家报上说的是真的。)在想像中查阅 一张表并不就是查阅了一张表,就像一个假设实验结果的意象 并不是一个实验结果一样。①

维特根斯坦用这个例子向我们表明,既然记忆是不确定的和不 可靠的,那么基于记忆的私人语言同样是不可靠的。他认为,我们通 常不会根据自己的某种感觉而推出他人也可能会有同样的感觉,但 私人语言正是要达到这个目的。作为一种语言,私人语言也只有做 到这一点才能成为语言,而作为私入感觉的表达,私人语言又不可能 做到这一点。所以,表达私入感觉的功能决定了私人语言不是一种 真正的语言,换句话说,对私人感觉的表达只能是私人的。维特根斯 坦问道:

① 维特根斯坦:《哲学研究》,安斯康译,第265节,牛津,布莱克威尔,1953。

如果我对自己说的,我只是从我自己的情况中知道了“疼” 这个词的意思-我一定不能说别人也是如此吗?我怎么能这 样轻率地概括一种情形呢?①

可见,从表达私人感觉的语言中,我们无法得到对任何情形的概括, 也就是说,我们不能用这种语言表达他人的感觉。

二什么是私人感觉

从表达层次上看,维特根斯坦反对私人语言是反对私下地表达 个人感觉的可能性,因为任何表达都只能是公共的和可交流的。然 而,维特根斯坦并不反对私人感觉的存在,相反,对感觉的入微分析, 正是他在后期倾心关注的一个重要问题。《哲学研究》的三分之一篇 幅都是讨论感觉、标准、理解、约定、思维以及他人心灵等问题;不仅 如此,他在剑桥大学还专门开设了关于心理学哲学的讲座,并写下了 大量的心理学哲学笔记,这些笔记在他嗣后被编辑成两卷本的《关于 心理学哲学的评论》(安斯康和冯·赖特编辑)出版。实际上,维特根 斯坦正是把解决这些被传统哲学看做心理学的问题,当做他思考语 言游戏的关键和反对私人语言的主要对象。

我们在前面已经看到,维特根斯坦用表达“疼痛”作为否定私人 语言存在的重要例证。的确,“疼痛”是只有疼痛者才能知道的一种 感觉,但在维特根斯坦看来,“知道”一词用在这里是错误的,因为说 “疼痛者不知道自己的疼痛”是荒谬的,除非他失去了知觉。说“疼痛 者知道自己疼痛”就等于说“疼痛者疼痛”,这显然是同义反复。如果 某人牙疼,他一定会说“我牙疼!”或“哎哟!哎哟!”地叫喊,或手捂着 腮帮等等。在这里,说“我牙疼!”是与叫喊和动作起一样的作用,都是 为了表达私人的感觉。但在“我牙疼!”的情形中则有所不同。如果 A 指着B说:“他牙疼!”这里显然不是在表达A的感觉,更不是表达 B

① 维特根斯坦:《哲学研究》,安斯康译,第293节,牛津,布莱克威尔,1953。

的感觉,而是描述 B的感觉。可见,在关于感觉的问题上,存在着描 述与非描述的区分:当感觉动词用于他人时,我们就是在进行描述 而当用于感觉者自身时,就是在进行表达。这样,维特根斯坦就把对 感觉的表达严格限制在非描述的范围之内。

不仅如此,维特根斯坦还把对感觉的表达限制在用第一人称表 达的句子中。他认为,感觉是私人的,对感觉的表达也总是私人的。 我们说“我牙疼!”是在表达一种感觉,而说“他牙疼“则只是描述一种 现象。所以,只有用第一入称表达感觉的句子,通常才会被看做是在 表达感觉。但这并不是说表达者自身有一种别人无法理解的东西, 他只是把这种东西表达出来而已;相反,这仅仅意味着他所表达的只 是一种他自己的感觉,至于在这个表达的背后还隐藏着什么东西,这 并不重要。维特根斯坦以“做梦”为例来说明这一点。在日常生活中, 我们每个人都会做梦。当某人向他人描述他的梦时,他人只能相信 他的描述,但并不知道(也不可能知道)他的梦究竟是什么。这种情 形对不知梦为何物的人来说更为明显。维特根斯坦就曾向我们描绘 了这样一幅情景:

让我们想像一下,一个不知梦为何物的部落,听到我们对梦 的叙述。我们中的一员曾来到这些不做梦的人们中间,渐渐学 会了使自己得到他们的理解——也许有人认为他们永远不会理 解“做梦”这个词,但是,他们不久就会发现它的一种用法。他们 的医生可能对这种现象很感兴趣,并可能从这个陌生人的梦中 作出重要的推论。①

可见,人们对梦的认识只能停留在语言表达的层次上。无论对梦的 描述如何形象生动,人们也只能对这种描述产生一种想像,但它并不 是梦本身。所以,我们对梦的认识取决于对语言的使用。

① 维特根斯坦:《片断集》,安斯康译,第530节,牛津,布莱克威尔,1967。

维特根斯坦在《哲学研究》第2 部分中写道:

醒着的人们告诉我们一些事情(他们曾经在某个地方等)。 然后我们教给他们“我梦到”这个表达式——把它放到对梦的叙 述之前。后来某个时候,我问他们:“昨晚梦到过什么吗?”他们就 会回答“是”或“不是”,有时还附带对梦作一番描述,有时则没有。 这就是语言游戏。……现在,关于人们是否为他们的记忆所欺 骗,当他们睡着了的时候他们是否真有这些意象,或是否当他们 醒着时才仿佛如此?关于这些问题,我必须作出某种假设吗? 这个问题有何意义?有何重要性?当某人告诉我们他的梦时, 我们可曾对自己提出过这个问题?如果没有——那是因为我们 相信他的记忆力不会欺骗他吗?……这是否意味着提出这样的 问题,即梦究竟是在睡觉时发生的还是一种醒后的记忆,在任何 时候都是无意义的?这将取决于对这个问题的用法。①

所有这一切都表明,诸如“做梦”这样的只有“我”才能具有的感 觉,也只有通过语言才能为他人所理解,而“我”使用语言表达“我”的 感觉,实际上是在玩语言游戏。这样,维特根斯坦就把私入感觉限定 在外在表达的范围,这些表达既包括了语言的表达,也包括了行为的 表达。

在维特根斯坦看来,对任何感觉而言,都存在一种恰当的对这种 感觉的“自然表达”,它在本质上是可观察的,表达了不同于语言并先 于语言的感觉。根据他的思路,如果语言的表达是有意义的,那么, 这种“原始的自然表达”就必定存在。但任何表达最终都需要达到他 人的理解,否则这种表达也就变得没有意义了。在这里,表达可能是 没有外在标准的,因为自然表达与语言陈述之间并没有必然的联系; 然而,理解的实现则需要标准的存在,因为没有标准,我们就无法理

① 维特根斯坦:《哲学研究》,安斯康译,第Ⅲ页,牛津,布莱克威尔,1953。

解他人的感觉表达,甚至可能无法理解自己的感觉。当我说“他感到 疼痛”时,我是描述了某人的感觉;而要使自己确信这句话为真,我就 首先要求一个识别某人的标准,然后要求一个判定他是否真正感到 疼痛的标准。正由于这些标准,我对他感到疼痛的描述才有意义。 可见,维特根斯坦强调标准的重要性,是为了使对感觉的表达可以得 到真正的理解。

不过,尽管维特根斯坦强调标准的重要性,他并没有提出一种明 确的标准,使得我们一旦满足了它们,就能推知别人的疼痛。因为维 特根斯坦强调的是依据特定的环境确定标准,而反对认为存在一些 普遍有效标准的看法。他指出,我们无法设想一个词的应用规则的 完整清单。例如,对棋手来说,我们不可能有一个有关棋子应用规则 的清单来说明它们应该这样走而不应该那样走,因为每个棋子在棋 盘上的移动并不完全取决于下棋的规则,而更是要依据当时的棋局 形势。同样,对任何感觉而言,都不存在某种或某些明确的标准。要 确定一种感觉的标准,必须首先考虑表达这种感觉的外在环境。当 然,这并不意味着在不同的环境中可以存在不同的标准,而是说,无 论什么样的标准,都要把语言表达本身看做建立这些标准的基础。 这种基础是不可怀疑的,这就是我们共同拥有的语言世界,即通常称 做的“语言共同体”。

“语言共同体”观念在维特根斯坦后期思想中占有非常重要的地 位。虽然这个概念本身并没有出现在他的著作之中,但从他大量使 用的“习惯”、“实践”、“用法”、“约定”、“习俗”、“制度”等等概念中,我 们可以感受到语言共同体的存在,这就是指我们使用相同语言的社 会环境,指由于能够相互理解对方的语言而构成的社会群体,或者用 维特根斯坦自己的话说,是由有着家族相似性的语言游戏构成的共 同的生活形式。这种语言共同体观念突出地体现在维特根斯坦对感 觉的分析中。

1.维特根斯坦指出,对感觉的自然表达是以能够理解这种表达 为前提的。任何感觉表达都应该是可理解的,否则就成了“私人语 言”。可理解就意味着具备理解的条件,而首要条件就是理解双方共同具有可交流的语言。这样,共同的语言使理解双方存在于一种共 同体之中。而且即使在非语言的自然表达中,理解双方也可以通过 各种方式和手段达到某种程度的理解,虽然这可能是不完全的理解。 可见,对感觉的任何表达(包括语言的和非语言的)都存在于共同体 中,而且只有在共同体中,感觉表达才是可以理解的。

2.维特根斯坦认为,对感觉表达的理解或不理解,就意味着依据 某种标准对它的赞同或否定。如果我们听到某人说“我牙疼!”时,我 们就观察到他在呻吟、面呈苦相、手捂腮帮、牙根发炎等等现象。这 些现象就是我们赞同他的说法的标准。但假如我们设想另一种情 形:有一种入,他们牙疼时不是出现上面这些状态,而是抓耳挠腮、捶 胸顿足。当他们说“我牙疼!”时,我们还能赞同这种说法吗?显然是 不能的,因为对“牙疼”的确定我们已经有了某些标准,这些标准就是 我们的共识。任何感觉表达只有与这些共识相符,我们才能理解,否 则就会被看做是不可理解的。因此,对感觉表达的理解或不理解,就 是对共识的符合或不符合。这样,维特根斯坦就把理解问题归结为 对共同体的认同。

3.在维特根斯坦看来,这种共同体观念是包括感觉表达在内的一 切语言游戏的基础。他反复强调的语言习惯、语言实践、语言用法等 等,显然只有在相同的语言共同体中才有意义,而他之所以没有明确地 讨论“共同体”这个概念,正表明了一切语言游戏都存在于共同体之中: 他对语言游戏的描述,就是向我们展现这个共同体的具体内容,而共同 体也就体现在这些千差万别的语言游戏之中。正如我们无法从口袋里 掏出“苹果”这个词的意义一样,我们也无法说明“共同体”的抽象意 义。我们只有在各种语言游戏中才能感受到这种共同体的存在,它 不仅构成了语言游戏的基础,而且构成了不可怀疑的生活形式。因 而,对语言共同体的观念,我们只能接受它,但不能描述它或讨论它。

三语言的理解和交流

从维特根斯坦反对私人语言的论证中我们可以看到,他的主要 论据是语言的理解和交流,私人语言由于无法达到这种相互的理解与交流,因而是不存在的。同样,他关于语言共同体的观念也是建立 在理解和交流的基础之上的,没有相互的理解也就没有这种共同体 的存在。因此,弄清了维特根斯坦对这个问题的理解,我们也就能够 更好地理解他的关于反对私人语言的论证。

根据当代美国学者穆尼茨的概括,维特根斯坦关于理解问题的 基本观点是:理解一个表达式就是知道它可以怎样用,就是要取得一 种能力,按照支配一个表达式使用的规则,掌握在某个语言游戏中使 用这个表达式的技巧。① 但事实上,维特根斯坦对理解问题的思考要 比这些更为复杂,他特别是要回答这样的问题:我们如何判断某人理 解了一个表达式?人们相互理解的基础又是什么?等等。

1.他指出,理解不是一种内在的心理活动,而是外在的使用语言 的活动。判断说话者说出的语句意义与我们听到这个语句时心中所 想到的意义是否一致,这只能根据我们对这个语句所作的外在反应, 即我们能否正确地使用这个语句,或者当这个语句再次出现时,我们 可以作出相同的反应。这样,理解语句的关键就不是心理活动的过 程,而是使用语句的过程。维特根斯坦写道:

我是否理解了“或许”这个词?我如何判断我是否理解?那 就是这样:我知道怎样使用它,我能对某人说明它的用法,例如 用一个虚构的情节来描述它。我可以描述它的使用惰况,它在 句子中的位置、它在讲话中的声调。②

所以,他提出了这条著名的格言:“一种‘内部过程’需要外部的评判 标准。”③

2.维特根斯坦指出,理解决不是仅有一次的活动,而是需要多次 重复的活动。假定在一堂算术课上,老师向学生解释什么是加法,并

① 参见穆尼茨《当代分析哲学》,吴牟人等译,第363页,复旦大学出版社,1986。 ② 维特根斯坦:《哲学语法》,肯尼译,第20节,牛津,布莱克威尔,1974。 ③ 维特根斯坦:《哲学研究》,安斯康译,第580节,牛津,布莱克威尔,1953。

用例题进行了演算,当学生说“现在我理解了”时,老师就会给学生一 些加法测验题,看他是否能够应用加法规则,由此确定学生是否真的 理解了加法。但是,这里需要给学生多少测试题才能断定他理解了 呢?或者说,重复活动是否就意味着理解呢?在维特根斯坦看来,重 复并不意味着理解,理解是一种能力,说某人理解了一个表达式,就 是说他能在特定的环境中以一种特定的方式使用它,即在一定的语 境中用一种特定的声调来讲它。他指出,把理解等同于重复,就是把 理解描述为一种过程,而这种过程可以是无止境的,但这样我们也就 无法理解了。所以,他写道:

对语盲的理解就像对一种语言游戏的理解一样,好像是一 个特定句子从中获得意义的背景。但这种理解,这种对语言的 知识,不是一种伴随着这种语言的意识状态,即使它的结果之一 是这种状态,它也不是。它更像理解和掌握一种演算,像做乘法 的能力那样的东西。①

3.维特根斯坦指出,理解不可能是单向的,而总是相互的。在同 一个语言游戏中,不仅存在着听话者的理解活动,而且存在着说话者 的意谓活动。这种意谓不是对说话者的内在状态的描述,而只是用 语词表达的一个定义。例如,我可以用“abracadabra”这串字母意味 着牙疼,这不是描述当我讲出这串字母时内心发生的情况,而只是把 它与牙疼联系起来。这样,我们就避免了私人语言的产生,也才使相 互理解成为可能。维特根斯坦写道:

如果我给任何人下命令,我觉得给他符号就足够了。我绝 不会说,这只是语词,我应该看透这些语词。同样,当我问某人 某事时,他给我一个满意的答案(即一个符号)——那就是我 期

① 维特根斯坦:《哲学语法》,肯尼译,第12节,牛津,布莱克威尔,1974。

望的——我并不会提出反对说:但那不过是个答案。但如果你 说:“当我除了他给的符号外什么也没有看到时,我怎么会知道 他意谓的东西?”那么我要说:“当他除了符号外什么也没有时, 他又怎么知道他意谓的东西?”①

可见,意谓如同理解本身一样,只有落在语言之维才是可以理解的。 意谓与理解是语言游戏这一体的两面,它们都只能在语言游戏中才 能得以存在和相互结合。所以,在维特根斯坦看来,理解不仅是相互 的,而且只有在语言活动中才能得以实现。

但是,要实现这种相互理解,首要前提就是理解双方必须使用共 同的语言,即双方都能按照同样的语法规则使用这种语言。只有在 以相同的语言构成的语言共同体中,人们才能真正做到相互理解。 我们在前面已经看到,这种共同体观念是维特根斯坦反对私人语言 的重要武器。但这里存在的问题是人们是如何构成这种共同体的? 人们又是依据什么标准判断使用语言的正确与否的?对这些问题, 维特根斯坦的回答很简单,即通过约定。

约定的观念在维特根斯坦后期哲学中占有很重要的地位。但这 种约定不同于任何形式的约定主义。古典的约定主义把约定视为必 然真理的唯一来源,而这与维特根斯坦反对以观念构造世界的思路 大相径庭。维也纳学派也曾把提出逻辑陈述的真理性基于它们的逻 辑结构及其词项意义这一思想归功于维特根斯坦,但这种修正了的 约定主义却与维特根斯坦对语言的运思貌合神离。维特根斯坦的约 定观念首先肯定的是业已存在的现实生活,他不像逻辑实证主义者 那样通过约定建造世界的逻辑结构,而是在现实的语言游戏中揭示 语言的约定性质。在他看来,约定并不具有逻辑必然性,也不起相互 制约的作用。约定如同街上的交通规则,只是允许和禁止司机和行 人的某些行动,但它并不企图依靠规则来指导他们的全部活动。可

① 维特根斯坦:《哲学研究》,安斯康译,第503—504节,牛津,布莱克威尔, 1953。

见,约定的作用并不是普遍有效的,只有在它有作用的地方我们才能 意识到它的存在。同样,在语言游戏中,约定也并非全能的。只有我 们有必要进一步交流时,约定才是有效的。而当我们作出实指定义 时,我们需要的不是约定,而是语词所指的对象。但是,为了能使实 指定义发挥作用,我们又必须把它看做是属于更为广泛的语言范畴 的。所以,维特根斯坦写道:

我可以说:必须首先对一种语言已有大量的了解,才能理解 那种定义。理解那种定义的人必须已经知道,这些词应该放在 什么地方,它们属于语言中的什么部分。①

这种对语言的大量了解就是知道了语言的约定。

正如我们只有在遵守规则时才能了解规则一样,我们也只有在语 言游戏中才能认识约定。在维特根斯坦看来,语言的规则其实就是一 种约定,遵守规则就是服从约定。所谓的语言共同体,正是通过约定建 立起来的一种所有成员都遵守相同规则的团体。这就是维特根斯坦向 我们描述的使用语言的真实的生活图景。正是由于它们过于真实,才 使得人们不易觉察它们的存在。维特根斯坦曾用一个例子来说明语言 使用的真实平凡,由此道出语言对我们的先在性。他写道:

如果在向某人解释“A”的意义时,如向他指着某人说“这就是 A”,那么,这个表达式可以用两种不同的方式来理解:或者它本身 已经是一个命题了,在这种情况下,只有知道“A”的意义才能理解 这个命题,也就是说,他是否如我们意谓的那样来理解它,他就只 能听其自然了。或者,这个句子是个定义。假如我已对某人说“A 病了”,但他不知道我说的“A”是指谁,于是我指着一个人说“这就 是 A”。在这里,这个表达式是个定义,但只有他已通过他对“A病

① 维特根斯坦:《哲学语法》,肯尼译,第24节,牛津,布莱克威尔,1974。

了”这个命题的语法的理解推测它是何物时,这个表达式才能被理 解。而这就意味着,对一种语言的任何一种解释都已预先假设了 一种语言。……我不能站在语言之外来使用语言。①

这番话道出了维特根斯坦关于语言共同体思想的真谛,即语言共同 体对生活于其中的个入来说是先在的。在这个共同体中,个人只能 接受被给予的一切,只有遵循已有的语言规则和习惯才能相互交流 和理解,否则就会被认为是不可思议的。例如,在自然语言中,不同 的语种就意味着不同的语言共同体,而在同一个语种中,人们常说的 “隔行如隔山”就是指专业语言共同体的差别。任何试图超越语言共 同体的语言交流都会被看做是不可理解的。同样,入类在用语言表 达思想的意义上组成了一个最大的语言共同体,即人类社会。人们 可以用语言相互交流和理解,是因为人们共同接受了社会约定的语 言规则。在这种意义上,语言共同体对个入而言是先在的。也正是 在这种意义上,维特根斯坦关于语言约定的思想不是任何形式的约 定主义,而是近似于康德的先验论。

从维特根斯坦向我们描述的各种语言游戏中,我们可以深切地 感受到语言共同体的存在,感受到我们通过语言游戏而建立起来的 生活世界。正如任何游戏都不过是生活的一部分,语言游戏同样是 我们日常生活的一部分,但是非常基本的和重要的部分,因为没有其 他游戏如下棋、踢球等,我们仍然可以生活,但若没有语言游戏,我们 就无法交流,无法相互理解,也就不可能组成我们生活于其中的社 会。在这种意义上,语言游戏是其他一切游戏的基础,是我们整个人 类生活的基础。所以,维特根斯坦把语言游戏比做如同吃饭、睡觉、 走路一样地不可缺。他写道:

命令、提问、叙述、聊天如同走路、饮食、玩耍一样,是我们自

① 维特根斯坦:《哲学评论》,哈格里弗斯(R.Hargreaves)和怀特(R.White)译, 第6节,牛津,布莱克威尔,1975。

然历史的一部分。①

从这种语言游戏观念出发,维特根斯坦提出遵守规则的问题,强 调遵守规则只能在语言游戏中进行,脱离了游戏活动本身而解释和 说明规则问题,不仅不能解释规则,反而带来了用任何理论都无法解 决的悖论。但如何能够顺利地在游戏中遵守规则,还涉及一个理解 问题,即如何判断是否遵守了规则以及是否能够在游戏者之间达成 相互的理解。这就要首先破除传统的身心二元论观念,抛弃那种认 为在语言表达的背后还存在某种心理之物的迷梦。维特根斯坦反对 私人语言的论证,正是从根本上摧毁了二元论观念在语言中的最后 避难所;而建立在语言游戏基础之上的、以遵守相同的规则为标志的 语言共同体,不仅不允许私人语言的存在,而且把理解的标准唯一地 确立为语言的使用和共同体的约定。这些就向我们展现了维特根斯 坦后期思想的主线。

真心欢迎各位文史哲爱好者,添加我的个人微信 SuperQSC 。添加微信后,我会邀请您加入我们的【微信交流群】,获取各类文史哲资源,随时获取更新动态,真心期待您的添加。(纯交流,不收费,放心加,没套路~)(另外,平时实在没精力维护各种PDF之类的,也不打算靠这个挣钱,所以需要PDF之类的,还是积极京东、当当、微信读书支持正版)
(0)

相关推荐

  • 第四节维特根斯坦的前期哲学

    在 20世纪西方分析哲学的历史上,维特根斯坦始终是一个有争议 的人物。围绕他的争议不仅是关于他的个性特征,更主要的是关于他的哲学与分析哲学之间扑朔迷离的关系:一方面,他被看做是分析哲学 的主要创始人之一,他一生中提出的两种哲学对分析哲学在20 世纪初的形成和在世纪中叶的发展都产生了极其深刻的影响;而且,他既是实现当代哲学中“语言的转向”的第一人,也是完成这种…

    书籍分录 2023年12月4日
    219
  • 第三节 先验知性论

    康德认识论的基本思路,是把认识从结构上区分为“直观”与“概 念”两个要素。首先,通过直观,对象作为现象被给与;其次,通过概 念,一个与该直观相对应的对象被思维。概念与直观两者之间的关 系是,概念若无直观,就是空虚的;而直观若无概念,就是盲目的。此 外,概念在认识中起着规则的作用。“通过规则来思维”①是康德认识 ①“我们进行思维的特有方式(即通过规则来思维)”…

    书籍分录 2023年11月26日
    260
  • 第十章舍勒

    舍勒(Max Scheler)在现代西方哲学中占有一个特殊地位。他本 人也常常被看做是一个“谜”。这是因为,这位被称为德国哲学界自 谢林以来的又一位神童,在其30 年学术生涯中几乎涉猎了现象学、伦 理学、宗教哲学、知识社会学、哲学人类学、形而上学、社会批判和政 治思想等现代精神科学的各个领域。但是,正因为对众多领域的涉 足、关注重心的不断变换,他的著作才常常…

    书籍分录 2023年12月2日
    280
  • 第一节邓斯·司各脱的形而上学实在论

    中世纪的实在论是对种属共相是否在实在上存在这一共相问题 作出肯定回答的一种形而上学理论。尽管共相问题起源于古希腊哲 学中的“一对多”的问题,并且柏拉图和亚里士多德分别站在各自本 体论的立场都肯定共相在实在上存在,但是共相问题作为一个独立 的形而上学问题则起始于早期中世纪的著名的波菲利问题。波埃修 首先对波菲利问题作出了详尽深入的讨论,在这种讨论中引出了一 种…

    书籍分录 2023年11月28日
    212
  • 梯利-《西方哲学史》-第一编 希腊哲学-第一篇 自然哲学-在线阅读

    第一篇 自然哲学 第一章 早期希腊思想的起源和发展 第一节 希腊哲学史 古代民族中很少有远远超出神话阶段的,除去希腊人以外,或 许没有一个古代民族可以说创制了真正的哲学。因此,我们的论 述就从希腊人开始。希腊人不仅奠定了一切后来的西方思想体系 的基础,而且几乎提出和提供了两千年来欧洲文明所探究的所有 的问题和答案。他们的哲学是人类思想从简单的神话式开始演进 …

    书籍分录 2024年10月31日
    84
关注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