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语言游戏和遵守规则

语言游戏说是维特根斯坦后期思想的核心内容,也是他后期哲

① 维特根斯坦:《哲学》,载于维特根斯坦《哲学时刻(1912—1951)》,第187页。

学观的基础。据维特根斯坦本人所说,这一思想的提出来自他观看 了一场足球赛,他从中发现,足球的意义就在于它在球场上的运动, 在于球员按照足球比赛规则不停地踢滚和传送。他由此联想到语言 的运用,从足球的运动中发现了规则的重要性。但在《哲学研究》中, 维特根斯坦提出语言游戏思想,却是出于对奥古斯丁语言图像的 批判。

一语言游戏说

奥古斯丁的语言图像是把语言看做实在的图像,认为语言中的 每个词都对应着实在中的相应实体,或者说,语言中的每个词都是实 在中的对象的名称,而语句则是这些名称的组合。维特根斯坦指出, 在这种语言图像中,我们可以看到这样一种观念的根源,即每个词都 有一个意义,这种意义是与这个词相联系的,而这个词代表的就是它 所指称的对象。他把这种观念看做是传统语言观的代表,认为这种 观念其实并不能完全解释所有的语言,因而它是错误的,或者至少是 不完全的。

维特根斯坦首先设想了一种奥古斯丁的语言图像无法解释的 语言。这就是购物者的例子:购物者把要购买的东西写在一张纸 上,并把它交给售货员,售货员就凭借纸条为他选择货物。但售 货员这样做,并不是由于纸条上的每个词都对应着相应的对象, 而是由于售货员对这些词的用法有清楚的了解,如“五”、“红色的” 等这些词的用法。所以,奥古斯丁的语言图像并不符合所有的语 言。当然,或许这种语言图像可以说明学习语言的最初情景,如使 用实指定义指称对象。但维特根斯坦指出,这种类似儿童学习语言 过程的所谓原始语言实际上是一种训练过程,即反复地在某个语词 与某个对象之间建立密切的联系,以便使儿童在听到这个词时就会 产生这个对象的影像。因而,这种语言显然也并不是奥古斯丁所描 述的语言。由此,维特根斯坦指出,我们使用的所有语言实际上不 过是如同儿童玩耍的游戏或者人们常玩的其他各种游戏。他把人 们常常用于指称对象的语言看做类似儿童学习母语的各种游戏。他写道:

我将把这些游戏称为“语言游戏”,并且有时把原始语言说 成是语言游戏。给石料命名和跟着某人重复词的过程也可以叫 做语言游戏。想一想在转圈圈游戏中词的大部分用处。我也将 把由语言和活动(指与语言交织在一起的那些行动)所组成的整 体叫做“语言游戏”。①

在《哲学研究》中,维特根斯坦描述了许多语言游戏,但他并没有 明确地定义这个概念。因为正如“游戏”一词一样,“语言游戏”一词同 样是无法定义的。我们只能从各种语言游戏中感受到它们之间的相 似之处,但不能定义这个概念本身,因为任何定义都是对被定义者的 普遍性和本质性的概括,而对语言游戏而言,并不存在这样的普遍本 质。所以,我们对语言游戏只能描述或显示,但不能解释或说明。如 果有人问什么是游戏,我们只能向他描述什么是下棋、打球、玩牌等 等,然后对他说这种活动以及类似的活动就叫游戏。同样,对语言游 戏,我们也只能描述在现实生活中的语言现象或者可以想像的各种 言语行为,但无法确切地说明语言游戏究竟是什么。所以,我们在 《哲学研究》中看不到维特根斯坦对这个概念的确切定义。事实上, 这本书本身就是维特根斯坦向我们描述的语言游戏,他是用这些游 戏向我们表明,哲学研究的目的就是要向人们显示如何正确地玩各 种语言游戏。

尽管维特根斯坦并没有明确指出各种语言游戏之间的相似之 处,但从《哲学研究》大量描述的语言游戏中,我们可以感受到在它们 之间至少存在这样一些相似之处:

1.维特根斯坦认为,语言游戏与诸如下棋之类的游戏一样都是 自主的。在下棋过程中,人们不会去指出作为意义的外在对象,而只

① 维特根斯坦:《哲学研究》,安斯康译,第7节,牛津,布莱克威尔,1953。

是看到输赢。同样,在语言游戏中,人们看到的只是使用语言的恰当 与否,而不会像罗素那样去寻找语言活动之外的意义对象。维特根 斯坦写道:“理解一个句子比人们所想像的更为接近理解一个音乐主 题。”①如果有人询问音乐的意义是什么,我们只能说,音乐就是我们 所听到的东西,而如果要进一步问听到的究竟是什么,我们就无法确 切地回答了。我们所能做的只是把我们听到的东西与某种相同类型 的东西加以对比,但这显然并没有回答音乐意义的问题。同样,对语 言游戏,我们也只能说使用语言的活动就是游戏本身,这里不存在外 在的对象。

2.维特根斯坦指出,语言是不需要用其他的目的或标准加以证 明的。因为语言规则并不是来自外在的实在世界,它们如同游戏规 则一样,完全是任意的,目的只是为了语言本身。在对语言的研究 中,我们只需承认语言游戏,然后以我们的问题所要求的方式去描述 它。所以,这里没有任何证明或解释。在这种意义上,语言是先天的。 维特根斯坦写道:“语言与某种内在必然性的唯一关系是一条任意的 规则。人们唯一可做的事情,是把这种内在的必然性转变为一个 命题。”⑧

3.维特根斯坦认为,我们是为某种目的发明一种语言,就像我们 想出一种游戏一样,这不可能是推论的结果。在他看来,语言如同散 步、吃饭、喝水、玩耍一样,不过是我们生活的一部分。当婴儿刚刚学 会说话时,他并不是通过猜想意义而由前语言状态进入语言活动的。 人们学会一种简单的游戏,往往首先是通过观看。人类在学习语言 的过程中,也有一个先于所有定义的阶段,即婴儿先只是观察,然后 才对训练作出反应。所以,“在这里,语言的教学不是在作出说明,而 是在训练”③。

4.在维特根斯坦看来,我们通常是要反思我们所说过的东西,但

① 维特根斯坦:《哲学研究》,安斯康译,第527节,牛津,布莱克威尔,1953。 ② 同上书,第372节。 ③ 同上书,第5节。

我们却无须反思语言游戏本身。理解某人说的话,并不是由这些话 所带来的某种内在过程(即内心的反思),正如理解怎样下棋并不是 随棋子的移动而产生的内心活动。我们的语言游戏就是行为活动。 他写道:

“语言游戏”这个词首先意味着这样一个事实:说出语言是 一种活动,或是一种生活形式。①

5.维特根斯坦认为,语言游戏是由多种成分构成的复杂形式。 语言的简单形式是,我们从中可以看到确切明白的活动和反应。这 也是游戏的共性。儿童被培养成去完成这些活动,正确地使用这些 词,以这种方式对他人的话作出反应,这些都是语言游戏。维特根斯 坦写道:

你有时为了注意色彩而用手遮住物体的轮廓,或者不去看 物体的轮廓,或者有时凝视着对象并且试图回想以前你在哪儿 见到过那种颜色。你为了注意形状,有时描绘它,有时眯起眼使 色彩看不很清楚,还有别的方法。我这里要说的是,这就是当一 个人“把注意力指向这或指向那”时所发生的那类事情。但光是 这些事情本身还不足以使我们说某个人在注意形状、颜色等等。 正如象棋中的一着棋不单纯是在棋盘上以如此这般的方式移动 一个棋子——也不是在于移动棋子时动作者的思想和感觉,而是 在于我们称为“下一盘象棋”或“解一个棋局问题”等的那种情景。②

6.根据维特根斯坦,当我们谈论象棋时,我们谈的就是象棋本 身。同样,在语言讨论中,我们谈论的是时空中的语言现象,而不是 某种非时空的虚幻。当我们谈论语言现象时,正如我们在象棋中谈

① 维特根斯坦:《哲学研究》,安斯康译,第23节,牛津,布莱克威尔,1953。 ② 同上书,第33节。

论棋子一样,我们是在谈论游戏规则,而不是在描述它们的物理属 性。因此,语言游戏的中心在于,它们拥有规则。没有规则,语言符号 就失去了意义,不同的规则还会使它们具有不同的意义,正如不同的 规则带来了不同的游戏。所以,维特根斯坦写道:“在某种意义上,一 个命题是由构成句子的规则决定的;在另一种意义上,它是由符号在 语言游戏中的用法决定的。”①

7.维特根斯坦认为,正如其他的规则一样,语言规则也是易变 的。譬如,网球规则并没有规定网球应该打得多高多重;同样,我们 也没有必要坚持现有的规则。我们完全可以使用新的规则玩新的游 戏。维特根斯坦写道:

我们称之为“符号”、“词”、“语句”的东西有无数种不同的用 法。而这种多样性并不是什么固定的、一劳永逸地给定了的东 西;可以说新的类型的语言,新的语官游戏产生了,而另外一些 则逐渐变得过时并被遗忘了。(我们可以从数学的演变得到有 关这一事实的一幅粗略的图画。)②

8.在维特根斯坦看来,正如存在着无数种游戏,也存在着无数 种语言的用法。他用“语言”或“游戏”这些词去标记这些用法,并不 是由于它们有着共同的本质,而是由于它们具有交叉重叠的相似 性。这样,词的用法就构成了一个具有相似性的家族。维特根斯坦 写道:

我并不对我们称做“语言”的所有东西提出某种共同点,而 只是说,这些现象并不存在一种使我们对这一切使用同一个词 的共同点,它们是以许多不同的方式相互联系的。正是由于这

① 维特根斯坦:《哲学研究》,安斯康译,第136节,牛津,布莱克威尔,1953。 ② 同上书,第 23节。

种关系或这些关系,我们才称这一切为“语言”。①

从这些相似性中可以看出,“语言游戏”决不仅仅是维特根斯坦 后期哲学中的一个普通概念,它维系着他整个后期思想的所有重要 观念,他的后期思想基本上是围绕着这个概念展开的。

1.把语言看做游戏,这就从根本上排除了把意义看做实体的观 念,使对语言的研究从追求意义转向了注重使用。语言的自主性表 明,不存在语言之外的意义实体;语言的意义就在于它的用法,语言 只有在使用中才能获得生命。维特根斯坦写道:

在我们使用“意义”这个词的各种情况中,有相当大的一部 分——尽管不是全部——我们可以这样来说明:一个词的意义 就是它在语盲中的使用。②

最后一句话后来被简化为这样一句口号:“词的意义就是它的用法”, 并被看做代表了维特根斯坦后期哲学的精华。但实际上,当他在这 里说到“意义”一词时,并没有认为存在着“词的意义”这种东西,而是 把“意义”看做如同“吃”、“行走”等词一样普通的一个词,所以要理解 “意义”这个词,同样要知道如何正确地使用它。语言游戏说的宗旨 就是要彻底清除一切以往哲学由于误用语言而产生的概念混乱,让 人们真正看清语言在实际中的正确用法。维特根斯坦反复强调,我 们要看语词在实际中的使用,而不要考虑它们所谓的意义或其他什 么概念上的内容。他指出,如果要理解“意义”这个词的用法,就要去 找被称做“对意义的说明”的东西。如当我们说“是”这个词可以用在 不同的意义上,即作为系词和等号,我们就是在说它的意义即它的用 法。正如一个棋子的意义就在于它在下棋时的作用,语词的意义也 只能是它们在句子中的用法。

① 维特根斯坦:《哲学研究》,安斯康译,第65节,牛津,布莱克威尔,1953。 ② 同上书,第43节。

2.维特根斯坦强调语言游戏中的规则问题,并根据规则的不同 确定了不同的语言游戏。正如任何游戏一样,语言游戏不仅需要规 则,而且是由规则决定的。因而,如何遵守规则就成为语言游戏的核 心内容:不遵守规则,语言游戏也就无法进行;但我们在使用语言时, 也就是在玩语言游戏时,其实并没有或很少意识到这些规则的存在, 而且在大多数情况下,我们并不是完全按照规则行事的,就是说,遵 守规则并没有成为语言游戏的组成部分。这里涉及到一个关于遵守 规则的悖论,对此,我们将在下面详细介绍。在此我们可以看到的 是,维特根斯坦的关于遵守规则的著名悖论,其根基在于他的语言游 戏说,正是由于把使用语言看做一种游戏行为,因而才会产生这种悖 论,才会对遵守规则提出要求。

3.“语言游戏”概念也破除了传统哲学对语言存在的某种神秘看 法,特别是清除了相信存在所谓私人语言的观念。因为要参与语言 游戏,遵守语言规则,前提就是要能听懂和理解游戏中使用的语言。 但在语言理解问题上,西方哲学中历来存在着一种身心二元论的观 念,认为心灵和身体是两个相互独立存在的实体,心灵不依赖于身 体,只能通过内省的方式才能接近。根据这种观念,就必定存在一种 无须表达的、可以不被他人理解的“私人语言”。针对这种观念,维特 根斯坦仔细地分析了我们通常用于表达感觉的动词,表明私人语言 实际上不是一种真正的语言,因为语言的基本特征是能够相互交流 和理解。在这种意义上,语言不可能是私人的。我们在后面将要详 细考察维特根斯坦的这个著名的“反对私入语言论证”。在这里,我 们需要指出的是,维特根斯坦的这个论证不仅把身心二元论驱出了 语言表达这个最后的避难所,而且引出了“语言共同体”概念,由此进 一步确定了不可怀疑的语言游戏的基础。

4.维特根斯坦使用“语言游戏”概念最终是想表明,语言游戏不 过是我们人类生活的一部分,但又是非常重要的部分,因为各种不同 的但又具有很多相似性的语言游戏,通过约定最终形成了我们所处 的生活形式,这种生活形式就是我们生而具有的一切,因此也是我们 必须接受的一切。维特根斯坦写道:

在这里,“语言游戏”一词的用意在于突出下面这个事实,即 语吉的述说乃是一种活动,或是一种生活形式的一部分。①

在他看来,作为人类活动的语言游戏构成了人类的生活形式;反 之,生活形式又限定了语言游戏的社会特征,使得任何语言游戏都只 能是社会的、公众的、非个人的行为。从维特根斯坦对各种语言游戏 的描述中我们看到,“语言游戏”概念的首要用法在于它是用来指一 种或多种活动,是人类社会中重要的语言活动。这样,我们不仅把这 个概念本身等同于其他普通概念,强调它自身的用法,而且通过揭示 语言游戏与人类社会生活的密切关系,把它融入整个生活方式中,由 此强调语言游戏的社会性。

从以上分析中可以看出,“语言游戏”概念的确是维特根斯坦后 期思想的核心内容,是引导我们走进他哲学迷宫的最好向导。在《哲 学研究》中,我们不仅看到了各种各样的语言游戏,而且从这些游戏 中能够感受到其中存在着某种看不见的东西在支配着它们的活动。 这种东西就是游戏的规则。由此,我们就进入了维特根斯坦后期思 想中的另一个更重要的问题,即关于遵守规则的悖论。

二遵守规则的悖论

既然语言活动是一种游戏,那么这种游戏就必定要遵守规则,正 如一切游戏只有遵守规则才能得以顺利进行一样。在这种意义上, 在语言游戏中遵守规则应该是很自然的事情,或者说,只有遵守了规 则才能正确地进行语言游戏。但这里存在的问题是,我们是不是在 得知这些规则的前提下才进行语言游戏的?或者,我们能够完成语 言游戏,这是否意味着我们已经了解了其中的游戏规则,并且是在有 意识地遵守这些规则?通常人们会对这个问题给出肯定的回答,由 此认为,如果有谁说出一个语句并且能够理解它,那么他就是在按一

① 维特根斯坦:《哲学研究》,安斯康译,第23节,牛津,布莱克威尔,1953。

定的规则进行一个演算或完成一个游戏行为。但维特根斯坦对这种 通常的看法提出了质疑。他写道:

我称之为“他据以进行的规则”是什么?难道是这样一种假 设吗,该假设令人滿意地描述了我们所看到的他对语词的使用? 或者是这样一种规则,这个规则是他在使用记号时所查到的? 或者是当我们询问他的规则是什么时他给我们的回答?但是, 如果观察并不能使我们看到任何清楚的规则,而提问也没有使 事情明朗起来,那又该怎么办呢?因为当我问他把“N”理解做什 么时,他的确给了我一个定义,但他又随时准备收回或改变这个 定义,所以,我该怎样来确定他据以进行遊戏的规则呢?他自己 都不知道这规则。或者,提一个更恰当的问题:“他据以进行的 规则”这个说法在这里究竟意味着什么?①

由此,维特根斯坦指出,事实上,当我们在进行语言游戏时,我 们其实往往并不知道游戏的規则,就是说,我们是在“盲目地遵守规 则”。但问题是,既然不知道规则,我们又是怎样遵守它们的呢?正 如要玩一种游戏,首先就要理解游戏的规则,不理解规则,也就无从 谈起遵守规则。从逻辑上看,这似乎是显而易见的道理。然而,从 维特根斯坦给我们描述的各种语言游戏中,我们却看不到规则本 身,甚至从事游戏的人也并不清楚规则是什么。这样,遵守规则就 成了一个进退维谷的问题:语言游戏是在我们不了解规则的情况下 进行的,而我们又只能在遵守规则的前提下才会从事语言游戏。这 就是维特根斯坦向我们提出的悖论。他在《哲学研究》中把这个悖 论概括为:

没有什么行为的原因能夠由一条规则来决定,因为每一种

① 维特根斯坦:《哲学研究》,安斯康译,第82节,牛津,布莱克威尔,1953。

行为的原因都可以被搞得符合规则。①.

这个悖论就是说,任何行为的原因都不能用规则加以解释,但每 个行为的出现又都必须是符合某种规则的。我们在前面曾从遵守数 学和逻辑规则的角度对这个悖论作出了说明。在这里需要指出的 是,根据他的思路,如果一切事物都被搞得符合规则,那么它们也就 同样可以被搞得与规则相冲突,所以这里也就不存在什么符合或冲 突的问题了。这就是说,我们的一切行为都是按照规则的要求进行 的,但我们却无法以这种规则去解释和说明我们行为的原因,因为那 样我们就会得出规则是由原因确定的这种相反的结论。在我们通常 的论证过程中,我们是对行为的原因给出各种解释,当某个解释不能 令人满意时,我们就会想到在这个解释的背后还会有另一个解释,这 样使得整个论证变成了一个不断寻求更进一步解释的过程。这显然 把遵守规则变成了一个对行为原因的解释,而无论是不是以规则作 为行为的原因,最后的结果都只能是用规则的一种表达式代替它的 另一种表达式。这样,对规则的理解就不再是一种解释,而应该是用 每个具体的语言游戏活动显示我们所谓的“遵守规则”或“违反规则” 的情形。

在如何遵守规则的问题上,维特根斯坦提出的著名观点是,我们 只有在语言游戏中才能感受到规则的存在,才能谈得上遵守规则;规 则不是我们预先习得的,而是在游戏中显示出来的。他以下棋为例: 毫无疑问,我现在想要下棋,但下棋之所以称做棋类游戏, 是有赖于它的全部规则的。那么,在我确实已经下棋之前,我是 不知道我要进行的是什么样的游戏呢,还是所有的规则都已包 含在我的意向活动之中了呢?是不是经验告诉了我这种游戏是 这样一种意向活动的通常结果?所以,我是不是不可能肯定我

① 维特根斯坦:《哲学研究》,安斯康译,第201节,牛津,布莱克威尔,1953。

要去做的是什么事情呢?……“让我们下盘棋”这句话的意思和 棋类游戏的所有规则之间的联系是在哪里实现的?在游戏的规 则表中,在教人下棋的活动中,在日复一日的下棋实践中。① 同样,语言游戏的规则也是在从事这些游戏时得到的,而不同的游戏 有着不同的规则。

维特根斯坦还想像了一种情形,用以说明并不完全是游戏决定 着规则,而是有什么样的规则才有什么样的游戏。在一个完全不懂 游戏的原始部落中,有两个人坐在棋盘旁把一盘棋一步步地走完,甚 至还有全部的内心活动。如果我们看到了,我们就会说,他们是在下 棋。但现在如果我们把下棋规则翻译成一连串的动作,而我们通常 不会把这些动作看做是游戏,例如翻译成“叫喊”或“跺脚”。那么,我 们就会看到这两个人开始叫喊或跺脚,而不是进行我们通常理解的 那种下棋。但我们可以把他们的这些行动按照恰当的方式理解为他 们正在下棋。这里的问题就在于,他们究竟还是不是在下棋?显然, 如果按照我们给定的下棋游戏定义,他们并不是在下棋。但通过翻 译,我们又可以说他们是在下棋。这里的关键就取决于我们如何理 解下棋游戏,或者说,下棋游戏是由正在从事这个游戏的人决定的, 而游戏规则是通过不断地从事这种游戏显示出来的。维特根斯坦 写道:

遵守规则类似于服从命令。人们是被训练这样做的,人们 是以特定的方式对命令作出反应的。②

维特根斯坦指出,通常当我们用某个语词谈论某物时,并不是由 于我们有某种理由认为这是正确的用法;而当某人对此提出怀疑时, 我们可以用来表明我们用法的东西,又往往是已经得到证明了的。

① 维特根斯坦:《哲学研究》,安斯康译,第197节,牛津,布莱克威尔,1953。 ② 同上书,第 206节。

于是,这里就有一个问题:我们怎样才能叫做遵守规则呢?对这个问 题的回答通常会带来对遵守规则的原因的解释,或者对我们能够按 照规则从事游戏这一行为作出辩护。但任何解释最终都会到达某个 不可解释的地方,我们的解释就像碰到了坚硬的岩石,无法继续延伸 下去。这时,他们就会说“我就是这样做的!”对此不存在任何进一步 的解释。

维特根斯坦在这里力图表明,遵守规则的行为事实上是毫无理 由的行为。即使在可以提出理由的情形中,这个理由本身也决不会 依赖于任何更进一步的理由,换句话说,归根结底,必定合理地存在 着没有其他东西作为基础的行为方式,这就是遵守规则的行为。 在维特根斯坦对遵守规则问题的大量论述中,有两个重要思想 值得我们注意。

1.他明确地把遵守规则的过程看做是“盲目的”,因为我们往往 是在不了解规则的前提下遵守规则的。他写道:

规则一旦被印上一种特定的意义,就画出这样一些线来,在所 有情况下我们都应按照它们来遵守规则。可是,如果这样的某种 东西真的发生了,那么它会对我有什么帮助呢?不,我的描述只有 在被象征地理解时,才有意思。我应当说的是,我就是这样想它 的。当我遵守规则时,我并不选择。我盲目地遵守规则。①

在这里,所谓“盲目地遵守规则”,就是无须引导地遵守规则。“ 导”只是当人们必须选择时用以消除怀疑的方式,但由于不存在任何 必须作出的选择,因而人们只是以自然的方式行动着,即“这就是我 做的一切”。所以,遵守规则的自然方式,就是把规则着做不可避免 的、直接的、无须反思的和自主的。在遵守规则中,我们不是等待规 则的首肯,而是不断地重复着相同的东西。

① 维特根斯坦:《哲学研究》,安斯康译,第219节,牛津,布莱克威尔,1953。

人们并没有感到我们非要等待规则的首肯(或暗示)不可。相 反,对于规则接下来将要告诉我们的东西,我们并不感到提心吊胆。 它总是告诉我们同样的东西,而我们则按照它所告诉我们的去做。① 因此,遵守规则就意味着重复相同的事情,“相同”与“规则”这两个词 总是相互交替使用的,如同“命题”和“真”这两个词交替使用一样。正 因为遵守规则是一种重复的行为,所以,维特根斯坦又把遵守规则称 做“训练过程”。

2.维特根斯坦强调指出,遵守规则是一种习惯。所谓习惯,正是 指某种不断重复的行为。既然遵守规则是对相同行为的重复,那么, 人们就不可能只遵守一次规则或单独地遵守规则。他写道: 我们所说的“遵守规则”是仅仅一个人在他的一生中只能做 一次的事情吗?这当然也是对“遵守规则”这个表达式的语法所 作的一种注解。仅仅一个人单独一次地遵守规则是不可能的。 同样,一个报告仅仅被报道一次,一个命令仅仅被下达一次,或 被理解一次等等,这些也是不可能的。遵守规则,作报告,下命 令,下棋都是习惯(习俗、制度)。②

他在《关于数学基础的评论》中也写道: 如果你想要理解什么是“遵守规则”,你就已经能够遵守规则了。 应用“遵守规则”这个概念,就预设着一种习惯。因而,如果 说某人在一生中只遵守过一次规则,那就是胡说。③

① 维特根斯坦:《哲学研究》,安斯康译,第223节,牛津,布莱克威尔,1953。 ② 同上书,第199 节。 ③ 维特根斯坦:《关于数学基础的评论》,冯·赖特等编,第32页,牛津,布莱克 威尔,1978。

从维特根斯坦的著作中可以看出,“习惯”一词是他较为偏爱的 用语之一。在他看来,遵守规则是一种习惯,从事语言游戏也是一种 习惯,而实践本身就是习惯作用的结果。这种对习惯的偏爱不禁使 我们想到英国近代哲学家休谟。休谟用以反对因果必然性的有力武 器就是经验上的习惯。他认为关于原因和结果的一切推理都只是由 习惯得来的。但休谟强调习惯是为了反驳以往的独断论,论证怀疑 论的合理性;而在维特根斯坦看来,习惯则是我们的一种生活方式。 可见,休谟和维特根斯坦在强调习惯的出发点上是不同的:维特根斯 坦对习惯的偏爱并非是为了某种哲学论证的需要,相反,他正是要让 人们离开哲学的理论反思,把眼光落在人们赖以存在的语言活动之 上,而习惯则是入们从事各种语言游戏的主要标志。当然,维特根斯 坦偏好习惯概念,并不意味着他因循守旧。他强调的是习惯的活动 特征和参与精神。在他看来,一切理论上的矛盾或悖论都只有在人 们习惯性的活动中得到解决。

其实,以上这两点集中反映了维特根斯坦解决“遵守规则的悖 论”的基本思路,这就是强调参与语言游戏,还游戏者以本来面目。 维特根斯坦认为,遵守规则在普通的游戏中是一个很自然的过程,其 中并没有什么悖论可言。但在语言游戏中之所以会出现悖论,完全 是由于试图用逻辑推论和理论解释去说明游戏的结果。这反映出我 们对语言游戏所抱有的错误态度,即以为可以用像传统哲学对待类 似康德“二律背反”那样的方式对待遵守规则的问题,所以就把遵守 规则看做是一个对行为原因的解释过程,从而使这个问题完全理论 化。然而,维特根斯坦指出,这种对待遵守规则的方式恰恰是违反了 语言游戏本身的要求。语言游戏要求我们的是从游戏活动中感受规 则的存在,在游戏中体现对规则的遵守。因而,遵守规则既不是我们 理论解释的出发点,更不是我们从事语言游戏的目的。我们遵守规 则完全是语言游戏活动本身的需要,而判断我们是否遵守了规则,并 不取决于对规则的理论说明,而是要看我们的语言游戏是否能够顺 利地进行。只有当语言交流正确地达到了目的,我们才能够说我们 是遵守了规则。相反,当我们把语言从使用中抽取出来,孤立地谈论遵守规则,我们必然就会遇到这种关于规则与原因的对峙,产生哲学 的错误。维特根斯坦曾多次提到,哲学的混乱产生于我们的语言机 器空闲时,而不是它正常工作时。因而要消除哲学的混乱,唯一的方 式就是让这种语言机器运转起来,就是让我们都真正参加到语言游 戏当中去。因为只有在游戏中我们才会理解遵守规则究竟是怎么回 事,才会认识到哲学问题的提出是多么荒谬。

从《哲学研究》中我们可以看到,维特根斯坦是在考察了大量的 使用语言的实际情形后才提出关于遵守规则的悖论的。他的目的 在于表明,这个悖论的出现正是脱离了具体的语言游戏而抽象地谈 论规则问题的结果。根据他的论述,在语言游戏中,我们总是以遵 守规则作为正确进行游戏的先决条件,但我们并不是先学会了规则 再开始游戏的。这正如我们不是在岸边学会了游泳规则再下水的; 相反,我们只有在下水后才能懂得如何遵守游泳的规则,因为一旦 违反了这些规则,我们就会身不由己地沉入水底。同样,任何游戏 都只有在参加者共同遵守规则的前提下才能进行,而参加者又只能 在游戏中学会如何遵守规则。从逻辑上推论,这似乎是一个相互矛 盾的悖论,但在实际的语言游戏中,这却是一个千真万确的事实。 由此可见,理论上的悖论往往是由于忽略了实际游戏的结果,而要 解决这个悖论,就必须放弃理论的解释和说明,直接投入到语言游 戏之中。

强调活动,注重参与,这始终是维特根斯坦哲学的重要特征。早 在《逻辑哲学论》时期,他就提出了“哲学不是理论而是活动”的主张, 要求我们只能原原本本地描述世界,描述生活,而在描述中,语言的 清晰性是十分重要的。但他当时过分地强调了逻辑形式在语言活动 中的作用,试图以人工建立的理想语言取代人们的日常语言。尔后, 他在从事新的哲学思考时,就毅然地抛弃了他早期的错误看法,直接 把目光转向了我们的日常语言活动。这里没有对语言的逻辑分析, 也没有建立任何人工理想语言的企图,只有实际的语言游戏原原本 本地展现在我们面前。这里也无须对游戏作出任何解释或说明,只 须参加到游戏之中,在游戏中品味游戏的意义和生活的快乐。如果我们把规则与游戏分离开来,在游戏之外询问什么叫遵守规则,我们 就会陷入悖论,这正如企图不下水就想学会游泳一样荒谬。所以,维 特根斯坦写道:

让我来问问“什么样的规则表达式与我的行为有关(如路标 一样)?这里存在的是种什么样的联系?”好了,情况也许是这样: 我一直是被要求以某种特定的方式对这个标记作出反应,现在 我正是这样对它有所反应。①

在这里,我们的行为本身就是对一切关于规则问题的最好回答。这 表明,对规则问题无须解释,只须行动。所以,维特根斯坦反复强调 “不要想而要看”。这里的“想”就是指对语言游戏的理论思考和逻辑 解释,而“看”则是指要仔细观察各种语言游戏的具体用法,从游戏中 了解规则和遵守规则。

从维特根斯坦对规则问题的论述中,我们可以深切地感受到,他 的后期思想在思维方式上与他前期哲学以及由此引发的语言分析哲 学之间的确存在着很大的差别。《逻辑哲学论》对语言结构采取的是 一种静观式的分析:他把语言看做是实在的图像,就是把语言作为一 种科学研究的对象放在显微镜下加以仔细分析,试图从中找到语言 与实在的相似之处。这种后来被称做“逻辑分析”的研究方法培养了 一代又一代语言分析哲学家,他们已经习惯于用这种方法对问题采 取剥笋式的分析,首先寻找主要概念的意义,然后层层展开他们的论 证,通过比较、解释、说明等,最后得出带有概括性的结论。但在维特 根斯坦看来,当我们用这种方法来分析语言游戏和遵守规则问题时, 我们就会陷入悖论。这恰好表明,我们不能用这种静观的方式对待 游戏规则。既然游戏本身就是一种活动,遵守规则又只能出现在从 事游戏的过程中,因而我们对规则的考察也就只能是一种动态的分

① 维特根斯坦:《哲学研究》,安斯康译,第198节,牛津,布莱克威尔,1953。

析,即在语言游戏中了解规则,通过参与游戏弄懂什么叫做遵守规 则。这种动态分析方法的关键在于,不对遵守规则以及其他使用语 言的情形提出任何解释,只需要观察语言游戏的实际活动;通过具体 观察和亲身参与,我们就可以从中看到各种游戏的相似之处,体验遵 守游戏规则的实际后果,品味语言游戏的意味和生命的意义。当维 特根斯坦把语言游戏称做“生活形式”时,当他把遵守规则看做是入 们的生活习惯时,我们看到的就决不再是一个对生活冷静旁观的分 析哲学家,而是一位直接投身于语言游戏之海的思想者,一位亲身感 受游戏规则的实践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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