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有关维也纳学派的所有历史文献中,石里克毫无疑问地被看做 是这个学派的领袖人物。然而,在讨论维也纳学派的思想,即逻辑实证 主义或逻辑经验主义的时候,几乎所有的文献都把卡尔纳普作为它的 “官方发言人”或称为“集大成者”。历史地看,这有两个重要原因:(1) 维也纳学派的许多重要思想和观点主要是通过卡尔纳普的文章和著作 发表的,他在这个学派的鼎盛时期是最为活跃的成员,经常以学派代表 的身份参加各种国际学术活动;(2)他在1935年移居美国之后,在美国 大力传播逻辑实证主义哲学,回应来自各方面的批评,并在原有哲学立 场的基础上不断修正自己的观点,开拓新的研究领域,使逻辑经验主义 逐渐成为国际性的哲学运动。当代西方许多著名哲学家都对卡尔纳 普给予了极高的评价,甚至把他看做是继罗素之后 20 世纪最伟大的 逻辑学家和科学哲学家。蒯因就明确地把 20世纪 30 年代后西方哲 学界中的“领袖人物”这个头衔给了卡尔纳普,而不是维特根斯坦。①
一生平与著作
鲁道夫·卡尔纳普(Rudolf Carnap)1891年5月18日出生于德 国西北部的朗斯多夫。中学时代起他就对数学和拉丁文产生浓厚兴 趣。1910—1914年就读于耶拿大学和弗赖堡大学,攻读哲学、数学和物 理学专业,特别喜好数学,并聆听了弗雷格的“概念文字”讲座和“数学 中的逻辑”课程,由此对数学基础问题产生了兴趣。第一次世界大战期 间他开始关注爱因斯坦的相对论。1919年他阅读了怀特海和罗素的 《数学原理》,开始在哲学研究中使用符号语言,他认识到只有用符号语
① 参见蒯因《悖论的方式和其他论文》,第40页,哈佛大学出版社,1976。另参 见欣提卡《卡尔纳普 位逻辑经验主义者》,第 424 页,麻省理工学院出版社, 1975。
言来表达科学讨论或哲学讨论中的某个概念或命题时,才能更加清楚 地理解它们。1922年他完成了博士论文《论空间》,在新康德主义的影 响下,他提出,我们关于形式空间的认识具有逻辑的性质;关于直观空 间的认识基础是“纯直观”,它独立于偶然的经验之外;关于物理空间的 知识完全是经验的。弗雷格和罗素的思想对他开始自己的哲学研究产 生的影响最大。1924年完成他的处女作《逻辑概论》(Abriss der Logistik,1929),该书以《数学原理》为基础,说明了符号逻辑如何应用于分析 各种概念和构造一个演绎系统。1923年他与赖欣巴哈见面,从此两人 成为志同道合的朋友。1922—1925年间,除了完成三篇物理学基础方 面的论文之外,他的主要工作是在写作《世界的逻辑构造》(Der Logische Aufbau der Welt,1928)一书。该书的出版为他带来了很大的学术声 誉,使他一跃成为著名逻辑学家和哲学家。他在该书中提出的一种逻 辑构造方法被看做是以现象主义语言建构世界结构的典范。但后来他 自己逐渐放弃了这种方法,代之以物理主义的语言建构世界。
1924年卡尔纳普通过赖欣巴哈结识了石里克,并由石里克介绍, 于1926—1931年到维也纳大学担任哲学讲师,期间成为维也纳学派 的主要成员。1927年他与维特根斯坦见面,对维特根斯坦留下了很 好的印象。1929年,他与纽拉特和汉恩等人共同起草了《科学的世界 观:维也纳学派》,并与赖欣巴哈编辑出版了机关刊物《认识》(1930— 1940)杂志。1930年他结识塔尔斯基,受到后者关于处理语言形式观点 的很大影响。同年赴华沙讲学,与华沙学派的其他成员有了更多的交 流。1932年他结识波普,认为后者的基本哲学观点与维也纳学派非常 相近。1931—1935年,他主持位于布拉格的德意志大学的自然哲学讲 座,期间完成了《语言的逻辑句法》(Logische Syntax der Sprache, 1934)。1934年他赴伦敦讲学,见到了罗素,并结识了艾耶尔、布莱克 (M.Black)等年轻哲学家。由于希特勒上台以及面临德国入侵捷克的 危险,卡尔纳普于1935年12月离开了欧洲,远赴美国。1936—1952 年,他在芝加哥大学哲学系任教,期间于1940—1941年担任哈佛大学 客座教授,并与当时在哈佛大学讲学的罗素、塔尔斯基以及在该校任教 的蒯因等人共同讨论逻辑和哲学问题。他在这段时间写下了大量著作,对美国分析哲学的形成和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同时,他与莫里 斯、纽拉特等编辑了“国际统一科学百科全书”丛书,组织系列国际会 议,推进“科学的统一化运动”。1952—1954年他在普林斯顿高级研究 所从事归纳逻辑研究,并与爱因斯坦有较多的交往。1954年他接替早 逝的赖欣巴哈担任加州大学洛杉矶分校哲学系主任一职,直到 1961年 退休。随后主要致力于研究归纳逻辑。他于1970年9月14日去世。① 卡尔纳普一生致力于对自然科学、逻辑、语义学和哲学的研究工 作,在这些领域写下了大量著作,是一个典型的学院派哲学家。他的 思想发展通常被分做维也纳时期和在美国时期。虽然他早年曾受到 新康德主义的影响,如他的博士论文《论空间》,但通过阅读罗素和弗 雷格的著作,他很快就转向了实证主义,把运用新的逻辑工具去分析 科学概念和澄清哲学问题作为自己哲学活动的基本目标,特别是在 加入维也纳学派之后,更是推进了他在逻辑和语义学方面的研究。 他把维也纳时期称做一生中最令人鼓舞、兴奋和富有成果的时期。 他在这段时期的主要著作有:《世界的逻辑构造》、《哲学中的伪问题: 他心问题和实在论之争》(Scheinprobleme in der Philosophie:Das Fremdpsychische und der Realismusstreit,1928)、《语言的逻辑句 法》、《哲学和逻辑句法》(Philosophy and Logical Syntax,1935)等。 移居美国之后,卡尔纳普的研究兴趣主要集中在建立语义学系统和 归纳逻辑方面,特别是对概率论作了大量研究。他在美国时期也达 到了写作的高峰,完成了大量著作,主要有:《可检验性和意义》(Testability and Meaning,1936)、《语言的逻辑句法》(修订本,1936)、《逻 辑和数学的基础》(Foundations of Logic and Mathema-tics,1939)、 《语义学导论》(Introduction to Semantics,1942)、《逻辑的形式化》 (Formalizationof Logic,1943)、《意义和必然性》(Meaning and Necessity,1947)、《概率的逻辑基础》(Logical Foundations of Probabil-
① 有关卡尔纳普的生平,主要参见《卡尔纳普思想自述》,陈晓山、涂敏译,第1一 67页,上海译文出版社,1985。另可参见涂纪亮《分析哲学及其在美国的发展》上卷, 第 252—255页,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7。
ity,1950)、《归纳诸方法的连续统》(The Continuum of Inductive Methods,1952)、《语义信息理论概要》[A Outline of Theory of Semantic Information,与巴希尔(Bar.Hillel)合著,1952]、《符号逻辑 导论》(Introduction to Symbolic Logic,1953)、《科学哲学导论》(An Introduction to the Philosophy of Science,1966)等。
虽然在某些具体问题上卡尔纳普的思想有过前后变化,比如在 《语言的逻辑句法》中从现象主义语言转向物理主义语言,从内容的 说话方式转向形式的说法方式,以及提出所谓的“宽容原则”等,但根 据他对自己思想发展的描述,他的哲学基本立场、主要的研究方法以 及讨论问题的基本方向,在不同的时期并没有发生重要的根本性的 变化,这些包括:用经验的意义标准反对形而上学,用逻辑的方法建 构世界以及表达世界的语法结构,大力提倡和推进哲学的科学化过 程等。下面我们将主要从这三个方面介绍卡尔纳普的思想,并表明 他的哲学对后来哲学发展的重要意义。
二反形而上学与意义标准问题
反对形而上学是西方近代哲学中一股重要思潮。无论是休谟对 形而上学实体的抛弃还是孔德对实证哲学的提倡,都是当代西方哲 学拒斥形而上学倾向的主要思想来源。维也纳学派对形而上学的拒 斥,不仅是继承了休谟以来的这种经验论传统,而且是以更为有力的 逻辑手段对形而上学所作的比以往任何经验论者或实证主义者更为 彻底的清除。在这个过程中,卡尔纳普是主要的攻击手。
卡尔纳普对形而上学的批判不仅明显地体现在他的维也纳时 期,而且是贯穿在他整个哲学发展中。他早在读大学期间就受到赫 兹、马赫等人的反形而上学思想影响,同时接受了弗雷格用逻辑的方 法反对形而上学的具体观点,明确提出“传统的形而上学的主要陈述 是在科学范围之外而且与科学知识毫不相干”①。在《世界的逻辑构
①《卡尔纳普思想自述》,陈晓山、涂敏译,第11页,上海译文出版社,1985。
造》中,他认为,形而上学是超科学的理论形式,形而上学的“实在”概 念赋予了“实在”以一个特殊的意义,它不可能在一个关于认识的构 造系统中构造出来,因而对形而上学的解释结果超出了科学的范围。 同样,传统的“本质”概念也是形而上学的,因为一个“本质”概念是不 可能被安排在构造系统中的,“因而关于本质关系的命题不可能被赋 以可证实的形式。因而科学也就不可能提出本质关系的问题。由此 表明这个概念是属于形而上学的”①。卡尔纳普用他的构造理论区分 了科学和形而上学:科学的目的在于发现关于认识论对象的真命题 并加以次序安排,而科学的首要任务就是要通过约定建立构造系统, 然后通过经验去研究对象的其他非构造的特性和关系;但形而上学 则不是科学,因为所有形而上学的命题都不是按照构造理论的方式 建立起来的,因而它们并没有真正表明语词所表达的概念,也是无法 在经验上证实的。
卡尔纳普反对形而上学的主要理论根据是:(1)他始终把哲学看 做是科学的组成部分,认为一切真正的哲学问题都应当像自然科学 命题那样能够得到经验的证实;(2)他认为,一切真正的知识体系都 是能够用逻辑的符号语言表达的,而且只有能够用这样的语言表达 的命题才是有意义的。然而,在他看来,形而上学的命题在这两个方 面都是站不住脚的。他的这种反形而上学主张在他的维也纳时期表 达得最为清楚全面。
卡尔纳普在《哲学中的伪问题:他心问题和实在论之争》中把一 切实在论和唯心论的问题都看做是形而上学问题加以排斥,认为它 们对经验事实没有作出真正的断定,是一些似是而非的问题,因而是 无意义的。在发表于1932年的《通过语言的逻辑分析清除形而上学》 一文中,他更是明确地对如何用逻辑分析手段清除形而上学作出了 具体的阐述。首先,他根据现代逻辑的观点,把一切传统形而上学都 看做是无意义的,并严格规定了他的“无意义”的含义,即如果断言某
① 卡尔那普(即卡尔纳普):《世界的逻辑构造》,陈启伟译,第 286页,上海译文 出版社,1999。
个陈述或者提出某个问题而得不到任何效果,就说那个陈述或者那 个问题是无意义的。换言之,“一串词,如果在某一特定语言内并不 构成一个陈述,那就是无意义的”。由此,他提出:“逻辑分析揭示了形 而上学的断言陈述是假陈述。”①其次,他分析了词的意义,认为一个 词的意义在于它的成真条件,即可以把它归结为另外一些词,并最后 可以归结为出现在所谓观察句子或记录句子里的词。他说:“只有确 定了一串词与记录句子之间的可推关系,这串词才有意义,不管这记 录句子的特点是什么。同样,只有那些可以有某个词在其中出现的 句子能够归结为记录句子,那个词才是有意义的。”②根据这个标准, 他认为形而上学的词是没有意义的。他以形而上学中使用的“本 原”“神”等词为例,指出它们都由于指向了超验的东西而失去了经 验的认识意义。再次,他着重分析了句子的意义,明确地把有意义的 陈述区分为两类,即由于其形式而为真或为假的逻辑、数学陈述和属 于经验科学范围的经验陈述,实际上就是通常所说的分析陈述和综 合陈述。他说,由于形而上学陈述既不是涉及分析的形式命题,也不 是关于经验事实的综合陈述,所以它们是没有意义的假陈述。他宣 称,这种逻辑分析宣判了一切自称超越经验的所谓知识是无意义的。 由此就打击了一切思辨的形而上学以及所有涉及到规范哲学或价值 哲学的一切领域。最后,他把哲学的性质规定为一种逻辑的分析方 法,用于澄清有意义的概念和命题,为事实科学和数学奠定逻辑的基 础。他说:“逻辑分析的明确任务就是探讨逻辑基础,与形而上学对 立的‘科学的哲学’指的就是这个。”③
可以看出,卡尔纳普在这里为形而上学开列出了如下“罪状”:(1) 利用了语法句法的特点构成了不符合逻辑句法的句子,因而使原本 可能有意义的词构成了无意义的陈述。例如,“存在‘无’这种东西”或
① 卡尔那普(即卡尔纳普):《通过语言的逻辑分析清除形而上学》,载于洪谦主 编《逻辑经验主义》上卷,第14页。 ② 同上文,载于洪谦主编《逻辑经验主义》上卷,第16—17页。 ③ 同上文,载于洪谦主编《逻辑经验主义》上卷,第 33页。
“有‘没有’这种东西”;(2)认为存在着一类与经验科学不相干的知 识,因而使形而上学陈述超越了可能经验的范围;(3)用表达入生态 度的陈述来“冒充”描述事实的陈述,以对联结各种概念和思想的强 烈爱好来“代替”真正的逻辑论证。正是根据这些“罪状”,卡尔纳普宣 称“一切自称超越了经验的所谓知识都是无意义的”,由此得到这样 的结论:“如果我们关于形而上学陈述是假陈述的论点是正确的,那 就根本不能用具有逻辑结构的语言表达出形而上学了。这就是目前 逻辑学家们从事建立逻辑句法这一任务的伟大哲学意义。”①
卡尔纳普坚持这种反形而上学立场,最重要的依据是维也纳学 派提出的意义标准。他追随维特根斯坦和石里克,认为一个陈述的 意义就在于它的证实方法。据此,他把有意义陈述分做两类:“第一 类,有一些陈述,其真实只是由于它们的形式(用维特根斯坦的话说, 就是‘同义反复’,与康德的‘分析判断’近似)。关于实在,它们什么也 没有说。逻辑和数学的公式属于这一类。它们本身并不是事实的陈 述,只用来使这种陈述变换形式。第二类是这些陈述的否定(矛盾)。 它们自相矛盾,因而根据自身的形式便是假的。”②随后,他把经验陈 述放到了经验科学的范围,认为对它们的真假的判定在于记录句子。 在这里,卡尔纳普不是简单地把有意义的句子分做分析的和综合的, 而是把“有意义”限定在数学和逻辑陈述范围,因为在他看来,经验陈 述的意义是由观察记录提供的,所以并不存在没有意义的可能。换 言之,只要是属于经验陈述,就应当是有意义的。由于形而上学不想 落入经验科学的领域,所以它们不属于经验陈述的范围。但从表面 上看,它们又具有分析判断的形式,所以它们就“不得不使用一些无 应用标准规定的、因而无意义的词,或者把一些有意义的词用这样一 种方式组合起来,使它们既不产生分析的(或矛盾的)陈述,也不产生 经验陈述。在这两种情况下,假陈述都是必然的产物”③。他在1957 年对他所使用的“意义”一词作了进一步的清楚的说明:“今天我们区
① 洪谦主编:《逻辑经验主义》上卷,第22页。 ②③同上书,第31页。
别各种不同的意义,特别是要区别两个方面的意义,一是认识性的 (指称的,有所指的)意义,一是非认识性的(表达性的)意义成分,比如 情绪和动机。在这篇文章里,‘意义’一词总是从‘认识性的意义’这个 观点上来理解的。因此形而上学句子无意义这个论点,必须从这样 的意义来理解:它们没有认识性的意义,没有断定性的内容。”① 针对各种对维也纳学派的意义标准提出的批评和责难,卡尔纳 普在石里克发表《意义和证实》的同时也发表了《可检验性和意义》 (1936)一文,对维也纳学派早期的证实原则提出了一些修正,并表达 了与石里克观点的分歧。
1.他明确地把认识论的主要问题归结为意义和证实问题,并认 为证实问题预先假设了意义问题,就是说,我们必须首先知道一个句 子的意义,然后才能试图发现它的真假。这样,卡尔纳普就把确定句 子的意义作为证实其真假的先决条件。但这似乎与证实原则相悖, 因为根据证实原则,一个句子的意义就是它的证实方法,换言之,只 有知道了对它的证实方法,我们才能确定它的意义。对此,卡尔纳普 明确地说:“一个语句的意义在某种涵义上是和我们决定它的真或假 的方法相等同的;而且只有当这样一种决定是可能的时,一个语句才 有意义。”②这样,他事实上就把证实问题与意义问题等同起来了。
2.他提出用“确证”代替“证实”,认为一个句子可以是得到确证 的但并非是可以得到证实的。这里的“确证”概念实际上就是石里克 提出的“逻辑上的可证实性”,即知道一个句子可以得到确证的形式 条件。卡尔纳普明确表示,他提出“确证”概念是受到了波普的影响, 因为波普在《科学发现的逻辑》中批评证实原则过分简单化,导致科 学语言受到太狭隘的限制,不仅排除了形而上学陈述,也排除了某些 有事实意义的科学陈述。所以,卡尔纳普认为有必要对证实原则提 出修改,这种修改的原则是:“在一个语句的意义和我们可能得以证
① 洪谦主编:《逻辑经验主义》上卷,第36页。 ② 同上书,第69页。
实或至少确证它的方式之间,至少存在着或多或少的密切关系”①。 他同意石里克把“证实”概念解释为“证实的可能性”,但认为这种可 能性不是逻辑的可能性,而是物理的可能性,即借助于测量仪器可以 观察到检验和确证的过程。这样,他就把可证实性最终解释为经验上 的可能性。他说:“每个人在经验地检验任何语句时,他不能不最终地 提到他自己的观察;他不能使用他人观察的结果,除非他已经依靠他自 己的观察得以知道这些结果,例如,依靠听了或读了他人的报告。”②
3.他不同意石里克把有意义的句子简单地分做分析的和综合 的,认为应当把矛盾的句子也包含在有意义的句子范围内。因为在 他看来,这种对有意义的句子的区分不是关于句子真假的问题,而是 关于决定语言系统的形式问题,即决定句子的形成规则的问题。他 认为,如果按照石里克的做法,对有意义的分析句子的否定就有可能 变成是无意义的了,同样,对一个无意义的矛盾句子的否定也可能会 变成有意义的。他说,如果我们的有意义的句子范围仅仅包括分析 的和综合的句子,那么我们的语言形成规则就成为不确定的了,就是 说,我们在这种情况下没有确定的方法来区分有意义和无意义。这 显然是意义标准的严重缺陷。所以,卡尔纳普坚持把有意义的标准 确定为仅靠形式就可以为真的分析性句子和对这种句子的否定形 式。他还认为,石里克混淆了逻辑与经验的关系,这导致了在讨论认 识论和方法论问题时产生无法克服的困难,即把可检验性和可确证 性混为一谈。他提出,在关于意义标准问题上,应当把逻辑的分析和 经验的分析明确区分开来。这表明,卡尔纳普坚持比石里克更为彻 底的逻辑主义立场。
4.他在把“证实”概念替换为“确证”概念的同时,接受了波普的 “逼真性”观念,认为对表达自然规律的句子的确证是一个逐渐增强 的过程,而不是对它的最终证实。这样,他指出,一个全称句子和单 称句子在证实的可能性上就没有根本的区别,而只有程度上的不同,
① 洪谦主编:《逻辑经验主义》上卷,第71页。 ② 同上书.第73 页。
他说:“任何完全的证实也不是可能的,却只是一个逐渐增强确证的 过程。如果一个语句的否定在一定程度上得到确证,要是我们愿意 我们就可以说这个语句在某种程度上动摇了。”①在这里,我们可以看 到波普的证伪原则的影子。但与波普不同的是,卡尔纳普并没有把 这种确证过程看做是对真理的逼近,而是认为意义的确证程度取决 于实际的效用,对一个句子的接受和否定都包含有约定的成分。
5.由于确证程度是一个约定问题,所以卡尔纳普接受了赖欣巴 哈和刘易斯的说法,把一切句子都解释为概率句子,也解释为一个拓 扑概念。他的做法是把完全的可确证性和不完全的可确证性解释为 一种描述概念,而把完全的可归约性和不完全的可归约性解释为句 法概念,并用后一种句法概念来取代前一种描述概念,由此把确证问 题解释为句法问题,也就是语言形式问题。这样,他就提出了内容的 语言习惯和形式的语言习惯的区分。他说:“在哲学中,内容的语言 习惯用法是很通行的;但它却是一种可能引起危险的语言习惯,因为 它有时导致伪问题。所以把用内容的语言习惯所表述的问题和主张 翻译为形式的语言习惯用法,是可取的。”②例如,“月亮是由感觉材料 构成的”这个句子是用内容的语言习惯表达的,而把它翻译为形式的 语言习惯表达则是,“‘月亮’这个词是可以归约为感觉材料谓词的或 知觉谓词的”。这样,我们就可以看到,所有关于内容的语言习惯用 法其实都可以翻译为关于形式的语言习惯用法。在他看来,这样的 翻译有两个优势:(1)可以使原句表达的意思更为清楚明确,如果经 过翻译发现原句是有意义的话;(2)可以揭示原句的句法形式,避免 产生伪陈述。卡尔纳普区分这样两种语言习惯的目的是要表明:对 句子意义的确证实际上仅仅与语言的结构有关,它取决于一个约定, 即对语言结构的选择。
卡尔纳普这些思想的产生并不是偶然的。他在早期的《世界的 逻辑构造》中对各种对象的构造,就充分表明了他在用逻辑的方法处
① 洪谦主编:《逻辑经验主义》上卷,第75页。 ② 同上书,第78页。
理外在对象问题以及其他传统哲学问题上的才能。
三《世界的逻辑构造》
《世界的逻辑构造》通常被看做是卡尔纳普的早期著作。但这里 说的“早期著作”并不意味着在他的后来思想发展中被抛弃了,而是 指它反映了卡尔纳普加入维也纳学派前后所从事的哲学研究工作。 事实上,卡尔纳普在这本书中提出的思想不但没有被后来的思想发 展所放弃,相反,正是这些思想奠定了他后来许多重要研究的基础。① 卡尔纳普在书中提出了一种“逻辑构造理论”,这主要是受到罗 素的思想和研究方法的影响。罗素在《我们关于外部世界的知识》中 提出,对逻辑的研究应当成为哲学研究的中心课题,因为逻辑为哲学 提供了研究的方法,而这种方法的运用将会改变哲学研究的整个方 向。正是罗素的这种号召使卡尔纳普坚信,他的哲学目标就是要运 用新的逻辑工具分析科学概念,澄清传统哲学问题。“逻辑构造理 论”就是这种哲学努力的结果。他写道:
构造理论从事形式的(逻辑的)和实质的(认识论的)研究, 旨在建立一种构造系统。构造系统是一个(原则上)包括一切科 学概念(或对象)的系统,但不是一个为概念(或对象)分类的系 统,而是一个推导的系统(系谱):每个概念都是由这个系统中先 于它的概念构造出来的。②
他把这种推导过程叫做“理性的重构”。所谓“理性的重构”,简单地 说,是指给旧的概念找出新的定义。这里的“旧概念”是指没有经过
① 卡尔纳普在《世界的逻辑构造》第2版“序言”中就明确表示:“我今日仍然赞 同作为本书之基础的那种哲学观。对于本书的问题之提出及其使用的方法的基本特 征尤其如此。”(陈启伟译,第5页,上海译文出版社,1999。)另参见斯特罗《20世纪分 析哲学》,第29页,哥伦比亚大学出版社,2000。 ② 卡尔纳普:《世界的逻辑构造》,陈启伟译,第333页,上海译文出版社,1999。
深思熟虑、在不知不觉中形成的概念,而“新定义”则是指更适合一个 系统的概念结构且更清晰、更准确的定义。在卡尔纳普看来,这种理 性的重构就是一种“阐明”(explication,explikation)活动,这也正是 维也纳学派对哲学性质的规定:哲学的作用仅仅是阐明科学概念的 意义,由此对人类知识的性质得到更为清楚的认识。
但卡尔纳普的理性重构最初是以现象主义为基础的,他强调的 是如何根据经验现象构造出一个完整的概念之间的逻辑系统。他这 样做出于两个考虑:一个是要表现概念之间的逻辑关系,即他所谓的 “形式的研究”;另一个是要表现概念之间存在的同等重要的认识论 关系,即他所谓的“实质的研究”。他选择现象主义作为理性重构的 基础,主要是受到马赫、阿芬那留斯、舒贝特-索尔登和舒佩等19 世纪 末德国经验主义者和实证主义者的影响,认为把一切概念还原为直 接的感觉材料在原则上是可能的。但他没有把这里的感觉材料等同 于马赫式的“要素”,而是理解为“完整的瞬间体验”,即经验中的相似 关系。他根据格式塔心理学,把单个的感觉材料看做是一种抽象过 程的结果,认为可以用他所谓的“准分析”的方法,从经验中的某种基 本关系出发,逐步进入各种感觉领域,由此就可以得到经过逻辑重构 的世界。在这样一个世界(即逻辑构造系统)中,对象被分做了自我 心理的、物理的、他人心理的和精神的,其中自我心理的对象处于最 低等级,因为心理对象在一切认识活动中都是在先的,自我心理的对 象总是在认识上先于物理对象;物理对象处于中间等级,我们把通过 自我心理得到的东西用类比规则和表示物理状态值的数字表达出 来,这样就可以对物理过程中出现的事物作特征描述,并由此解决心 物关系;他人的心理对象和精神对象处于最高等级;因为构造他人心 理的对象是借助于表达关系把心理过程赋予某个他人的身体,这也 是对自我心理的东西重新加以排列,是通过对他人语言的表达而达 到对他人心理对象的理性重构。卡尔纳普认为,正如我的世界是从 我的经验中构造出来的,一个关于他人的世界也是从他的被构造的 经验中构造出来的。这种类似关系的存在完全是由于在我的经验与 他人的经验之间在最底等级上具有类似的构造,而且在我们两者经验对象之间也存在主体间的相互配置关系。卡尔纳普把由这种“主 体间的相互配置关系”所构成的对象称做“主体间的对象”,并认为它 们构成了一个作为真正科学研究领域的“主体间的世界”。这里可以 清楚地看到卡尔纳普受到波普关于客观知识世界思想的影响。 抛开逻辑构造理论的某些细节不谈,卡尔纳普在书中完成的工 作有两个方面对维也纳学派思想以及后来的逻辑经验主义运动产生 了重要影响:(1)他建立的构造系统直接成为逻辑实证主义理想语言 或人工语言的先导和楷模;(2)他用这种构造方法处理传统的哲学问 题,为拒斥形而上学提供了有力的依据。
卡尔纳普明确地把他的工作规定为建立一个关于对象或概念的 认识论的和逻辑的构造系统,这个系统不是仅仅把概念区分为不同 的种类并研究各类概念之间的区别和联系,而是要把一切概念都从 某些基本概念中逐步推演出来,从而产生一个概念的谱系,其中每个 概念都有一定的位置。所以,认为一切概念都可以从少数几个基本 概念中推导出来,这就是他的构造理论的主要论点。要完成这样的 推导或“构造”,就要首先确立可以从中推导出其他一切概念的基本 概念,他认为是原初经验中的某种关系,如相似性的记忆等;然后确 立从这些基本概念过渡到更高概念的形式,要研究各种不同种类的 概念或对象如何能够通过逐步运用等级形式而被构造出来;最后得 到关于这个概念系统的总体形式。可见,卡尔纳普这里提出的任务 就是要建立一种不同于自然语言的概念语言系统。在这个系统中, 符号用来指称一个“准对象”,即弗雷格意义上的“不饱和符号”;用空 位或变项代换句子中的部分符号就得到“命题函项”,每个命题函项 都代表一个概念:如果它有一个主目位置,它代表的是一个特性;如 果有几个主目位置,就代表一种关系。如果有两个对象可以代入同 一个命题函项的主目位置,那么这两个对象就属于“领域同源的”,否 则就是“领域相异的”,而传统哲学的和许多逻辑上的混乱都是由于 “领域混淆”造成的。卡尔纳普这个构造系统中的许多基本思想明显 来自弗雷格、罗素和维特根斯坦,但他更为明确地把它作为构造物理 世界和经验世界的中立语言系统。
在他的思想自述中,卡尔纳普把他的思维方式看做是中立于各 种传统的对立学说之间。他承认,他在构思《世界的逻辑构造》时并 不在乎他所使用的是哪种形式的哲学语言,因为在他看来,它们仅仅 是一些谈话的方式,而不是对观点的阐释。所以,他在使用了符号逻 辑语言之外,还使用了另外三种语言,即把各种定义的符号公式简单 地翻译为日常语言;在日常语言中建立一个与自然科学相应的公式 系统;将定义公式化,以作为构造过程的操作规则。① 卡尔纳普对各 种哲学语言形式采取这种中立态度,主要根据在于他相信,任何人都 有使用最适合自己目的的语言的自由。这就是他提出的并终生坚持 的“宽容原则”。他在书中把构造理论使用的语言称做一种中立的语 言。他说:“按照这种理论,事物既不是‘被产生的’也不是‘被认识 的’,而是‘被构造的’;而且我们现在应该强调指出,‘构造’一词在这 里总是在完全中立的意义上使用的。”②这样,他就把实在论和唯心论 关于对象问题的争论以及一切传统哲学中的形而上学争论都看做是 无意义的了。
卡尔纳普在《世界的逻辑构造》中完成的一个重要工作就是根据 构造理论对传统哲学问题的澄清。他把构造理论作为他哲学研究的 基础,以此表明构造理论所提出的概念等级和建立的构造系统可以 清楚地解决传统哲学中长期混淆的本质问题、心物问题、实在问题 等。他认为,物理的东西、心理的东西和精神的东西之间并不存在共 同的本质,因为它们只是用以表达经验间的某些联系的不同语言手 段,“只有指明包含某个对象名字的那些语句的真理标准才能说明这 个对象的科学的或构造的本质”。而超出了这个范围就是对象的形 而上学本质,是科学范围之外的问题。所以,“物理的东西和心理的 东西是基本要素的不同的次序排列形式”③。同样,在传统哲学中被
① 参见《卡尔纳普思想自述》,陈晓山、涂敏译,第26—27页,上海译文出版社, 1985 ② 卡尔纳普:《世界的逻辑构造》,陈启伟译,第9页,上海译文出版社,1999。 ③ 同上书,第346、347页。
看做是两个不同实体平行存在的心物问题,实际上并不是完全不同 东西的平行,而是经验成分的不同序列之间的平行。根据这种观点, 形而上学的实在概念也是无法用科学的即可构造的概念加以定义 的,因为这种概念被表述为“独立于认知的意识”,因而把外在世界的 实在性理解为脱离了自我心理和经验。正是根据构造理论,卡尔纳 普把科学的任务规定为“发现真命题并加以次序安排”;而要完成这 个任务,首先就要建立一个构造系统,即引进概念,然后确定这些概 念的经验联系。他提出,在科学上没有原则上不可回答的问题,因为 任何问题都是提出一个需要澄清其真假的命题,而每个命题又都是 在原则上可以翻译为关于基本关系的命题,并且这样的命题在原则 上都是可以由原初经验来证实的。他指出,所谓的“形而上学”不是 指逻辑上最低或最高的科学知识,而是指一种纯粹直觉的领域,它们 不涉及真假的区别,因而既不属于理论的领域,也不属于知识的领 域,它们与科学和理性的领域没有任何关系。① 这样,卡尔纳普就把 形而上学完全排除在科学范围之外。但值得注意的是,仅仅把形而 上学理解为纯粹直觉的领域,只是从科学的领域中排除了形而上学, 但由此并没有否定形而上学在其他领域还可能有其他的意义。所 以,卡尔纳普在后来的论述中就更为明确地提出要通过对语言的逻 辑分析彻底清除形而上学。
应当说,卡尔纳普在该书中提出的许多重要思想在他后来的哲 学发展中都得到了坚持,比如用逻辑的方法处理传统哲学问题,反形 而上学的坚定立场,提倡一种理想的或人工的语言系统,在语言系统 的选择上坚持“宽容原则”等。但正如卡尔纳普在他的《世界的逻辑 构造》第2版“序言”中所承认的一样,他在书中阐述的某些观点仍然 发生了一些变化。结合他在《卡尔纳普思想自述》中的论述,我们可 以看到他的思想变化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放弃了经验论的还原主义主张,不再坚持认为可以从几个基本
① 参见卡尔纳普《世界的逻辑构造》,陈启伟译,第349页,上海译文出版社,1999。
概念推导出其他一切概念,无论是采用什么样的推导形式或规则。他 写道:“最重要的改变之一是我认识到高层次概念之还原为低层次概念 不可能总是采取显定义的形式;一般来说概念的引进必须使用更宽泛 的形式。”①由于从基本概念推导出其他概念的思路是从经验出发,特别 是要从作为基本概念的原初经验出发,这就极大地限制了一切关于事 物的命题具有经验的意义,因而使得物理的或关于世界的知识必须以 心理的或关于自我的知识为前提。这显然与卡尔纳普以及维也纳学派 倡导的哲学研究科学化方向不符。所以卡尔纳普明确放弃了认为关于 事物的命题都可以翻译为关于感觉材料的命题的主张。
2.由于放弃了还原主义,卡尔纳普也就放弃了用于实现这种经 验还原的现象主义语言,更加倾向于采用物理主义的语言。他的这 种转变主要来自于他参加了维也纳学派的讨论,并受到纽拉特的影 响。他在自述中写道:
在某些哲学家、特别是马赫和罗素的影响下,我曾在《世界 的逻辑构造》一书中认为,现象主义的语言是最适合于用来对知 识作哲学分析的语言。我还认为哲学的任务在于把一切知识都 归结到一种可靠的基础上。既然重接给予的知识是最可靠的知 识,而关于物质事物的知识是派生的和不大可靠的知识,那么, 由此看来哲学家就应当采用那种把感觉材料当作基础的语言。 在参加维也纳小组的讨论过程中,我开始逐渐改变自己的看法, 倾向于采用物理主义的语言。②
在我看来,物理主义语言的最重要优点之一,就在于这种语 言具有主体间的交流性,也就是说,它原则上能够使所有使用这 种语言的人都观察到为这种语言所描述的事件。③
① 卡尔纳普:《世界的逻辑构造》,陈启伟译,第8页,上海译文出版社,1999。 ②《卡尔纳普思想自述》,陈晓山、涂敏译,第79页,上海译文出版社,1985。 ③ 同上书,第81页。
费格尔把卡尔纳普的这种物理主义主张归结为两个论题,即关 于科学语言的统一性论题和关于物理科学作为一切科学基础的论 题。前一个论题主张把能否在主体间证实看做有无科学意义的标 准,后一个论题则是相信有可能建立一个统一的解释系统。① 从此, 物理主义和科学的统一成为卡尔纳普终生奋斗的目标。
3.卡尔纳普放弃了外延性主张,认为维特根斯坦、罗素以及他早 期宣称一切命题都是外延的这种说法是不正确的,因为两个对象具 有相同的外延并不能保证可以通过其中的一个概念就必然可以重构 另一个概念。如果要得到这样的必然性,就必须保证外延相同是建 立在逻辑规则的基础之上的,或建立在自然规律的基础之上的。然 而,这就无法满足外延性主张对感觉材料的依赖。所以,卡尔纳普认 为必须放弃这种外延性主张。
当代德国哲学家施太格缪勒(W.Stegmuller)在《当代哲学主流》 中对卡尔纳普《世界的逻辑构造》中的思想作了被卡尔纳普本人称为 “很好的阐述和讨论”②。施太格缪勒认为,卡尔纳普在许多重要问题 上都进行了“非常重要的开拓性工作”,而卡尔纳普对自己以前观点 的修正,正是用科学的态度对待哲学问题的结果。③ 他写道:“反对卡 尔纳普早期观点的许多论据都是他自己提出来的。譬如,由于他发 现了倾向性概念是不能定义的以及现象主义语言的缺点,他确认在 《世界的逻辑构成》(即《世界的逻辑构造》——引者注)一书中所包含 的关于经验概念的结构体系的构想是不可能实现的。”④正如卡尔纳 普本人所说,由于他“发现在建立一切科学概念的体系方面,一种物 理主义的基础较之一种现象主义的基础更为合适”⑤,所以,他就放弃
① 参见费格尔《物理主义、统一科学和心理学基础》,载于洪谦主编《逻辑经验主 义》下卷,第 512—513 页。 ② 卡尔纳普:《世界的逻辑构造》,陈启伟译,第11页,上海译文出版社,1999。 ③ 参见施太格缪勒《当代哲学主流》上卷,王炳文等译,第432—433页,商务印 书馆,1986。 ④ 同上书,第433页。 ⑤《卡尔纳普思想自述》,陈晓山、涂敏译,第29页,上海译文出版社,1985。
了《世界的逻辑构造》中关于建立体系的构想,转向更具有物理主义 特征的逻辑句法研究。
四逻辑句法、语义学和归纳逻辑
卡尔纳普从现象主义转向物理主义的一个重要标志,是他的《语 言的逻辑句法》一书。他受希尔伯特、塔尔斯基和哥德尔等人思想的 影响,把语言的逻辑句法看做是“一种语言表达结构的纯分析理论”。 他从哥德尔那里得到启发,认为可以借助于算术概念来表达一种词 句形式的理论。
从1931年开始,卡尔纳普就在考虑语言结构问题,希望能够用通 过符合逻辑规则建构的语言系统来表达其他的符号系统,而这种语 言系统就是作为形式规则存在的元逻辑。在这种元逻辑中;他区分 了两种不同的语言,即作为研究对象的“对象语言”和用来表达对象 语言的“元语言”。他的目的在于使元语言变得更加精确,以便在这 种语言中为元逻辑构造一个精确的概念系统。在《语言的逻辑句法》 中,卡尔纳普把这种“元逻辑”就称做“逻辑句法”,认为它仅仅讨论语 言表达的形式。这些形式的特点,是要说明那些在语言表达式中出 现的各种符号以及它们出现的前后顺序,但不涉及这些符号和表达 式的意义。他写道:
所谓语言的逻辑句法,我指的是关于一种语言的语言形式 的形式理论,也就是对这种语言中起支配作用的形式规则所作 的系统陈述,以及对从这些形式规则中引出的各种结论的阐释。 当一种理论、一条规则、一个定义等等既不涉及符号(例如,词) 的意义,也不涉及表达式(例如,语句)的意义,而仅仅涉及表达 式由以组成的那些符号的种类和顺序时,我们便把这种理论、规 则、定义等等称为形式的。①
① 卡尔纳普:《语言的逻辑句法》,转引自涂纪亮《分析哲学及其在美国的发展》 上卷,第268—269页,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7(以下所引此书均为此版本)。
卡尔纳普承认,他对逻辑句法产生兴趣主要是由于这样两个原 因:(1)他认为,形式演绎逻辑的概念都是纯粹的句法概念,因而可以 用逻辑句法来表述它们的定义;(2)在他看来,许多哲学争论实际上 都涉及到是否应当把一种特殊的语言作为科学的语言,即涉及到对 语言形式的选择问题。基于第一个理由,卡尔纳普认为,形式演绎逻 辑的概念,如可证明性、来自给定前提的推论性和逻辑的独立性等, 都只是依据用于表述它们的句子的形式,而不是依据这些句子的意 义。所以,我们只需要考察和分析这些句子形式,就可以确立这些概 念的恰当性。基于第二个理由,卡尔纳普认为,由于我们可以自由地 选择自己的语言规则和语言形式,因而也就可以自由地选择自己的 逻辑。这样,哲学上的许多争论都可以看做是出于选择了不同的语 言规则的结果。例如,在关于数学基础的争论中,直觉主义的观点是 想以某种方法对数学语言的表达手段和推演手段进行限制,而古典 的观点则没有对语言提出这种限制。卡尔纳普认为,通过对各种不 同语言的逻辑句法的研究,就可以更清楚地看到所有这种争论的关 键所在,因而也就可以更好地解决这种争论。但在处理这种争论时, 卡尔纳普指出,我们还需要考虑两个方面的问题:(1)各种不同的语 言形式的句法特性;(2)为了特定的目的而选择一种或另一种形式的 具体理由。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够真正不再提出关于哪一种语言是 正确的语言的问题,也不会再提出那些与逻辑句法完全无关的本体 论问题,如关于数的本质问题等。
由于逻辑句法仅仅涉及语言形式问题,而不涉及语言表达式的 意义,所以,卡尔纳普首先就要区分语言的形式和内容。他追随罗 素和塔尔斯基,把这两个方面分别称做“元语言”和“对象语言”,并 区分了语言表达的“内包方式”和“形式方式”。所谓“内包方式”,就 是使用对象语言谈论外在世界中的事物、事实或事件,而“形式方 式”则是使用元语言谈论名称、语词或句子。他指出,我们可以根据 需要自由地采取这两种不同的说话方式,但决不可以把它们混淆起 来,否则就会产生形而上学的假陈述。卡尔纳普区分元语言与对象 语言、内包方式与形式方式等,目的正是为了提倡在讨论逻辑问题 和哲学问题时应当使用元语言,以形式的方式处理一切逻辑的和哲 学的争端。这不仅反映了逻辑句法的要求,而且反映了卡尔纳普一 贯的哲学倾向。①
根据卡尔纳普的回忆,他在《语言的逻辑句法》一书出版后不久, 就对其中的许多论述感到不满,比如,对句法的一般性讨论和对语言 句法的狭隘解释。特别是在他移居美国之后,与美国哲学家和逻辑 学家的讨论使他逐渐认识到用元理论来解释逻辑句法所设定的规则 以及解决传统哲学和科学理论问题,会比句法理论本身更为有效和 普遍,而这种元理论应当包含语义学和语用学部分。这样,他的研究 兴趣很快就转向了对语义学和语用学的研究,先后出版了《语义学导 论》(1942)、《意义与必然性》(1947)等重要著作,发表了《经验论、语义 学和本体论》(1950)、《意义公设》(1952)、《自然语言中的意义和同义 性》(1955)、《理论概念的方法论性质》(1956)等重要论文。应当说,卡 尔纳普在移居美国之后的哲学研究不仅继续了他的研究思路和方 向,更重要的是打开了更为宽阔的视野:他在美国哲学家莫里斯、蒯 因、米塞斯、费格尔以及赖欣巴哈等人思想的影响下,逐渐关注语义 学的逻辑问题,特别是关于逻辑真理的语义学概念,并与塔尔斯基和 蒯因讨论了如何在一种有穷论的基础上构造一种科学的语言。
卡尔纳普在建立逻辑句法时曾明确宣称,逻辑句法仅仅涉及用 于表达概念的语言形式,而不关心这些语言的意义问题。但纯粹的 形式研究并不能根本解决语言意义问题以及传统哲学中讨论的实体 问题。实际上卡尔纳普也清楚地认识到这一点,所以在移居美国后 不久,他就把关于意义和真理的语义学研究提到了研究日程。 首先,他区分了关于对象存在的两种问题,即他所谓的“内部问 题”和“外部问题”。“内部问题”是指所谈论的某些对象在语言构架内
① 关于卡尔纳普在《语盲的逻辑句法》中提出的其他重要思想,如形成规则和变 形规则、有效语句和无效语句、语言I和语言Ⅱ等等,涂纪亮在他的《分析哲学及其在 美国的发展》一书中已经作了很好的、全面的介绍。由于篇幅限制,这里不再赘述。 请参见该书上卷,第268—272页。
部的存在问题,而“外部问题”则是指把这些对象的系统当做一个整 体的存在问题。他指出:“内部问题和它们的可能答案是借助于新的 表示式来明确地表述的。答案可以或用纯逻辑的方法或用经验的方 法找到,随这个构架是一个逻辑的还是一个事实的构架而定。”①但外 部问题则较为复杂。卡尔纳普通过仔细考察五种语言系统,即关于 事物的世界、数的系统、命题的系统、事物属性的系统和物理学的时 空坐标系统等,得出这样一个结论:“一种新对象的接受,在语言里表 现为引入按照一套新规则来使用新的表示式的构架。”②他通过区分 内部问题和外部问题,提出这样一个主张:“新的说话方式的引入不 需要任何理论上的辩护,因为它并不蕴涵任何关于实在性的断定。”③ 卡尔纳普的做法是,通过区分内部问题和外部问题,努力把关于外部 问题的讨论转换为关于内部问题的讨论,由此表明我们关于对象存 在的实在性问题并不必然地带有柏拉图主义的标签。他指出,对于 发展语义学方法来说,决定性的问题不是关于抽象对象的存在这种 所谓本体论问题,而是关于抽象的语言形式的使用问题。这样,卡尔 纳普就把语义学问题归结到了一种接受或拒绝抽象的语言形式的问 题。但根据他的宽容原则,对语言形式的选择也就变成了一种约定 的问题。
其次,卡尔纳普把以意义为根据的真理问题看做取决于意义公 设,即在语义系统的框架内去描述一种阐述分析性概念的方法。他 在《意义公设》一文中力图表明,演绎逻辑和归纳逻辑中的某些基本 概念都可以用这样的意义公设来重新表述。他不同意蒯因在《经验 论的两个教条》中对分析性概念的消解,认为在一个完备的语义系统 中可以用公设的方式得到分析性概念。例如,如果在这样一个语义 系统中,各个原始谓词的意义之间存在某种逻辑关系,那么,通过为
① 卡尔那普(即卡尔纳普):《经验论、语意学和本体论》,载于洪谦主编《逻辑经 验主义》上卷,第 84 页。 ② 同上文,载于洪谦主编《逻辑经验主义》上卷,第91页。 ③ 同上文,载于洪谦主编《逻辑经验主义》上卷,第 92 页。
这种关系制定公设就可以阐述分析性概念。卡尔纳普用于阐述分析 性概念的意义公设,实际上就是一个语义系统中的规则(包括了形成 规则和变形规则)。他用逻辑的方法建构了一个语义系统,其中包括 了通常的联结词、带量词的个体变项、个体常项以及原始谓词等,还 包括了作为形成规则和变形规则的意义公设。在他看来,只要按照 这种方式对分析性概念作出逻辑的阐述,就可以得到意义清楚的语 义系统,也就可以解决以意义为根据的真理问题。
卡尔纳普这样做的一个重要根据,就是他坚持在逻辑真理和事 实真理之间的严格区分。由于塔尔斯基和蒯因等人的工作,分析哲 学家们对分析与综合区分的怀疑直接导致了模糊逻辑真理与事实真 理的区分,因为完全分析性的消解就意味着不存在严格意义上的逻 辑真理。但卡尔纳普则坚持认为,完全可以用纯粹的语言形式去定 义逻辑真理,而且这种真理应当被解释为一种语义学概念。他明确 地把自己的思想看做来自莱布尼茨和维特根斯坦,并在维也纳学派 中竭力论证逻辑真理与事实真理区分的正确性。他指出,事实真理 是以经验为基础的,而逻辑真理则不需要通过观察加以证实,因为它 们并没有陈述事实世界中的任何一种事物,它们对任何一种可能的 事实组合来说都能成立。正是对逻辑真理和事实真理的这种区分, 使得卡尔纳普把作为纯形式理论的句法学和作为意义理论的语义学 区分开来,把未经解释的形式系统和对这些系统的解释区分开来。 卡尔纳普作出这种区分的目的,是为了分析科学的语言而构造一种 元语言。
再次,除了对表达式意义的语义学分析之外,卡尔纳普还作了语 用学的分析。他看到了纯粹的语义学分析仅仅抓住了语言的形式方 面,但没有考虑到自然语言的语用学方面。但他的出发点是区分外 延理论和内涵理论。所谓“外延理论”,谈的是指称、命名、外延、真值 以及其他相关的概念;而所谓“内涵理论”,谈的是内涵、同义性以及 其他相关的概念。卡尔纳普在这里把“内涵”一词理解为一个表达式 的意义,即表示其意义的成分。他说:“当且仅当两个谓词具有同一 内涵,这两个谓词才是同义的;一个句子之为真的,如果是由于其中出现的表达式的内涵,这个句子就是分析句子。”①他提出,描述一种 语言应当是从内涵理论开始,然后在这个基础上建立外延理论。这 就是说,我们学习一种语言是通过理解了其中的语词的内涵才理解 它们的外延的。但对于一种从没有描述过的语言来说,外延理论却 是首要的。这样,卡尔纳普就提出这样一个观点:“对于一种自然语 言来说,内涵分析是一种在方法论上恰如外延分析一样合理的科学 程序。”②由此,他分析了自然语言的语用学内涵概念,并以此反对蒯 因的外延论观点。外延论认为,在预先决定的外延基础上指定内涵 不是一个事实问题,而是一个选择问题,所以语言学家可以自由选择 适用于特定外延的那些属性当中的任何一个,而他选择的标准仅仅 是属性的简单性,不是属性的正确性。但在卡尔纳普所维护的内涵 论看来,对一个内涵的指定是一种经验上的假说,它与语言学上的任 何别的假说一样,都是能够通过观察语言行为来检验的。
卡尔纳普在语用学的内涵概念上所坚持的是对自然语言的语用 学研究不仅存在经验的方法,而且存在一种用以检验有关其内涵的 假说的方法。他提出,一个谓词对一个说话者的内涵,就是一个对象 为了使这个说话者愿意把这个谓词运用于它而必须满足的一般条 件。这样,他就排除了把意义概念解释为心理学的可能性,从而使内 涵概念能够应用于机器人的情况。可以看出,卡尔纳普仍然是从形 式上理解他所谓的自然语言的内涵概念。这种理解完全不同于传统 哲学对内涵概念的使用,甚至不同于当代分析哲学家,如蒯因、刘易 斯等人的用法。正因为如此,卡尔纳普关于自然语言的语用学分析 的工作似乎并没有得到更多哲学家或语言学家的积极回应。
卡尔纳普晚年的主要工作是研究概率问题和归纳逻辑,出版或 发表了许多重要论著,主要著作有《概率的逻辑基础》等,主要论文有 《论归纳逻辑》(1945)、《论或然性的两个概念》(1945)、《论归纳与真
① 卡尔那普(即卡尔纳普):《自然语言中的意义和同义性》,载于洪谦主编《逻辑 经验主义》上卷,第194 页。 ② 同上文,载于洪谦主编《逻辑经验主义》上卷,第197页。
理》(1946)、《论归纳逻辑的运用》(1947)、《归纳逻辑中的关系问题》 (1947)、《归纳逻辑与科学》(1953)、《归纳诸方法的连续统》(1952)、 《什么是概率?》(1953)、《统计的与归纳的或然性》(1955)等。概括地 说,卡尔纳普关于概率问题和归纳逻辑的主要思想可以归结为以下 几点:
1.概率概念应当而且只能作为一个逻辑的概念才能得到清楚的 说明。卡尔纳普提出,要区分两种不同的概率概念,即统计学的概率 和逻辑的概率。他认为,传统的概率概念就是一个经验在统计学意 义上的频率概念,关于这个概念的所有陈述都是用语言描述经验事 实一般特征的综合陈述,它们只是出现在科学的范围之内。但关于 逻辑的概率概念的陈述则是分析的,因为它们表达的只是给定的证 据和某个假说之间的某种逻辑关系,这种关系类似于逻辑蕴涵,但又 具有相应的量值。这样的陈述是对科学的综合陈述的说明,它们本 身并不属于科学,而是属于用元语言表达的科学逻辑或方法论。
2.逻辑的概率概念是一切归纳推理的基础,是所有那些不能依 靠演绎的必然性所进行的推理的基础。卡尔纳普认为,如果可以找 到一种令人满意的逻辑概率的定义和理论,就可以最终为解决归纳 推理的争端提供一个清楚合理的基础。由此他就把关于逻辑概率的 理论称做“归纳逻辑”。他在《概率的逻辑基础》中系统论述了作为概率 基础的归纳逻辑,特别是把预测理论作为归纳逻辑的一个基本组成部 分,在《归纳诸方法的连续统》中构造了一个可能的归纳方法系统,在 《归纳逻辑的性质和应用》中把归纳逻辑看做是语义理论的一部分,认 为它假定了演绎逻辑;归纳逻辑中的命题与演绎逻辑中的命题一样,既 可以用于日常生活,也可以在科学中应用于已知的前提或证据。
3.概率问题解决了意义的确证程度问题,而归纳逻辑应当被看 做是与演绎逻辑同样重要的逻辑系统。卡尔纳普强调对概率问题的 研究,主要是因为他认为,概率理论的基本问题就是对确认程度的确 定。他指出,当关于逻辑概率的陈述包含了多个谓词类,为了确定这 个陈述的确证程度,就必须考虑由给定的材料表明的各种不同谓词 类在统计学上的确定。这就是一种统计概率对逻辑概率的补充作用,因为确证的程度问题,归根到底就是一个概率统计问题。对归纳 逻辑来说,它并非与演绎逻辑截然不同的逻辑系统,相反,它只是关 于确证程度的理论和概率的定量说明,而演绎逻辑则是对逻辑推理 的形式说明。
卡尔纳普早在维也纳时期就接受了维特根斯坦和魏斯曼的影 响,认为证实的过程实际上涉及到概率问题,而且概率只能是一个逻 辑的概念。他提出,逻辑的概率概念应当是为经验科学方法论中的 这样一个基本概念提供一种精确的数量说明,即可以对关于一组特 定证据的假说进行确证。正是基于这种观点,卡尔纳普把归纳逻辑 作为现代逻辑发展的一种重要方向,特别强调了模态逻辑研究的重 要性。施太格缪勒在阐述卡尔纳普关于归纳逻辑和或然性的思想 时,把归纳推理的作用总结为三个方面:(1)用于制定估量规则;(2) 用于制定合理决定的规则;(3)用来制定包含了统计资料的假设。① 由于卡尔纳普的这个开创性工作,归纳逻辑如今已经成为现代逻辑 中的一个重要分支,虽然对它的性质、任务及其与演绎逻辑的关系等 问题还存在着许多争议。
五 卡尔纳普的地位和影响
在 20世纪的英美分析哲学运动中,卡尔纳普被看做以维也纳学 派为代表的逻辑实证主义的主要人物,所有关于维也纳学派和逻辑 实证主义的文献都把他的哲学作为讨论的主要对象。的确,卡尔纳 普本入也明确地把自己的哲学与维也纳学派的思想密切地联系在一 起。② 卡尔纳普在维也纳大学担任讲师虽然只有短短的五年时间,但 他与维也纳学派其他成员的友谊关系却保持终生。他的思想来源主
① 参见施太格缪勒《当代哲学主流》上卷,王炳文等译,第 477页,商务印书馆, 1986。 ② 他在思想自述中自觉地把“维也纳学派”称做“我们的”,以表明他们的思想与 其他思想的区别。参见《卡尔纳普思想自述》,陈晓山、涂敏译,第37、43、45页等处, 上海译文出版社,1985。
要是弗雷格、罗素和维特根斯坦,而他的思想发展又在许多方面来自 与石里克、纽拉特、费格尔、克拉夫特、亭普尔等入的讨论。这就使得 他的哲学充分体现了早期分析哲学的特点,同时又反映了维也纳学 派哲学的发展。可以说,正是通过他的哲学,使得弗雷格、罗素和维 特根斯坦的思想与维也纳学派的哲学密切地联系起来;也正是由于 他的哲学,维也纳学派的哲学在第二次世界大战后才得以在北美以 及其他英语国家得到广泛的传播和发展。
卡尔纳普在思想自述中承认,对他的哲学思考影响最大的是弗 雷格和罗素。1910年秋,还在耶拿大学读书的卡尔纳普聆听了弗雷 格的“概念文字”讲座,对弗雷格提出的新逻辑体系产生了浓厚兴趣。 弗雷格的讲座印证了卡尔纳普在这之前就得到的一个观念,即认为 在数学领域,每个结论都可以得到精确的证明,因而不会出现任何分 歧。1914年,卡尔纳普再次参加了弗雷格的“数学中的逻辑”课程,弗 雷格对传统数学研究中缺乏公认的概念和公式的现象提出的分析批 判给卡尔纳普留下了深刻印象。1920 年,卡尔纳普阅读了弗雷格的 《算术的基本法则》,从中得到了许多重要观念,例如,要清楚细致地 分析概念和语词,要严格区分语词本身和由它们表达的意义,还要区 分“意义”和“意谓”,等等。他还从弗雷格那里得到这样的观念:“在整 个知识的体系中,逻辑与数学的任务就在于提供概念、陈述和推理的 形式。这些形式可以适用于任何一个领域和学科,因而也必然适用 于非逻辑的知识。”①卡尔纳普从弗雷格的观念中得到启发,认为只有 密切地注意逻辑和数学在非逻辑领域中,特别是在经验科学中的应 用,才能透彻地理解逻辑和数学的性质。
卡尔纳普认为,他从弗雷格那里得到的启发主要是在逻辑和语 义学方面,而在一般的哲学观念上,则主要是受到罗素的影响。1921 年,卡尔纳普阅读了罗素的《我们关于外部世界的知识》,对罗素所阐 述的哲学的目的和方法产生了强烈共鸣,特别是对罗素提出的逻辑
①《卡尔纳普思想自述》,陈晓山、涂敏译,第17页,上海译文出版社,1985。
分析方法非常敬佩,从而使卡尔纳普确定了终生研究的目标,即运用 这种新的逻辑工具分析科学概念和澄清哲学问题。同时,他对罗素 的认识论和科学方法论也非常关注,特别研究了罗素和怀特海的《数 学原理》,并在1924年以此为蓝本写下了《逻辑概论》(1929)一书。卡 尔纳普在书中不仅介绍了一种新的符号逻辑体系,而且说明了符号 逻辑是如何应用于分析各种概念和构造一个演绎体系的。
对卡尔纳普来说,维特根斯坦对他思想的影响是双重的:一方 面是,维特根斯坦的一些重要观点在他那里得到了积极的响应;另 一方面是,他与维特根斯坦思想上的某些分歧以及与维特根斯坦的 疏远也使他得到了某些启发。他明确承认自己从维特根斯坦那里 得到了以下的重要观点:(1)逻辑陈述的真仅仅取决于该陈述的逻 辑结构和所使用的语词的意义;(2)逻辑陈述在所有可以想像的情 况下都是真的,因而它的真与世界上的偶然事件无关;(3)许多哲 学句子,特别是传统的形而上学句子,都是一些毫无认识内容的假 句子。关于最后一个观点,卡尔纳普认为自己曾在维特根斯坦之前 就提出过,许多形而上学的句子和问题都是起源于错误地使用了语 言和违反了逻辑,而维特根斯坦的观点则使他的这个思想更为明确 和彻底。
卡尔纳普在自述中认为,他和整个维也纳学派与维特根斯坦的 思想分歧主要表现在:(1)对数学和科学的不同态度。整个维也纳学 派都对数学和自然科学有着浓厚的兴趣,并且竭力以数学和科学的 方法讨论哲学问题;但维特根斯坦似乎对这些学科兴趣冷淡。卡尔 纳普认为,维特根斯坦的这种态度还间接地影响了维也纳大学以及 剑桥大学的学生对数学学科的选择,他甚至把英国分析哲学与逻辑 经验主义之间的分歧归咎于维特根斯坦的这个态度,即认为英国的 分析哲学家没有很好的数学和自然科学背景。(2)关于构造语言体 系的哲学观念。卡尔纳普以及维也纳学派认为,构造一种逻辑上完 善的语言对分析哲学和科学的陈述来说都是十分重要的,这种重要 性在《逻辑哲学论》中也得到了强调和阐明;但维特根斯坦后来明确 地否定了这个观点,反对用符号逻辑去澄清和纠正日常语言以及哲学家使用的语言中出现的混乱。卡尔纳普认为,英国分析哲学家在 这一点上完全追随了维特根斯坦,而哈勒则认为,正是在这一点上维 特根斯坦与卡尔纳普分道扬镳了。①(3)关于不可言说的东西的看 法。《逻辑哲学论》提出了存在只能自我显示而不能言说的东西,如 句子的逻辑结构以及语言和世界的关系等;但维也纳学派则认为,我 们完全可能有意义地谈论语言以及句子与所描述的事实之间的关 系。卡尔纳普认为,正是对构造语言的研究,导致他后来提出语言的 逻辑句法理论。
当然,对卡尔纳普思想发展最为重要的还是维也纳学派其他成 员与他的交流以及其他哲学家对他的批评。首先是纽拉特对卡尔纳 普思想的影响。卡尔纳普在思想自述中多次提到纽拉特思想的重要 性,特别指出了纽拉特关于科学统一和物理主义的思想直接导致了 他思想的重要转变,即从对内部问题的讨论转向对外部问题的讨论 以及从现象主义语言转向物理主义语言。同时,卡尔纳普还认为,纽 拉特关于社会和文化因素对哲学概念产生作用的观点,也对他以及 维也纳学派的思想发展有一定的影响,承认接受一种物理主义的语 言可能与社会的进步有着积极的联系,“这种联系就是:哲学促使科 学的思维方法得到改进,从而又促使人们能够更好地理解世界上(自 然界和社会中)所发生的一切事情。而且,这种理解本身又可以反过 来改善整个人类的生活”②。其次是塔尔斯基对卡尔纳普思想的影 响。他从与塔尔斯基的交谈中深切地感到,语言的形式理论对于澄 清哲学问题具有重要的意义。他由此提出,如果能够通过一种方法, 不仅使所分析的对象语言(即数学语言或物理语言)更为精确,而且 使我们在讨论中所使用的哲学元语言也更为精确,那么,这种方法对
①哈勒写道:“在1927年至1928年间所进行的最初几次会面中维特根斯坦强 烈地拒绝了卡尔纳普关于人工口语语言的观点。我认为这点或许也构成了维特根斯 坦后来决定断绝他与卡尔纳普的来往(而只与石里克和魏斯曼来往)的重要原因之一 (不过这种观点没有文献记录上的支持)。”(哈勒《新实证主义——维也纳学圈哲学史 导论》,第250页。) ②《卡尔纳普思想自述》,陈晓山、涂敏译,第36页,上海译文出版社,1985。
于我们的哲学讨论就将会大有益处的。卡尔纳普的语义学思想受到 了塔尔斯基的重要影响,但他与塔尔斯基在关于逻辑真理和事实真 理的区分上存在严重分歧;卡尔纳普竭力主张严格区分这两种真理, 但塔尔斯基以及蒯因则反对这种严格的区分。最后是波普对卡尔纳 普思想的影响。卡尔纳普认真读过波普的《研究的逻辑》(即《科学发 现的逻辑》)一书的书稿,并与他进行了讨论。在卡尔纳普看来,波普 对他的思想影响主要表现在关于记录句子的观点。波普认为,记录 句子可以比其他句子更直接地被观察所确认,因此应当用来作为证 实其他句子的基础;没有任何一个句子可以被看做是绝对的记录句 子,因为在一定情况下每个句子都可以得到修改;关于可观察的物理 事件的句子最适合作为记录句子,因为这种句子与表达主观经验的 句子不同,它们可以得到主体间的检验。卡尔纳普认为,波普的这些 观点对他坚持物理主义的观点有很大的帮助。当然,卡尔纳普也承认 他与波普的思想之间存在许多重要分歧,主要表现在对待归纳逻辑的 态度以及与传统哲学的关系问题上,因为波普坚决否认存在任何归纳 逻辑的可能性,卡尔纳普把他称做一个“极端的”演绎主义者。①
以上对卡尔纳普思想来源以及所接受的影响的介绍,清楚地表 明了卡尔纳普思想的深厚传统背景以及 20 世纪分析哲学的发展历 程。卡尔纳普的思想发展,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逻辑实证主义以及 整个分析哲学运动的变迁:从纯粹的经验论立场即根据现象主义的 语言(或心理主义语言)对世界的描述,转向纯粹的逻辑主义即用物 理主义的语言(即具有主体间性的物理语言)对语言形式的研究,再 转向形式的归纳主义即用逻辑的语言对偶然事实的必然性描述。哈 勒曾把卡尔纳普的思想变化归结为三点:(1)从现象主义语言转向物 理主义语言;(2)从内容的说话方式转向形式的说话方式;(3)反对 维特根斯坦的神秘主义。② 科法(J.A.Coffa)把卡尔纳普在《语言的 逻辑句法》中提出的思想称做“新卡尔纳普”,认为这种转变的重要标
① 参见《卡尔纳普思想自述》,陈晓山、涂敏译,第49页,上海译文出版社,1985。 ② 参见哈勒《新实证主义· 维也纳学圈哲学史导论》,第 263页。
志是他提出了关于在使用不同的语言系统或表达方式时采用的“宽 容原则”。科法把这种哲学立场称做“对象语言形式的整体主义”,并 把这种整体主义与语义上的约定主义共同看做这种“新卡尔纳普”的 主要特征。① 斯塔德勒(F.Stadler)在他的新著《维也纳学派》(1997 年德文版,2001年英文版)中指出,卡尔纳普的宽容原则来自另一个 维也纳学派成员门格尔的思想。门格尔在1927年的小组讨论中批评 布劳威尔(L.E.J.Brouwer)的直觉主义时就曾提到宽容原则,把它 称做“逻辑和语言的多元性”,认为这表明了某种逻辑的约定主义。②
我认为,尽管卡尔纳普的思想发生过这样那样的变化,在他的哲 学中仍然存在一些始终不变的东西,而且正是这些东西,才使得他的 思想在整个逻辑经验主义运动中占据着重要的地位。这些东西主要 包括:(1)坚持一个基本信念,即必须用现代逻辑的工具分析科学概 念和澄清哲学问题。这是卡尔纳普毕生追求的哲学目标。罗素为他 设定了这个目标,塔尔斯基则为他追求这个目标提供了有力的武器。 由于他的毕生努力,这个目标已经成为整个分析哲学运动的重要任 务之一。(2)坚持从语言的形式方面展开语言哲学和科学哲学的研 究。这是卡尔纳普的终生工作,无论是他对世界的逻辑构造,还是对 语言的逻辑句法的研究;无论是他对语形学的研究,还是对语义学和 语用学的探索,卡尔纳普都把他的关注焦点放在了形式研究方面。 这种对语言形式的强调,正是逻辑实证主义哲学的重要信条之一,也 是以弗雷格、罗素、前期维特根斯坦和卡尔纳普等人为代表的所谓的 “理想语言学派”的主要特征之一。(3)坚持方法论上的中立主义原 则。这被西方哲学家看做是“卡尔纳普整个哲学研究活动的真正具 有决定性意义的基本特征”⑤。哈勒认为卡尔纳普的这个原则来源于
① 参见科法《从康德到卡尔纳普的语义学传统至维也纳站》,第348—349页,创 桥大学出版社,1991。 ② 参见斯塔德勒《维也纳学派——逻辑经验主义的起源、发展和影响之研究》, 第402—404页,维也纳和纽约,斯普林格,2001。 ③ 哈勒:《新实证主义——维也纳学圈哲学史导论》,第227页。
法国物理学家彭加勒的思想,因为彭加勒认为,从无穷多个几何学系 统中选择出一个,这种事情不是由事实决定的,而是自由的。① 在《语 言的逻辑句法》中,卡尔纳普把这种立场称做“宽容原则”。哈勒把这 个原则称做理解卡尔纳普基本关怀的“锁钥”,即他最关心的始终是 结构问题而不是哲学问题的内容。这种原则和立场实际上也构成了 现代约定主义的重要特征。
施太格缪勒在评价卡尔纳普的哲学意义时指出,不能用传统的 建构哲学体系的标准去要求现代经验论者,因为“它们的研究工作与 其他哲学家的研究工作的原则区别就在于,他们并不宣称提供确定 的最后真理。他们企图使概念精确化,建立一种精确的科学语言,阐 明专门科学的方法。只要企图采取的方法证明是行不通的,在上述 过程中所取得的观点就立即被修正或被完全放弃。”②这些评论恰好 说明了卡尔纳普思想对当代哲学的深刻影响。这种影响表现在两个 方面:(1)卡尔纳普的某些理论观点被后来的分析哲学家所吸取,逐 渐成为当代分析哲学的主导观念;(2)卡尔纳普对待哲学和科学的态 度直接造就了当代美国分析哲学和科学哲学,特别是对蒯因、古德 曼、戴维森、普特南等人的思想产生了深刻影响。
按照某些西方哲学家的说法,随着整个维也纳学派哲学在 20 世 纪 50年代之后的完全衰落,卡尔纳普的哲学理想也彻底破灭了。③然 而事实并非完全如此。虽然维也纳学派的一些基本信条在当代美国 哲学中被逐渐放弃,但卡尔纳普的一些重要理论观点却仍然被保留
① 参见哈勒:《新实证主义——维也纳学圈哲学史导论》,第 226页。 ② 施太格缪勒:《当代哲学主流》上卷,王炳文等译,第432页,商务印书馆,1986。 ③ 参见哈克《维特根斯坦在20世纪分析哲学中的地位》,第183—189页,牛津, 布莱克威尔,1996;沙克(S.Sarkar):《鲁道夫·卡尔纳普》,载于马蒂尼奇(A.P. Martinich)和索萨(D.Sosa)《分析哲学指南》,第105页,牛津,布莱克威尔,2001(以 下所引此书均为此版本);伯格(即伯奇):《语言哲学与心灵哲学:1950—1990》,载于 陈波主编《分析哲学 回顾与反省》,第156页,四川教育出版社,2001(以下所引此 书均为此版本);以及《分析哲学 回顾与反省》中雷谢尔(N.Rescher)、罗蒂等人 的文章。
下来,特别是他关于归纳逻辑和自然语言的研究成果,目前已经成为 哲学逻辑和自然语言语义学中的重要内容。而且,卡尔纳普提倡的 对语言形式的研究或语义学研究,在当代西方分析哲学中也成为基 本信条,最明显的表现就是蒯因提出的“语义上行”思想以及在当代 语言哲学中对各种不同语言体系的接受。科法在他著名的《从康德 到卡尔纳普的语义学传统》中就明确指出,卡尔纳普的整体主义就体 现了对各种不同语言的宽容。他说:“当卡尔纳普谈到逻辑的可修正 性时,他想到的实际上是语言的可修正性,就是说,当可以提出实际 的环境时,就有可能为一种语言形式而放弃另一种语言形式。宽容 原则毕竟从一开始就一直表明了这种可能性。”①
当然,卡尔纳普的哲学对当代分析哲学的影响主要是通过蒯因、 古德曼、戴维森和普特南等人的思想得到传播和推进的。早在 20 世 纪 40 年代初,卡尔纳普就曾在哈佛大学与罗素、塔尔斯基和蒯因组成 了一个专门讨论逻辑问题的小组,他在讨论中主要谈到了逻辑的性 质以及把逻辑真理定义为语义学概念的可能性等问题。蒯因作为这 个小组中最年轻的哲学家,从这些哲学家们那里得到许多真知灼见, 特别是从卡尔纳普那里学到了处理逻辑问题和语言问题的最好方 法。他对卡尔纳普的《世界的逻辑构造》留下了深刻印象,认为卡尔 纳普在书中的逻辑构造“注入了许多创造力、哲学想像以及心理学和 物理学的理解。即便该书没有达到它崇高的目的,它也确确实实首 次提供了一个范例,说明一名科学哲学家在严格和明晰性方面怀着 如何执著的追求。它使我们瞥见(当然这在哲学上是令人振奋的)关 于客观世界的知识怎样成为爱丁顿所说的意图蒙混之事。此外,该 书提供的构造技巧也依旧有实用性”②。同样,“在《语言的逻辑句法》 中,卡尔纳普为实现哲学的目标又一次有力地开发了现代逻辑的资 源。这本书是关于逻辑哲学和哲学逻辑的证据与看法的丰富宝藏。
① 科法:《从康德到卡尔纳普的语义学传统至维也纳站》,第352页,剑桥大学出 版社,1991。 ② 蒯因:《悖论的方式和其他论文》,第40页,哈佛大学出版社,1976。
对于处在转折时期的年轻的科学哲学家来说,它无疑是强大的鼓舞 力量。这本权威性的著作出版后,在不断扩大的学术界涌现了大量 的专论和普及作品。卡尔纳普比其他人更能体现出逻辑实证主义、 逻辑经验论和维也纳小组的思想”①。蒯因承认,他后来的一些思想 与卡尔纳普产生了分歧,但在许多研究思路上仍然从卡尔纳普那里 得到很大的帮助。哈克认为,蒯因与卡尔纳普的共同之处在于:(1) 他们都是经验主义者,都认为一切知识都来源于经验。但蒯因逐渐 认识到,对经验概念的解释既不能用现象主义的语言,也不能用卡尔 纳普式的物理主义语言,而应当用感觉接受者的刺激语言。(2)他们 都是经过科学训练的哲学家,都认为知识的范式应当是科学的知识, 只有科学和科学的理论才能产生关于实在本性的图像,而对实在的 一切理解都是科学理解的模型。(3)他们都相信统一科学的主张,认 为一切知识都可以统一为一种单个的体系,而其核心是由主导科学, 即物理学给予的。(4)他们都赞同证实主义。蒯因虽然抛弃了意义 的证实原则,但他并没有完全放弃证实本身,而是把这种证实的概念 与皮尔士和迪昂的整体主义原则结合起来。(5)他们都反对抽象实 体概念,对类、函项和数字概念等采取一种唯名论的态度。② 但理查 森(A.W. Richardson)则认为,蒯因与卡尔纳普的思想之间存在着无 法克服的深刻分歧,这特别表现在双方对对方思想的理解上存在着 差异。在这两个哲学家的对话中,“蒯因寻求卡尔纳普帮助的是如何 理解他(卡尔纳普)所提出的思想,而卡尔纳普的反应则恰恰是在哲 学上更加推进了蒯因发现有模糊的地方。蒯因想要的并不是卡尔纳 普所能给的。……最终,蒯因对卡尔纳普所能做的和正在做的事情 的理解,使得蒯因提出了他的问题。另一方面,卡尔纳普则对他所能 做的和正在做的事情却有着不同的理解,而且从卡尔纳普的观点看, 蒯因提出的问题是完全没有意义的。这两个人在哲学上有着无法克
① 蒯因:《悖论的方式和其他论文》,第40页,哈佛大学出版社,1976。 ② 参见哈克《维特根斯坦在20世纪分析哲学中的地位》,第193—194页,牛津, 布莱克威尔,1996。
服的根本差异。特别是,他们对哲学中的证明问题和逻辑问题的相 对优先性的看法有着深刻的差异”①。
卡尔纳普对古德曼的影响是显而易见的,这表现在古德曼仿造 《世界的逻辑构造》所写的《现象的结构》(1951)一书中。古德曼早在 他的博士论文《质的研究》(1940)中就对卡尔纳普的思想进行了分析。 在《现象的结构》中,他专门论述了卡尔纳普对世界的逻辑构造体系, 试图对卡尔纳普的体系遗留的问题提出自己的解决方法。他明确表 示,虽然卡尔纳普的体系还是初步的,但我们决不能忽视它所提出的 重要思想和方法,这就是要在问题研究中使用现代逻辑手段,要努力 做到论证简单明了,由此就可以排除哲学中的一切困惑和混乱。古 德曼追随卡尔纳普,从一组初始概念出发构造世界,这样一组概念是 根据基本关系相联结并且与定义结合在一起。但与卡尔纳普不同的 是,古德曼在这个基础上试图构造的世界不是某个特定的世界,而是 任意一个世界;卡尔纳普把“经验的断面”看做是原子,而古德曼则把 诸如颜色、声音、热度、瞬间和物理位置等“感觉性质”看做是原子。巴 斯摩尔指出,卡尔纳普构造体系使用的是柏拉图主义的逻辑,而古德 曼使用的则是唯名论的逻辑,这种逻辑除了个体之外不承认其他任 何东西的存在。②
卡尔纳普的思想对戴维森和普特南等人的影响,已不再是体现 在他们接受了卡尔纳普的某个具体观点或提法,而是在于他们受到 了卡尔纳普开辟的语义学研究方向和他提倡的逻辑构造方法的极大 鼓舞,在关于真理理论的建构和逻辑方法的运用等方面取得了前所 未有的成果。如今,以戴维森和普特南为代表的分析哲学家的工作, 都是在卡尔纳普及其追随者的思想的影响下完成的。
① 理查森:《卡尔纳普的世界构造——〈世界的逻辑构造〉和逻辑经验主义的呈 现》,第 221页,剑桥大学出版社,1998。 ② 参见巴斯摩尔《哲学百年·新近哲学家》,洪汉鼎等译,第701—702页,商务 印书馆,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