绪论 现代英美分析哲学

19世纪末 20 世纪初,西方哲学发生了一场革命性的转变:哲学 的基础和开端不再是传统哲学的认识论,而是现代诞生的数理逻辑; 哲学研究的方法不再是对个人感知的心理分析,而是具有客观性和 形式特征的逻辑分析;逻辑不仅被看做是人类理性思维的基本能力, 更被奉为哲学发展的真正楷模。这种革命性的转变带来的重要结 果,就是形成于 20世纪西方哲学中声势浩大的分析哲学运动。与传 统认识论研究相比,这种哲学声称,哲学的主要任务应当是对语言意 义的澄清,哲学研究的主要方法应当是对概念(语词)意义进行逻辑 分析。因而,哲学应当被看做是一种澄清意义的活动。维也纳学派 的主要代表石里克明确宣称,“哲学不是一种知识的体系,而是一种 活动的体系,这一点积极表现了当代的伟大转变的特征;哲学就是那 种确定或发现命题意义的活动”。而且,“哲学的授义活动是一切科 学知识的开端和归宿”①。这样,在分析哲学的术语表中,“语言”、“意 义”、“分析”、“逻辑”、“真理”以及“指称”等等,取代了传统哲学认识论 中的“感知”、“理性”、“直觉”、“观念”以及“感觉材料”等等。

西方哲学史上的分析哲学资源

历史地说,西方哲学家对“语言”和“分析”的关注并不是从现代 才开始的。早在古希腊哲学中,亚里士多德首先提出了“分析”概念,

① 石里克:《哲学的转变》,载于洪谦主编《逻辑经验主义》上卷,第9页,商务印 书馆,1982(以下所引此书均为此腋本)。

并把它理解为一种“定义”的方式。在亚里士多德的理解中,定义中 的“分析”揭示了事物原本具有的属性,因而这种分析就是一个从前 提必然推出结论的过程,而这个推出过程就是他所理解的“逻辑”这 个概念的本质含义。在这种意义上,“逻辑”概念自形成起就与“分析” 概念密不可分,或者说,“逻辑的本质就是一种概念分析活动”。亚里 士多德的“三段论”思想为后来的逻辑发展奠定了基础。同样,亚里 士多德对语词的意义也给予了高度关注。在《范畴篇》中,他明确表 示,孤立的语词并不意指断言,不传达信息,因而没有真值,只有逻各 斯,即有关联的言论,才能实现这些功能。所以,亚里士多德的逻辑 仅仅处理那些与逻各斯有关的命题形式,即“发音清晰的言语”,而把 其他的言语形式(如祈使句和疑问句等)放到了修辞学或诗学的范 畴。这样,亚里士多德的逻辑就是现代意义上的“纯粹语形学”和“纯 粹语义学”,他的三段论形式的演绎推理也是为构造理性科学而设计 的。由此我们可以看到维也纳学派思想的历史根源。

我们常说中世纪是一个“黑暗的”世纪,这更多地是从政治和宗 教的意义上对它的断言。但正如本套哲学史第 3 卷《中世纪哲学》的 作者们所指出的,中世纪哲学决不是一无是处,相反,它对整个西方 哲学的发展曾经作出了重要贡献。其中,中世纪后期出现的唯名论 与唯实论(实在论)之间的争论,就被看做是后来许多哲学思想的发 端。这场争论的核心是关于实体的存在问题,唯实论者坚持柏拉图 的名称理论和亚里士多德的本质学说,认为存在着共相(现代意义上 的“通名”和“抽象名词”)所指称的对象;但唯名论者则反对共相对象 的存在,认为只有殊相(现代意义上的“专名”和“具体名词”)所指称的 对象才是可感觉的,共相仅仅是名称,并不指称任何对象。如今我们 都知道,奥康的威廉(Ockham,William of)被看做是唯名论的最重要代 表,这主要是因为他比较系统地对语词种类作出了严格区分。这些思 想被后来的语言哲学所重视,蒯因就被看做现代唯名论的最大代表。 在近代哲学家中,无论是英国的经验主义者还是欧洲大陆的理 性主义者,他们都对语言问题给予了不同程度的重视,但他们都是从 各自的哲学立场出发,强调语词概念对形成思想观念的不同作用。

培根的“市场假象”揭露了错误地使用语言给我们的认识活动以及追 求真理带来的严重危害,他试图以感觉经验的方式重新建立我们的 语言与外部世界的密切关系。霍布斯则把语言理解为人类社会得以 建立的重要纽带,同时也把语言理解为记录和传达思想的重要工具。 洛克是英国经验主义者中对语言问题给予最多关注的哲学家。他在 《人类理解论》中专门用一卷讨论语词,从观念的起源和基本形式入 手,分析了语词与观念之间的密切关系,同时指出了语词本身的缺陷 以及入们对语词的滥用。随后的巴克莱虽然也对语言问题有过讨 论,但他更关心的是普遍观念的意义问题,他提出的著名命题“存在 就是被感知”,被后来的哲学家理解为是对“存在”这个词的意义作出 的一种解释。在经验主义哲学阵营中,休谟的思想对后来的分析哲 学发展产生了更为重要的影响。一个是他提出的我们无法从“是”推 出“应当”的论断,这就把关于事实的命题与关于道德的命题区分开 来;另一个是他区分了关于数和量的真理与关于经验事实的真理,这 被后来的哲学家发展为数学逻辑真理与经验事实真理,以及分析真 理与综合真理之间的区别。这些都成为维也纳学派的重要思想武器。

在理性主义阵营中,莱布尼茨对当代分析哲学的影响是显而易 见的。这不仅是由于他在《人类理智新论》中像他的论战对手洛克(J. Lock)一样对语词问题给予了专门的讨论,指出了观念与外在事物之 间的非对称性以及语言的派生性,而且由于他提出了一种关于“普遍 语言”的设想,这是一种建立在数学演算基础上的形式语言。根据他 的设想,我们一旦拥有了这样一种语言,人们在发生争论时,就可以 拿出纸和笔,根据明确的演算规则进行推算就可以了,由此就可以解 决我们在思维活动中的一切争端。这个设想后来被看做是现代数理 逻辑的雏形。罗素等人根据现代逻辑思想提出的理想语言主张,同 样是来自莱布尼茨的启发。此外,莱布尼茨对分析哲学的另一个重 要贡献,还在于他明确提出了事实真理与理性真理的区分,认为事实 真理是偶然的,而理性真理则是必然的,这就把事实和逻辑问题与偶 然和必然问题联系起来。同时,他也提出了真理的两个不同来源及 其判定标准,即经验事实和语词的含义。这些思想到了康德那里,就被更为清楚地表述为分析判断与综合判断的区分,这就把理性、逻 辑、必然等问题与经验、事实、偶然等问题的区分完全放到了语言表 达的范围内考察:在一个判断中,如果宾词属于主词或隐藏地包含在 主词之中,那么这个判断就是分析判断;如果宾词在主词之外,那么 这个判断就是综合判断。这样,分析判断的成立就完全可以依靠分 析主词和宾词的意义得到,而综合判断的成立却要在语言之外,在经 验事实中寻找根据。这种对分析与综合的截然区分,一度成为维也 纳学派阐明自己思想的重要法宝,但后来又被称做“经验主义的教 条”而遭到蒯因的严厉批判。

从以上对哲学史的简要回顾中可以看出,从古代到近代的许多 重要哲学家们都曾对语言问题给予了关注,甚至提出了一些对当代 分析哲学产生重要影响的思想。但我们需要注意的是,这些哲学家 在讨论语言问题时有一个基本的出发点,这就是把语言理解为表达 思想的工具。这是亚里士多德逻辑为我们提供的起点,他的逻辑著 作被命名为《工具论》就清楚地表明了这一点。可以说,所有这些哲 学家在语言问题上的讨论,都是为了让我们更好地使用这个工具。 然而,出于对逻辑这个思维工具的变革而导致的现代逻辑,却为现代 哲学提供了一种完全不同的思路:逻辑不再被看做是一种思维工具, 而是决定了思维活动过程的形式系统,只有在这样的系统内,思维活 动才得以展开,也才能得到正确的理解和交流。弗雷格、罗素、维特 根斯坦等人既是现代逻辑的重要创始人和见证人,更是现代分析哲 学的开创者。正是在他们以及同时代的其他逻辑学家、数学家和哲 学家的共同努力下,分析哲学才以一种完全不同于传统哲学的崭新 形象出现于 20世纪的英美。在分析哲学家们看来,传统哲学家们关 于语言的论述只能算做分析哲学的“史前史”部分,因为他们还没有 真正“认清逻辑的本质”,而当代哲学中的“伟大转变”就在于,把逻辑 和语言看做是整个哲学研究的全部内容。所以,英美哲学家纷纷把 这个转变称做哲学中的一场“哥白尼式的革命”。

分析哲学的同时代哲学

不过,从历史的眼光看,在 20世纪初的英美哲学中占主导地位的 仍然是绝对唯心主义。分析哲学逐渐形成气候、占据上风,还是在 20 世纪的上半叶,特别是在30 年代之后。20 世纪初的绝对唯心主义在 英国主要以格林(T.H.Green)、麦克塔加特(J.E.McTaggart)和布 拉德雷为代表的新黑格尔主义,在美国则是以豪伊森(G.H. Howison)和鲍恩(B.P.Bowne)为代表的人格主义。英国的新黑格尔主 义者与欧洲大陆的有所不同,他们不完全采纳黑格尔哲学中的绝对 精神思想,而是更倾向于巴克莱的主观唯心主义以及鲍桑葵(B.Bosanquet)的客观唯心主义观点,同时也接受了意大利哲学家克罗齐 (B.Croce)和金蒂利(G.Gentile)等人的思想影响。他们当时占据着 牛津和剑桥的主要教授席位以及道德与形而上学哲学系主任的位 置,被年轻一代哲学家称为“老古董”。

布拉德雷(Francis Herbert Bradley)出生于1846年,卒于1924年。 他于1870年被选为牛津大学麦尔顿学院的研究员,从此就在该学院度 过一生。但他从未为学生讲过课,而是专心写作,出版了四部著作和大 量文章,其中的代表作是《逻辑原理》(The Principles of Logic,1883)、 《现象与实在》(Appearance and Reality,1893)和《真理与实在论文集》 (Essays on Truth and Reality,1914)。虽然布拉德雷身处具有经验主 义传统的牛津,但他的思想却基本上属于绝对唯心主义。他在哲学上 主要拥护黑格尔关于绝对精神具有实在性的观点,反对康德的自在之 物。他明确地表示,“在精神之外没有,也不可能有任何实在,而且,任 何东西其精神性越多,就越是真正的实在”①。但他从自己的立场出发 提出了把逻辑和哲学与心理学区分开来的观点,这与当时身在德国的 弗雷格的思想不谋而合。而且,他还根据这种区分,把对判断的分析,

① 布拉德雷:《现象与实在》,第552页,伦敦,1893。

而不是对概念的分析当做逻辑研究的起点。因为在他看来,概念在不 同的领域中可能具有不同的含义,但判断却可以保证使我们在使用概念 时是用这个概念意指在任何条件下都是相同的事物。但由于他的逻辑观 念来自黑格尔,所以他就把判断同样看做是表达观念的一种不同于概念 的词项(term)。而且,他由此把一切关系都看做是处于关系中的事物必 然具有的属性。这个观点通常被称做“内在关系说”。罗素对绝对唯心主 义的最初反叛,就是反对布拉德雷的这个学说,提出了“外在关系说”。

美国的人格主义主要与宗教神学有着密切的关系,大多数人格 主义哲学家同时也是神学家。豪伊森和鲍恩等人虽然是在大学中任 教,但他们竭力宣扬的却主要是和宗教与道德、上帝与人、上帝与国 家等问题有关的有神论思想。① 这种现象的出现,是由于当时美国的 大学体制因袭了英国制度,大学生毕业后主要的工作选择就是做神 职人员,因而在大学里讲授基督教神学就成为教师的主要工作。基 督教神学中的上帝观念始终是与哲学中的形而上学问题密切相关 的,上帝的存在与意志自由的问题,始终困扰着几个世纪的哲学家。 因而,这就不难理解,为什么像人格主义这样的有神论哲学能够在美 国大学中长久地存在,虽然它从来没有被哲学家们普遍接受。尽管 如此,20世纪初期在美国出现的这种人格主义对美国哲学的后来发 展仍然具有重要的意义。这主要表现在,这种哲学重视对个体、自我 的研究,强调有限个人的道德自由,在个体存在上坚持多元论而反对 一元论。这些符合了美国文化传统中的独立意识,也与当时正处于 形成阶段的实用主义所提倡的基本精神不谋而合。

除了人格主义之外,在 20世纪上半叶的美国哲学中比较活跃的 还有实用主义、新实在论和批判的实在论、自然主义和过程哲学等。 实用主义、新实在论和批判的实在论以及自然主义与后来在美国影 响重大的逻辑经验主义在许多思想观点以及理论旨趣上有相投之 处,所以,我们将在后面的论述中结合它们与分析哲学的关系分别加

① 关于美国人格主义哲学的详细情况,请参见涂纪亮《美国哲学史》第2卷,第2 章,河北教育出版社,2000。

以阐述。在这里,我们要特别指出,过程哲学不仅在 20 世纪初,而且 在整个 20 世纪的美国哲学中都有很大影响。这种哲学的创始人是英 裔美国哲学家怀特海。

怀特海(Alfred North Whitehead)1861年出生于英国肯特郡,早年 在剑桥大学攻读数学,1885年毕业后留校任教 25年,主讲数学和数理 逻辑。1910—1913年,他与学生罗素花了10年时间完成的三卷本巨著 《数学原理》出版。1910年,他移居伦敦,后担任帝国科技学院数学教 授,直到1923年离开英国赴美。在这期间,怀特海主要从事科学哲学 研究,对爱因斯坦的相对论作出了公认的较为深刻的解读,并开始了他 的哲学思考。1924年,怀特海应聘担任哈佛大学哲学教授,直到1937 年退休。这是他形成和提出过程哲学的重要时期,其间出版了代表他 主要思想的著作,主要有《科学和近代世界》(Science and.Modern World,1925)、《发展中的宗教》(Religion in the Making,1926)、《过程 与实在》(Process and Reality,1929)、《观念的历险》(Adventures of Ideas,1933)、《思想方式》(Modesof Thought,1938)等,其中《过程与实在》 集中阐述了他的本体论和宇宙论观点,奠定了“过程哲学”的理论基础。

从本体论上讲,过程哲学就是一种把“过程”作为“永恒实体”的 哲学;从认识论上讲,过程哲学是把“事件”作为自然实体并力图追求 “永恒客体”的哲学。“过程”、“事件”和“客体”这三个概念构成了怀特 海过程哲学的核心。在怀特海看来,世界就是一个过程,而过程就是 实在;世界上的一切都处于变动和生成之中,这个过程是永无止境 的,过程的中心就是我们的个体经验,人的直接感知或直觉决定了世 界过程的变化;但是,在这个变化过程中仍然存在固定不变的东西, 这就是“永恒客体”,它们是一些纯粹的潜在可能性,但又是超时间 的,永恒客体通过“侵入”(ingression)与现实实在发生联系。最后,永 恒客体与现实实在又通过上帝被结合在一起,上帝是具有“缘起的”、 “继起的”和“超体的”这样三重性格的现实实在。表面上看,怀特海的 过程哲学是一种有神论的宇宙观,但实际上,它更接近于柏格森的生 命哲学和詹姆斯、杜威的实用主义。怀特海对生命过程无止境的阐 述和对现实实在抱有的超出宗教情感的热情关注,都使得这种过程哲学在 20 世纪 20—40年代的美国哲学界获得了极高的声誉,怀特海 也因此成为当时与杜威齐名的最有影响力的哲学家之一。

由于逻辑实证主义在美国的传播,与土生土长的实用主义一样,怀 特海的过程哲学在 20世纪40—60年代的美国的主流哲学中受到了冷 落,他的名字更多地只是在涉及到罗素或数理逻辑的发展史时才被人 们提到。但在60年代之后,随着实用主义开始逐渐被人们重新重视, 过程哲学似乎也重新找到了自己的位置。1965年,美国东部的哲学家 成立了“过程哲学研究会”;1971年创办了《过程哲学》杂志;1973年,美 国西部的哲学家又成立了“过程哲学研究中心”。这些组织和杂志的出 现,极大地提高了美国哲学家对过程哲学以及对怀特海本人思想的研 究兴趣,使得这种哲学一时又成为美国哲学领域中的重要力量。但与怀 特海时代不同的是,在 20 世纪 70年代之后,过程哲学不是被看做实用主 义或生命哲学的同盟军,而是被放到了一种更为广阔的哲学背景中加以 讨论。这就是 20世纪 70年代之后在西方兴起的后现代主义思潮。

后现代主义与政治哲学的兴起

我们在本套哲学史第7卷中已经看到,后现代主义最早出现于欧 洲大陆的法国,随后才波及到西方其他国家。但在英美等国,后现代 主义有着不同于欧洲大陆哲学中的思想来源和哲学背景:宗教神学、 建筑和绘画艺术、人类生存环境危机以及女性主义政治的兴起。在 所有这些背景中,过程哲学是被放到宗教神学的语境中加以解释和 阐发的。虽然这多少背离了怀特海当初倡导过程哲学的本意,但为 这个哲学找到了在新的历史时代继续发挥作用的更好舞台。如今, 围绕过程哲学研究而形成的“后现代科学”思想,已经成为当代美国 后现代主义哲学中不可忽视的重要力量。①

① 参见中央编译出版社出版的两本相关文集《后现代科学——科学魅力的再 现》(马季方译,1995)和《后现代精神》(王成兵译,1998),以及江怡主编的《理性与启 蒙 后现代经典文选》(东方出版社,2004)。

当然,当代美国哲学中最有影响力的后现代主义思想来自理查 德·罗蒂。他从挑战分析哲学开始,对整个西方哲学传统的许多根 本性的观念进行了彻底性的摧毁,以实用主义的态度,试图重新确立 哲学在人类思想和文明发展中的学科地位。

罗蒂(Richard Rorty)于1931年出生于纽约,1956年在耶鲁大学获 得哲学博士学位后留校任教两年,后在韦尔斯利学院(Wellesley College)任教三年,1961年转到分析哲学重镇普林斯顿大学任教长达二十 余年,1982年离开普林斯顿,也离开了哲学系,开始担任弗吉尼亚大学 的凯南人文科学讲座教授,1998年起进入斯坦福大学比较文学系任 教。罗蒂在美国哲学地位的确定得益于他编辑的《语言的转向》(The Linguistic Turn,1967)一书,他在该书的长篇“导言”中对语言分析 哲学的产生和发展提出了一些批评,引起了当时美国哲学界的注意。 1979年,他出版了《哲学和自然之镜》(Philosophy and the Mirror of Nature),全面地批判了分析哲学以及整个西方哲学传统,在美国哲 学界引起了轰动,被看做是当时美国哲学中一个重要事件。该书被 翻译为16种语言,在全世界都产生了深远影响。随后,他出版了多部 文集,最终使他成为当代美国哲学中后现代主义以及新实用主义的 主要代表,也成为“当今美国最有争议的哲学家之一”①。这些文集主 要包括:《实用主义的后果》(Consequences of Pragmatism,1982)、《偶然 性、反讽和团结》(Contingency,Irony,and Solidarity,1988)、《客观性、 相对主义和真理》(Objectivity,Relativism,and Truth,1991)、《论海德 格尔和其他》(Essays on Heidegger and Others;1991)、《真理与进步》 (Truth and Progress,1998)、《哲学和社会希望》(Philosophy and Social Hope,1999)等。② 罗蒂曾于1985年和2004年两度访问中国。

① 黄勇:“译者序”,载于罗蒂《后哲学文化》,黄勇编译,第1页,上海译文出版 社,1992(以下所引此书均为此版本)。 ② 除了《哲学和自然之境》(李幼蒸译,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87)之外,国 内还出版了另外两部罗蒂文集,即《后哲学文化》、《后形而上学希望》(张国清译,上海译 文出版社,2003)。

罗蒂的哲学通常被称为“后哲学的文化”。这种哲学的最大特点 是把“哲学”从科学法官的地位拉回到或降低为普通学科的地位,消 除哲学在人们心目中的“神圣形象”,用“小写的”哲学取代所谓“大写 的”哲学。罗蒂写道:“在这样一个文化中,将不存在任何称作‘(大写 的)哲学家’的人,他们能说明文化的某些方面为什么和怎样能够具 有一种与实在的特别关系。毫无疑问,在这样的文化中,也有能够理 解事物如何关联的专家。但是这些人没有任何特别的‘问题’需要解 决,没有任何特别的‘方法’可以运用,也没有任何特别的学科标准可 以遵循,没有任何集体的自我形象可以作为‘专业’。……他们是兴 趣广泛的知识分子,乐于对任何一个事物提供一个观点,希望这个事 物能与所有其他事物关联。”①但这并不意味着人们完全失去了对于 西方理智生活来说曾经是核心的东西,相反,一种哲学可能是对先前 文化的描述和概括。在这种意义上,我们这个时代的哲学就是希望 为后代提供一种描述我们所遇到的各种描述方面的方法,也就是对 人类迄今为止已有的各种描述的描述。在罗蒂看来,这就是一个后 哲学文化中哲学所能做的一切。

如今在美国哲学中,围绕罗蒂思想的争议已经不是关于他对分析 哲学以及西方哲学传统的批判,也不是他提出的“后哲学文化”概念,而 是他对实用主义的解释以及他提出的一种具有政治哲学色彩的民主哲 学和实用主义的文化策略。罗蒂是当代美国哲学中少有的乐于自诩为 “实用主义者”的哲学家,但他并不喜欢“新实用主义”一词,而更愿意把 自己称做“杜威主义者”,虽然在许多批评者看来他解释的杜威并不是 真实的杜威形象。但从罗蒂对杜威思想的解读中,我们可以清楚地看 到罗蒂实用主义的基本特征:(1)运用诸如真理、知识、语言和道德这样 一些观念的反本质主义;(2)反对关于“是”与“应当”、事实与价值、科学 与道德之间的任何二元论,主张行动至上的一元论和价值取向上的多 元论;(3)强调对话在人类精神交流中的重要地位,强调人类认识活动

① 罗蒂:《后哲学文化》,第15页。

的可错性和暂时性。但正如许多批评者指出的,罗蒂是在借用杜威之 口表达自己的哲学观念,“杜威的声音受到了罗蒂的哲学角色观的过 滤”,但他的训诂已经远远“超出了确当性”,他在抛弃杜威的经验和科 学方法观念时,是“把小孩和洗澡水一起泼掉了”①。

罗蒂从这种杜威式的实用主义立场上提出了他的政治哲学主 张。他首先否认了政治以任何东西为基础,否认了关于人类存在内 在本性以及历史具有既定目标的传统观点。他认为,哲学可以像其 他学科一样对政治有所帮助,但这种帮助绝不是基础性的,而只能是 零星的、偶然的或暂时的,而当政治与哲学发生冲突时,政治必须处 于哲学的首位。罗蒂持有这种观点,是因为在他看来,哲学属于理论 学科,而政治则属于实际学科,两者在学科性质上是完全不同的,所 以无法把其中的一个看做另一个的基础。其次,罗蒂还严格区分了 公共事务与私人事务,他认为,哲学应当属于私人事务,就像文学艺 术和宗教一样,但政治则属于公共事务。由于我们在实际生活中面 对的更多的是公共事务,所以,我们必须更多地谈论政治,而不是谈 论哲学。当然,罗蒂并没有把政治看做哲学的基础,因为在他看来并 不存在任何这样的基础。在政治与哲学的关系上,究竟何为首位,完 全取决于我们是在谈论什么范围内的问题。这里充分体现了罗蒂在 政治哲学领域中的实用主义策略。

值得注意的是,罗蒂近年来更多地关注政治哲学问题的讨论,而 且对现实的政治问题直接发生了兴趣。这除了罗蒂本人在政治上的 左派立场之外,还与当代英美哲学中出现的政治哲学的复兴有着密 切的关系。自 20世纪70年代以来,这种复兴始终是与罗尔斯的名字 联系在一起的。

罗尔斯(John Rawls)1921年出生于美国马里兰州的巴尔的摩, 早年进入肯特学校学习,1943年在普林斯顿大学获学士学位,随后进 入美国步兵团,在新几内亚、菲律宾和日本服役,直到 1945 年第二次

① 萨特康普编:《罗蒂和实用主义》,张国清译,第3页,商务印书馆,2003。

世界大战结束。1946年,他返回普林斯顿大学攻读研究生,1950年在 该校获哲学博士学位并留校任教,1953年起任教于康奈尔大学,1960 年起在麻省理工学院任教,1962年后在哈佛大学哲学系任教,1991年 退休,1995年正式离开讲台,2002年11 月去世,享年81 岁。罗尔斯曾 担任美国哲学协会主席(1974)、美国政治和法律哲学协会主席(1970— 1972),还是美国艺术与科学学院、英国科学院、挪威科学院的院士。

1999年,他荣获由美国全国入文基金会颁发的全国人文学勋章,以表彰 他为当代道德哲学和政治哲学作出的重要贡献。他的代表作《正义论》 (A Theory of Justice,1971)被看做是 20 世纪后半叶最为重要的哲学 著作之一,开创了以平等和个人权利为基础的政治哲学,是现代自由主 义的重要代表。他的其他重要著作还包括:《政治自由主义》(Political Liberalism,1993)、《万民法》(The Law of Peoples,1999)、《论文集》 (Collected Papers,1999)、《道德哲学史讲演录》(Lectures on the History of Moral Philosophy,2000)、《作为公平的正义》(Justice as Fairness:A Restatement,2001)等。

罗尔斯对当代哲学的重要贡献是他在自由主义的基础上对功利 主义作出了重新解释,用“正义”取代了“利益”作为政治哲学的核心 概念。他建立在两个正义原则之上的自由主义改变了传统哲学对道 德、利益、正义以及自由、平等等问题的讨论方式,极大地突出了个人 权利和自由选择在得到社会正义过程中的重要作用。这两个原则就 是:(1)每个人都拥有平等的权利,与他人一起同样享有最广泛的基 本自由;(2)社会和经济上的不平等只有在下述两种情况下才能得以 考虑,一是能预期地为社会当中的最少受益者带来利益,二是保证地 位和官职向所有的人开放。他的思想被看做是复兴了被长期忽略的 基于权利的社会契约论传统,同时,他对康德哲学的推崇使他坚持认 为,人只能是目的而绝不能被作为手段。同样他还批评了极端自由 主义,认为认真地对待权利必然包含了认真地对待社会平等。为了 论证两个正义原则,罗尔斯提出了一些特别的观念,如“原初状态”、 “无知之幕”、“差异原则”等等。这些观念以及他的主要观点在当代英 美哲学中引发了一场关于自由主义的大讨论,逐渐使政治哲学成为当代英美哲学家们热衷关注的重要领域之一。其中自由主义与社群 主义之间的争论是当代政治哲学中的热点之一。这是以麦金太尔 (A.MacIntyre)和柔德尔(M.Sandel)等人为代表的社群主义对以罗 尔斯为代表的自由主义的挑战。

麦金太尔在《追求德性》(1981)和《谁之正义?何种合理性》 (1988)等著作中通过反思和批判启蒙运动所带来的一系列关于道德 合理性论证,指出应当在现代社会恢复自亚里士多德以来一直存在 于西方德性历史中的古典德性传统,这个传统的特征就是强调个人 生活的整体性,以历史主义的方法保留共同体利益在决定个入权利 中的关键作用。他认为,启蒙运动失败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割裂了 事实与价值的关系,所谓的直觉主义、情感主义、非认识主义、描述主 义和规约主义等都是以否定价值领域中的事实为前提的。麦金太尔 提出了“功能性”概念,其中既有事实标准和价值标准,也能体现事实 与价值的差别。事实标准与价值标准共处于一个“功能性”概念,弥 合了所谓事实与价值之间的“承担裂隙”,这无疑为事实与价值、“是” 与“应当”之间关系问题的解决提供了思路。同样,作为社群主义重 要代表的桑德尔也指出,他们与自由主义的主要区别并不在于是否 强调权利的重要性,而在于是否认为权利优先于善或利益。他认为, 正义与善或利益密切相关,正义原则应从特殊共同体或传统中人们 共同信奉或广泛分享的那些价值中汲取其道德力量。因而,“共同体 的价值规定着何为正义、何为不正义”①。

当然,自由主义与社群主义之间的争论仅仅是当代英美政治哲 学中一个组成部分。事实上,在政治哲学和道德哲学领域,当代英美 哲学家们做了大量的工作,提出了许多关于民主、权利、自由、公正以 及道德、伦理和价值规范等方面的理论观点,形成了不同的学说流 派,如诺齐克(R.Nozick)的放任自由主义、安斯康(F.J.Anscombe) 等人的德性伦理学等。但无论是罗尔斯还是诺齐克和安斯康,他们

① 桑德尔:《自由主义与正义的局限》,万俊人等译,“第2版前言”第3页,译林 出版社,2001。

都是经过了分析哲学洗礼成长起来的哲学家,他们思考问题的方式 以及一些基本出发点都或多或少地具有分析哲学的痕迹,虽然他们 本人并没有明确表明这一点。这是因为,在他们思想形成的那个年 代,分析哲学已经在英美哲学中占据了主导地位,分析的思维方法支 配着英美哲学家思考问题的方式。

分析哲学:理性主义还是经验主义

从思想的继承性上看,现代英美分析哲学基本上属于经验主义 传统。① 无论是罗素、维特根斯坦和维也纳学派,还是当代美国分析 哲学家,他们大多承认自己的思想来源于休谟的经验主义或与其他 传统经验主义者的思想有着密切的血缘关系。即使他们没有明确地 表明这一点,但他们强调对句子的经验证实和人类认识的可错性特 征,也揭示了这种哲学的经验主义倾向。然而,早期分析哲学家强调 逻辑对经验的在先性,提倡以逻辑分析的方法处理语言的意义问题, 卡尔纳普和塔尔斯基(A. Tarski)等人甚至提出以逻辑的方式构造世 界和建立纯粹形式的语义学等主张,这些又使得这种哲学具有了理 性主义的特征。这样,究竟是理性主义还是经验主义,往往就成为在 理解分析哲学性质时困扰我们的一个重要问题。

事实上,正如在近代哲学中一样,现代哲学中同样存在着理性主 义与经验主义并存的情况。有时,我们很难严格地区分某个学派或 观念中的这两个成分。但从总的哲学倾向上看,我们还是可以大致 地看出某些流派分别属于这两种不同的传统。在这里,我们简要地 了解一下这样两个哲学家的思想,一个是物理学中的操作主义哲学 家布里奇曼,一个是语言学哲学中的理性主义哲学家乔姆斯基。 布里奇曼(P.W.Bridgman)1882年出生于美国马萨诸塞州的坎

① 本卷中的“经验主义”和“经验论”完全作为同义词使用,仅仅是为了论述上的 方便而在不同的地方分别使用了这样两个词。同理,“理性主义”与“唯理论”也是作 为同义词使用的。

布里奇,1900年就读于哈佛大学,主攻物理学和数学,1908 年获哲学博 士学位,后留校在物理学系任教,1919年担任物理学教授,1926年任数 学和自然哲学教授。1942年,他担任美国物理学学会主席。他曾任美 国科学院院士,并任英国、墨西哥和印度科学院的外籍院士。1961年因 癌症恶化而自杀。布里奇曼在哲学上主要接受了实用主义创始人皮尔 士和杜威思想的影响,早在1914年就开始进行操作主义研究,1922 年 出版《量的分析》(An Analysis of Quantity),具体实施操作主义方法, 1927年出版《现代物理学的逻辑》(The Logic of Modern Physics), 系统地提出他的操作主义理论。他在哲学上的其他重要著作还有 《物理理论的性质》(The Nature of Physical Theory,1936)、《一个物 理学家的反思》(Reflections ofa Physicist,1950)、《我们某些物理概 念的性质》(The Nature of Some of Our Physical Concepts,1952)、 《事物存在的方式》(The Way Things Are,1959)等。

布里奇曼从他的物理学研究和实验活动出发,根据实用主义的基 本思想,认为一切自然科学理论都必须直接地或间接地建立在实验操 作的基础之上。在他的思想中,“操作”和“操作分析”是哲学分析以及 一切科学研究的核心概念。他的操作主要是指“实验室操作”或“仪器 操作”和“精神操作”或“智力操作”这样两部分。他认为,实验室操作的 主要任务是测定各种物理量,而感觉器官是实验室操作中最基本的仪 器,因为一切实验操作的显示最终都要通过人的感觉器官加以感知。 他理解的“精神操作”或“智力操作”就是指科学家们在科学研究过程中 的思维活动,它包括了科学家们进行数学和逻辑演算的“纸和笔的操 作”以及科学家们进行交流时必须完成的“言语操作”。他完全接受了 皮尔士对概念意义的定义,认为任何概念都意味着一组相关的操作,或 者说,一个概念的意义就在于与这个概念语词相应的那些操作的总和 他还根据这种操作分析的原则,反对试图用确证和验证事物存在的仪 器去确认任何事物存在的做法,由此否认了诸如“时间”、“空间”、“微 观客体”、“场”、“真空”、“光”等物理概念所反映的客观事物的存在。

布里奇曼的操作主义基本上属于实用主义的阵营,在认识论上 采取了彻底经验主义的立场。他不仅强调了经验在获得概念意义中的决定作用,而且反对一切先天知识或先天原则,强调特殊而否定一 般。在他看来,操作只能是在有限的或具体的时间内进行的,任何操 作都具有不可重复性,这样,知识就只能是关于具体时空位置上的事 物的知识。由此,布里奇曼也反对一切理论构造和形而上学反思活 动。这种操作主义在物理学和其他自然科学领域中有很多的支持 者,被看做是“最符合科学研究实际情况”的哲学说明。但由于它过 分强调了经验的特殊性而否认了经验的普遍性,因此,操作主义在布 里奇曼去世之后就很快失去了它的哲学影响力。

与布里奇曼相反,乔姆斯基(A.N.Chomsky)则是一个比较极端 的理性主义者。他于1928年出生于美国宾夕法尼亚州,1945年进入 宾夕法尼亚州立大学攻读语言学、哲学和数学,师从结构主义语言学 家哈里斯(Z.Harris)和分析哲学家古德曼(N.Goodman)等人,1955 年以论文《转换分析》获得哲学博士学位,随即进入麻省理工学院,历 任助教、副教授和教授,1966年担任华德讲座语言学教授,1976年担 任麻省理工学院院级教授。他曾访问哈佛大学、牛津大学、剑桥大学、 加州大学洛杉矶分校和伯克利分校、普林斯顿大学等,目前担任美国科 学院院士和英国科学院通讯院士等职。他的第一部著作《句法结构》 (Syntactic Structure,1957)简明扼要地陈述了他的转换生成语法理论, 奠定了他在现代语言学和语言哲学中的重要地位。他在语言学和语言 哲学方面的重要著作还有《句法理论的若干问题》(Aspects of the Theory of Syntax,1965)、《笛卡尔主义的语言学》(Cartesian Linguistics, 1966)、《语言和心灵》(Language and Mind,1968)、《当前语言学理论 中的问题》(Current Issues in Linguistic Theory,1969)、《生成语法的 语义学研究》(Studies on Semantics in Generative Grammar,1972)、 《语言理论的逻辑结构》(Logical Structure of Linguistic Theory, 1975)、《语言论》(Reflectionon Language,1975)、《形式和解释论文 集》(Essayson Form and Interpretation,1977)、《规则和表达》(Rules and Representation,1980)、《语言知识》(Knowledge of Language, 1986)、《生成语法》(Generative Grammar,1987)、《语言和政治》 (Language and Politics,1988)等。

在语言学上,乔姆斯基以创建“转换生成语法”而著名,这种语法 的核心是以一套语法规则把表层的语言现象转换为深层的语法结 构,并根据这种结构生成出新的语言。在这种语法解释中,表层结构 与深层结构的区分至关重要,它决定了一切现实语言活动的理性根 源。正是从这种基本观念出发,乔姆斯基认为,各种语言的背后之所 以存在共同的深层结构,完全是因为在人类心灵中存在一种共同的 先验结构,这是一种人类先天具有的创造和理解语言深层结构的能 力,它在无意识中支配着入类的语言活动。根据对语言的表层结松 和深层结构的区分,乔姆斯基把入类的语言活动也区分为“语言运 用”和“语言能力”,突出了人们的语言能力决定对语言的运用。这些 都突出表明了他思想中的理性主义特征。他认为,如果我们可以把 语言看做是一种心理对象,心理是可以通过语言反映出来的,那么, 研究语法就是研究心理的最好途径,因而语言学就可以被看做是一 种特殊的心理学。他由此自诩为“心理学的实在论者”。他特别强调 普遍语法的存在和重要性,但又把这种语法存在的必然性解释为生 物学意义上的,即人类是通过物种遗传而得到这样的语法。这使他 的思想具有了一定的进化论色彩。

乔姆斯基在语言学哲学中提倡的这种理性主义观点,被看做是 近代笛卡尔天赋观念论在现代的延续,莱布尼茨的“普遍语言”和 冯·洪堡(von Humboldt)的"语言形式理论"等都对这种观点的形成 产生过重要影响。但乔姆斯基更注重从运用语言的经验材料中获得 证明他的理性主义语言学理论的证据,这又与笛卡尔和莱布尼茨的 具有猜想性质的语言观念有所不同,更具有一些经验的色彩。

的确,在现代英美哲学中,理性主义和经验主义是相互渗透、互 为影响的,不仅被看做理性主义代表的乔姆斯基思想中存在经验主 义的因素,就是被看做经验主义代表的实用主义哲学中仍然存在着 理性主义。从广义上理解,英美哲学中的所有理论和思想都应当属 于理性主义的阵营,因为它们都强调以理论思维的方式描述或解释 经验现象;但它们又明显地继承了哲学史上的经验主义传统。这就 使得现代英美哲学呈现为复杂多样的理论形态和表现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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