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维纳斯的元伦理学,即他者伦理学,是关于伦理自身的伦理 学。它致力于探讨伦理自身的意义,从他者的视角为具体的道德规 范、公正的理念及其实证性法规修筑基础。但是,列维纳斯并非想建 立某种特殊的伦理学,他要证明每种思想只有在伦理关系中才可能 得到阐明。因此,他为重新理解哲学史提供了一个新的向度,即在与 他者和他性的关系中重写哲学史,因而哲学史成了他者伦理学的 历史。
列维纳斯的他者伦理学中有三个重要的概念,那就是欲望、面孔 和踪迹。
列维纳斯认为,在胡塞尔的现象学和弗洛伊德的心理学中,欲望 作为一个心理观念,主要和对象有关,它是主体占有、统治、宰割客体 的表现,是一种意志行为。欲望总是要消除匮乏以平复欲望。这种 欲望以满足为目的,而不管他者的感受,他者是谁,是什么,总之对象 或他者对主体是无足轻重的。这种欲望是自我中心主义、利己主义 的。列维纳斯认为,他所说的欲望不是一种心理欲求,而是对无限或 对他者欲望。在列维纳斯看来,他者和无限是一回事,对他者的欲望 就是对无限的欲望。对他者或者无限的欲望绝对是非功利的,决不 想把他者或无限据为己有,更不是想和他者和解,而更多的是对他者 的关注,对他者没有任何的要求和期望。对他者的欲望具有这样一 种本质,它没有任何匮乏,就是说,它超越了所有匮乏与匮乏的满足。 欲望体现了从主体世界到他者的飞跃,也就是从我的有限性进入他 者的无限性的飞跃。他在《他者的踪迹》中说:“我为了身边看着我的 他者而忘了自己,我通过突破观念顽固的同时性来忘却自己,我通过栖牲自我而接近无限,这就是我对他者的欲望。”①这种欲望将他者 置于崇高而理想的地位。欲望执迷于他者,为了寻找他者而完全忘 记了自我,为了他者不惜冒险。因此,欲望并非强调自我感受的沾 沾自喜的爱,而是严格的道德自律。真正的欲望无法通过被渴求的 东西来满足,而只是会使欲望不断扩大,而这就是善。在真正的善 中,自我微不足道,所有的意义均来自他者。善从不期待感谢,从不 强调回报。他在接近目标时放弃了目标,即在到达他者身旁时,放 弃了他者。
列维纳斯认为,自我对他者的欲望并非是自我对他者的肉体感 兴趣,而更多的是在看见他者的面孔时,感受它自己因此产生了激 情。这就非常明确地说明了欲望和性欲的最根本的差异。就是说, 欲望一无所求,它绝对是利他主义的,为了他者可以奉献自身,就像 耶稣基督的受难。它只是为了让自己被他者的面貌所感动。
列维纳斯认为,自我的面貌和面孔是不同的面孔,面孔只是一张 脸,它没有表情和神韵,以图片形式出现,被曝光、复制。而面貌不单 纯是一副没有表情和感受的面孔,它有着他者的特殊的尊严和光辉, 以及独特的神韵。它可以容光焕发,生动迷入,它会说话。面貌是他 者心灵的显现,是最原初的语言。面貌构成了人类交往的开端。面 孔会说话,因为说话表明了自我在他者面前不仅仅只观察他者的面 貌,而且还要对他者作出反应。因此,自我的说话是问候和尊重他 者,这本身就是对他者的反应。在他者在场的情况下自我是很难保 持沉默的,而说话正好克服了这种尴尬和不安。这与说话的内容无 关,人必须说点什么,谈天说地,聊天气,侃儿孙,但见面必然会寒暄 几句,回应他者,不负他入的欲望。
列维纳斯认为,面貌有一种直接性,它直接地,无保留地将自己 展示出来,面貌的皮肤最为裸露,并处于最赤裸的状态。它虽然规规 矩矩,却又最赤裸。“赤裸的面貌总是显得十分急迫和直接,面对着
① 列维纳斯:《他者的踪迹》,第215页,弗莱堡 /慕尼黑,1987。
自我,仿佛是恳切的请求。”①面貌的恳求向我提出要求,我不能对他 者的呼唤装聋作哑,忘却他者的面貌。
列维纳斯认为,他者的独特的面貌,一方面寻求我的认可,一方 面又隐匿自己的身份。他者既想在认同中寻求庇护,又蔑视我的暗 示,这种若即若离、千呼万唤也难窥其真面貌的他者,可以称之为谜。 谜不会自己破解,它只会用踪迹显露自己。踪迹这个概念是列维纳 斯最为独特的术语之一。这个概念变化多端,千差万别,令入捉摸不 定。列维纳斯认为,踪迹不是一个符号,可它又能起一个符号的作 用。但是,踪迹不同于其他符号,它保留着它的先验性,是既想表现 自己,同时又想隐匿自己的符号。“真正的踪迹打乱了世界的秩序, 体现了摄像过程中的双重曝光。踪迹最初想通过底片的第一次曝光 显现自身,而又企图让底片二次曝光而消除自己的踪迹,就像留下踪 迹的人,也就是想要毁灭其踪迹的人。因为他不想让踪迹去述说或 行动。因此,他者的谜在我们身上留下了踪迹,而它又在同一瞬间挥 发、逃逸,无影无踪。”②这种踪迹有点类似于回声,它身上总残存着一 些既非符号又非质感的东西,它不可代替、不可重复地一次性发生, 但又转瞬即逝。“只有具有超验的本质,才可能留下踪迹。踪迹其实 是不曾在场的在场,是永远逝去而无法追回的过去。”③
列维纳斯认为,每个符号都是一个踪迹,因为它不仅发出了一个 意义,而且发生了一个承担符号的踪迹。因此,踪迹被认为具有符号 的双重含义。列维纳斯举了写信的例子。除了信本身及其内容,写 信人的笔迹和风格证明了一个人的在场,这都是我们立即可以知道 的。踪迹本身可以这样来解释,例如,心理分析可以通过解释无意识 的意图来解释这些外部特征,而且可以得出一些关于作者的结论。 但是、列维纳斯认为,信的笔迹和风格仍然是无法分析的,仍然只是 踪迹。什么也没有被揭露,什么也没有被隐藏。在写信人写信时所
① 列维纳斯:《他者的踪迹》,第222页,弗莱堡/慕尼黑,1987。 ② 同上书,第 231页。 ③ 同上书,第 233页。
有进入他的主体性的东西仍然是封闭的,踪迹仍然原封未动,在踪迹 中,一个绝对完整的过去已经被密封了。通过踪迹你无法揭露世界, 而通过符号你可以揭示世界富饶而丰硕的原初意义。
踪迹是在其行动和语言背后的存在的重力(Weight)。踪迹好像 是存在的真正的持久的痕迹,是它所有否定性面前的无限权利。踪 迹从遥远的过去获得它的意义,是插入时间中的空间,是世界在那里 转向过去的那个点。踪迹的空间性不易理解,因为列维纳斯认为,踪 迹不能被暴露,不能被发现,只能进入世界秩序,被理解为现象。当 然,他认为踪迹是第三人,即他者,是出现在空间而超越所有现象的 他者的面貌。遥远的过去留下了它无法回忆的踪迹,因为回忆过去 就可能把它带回现在,使它成为起源或开端的主体,成为我性。踪迹 的先验性并不出现在世界中,先验性可能不得不属于存在的秩序,先 验性是永恒的过去。
列维纳斯指出,事物并不留下踪迹,它们只留下结果。原因和结 果在视觉上并不属于作为踪迹的生存的同一等级。但是,入的干预 可能使踪迹成为单纯的结果。踪迹作为踪迹并不会导致我们返回过 去,而极端古老的过去的过去就会不受干扰地努力把它带回现在,似 乎是变的所有的他者出卖了变的真正起源、踪迹。然而踪迹描述了 一种秩序,在它出现于其中的这种秩序里,踪迹无法适应。我们无法 找到踪迹,就像他者总是不在场,突然消失一样。踪迹是绝对他者的 完全无限性,它是存在的他性的本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