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贝马斯的交往行为理论是和他对意识形态的批判联系在一起 的,对意识形态的批判要求对理性进行重建。重建的理性被区分为 工具合理性和交往合理性,现代化的病态发展被理解为工具合理性 的片面发展,因而,现代社会在发展科学技术进步的同时,要求交往 行为的合理化。在哈贝马斯看来,交往行为的合理化是在理想的言 谈情境下通过对话而获得相互理解实现的,因此,交往行为合理性的 前提是“理解如何可能”。
一交往行为的一般前提:普遍语用学的阐释
在《什么是普遍语用学》(“What is Universal Pragmatics”)一文 中,哈贝马斯开宗明义地这样指出:“普遍语用学的任务是确定并重 建关于可能理解的普遍条件(在其他场合,也被称为‘交往的一般假设 前提’),而我更喜欢用‘交往行为的一般假设前提’这个说法,因为我把 达到理解为目的的行为看作是最根本的东西。”①“可能理解的普遍条 件”也就是追问“理解如何可能”。可以说,哈贝马斯的整个普遍语用 学都是围绕着这一中心展开的。
(一)言语的有效性基础
哈贝马斯的普遍语用学力求解决“理解和沟通何以成为可能”的问 题,也就是说,在交往行为中,可能理解的规范性条件是什么?哈贝马 斯认为人们通过言语进行交往沟通,首先要确定“言语的有效性基础”。 所谓“言语的有效性基础”意指“任何交往活动中的人(系指具有语言能 力和行为能力的主体),在施行任何言语行为时,必须满足若干普遍的 有效性要求,并假定它们可以被验证”。② 换言之,“普遍的有效性要求”
① 哈贝马斯:《交往与社会变革》,麦卡锡英译,第1页,政体出版社,1995。 ② 见同上书,第2页。
得以满足,是言语行为的有效性基础。在进一步的分析和论证中,哈贝 马斯指出,上述“有效性要求”应包含以下四个方面内容:
1.说出某种可理解的东西; 2.提供(给听者)某种东西去理解; 3.由此使他自己成为可理解的; 4.达到与另一个人的默契。①
也就是说,言说者必须选用使言语交往双方能相互理解的“可领会 表达”,即要求有“可领会性”;言说者的表达必须是听者可理解的内容, 陈述内容应是真实的,即要求有“真实性”;言说者的话语必须真诚地表 达自己的意向,以使听者能够信任他,即要求有“真诚性”;言说者的话 语符合公认的话语规范,以使交往双方都能在确认此规范的前提下达 到共识,即要求有“正确性”。诚然,“具有语言能力和行为能力的言语 行为主体”的话语满足了上述要求,其交往行为也就具备了言语有效性 的基础。据此,可形成交往行为规范,理性的交往也就成为可能。
二交往性资质
普遍语用学在研究语言的先决条件时,不是从经验的、偶然的、 有限的言语或语句出发的,而是从先验的、天赋的、必然的、普遍的规 则出发的。哈贝马斯基本上接受乔姆斯基关于天赋的心灵语法构成 的理论,认为语言是从每一个成人都具有某种内在的重建性能力这 一假设前提开始的,语言行为理论则应该以相应的交往性资质,即在 言语行为中运用句子的能力为假设前提,并且进一步假设交往性资 质恰恰具有同语言学能力同样的普遍的核心。哈贝马斯把交往性资 质定义为,“以相互理解为指向的言说者把完美构成的语句运用于现 实之中,并使二者相吻合的能力”。这种能力包括三个方面
1.选择陈述性语句的能力。通过这种选择,或是被陈述命题的 真实性条件,或是被提及命题内容的存在性先决条件,被假设得到了
① 参见哈贝马斯《交往与社会变革》,麦卡锡英译,第2页,政体出版社,1995。
满足,从而使听者能够分享言说者的知识。
2.表达言说者本人的意向的能力。所用的语言学表达呈示出被 意向的东西,使听者能够相信言说者。
3.实施言语行为的能力。该行为与被认可的规范或被接受的自 我-影像相一致,使听者能够在共同具备的价值取向中认同言说者。①
具体来说,交往性资质包含三个方面:一是选择表述性语句的能 力,目的是使听话人能够分享说话人的知识和信息。对此方面的研究 形成“基本陈述理论”,它考察“陈述的结构、参考及谓词行为”。二是表 达说话人本人意向的能力,目的是使听话人能够相信说话人所说的事 情。对此方面的研究形成“第一言说者语句理论”,它考察“意向的语言 学表达”。三是施为性言语行为的能力,目的是使听话人能够认同说话 人。对此方面的研究形成“以言行事行为理论”,它考察“人际关系的建 立”。这构成普遍语用学所要研究的三个基本方面。在三个基本方面 中,哈贝马斯认为,“交往行为理论的核心乃建立在话语的第三方面,即 入际关系方面。为此,我将把言语行为理论当做我的出发点”②。在所 有的社会行为中,哈贝马斯认为只有交往行为具有主体间的互动关系, 因此能成为标准的言语行为;另一方面,只有具有语言能力和行为能力 的主体,才能具有合理的交往行为。通过普遍语用学的分析,哈贝马斯 解决了“理解如何可能”。于是,下一步的问题就是,“理解为何合理?” 也就是说,交往行为为什么具有合理性?交往合理性的内涵是什么?
三交往行为的合理性
交往行为为什么具有合理性?这首先要分析什么是交往行为, 哈贝马斯对交往行为概念的分析,开始于对社会行为的分类。
(一)社会行为的类型
哈贝马斯把社会行为区分为四种行为类型:
① 哈贝马斯:《交往与社会变革》,麦卡锡英译,第29页,政体出版社,1995。 ② 同上书,第34页。
1.目的性行为,又称“工具性行为”。在此行为中,行为者在比 较、权衡各种手段后,选择一种最理想的达到目的的手段。目的性行 为,就是以目的合理性为方向来进行行为选择。哈贝马斯认为,在韦 伯和早期法兰克福学派那里,所谓合理的行动,主要指的就是这种有 目标取向的行为。
2.规范调节行为,即一个群体受共同价值约束的行为。规范调 节行为发生在一个本来已经存在规范协议的群体之内,在这样一个 共同体内,群体各成员的行为才能依据共同接受的价值标准,向着一 定的方向。
3.戏剧行为,它指的是行为者在一个观众或社会面前表现自己 主观性的行为。互动的每个参与者互相构成观众,并使他们自身表 演在诸观众面前。戏剧行为重在自我表现,通过自我表现而达到吸 引观众、听众的目的。
4.交往行为,它是一种行为者个人之间通过符号协调的互动,以 语言为媒介,通过对话,达成人与入之间的相互理解和一致。① 哈贝 马斯这样说:“我所说的交往行为是由符号协调的互动,它服从的是 必须实行的规范,这些规范决定交往双方之行为,而且至少被两个行 为主体所理解、承认。”②可见,交往行为与目的合理的行为有着明显 区别,它遵守着行为者之间的相应规范,这些规范体现了行为者之间 对对方行为的期待。交往行为的参与者只有提出相互承认的合理要 求,才能使得参与者的共同行为取得一致,达成理解。在交往行为 中,相互理解是核心,而言语则具有特别重要的地位。因此,简而言 之,交往行为实际上就是以语言为媒介、以理解为目的的行为。
按照哈贝马斯进一步的分析,上述四种行为分别侧重世界的不 同方面。目的性行为关联于客观世界,目的性行为的合理性主要是
① 参见哈贝马斯《交往行为理论》,麦卡锡英译,第85页及其以后,信标出版社, 1984。 ②哈贝马斯:《作为“意识形态”的技术与科学》,第62—63页,法兰克福,苏尔坎 普出版社,1968。
两个方面:一是行为者对于客观世界的判断是否符合客观真实性,二 是行为者能否使世界上发生的事态合乎他的目的。也就是说,目的 性行为的合理性,可以从真实性的标准来衡量。规范调节行为对应 于社会世界,这个世界是基于合法的规范组成的个入之间的关系。 在规范行为中,个人的价值认同参与其中,它的合理性在于是否认同 现存规范的正当性及能否和现存的规范一致,也就是说规范调节行 为的合理性,可以正当性的标准来衡量。戏剧行为与主观世界相联 结,即戏剧行为将行为引向自己的主观世界以表现自己的观点。戏 剧行为的合理与否在于是否真诚地表达了自己的感情和愿望而被他 人认同,也就是说,戏剧行为的合理性可以从真诚性的标准来衡量。 与上述三种行为不同,交往行为不是单独与某个世界发生直接对 应关系,而是反思地或间接地与客观世界、社会世界、主观世界相关联。 上述三种行为都离不开主体间的交往,内在地有着交往行为的某种要 素。从行为类型与世界的关系方面看,目的性行为、规范调节行为、戏 剧行为都只是单方面在与一个世界发生关联关系,只有交往行为通过 “生活世界”与三个世界发生联系,全面地把握社会行为中的各种行为 角色,协调地考虑这三个世界。所以,交往行为是社会最本质的行为。 换句话说,社会理性化的根本在于交往行为的合理化。入们理性化的 行为,不应仅仅体现在“目的合理的”工具行为与策略行为之中,更应该 使理性的结构向交往行为扩展,使理性化主要“体现在交往行为的媒介 性质上,体现在调解冲突的机制、世界观以及同一性的形成上”①。这 样,哈贝马斯通过对行为类型的分析,凸显出交往行为的意义,同时将 交往合理性问题提了出来,成为交往行为理论的核心。
(二)交往合理性的内涵
交往合理性是交往行为理论的核心概念。根据哈贝马斯在不同 时期、不同侧面的表述,它包含以下几个方面的意思:
① 哈贝马斯:《交往与社会变革》,麦卡锡英译,第120页,政体出版社,1995。
1.交往合理性是本源意义上的理性。交往的合理性,目在通过 规范的语言达成主体间彼此的理解,这就使理性回归了理性之源。 因为按照海德格尔的说法,理性来源于对逻各斯的解释,而逻各斯的 基本含义是交谈、对话。哈贝马斯的交往合理性实质上是以语言为 基础的交往的合理性,这就使理性回返理性之源。
2.交往合理性是语言性的,也就是说,语言,尤其是言语,是主体一 致性理解以及合理社会秩序得以实现的条件。交往是以语言为中介 的,交往合理性必然是语言性的。哈贝马斯将理性的考察视角放在人 类日常语言之中,这与韦伯、霍克海默及阿多诺等人的理性观截然不 同,他们将理性与生产、意识、精神联系起来,而未与语言发生关联。 3.交往合理性是统一的理性。相比前现代社会来说,现代社会 的一个基本特征就是,各个价值领域发生分裂,统一的实体理性变得 分崩离析。这个特征不仅表现在社会层面上,更表现在理论层面上。 康德批判了统一的理性观,指出不同的知识和行为领域遵循不同的 内在逻辑,承载不同的理性原则。他的“三大批判”指认了在三大领 域中存在的三种理性原则:在以客观世界为对象的认知领域,起作用 的是理论理性;在社会领域,入要遵循实践理性;在思维领域,审美理 性起决定性作用。哈贝马斯意识到了这种分裂,这种理性的分裂是 启蒙现代性战胜神学世界观,确立科学和主体理性地位的结果。它 一方面带来了现代文化的成就,促成了专门知识结构的形成;另一方 面,由于各领域和相关理性原则相互抵触,造成了价值的断裂和现代 社会的危机症候。于是,人们面对这样一个问题:在现代社会中,分 裂的理性是否还能够重新统一起来?在哈贝马斯看来,虽然理性在 近代已无可挽回地失去了它最初的统一性,并分裂为三种不同的成 分,但理性的重新统一仍然是可能的。因此,他的任务就是要构建一 种新的理性,“理性应当揭示游弋在康德三个批判中的理性的统一 性:即道德实践观和审美判断的理论理性的统一性”①,实现理性的重
①《现代性的地平线——哈贝马斯访谈录》,包亚明主编,李安东、段怀清译,第 48页,上海人民出版社,1997。
新统一。哈贝马斯认为,在言语行为中,三个有效性要求总是同时浮 现,即使一个语言表达只是主题性地使一个有效性要求表现出来,三 个有效性要求在一个交往行为中仍然同时被要求。例如,当一个听 者接受一个论断的真实性,但同时又怀疑言说者的真诚性或怀疑表 达的正当性时,一致协议是不可能达成的。在现实交往中,三个有效 性断言能够提出、接受或被反驳,这都是理性的言说过程。很明显, 语言交往既包含了理性分裂的所有方面,又体现了这些方面的联系 与统一。由于交往行为成功地与所有三个世界建立了联系,因而其 具有的合理性将更全面,因此是最具合理性内涵的行为。交往合理 性将会使人类知识在一个最具合理性的轨道上发展。在这个意义 上,交往合理性完全能够担负起理性统一的重任。
4.交往行为的合理性要求真实性、正当性和真诚性。交往行为 为何是合理的?哈贝马斯认为,既然交往行为不是单独与某个世界 发生直接对应关系,而是与客观世界、社会世界、主观世界发生全面 性的关系,那么这种行为模式的合理性也必然包括三个方面的有效 性要求:“一、所做的论断应该是真实的(或者说,事实上已经具备所 提出的命题内容的存在前提);二、语言行为所涉及的有效规范关系 应该是正确的(或者说,这种应该包含的规范关系是合法的);三、所 宣告的发言者的意图含意要与表达的一致。”①也就是说,交往行为的 合理性要求真实性、正当性和真诚性。哈贝马斯认为,任何一个交往 行为通常都要提出三个有效性要求:真实性、真诚性和正当性。理论 理性表达真理性,实践理性表达真诚性,审美理性表达正当性。在交 往行为中,这三个同样原初的有效性要求体现了一致关联,哈贝马斯 将其称为合理性。这样理解的交往行为合理性,克服了过去合理性 概念单纯的认识向度以及单纯的目的工具合理性指向的局限,使本 来只具有狭隘的获得真理与实现特定目的的手段意义的概念,扩大 为一个具有真、善、美统一内涵的交往合理性。
① 哈贝马斯:《交往行为理论》,麦卡锡英译,第99页,信标出版社,1984。
(三)社会合理性的辩证法
在确立了交往合理性的标准之后,哈贝马斯用“体制-生活世界” 的理论架构分析了生活世界的理性化以及生活世界的殖民化。
1.生活世界的理性化。
对哈贝马斯而言,生活世界包括文化、社会和个体三种结构。在 文化层面上,人与人的交往以语言为中介,同时传递和更新文化知 识;在社会层面上,交往行为通过语言形成共识,同时促进社会整合 和入类的归属感;在个体方面,交往行为使个体社会化,同时形成个 人的自我同一性。① 生活世界就交织在这三方面的结构之中,并成为 人类交往行为共同拥有的背景。文化相应于交往中的相互理解,社 会相应于交往中的协调行动,个体相应于交往中的社会化。三大结 构构成了社会符号意义层面,代表人类互动的价值体系和语言符号。 现代社会的发展首先表现为生活世界的理性化过程,具体来说, 就是生活世界结构的转变的三个方面:“生活世界的结构分化(a),形 式与内容的分离(b),符号意义上的再生产的反思性增长(c)。”②
所谓生活世界结构上的分化,是指文化、社会、个体这三种结构 各自顺应合理交往的角度独立出来。“文化具有了一种变动的,相对 于传统的持续修改的状况;社会具有了一种合法秩序依赖于规范设 立和规范论证的形式方法的状况;并且个体具有了一种极为抽象的 自我同一性和自我控制的稳定性。”“它们标志着与交往行为中合理 性潜力的联系。”③生活世界结构上的变动,体现了人类以交往行为代 替对神话、权威盲从的过程,代表着社会的合理化和现代化。 生活世界结构“形式与内容的分离”,对哈贝马斯来说是指人类 理性能力和思维抽象化程度的提升。人类文化构成愈来愈依赖于抽 象的基本价值观念、论证程序和先验预设;现代社会规范愈来愈依赖
① 参见哈贝马斯《交往行为理论》,麦卡锡英译,第139页,信标出版社,1984。 ② 同上书,第145页。 ③ 同上书,第146页。
于普遍的法则,而不是具体的特殊内容;个人社会化愈来愈不依赖具 体知识,而是奠基于抽象普遍理念。
生活世界结构“符号意义上的再生产的反思性增长”,是指在不 同的文化领域、不同的社会里,甚至是教育后代的过程里,人与人的 交往和理性上的反思日益占据主要方面。
生活世界的理性化标志着现代社会的发展,但另一方面,社会理 性化发展还有一个体制理性化的过程。正是体制理性化过程的发展 压抑了人类交往行为的发展,使“生活世界殖民化”。
2.生活世界的殖民化。
社会理性化的过程首先源于生活世界的理性化,由此催生了体 制的理性化,但后来却导致了生活世界被体制殖民化的结果。 所谓体制主要指社会的制度、组织和其他物质层面上的活动结 构。体制和生活世界一样,具有调节人类行为的功能,区别在于生活 世界是在价值层面上规范人际活动,体制是从功能层次上调整人类 不同目标的生活方式和利益趋向。
哈贝马斯认为,体制理性化有四个阶段:在“平等式部落社会” 里,具有神秘色彩的世界观促使社会整合和体制整合,并给人类交往 提供意义基础;在“阶层部落社会”里,世袭的社群给予体制意义基 础;在“政治分层阶段社会”里,国家形成,人们对日常政治事务的共 识通过语言对话而形成,政治职能提供意义给体制发展;在“经济阶 级结构社会”里,金钱逐渐成为主宰社会的机制,体制对个人的制约 日益显著,生活世界被体制殖民化。①
生活世界殖民化是指属于私人领域和公共空间的非市场和非商 品化的生活世界,被市场机制和科层架构控制了。科层制的社会组 织,提供了合理的公共行政机关和有效率的经济运行模式。但另一 方面,科层制在其发展过程中,把人变成了组织中的个人,个人行为 被“非个人化”的规则支配;目的理性(工具理性)控制了原本不属于
① 见哈贝马斯《交往行为理论》,麦卡锡英译,第153、197页,信标出版社,1984。
经济领域的生活层面。 体制如何使生活世界殖民化?哈贝马斯从市场和国家两个方面 进行了分析。市场是指经济体制对人的影响,它通过金钱制约着人 类的行为或生活世界;国家是指行政体制所产生的权力对人的影响。 金钱和权力是现代社会生活世界殖民化的主要媒介。
哈贝马斯认为,市场价值观扭曲了入际关系,以商品交易的模式 来衡量人与人的关系的合理化。商品的排他性和独享的价值观,配 合工具理性的影响,侵蚀了人类其他活动领域,遮蔽了人类希望互相 交往和互相了解的真实本性,改变了人类行为模式。国家体制本来 要防止市场机制入侵非经济领域,但现代国家却从市场的角度,通过 福利国家体制,进一步把社会商品化,因为民主政体和资本主义之间 存在一种内在的张力。民主政体要求尊重个人的自由,从生活世界 的层面说,民主政体要使生活世界的形成和发展尽量不受社会体制 的制约;但是,资本主义的制度却以有效率生产和财富积累为目的, 资本主义制度的运行要求它排除个人和其他价值观念的影响,甚至 牺牲生活世界的独立性,使生活世界殖民化。①
生活世界的殖民化导致理性的片面发展,为了避免体制对生活 世界造成控制和侵犯以及由此而引出的生活世界非理性互动的种种 后果,哈贝马斯寻求合理的语言互动。接下来的问题是,在生活世界 殖民化的背景下,“理解如何实现”?商谈伦理学对此进行了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