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安瑟伦的“本体论证明”

一安瑟伦的时代、生平和著作

安瑟伦①(Anselm,Anselmus,1033—1109)是一位在西方思想史上处 于中间位置的人物,这不仅是在时间的意义上讲的,因为他在中世纪哲学 里是一个具有转折性的核心人物,被视为“奥古斯丁第二”②和“经院哲学 之父”,并被称为“最后一位教父和第一个经院哲学家”③。他生当中 国的北宋新儒学肇始之际,与程颐(1033—1107)生于同年,而程颐早 他两年谢世。这似乎是种巧合,但他们却有着相似的历史作用和思 想史上的意义。安瑟伦作为奥古斯丁第二,是奥古斯丁的传人;作为 经院哲学之父,他最得意的宠儿是中世纪哲学的集大成者托马斯· 阿奎那。不幸的是,安瑟伦生逢奥古斯丁和阿奎那这两个巨人之间,

① 中文亦译安瑟尔谟,本文作者认为安瑟伦的译法音韵典雅优美,也兼顾拉丁 音译,是很好的创造,故采此译。 ② 这种说法明确出现在阿尔弗雷德·韦伯的《欧洲哲学史》中,其中写道:“作为 奥古斯丁第二,他从和奥古斯丁同样的原则出发……”(阿尔弗雷德·韦伯:《欧洲哲 学史》,第7版,第 215页,巴黎,1905。) ③ 这种说法,在谈论安瑟伦的哲学史地位时经常被引用,安瑟伦的现代传记作 家萨瑟恩也这样引用,见萨瑟恩(Richard.W.Southern)的论文《安瑟伦在坎特伯雷; 他的和解的使命》,收入勒伯科姆和伊文斯编《安瑟伦、奥斯塔、贝克和坎特伯雷,为纪 念1093年9月25日即主教位900周年文集》(Anselm ,Aosta,Bec and Canterbury, Papers in Commemoration of the Nine Hundredth Anniversary of Anselm'Enthronement as Archbishop)。据我了解,较早的,如果不是最早的称之为经院主义之父的是 马丁·格拉布曼(Martin Grabmann,1875—1949),是在其经典名著《经院主义方法 史》(Die Geschiche der Scholastischen Methode,p.258)中提出的,书中安瑟伦这一章 的标题就是“坎特伯雷的安瑟伦,经院哲学之父”(Anselm von Canterbury,der Vater der Scholastik)。同时参见德·吴尔夫《中世纪哲学史》第1卷,第168页注解3。而 德·吴尔夫明确支持格拉布曼这个观点,他评论道:“他(安瑟伦——引者)属于过去 而同时又是未来的先驱,因而他被称为最后一位教父和第一位经院哲学家。”德·吴 尔夫认为,他之所以是经院哲学家,主要是因为他第一次建立了以形而上学为基础的 经院主义自然神学。

他们的身影遮蔽了他的光辉,使他显得有些渺小。然而,他以其严格 的理性神学开创者的身份,更重要的是,以其关于“上帝存在”的本 体论(存在论)证明始作俑者的身份,在哲学史上证明着自己存在的 重要性,也确立了其不可被淹没的学术地位。从时间上看,在安瑟 伦和奥古斯丁之间几乎没有什么大哲学家,只有9 世纪的爱留根纳 和10世纪的吉尔伯特(Gerbert of Aurillac,938—1003)还勉强可以 和安瑟伦相提并论。

在哲学方面,安瑟伦严格遵守奥古斯丁“信仰尋求理解”的著名 格言,继承了奥古斯丁所开创的用理性证明上帝存在的事业。除了 著名的本体论证明外,他实际上已经提出了后人称为宇宙论的 证明。① 他还有关于真理的学说,在宗教哲学史上提出了著名的“救 赎论”(doctrine of the atonement),同时也讨论了“三位一体”(Trinity)和“道成肉身”(Incarnation)等问题。这里我们将集中讨论形而上 学意义上的本体论证明问题,也将简要讨论真理问题和宗教哲学意 义上的“救赎论”问题。

为更好地理解安瑟伦在哲学史上的地位,有必要简單回顾一下 安瑟伦时代的社会政治和学术知识背景,进而充分理解“最后一位教 父和第一位经院哲学家”的具体内涵。安瑟伦在哲学史上所扮演的 角色之重要同他留下的著作的数量相比似乎不成比例,甚至像个讽 刺。他的著作只有11篇论文和对话,大都短小精悍(不包括 3 篇沉 思、19篇祷告和 374封信)。现在整理出版的他的拉丁著作集仅有两 卷,再加上一本纪念集。新近出版的英文版的著作汇集了他几乎所 有的哲学和宗教作品,也不到 600 页。② 我们有幸可以读到一个同时

① 主要是指在《独白》(Monologion)中关于上帝存在的论证。 ② 参见霍普金斯(Jaspers Hopkins,1936—)和理查德森(Herbert Richardson) 翻译的《坎特伯雷的安瑟伦的哲学和宗教论文全集》(Complete Philosophical and Theological Treatises of Anselm of Canterbury. translated by Jaspers Hopkins and Herbert Richardson. Minneapolis, the Arthur J. Banning Press,2000)。

代的传记作者伊德梅尔(Eadmer)①所写的《安瑟伦的生活》(Vita Anselmi),可以大致了解他的生平事迹。这本书在某种意义上简要地还 原了历史的社会面貌,能提供理解其作品和人格的客观视域。 历史上的哲学家大体可归为两类:一类,他们的作品就是其生活本 身,康德、亚里士多德应该属于这一类,法国当代著名哲学家保尔·里 克尔(Paul Ricoeur,亦译利科,1913—2005)②曾这样谈论自己:“没有人 对我的生活感兴趣,我是指,我的生活就是我的工作、我的书和我的 文章。”③另一类,他们的生活就是哲学的一部分,苏格拉底就是这类 哲学家中一个最独特的代表,他们把哲学作为一种生活方式,一种追 求生命意义的形式。这种哲学家在古代更多些,安瑟伦就是具有这 种气质的一位,理解其生活有助于理解其思想和哲学,而且可以说是 一个不可或缺的环节。④

在安瑟伦生活的 1033—1109年之间,诺曼底公爵威廉(Conquer Willian)征服了英格兰(1066年),成为“征服者”纪尧姆国王,并建立了 封建制度。教皇乌尔班二世(UrbanI,1088—1099 在位)发起了第一次 十字军东征。当时体现为教权和俗权之争的授权之争异常尖锐,教皇 格雷戈里七世(GregoryⅢ,1073—1085 年在位)、乌尔班二世和帕斯卡 二世(PascalⅡ,1099—1118 在位)为争夺主教职位授权与欧洲君主(尤其 是亨利四世、五世)抗衡,安瑟伦也不免卷进纷争的旋涡。萨瑟恩 (Southern,1912——)把安瑟伦的时代视为欧洲历史上最有意义的变革

① 见萨瑟恩(R.W.Southern)的《圣安瑟伦和他的传记作者》(Saint Anselm and His Biographer)第2部分,剑桥大学出版社,1963。伊德梅尔是他的学生和英文秘 书,他还有《新历史》(Historia Novorum)。 ② 通常翻译为列科,笔者认为按法文译成里克尔更妥。参见《法汉译音表》和商 务印书馆出版的《法语姓名译名手册》,北京,2000。 ③ 查尔斯·里根(Charles E.Reagan):《保尔·里克尔:他的生活和著作》(Paul Ricoeur:His Life and His Work),第1页,芝加哥大学出版社,1996。 ④ 阿多(Pierre Hadot)在解释古代哲学时很强调这一点,并引起了学界的重视。 其著作《哲学作为一种生活方式》(Philosophyas A Way of Life.牛津,布莱克维尔, 1995)近年来有一定的影响。

时期之一①,甚至可以同 16世纪的“宗教改革”和18世纪的“工业革 命”相比,而历史学家们也普遍认为西欧崛起于11世纪中叶以后。在 安瑟伦生活的岁月里,西欧无论知识和精神领域还是在教会领域都 发生了巨大的变化,我们简略地称之为两个时代的转变。在前一个 时代里,多数有明确信仰的基督徒是本尼狄克修会(Order of Benedict)的修士,在贫困而险恶的乡村里献身于繁文缛节的祈祷生活;而 后一个时代却是财富和人口迅速增长的时代,人们强烈追求着涵盖 生活和思想所有方面的系统知识。前一个时代,在西欧,刚转变信仰 的人们建立了宗教团体来适应日常生活中日趋复杂的崇拜内容,并 以此表达他们对宗教的理解。相反,在后一个时代,一种系统的理念 被用来解决基督教神学和教会组织中的所有问题,以期达到一个在 教皇权威指导下的最终的世界范围内的稳定。在前一个时代,僧侣 社团也有大教堂,但还很分散,整个欧洲一片混乱,有伊斯兰穆斯林 对地中海的入侵,有维金人(海盗,Viking)威胁着海岸线,还有教会不 断的纷争。这样,就要求有一种系统的神学,以建立统一的秩序,后 来神学体系的建立也基本开始于这个时代。安瑟伦就处于这两个时 代的转折点上,他出生在一个行将结束的以《圣经》、僧侣和祈祷为教 导的极度贫困又战乱频仍的基督教世界的最后时期,并在此时度过 了他的青春岁月。而他的中老年时代,恰逢一个充满活力的乐观向 上的新时代开始,那时西方学校里的教师有了很好的理解力,能够建 构新的知识大厦。安瑟伦身上交汇着这两个时代。联系于所处的旧 时代,我们称他为“最后一位教父”;联系于新的时代,我们称他是“经 院哲学的第一人”。

1033年,安瑟伦生在意大利北部的阿尔卑斯山城奥斯塔(Aosta) 的一个贵族家庭里。意大利人习惯称他为“奥斯塔的安瑟伦”(Anselm of Aosta),然而大多数人在他当了主教以后仍称他为“坎特伯雷

① 见萨瑟恩(Richard W.Southern)的论文《安瑟伦在坎特伯雷:他的和解的使 命》,载于勒伯科姆和伊文斯编《安瑟伦、奥斯塔、贝克和坎特伯雷,为纪念1093年 9 月25日即主教位 900 周年文集》,第 24页。

的安瑟伦”(Anselm of Canterbury)。他的父亲是伦巴底的移民,在当 地有些名气。他的母亲与沙威夷的伯爵有亲戚关系。在他 20 岁时, 母亲去世了,这对他是一个沉重的打击。他的传记作者伊德梅尔①在 谈到他当时的心境时说:“他心中的船像失了锚一样,几乎完全漂浮 在世界的波涛中间。”他的父亲脾气很坏,使他与父亲长期不和。大 约在 1056年,也就是在他 23 岁时,他与父亲发生争吵之后离家出走 了。他出走还有更深一层的原因,就是他想成为僧侣和学者。有的 传记指出,在他少年的时候,就梦想成为僧侣。后来,他曾告诉伊德 梅尔,在奥斯塔城上有一些闪闪发光的山蜂,他小时候认为这些山峰 就是上帝居住的地方。他曾在梦中攀登过这些山峰,到了上帝的住 处。他离家出走后,冒着危险从悉尼山口越过阿尔卑斯山,先后在勃 艮第和法兰西待了三年。1059年,贝克修道院的副院长、著名的神 学家朗弗兰克(Lanfranc)的名气吸引他到了诺曼底。这时,他的父 亲去世了,为他留下了全部产业。于是他选择了到法国的贝克 (Bec)做一个僧侣,于1060年到贝克修道院当一位见习修道士。后 来,安瑟伦说过,他之所以进贝克修道院,而不进克吕尼(Clunny)修 道院,是由于他知道朗弗兰克的名气会庇护他,使他能够不受干扰 地对上帝进行沉思。1063年,朗弗兰克到了征服者纪尧姆在卡恩 (Caen)新建的一个修道院,安瑟伦便接替了他的职务,成为贝克修 道院的副院长。他担任这个职务达15年之久。在贝克修道院的创 建人、院长赫尔卢因(Herluin)于1078年去世之后,他才成为修道院 的院长。安瑟伦的老师、坎特伯雷的大主教朗弗兰克于1089年去 世,经过一段时间的纷争,安瑟伦终于在1093年9月当上了坎特伯 雷的大主教,直到1109年去世。1494年他被认可为圣徒,1720年 被宣布为教会的博士。

安瑟伦十分重视著述,大约在1070年开始著述。在后来编辑成

① 关于他的情况,参见萨瑟恩的《安瑟伦和他的传记作者》(Saint Anselm and His Biographer)第2部分,剑桥大学出版社,1963。

书的《祈祷与沉思》(The Prayers and Meditations)①中,有些“祈祷” 和“沉思”是属于1071年的。当时,他曾把这些“祈祷”和“沉思”的抄 本送给了征服者纪尧姆的一个女儿。大部分“祈祷”和“沉思”写于他 在1078年成为修道院院长之前。他的两部比较有名的著作《独白》 (Monologion)和《宣讲》(Proslogion)分别写于1076年和1077—1078 年。他把《独白》写好后,曾送请他的老师朗弗兰克指正,希望老师赞 同他的思想,并为该书起个名字,否则的话就把它毁掉。结果,朗弗 兰克没有表示赞同,也没有指责,只是做了一些比较重要的指点。如 果按照这些指点修改这本书,就会改变它的整个性质。至于书名,朗 弗兰克也没有起。后来,安瑟伦自己给这本书起的名字是《对信仰的 理性之沉思的例证》(Exemplum Meditandi de Ratione Fidei)②,继 而他又称它为《关于信仰理性的独白》(Monologion de Ratione Fidei),后来才题为《独白》。安瑟伦没有根据朗弗兰克的建议修改《独 白》。相反,他在短时间内又写了另一本书,这本书不仅具有《独白》的 特点,而且比《独白》有了进一步发展,这就是《宣讲》。从写作时间和 内容看,《独白》和《宣讲》的关系都是异常密切的,二者写作的时间相 连;从内容方面来说,二者都是对上帝存在的证明。二者的区别在于 前者较多地涉及到三位一体的性质和上帝的性质,表现出对奥古斯 丁的《论三位一体》(De Trinitate)有较大的依赖性;而后者则更多地 涉及上帝作为唯一者的性质。可以说,《独白》是一本理性的沉思集, 而《宣讲》是一篇哲学的祈祷。在证明方法上,《独白》主要继承了奥古 斯丁在《忏悔录》所运用的内心思辨的方法,而《宣讲》运用的则是本 体论方法。

安瑟伦成为贝克修道院的院长之后,他要处理修道院有关在英 格兰财产的事务,所以,不只一次地访问过英格兰。在1078年,他第

① 安瑟伦:《安瑟伦的祈祷和沉思》,本笃会(Ordo Benedictinorum)修女沃德英 译,企鹅出版社,1973。 ② 此书名采 M.保罗·维庸(M.Paul Vignaux)的翻译。见若诺《中世纪哲学》, 第42页,巴黎大学出版社,1963。

一次访问坎特伯雷,拜访他的老师朗弗兰克,这时,朗弗兰克已成为 坎特伯雷的大主教。安瑟伦在那里作了关于修道院生活的讲演,他 的讲演给人留下了深刻的印象,特别是激起后来成为他学生和传记 作者伊德梅尔的兴趣。这是他后来到坎特伯雷担任大主教的前奏 曲。大约在1090年,安瑟伦就知道唯名论的创始人罗色林(Roscelinus,约1050—1125)对三位一体的批判。罗色林认为,三位一体中的 三位或者是分离的,他们可以说是三个神,或者是他们三个都化身于 基督而成为一体。据说,罗色林声称,他已经使朗弗兰克相信自己的 观点,还将使安瑟伦相信他的观点。安瑟伦立即对罗色林的挑战作 了简单的回答,后来,他又开始作一个更详细的论述。可是,当他听 说罗色林在1092年的苏瓦松(Sojssons)会议上收回了自己的观点 时,便停止撰写更详细的回答。安瑟伦在1092—1094年继续完成他 未完成的书稿,并题为《关于道成肉身的书信》(Epistola de Incarnatione Verbi)。在这本书中,安瑟伦只是证明,如果道成肉身是一个事 实的话,肉身化的仅仅是三位一体的一位。但问题依然存在,道成肉 身是一个事实还是像基督教的敌人宣称的那样,仅仅是一个想像的 虚构?为了证明肉身化何以成为一个事实,安瑟伦在1094—1098年 间又写了《上帝为何化身为人》(Cur Deus Homo),这是安瑟伦最伟大 的精神成就,标志着其神学发展的顶峰。

安瑟伦除了上面提到的《独白》、《宣讲》、《上帝为何化身为人》和 《关于道成肉身的书信》这几本主要著作外,还有写于1080—1085年 间的《论语法家》(De grammatico)、《论真理》(De Veritate)、《论选择 的自由》(De Libertate Arbitrii)、1107—1108年的《论一致》(De Concordia)等。

二 关于上帝存在的本体论证明

在中世纪哲学和神学领域,安瑟伦首先以其在《独白》、《宣讲》和 《上帝为何化身为人》等书中关于上帝存在的证明而闻名于世。哲学 家们很早就开始了对上帝存在的证明:在柏拉图那里有关于上帝的 道德论证,在亚里士多德那里有关于上帝的宇宙论论证,在西塞罗那 里有关于上帝的天命论论证。然而,有一种著名的论证,由于论证形 式是纯概念的、先验的而被认为是完善的证明,那就是德国古典哲学 家康德所命名的“上帝的本体论论证”(Ontological Argument),其逻 辑特征在于,从“上帝的概念”来论证“上帝的存在”。在宗教哲学史 上,本体论论证是最早形成的一种关于上帝存在的有神论证明。在 历史上,有神论论证主要有五种形式,其他四种是:宇宙论论证、目的 论论证、道德论论证和意志论论证。本体论证明曾遭到康德的有力 批判,他在《纯粹理性批判》的“先验辩证论”中专列一节:“关于上帝存 在的本体论论证的不可能性”。不过,康德的批判并没有结束哲学- 神学在本体论证明道路上的努力,相反仍不断有神学家从各自角度 推进着本体论证明。当代应该提到的是 20世纪最伟大的新教神学 家、瑞士的卡尔·巴特(Karl Barth,1886—1968),他著有《安瑟伦: 信仰寻求理解》(Anselm:Fides Quaerens Intellectum,1930);美国 的分析哲学家马尔科姆(Norman Malcolm,1911—)在1960年发表 了一篇重要的著作:《安瑟伦的本体论论证》(Anselm's Ontological Arguments);其后有哈特肖恩(Charles Hartshorne)和普兰丁格(Alvin Plantinga 1932—)的著作。① 普兰丁格给这一论证提供了强有 力的逻辑分析,他运用可能世界的模态逻辑为上帝存在的必然性证 明注入强大的力量,从而成为这一领域中最重要的当代人物。 《独白》、《宣讲》和《上帝为何化身为人》这三部基本著作,分别表 示了安瑟伦在11世纪对哲学和神学的贡献,可用于引导读者把握安 瑟伦思想的精神实质,其中,安瑟伦融合了理念之物和虔敬之物。 《独白》以其单一的理性的方法进行了论证,而《宣讲》最初就以“信仰 寻求理解”为题,直接围绕上帝存在的本体论证明。《上帝为何化身

① 见哈特肖恩的《完善的逻辑》(The Logic of Perfection. Open court Publishing company,1962),普兰汀格的《必然的性质》(The Nature of Necessity. Clarendon Press,Oxford,1974)。关于这方面的问题,可以参见希克(Hick)编写的有关著作: 《宗教哲学》(Philosophy of Religion.Fourth Edition,1990),《上帝的存在》(The Existence of God.1964),《宗教哲学古今文选》(Classical and Contemporary Readings in the Philosophy of Religion)中的论述和文选。

为人》和《对人类救赎的沉思》(Meditatio Redemptionis Humanae)虽 然主要论证神学的目的,却包含了对道成肉身的目的的反思。这样, 安瑟伦把精神的和理性的综合为一体,这个综合证明了他的信念,激 发了中世纪精神世界的主题,即:精神要求理性之指导正如理性需要 精神的活力一样。

(一)《独白》中的关于上帝存在及其性质的论证

由于《宣讲》在某种意义上是《独白》的节略和方法上的进一步完 善,所以我们先从分析《独白》开始,对两书作一个简单的对照,进而 更好地理解安瑟伦的论证思路。《独白》是安瑟伦第一部系统的论 著,写于43岁时。其中他想阐明一个基本原理,即把上帝的概念阐明 为活的、智慧的、有力的和全能的、真的、正义的、仁慈的、永恒的,并在 任何方面都比其对立者更好的一切。他雄心勃勃,想不借助《圣经》 的权威而只通过理性的反思证明上帝的存在,且始终是三位一体的。 他引用了圣奥古斯丁论三位一体中的洞见,坚持奥古斯丁对实体性 (实质)的谓词和关系谓词的区分,坚持上帝和善的统一。《独白》也重 申了奥古斯丁的范型说(exemplarism),认为在上帝的意识中有一个 逻辑上和因果上先于创造的一个形式。最后,安瑟伦简单地注意到 直觉问题,对词语和概念的区别也是奥古斯丁主义的。伊德梅尔认 为《独白》中的安瑟伦是第一次作为神学家出现的,他的记述可以作 为很好的导论,而且他所写的内容安瑟伦很可能读过和证实过,下面 引述原文加以说明:

他又写了另一本小书,因为在书中他独自说话并和自己论 辩,所以叫它“独白”。在这里他不顾《圣经》的一切权威,只通过 单一理性(sola ratinona)探求和发现上帝是什么,并通过不可战 胜的理性证明,上帝的本质就是真正的信仰所在,而且只能如 此。然后,他想到要试图通过一种单一而简洁的论证(Hopkins 认为此处应该译成 consideration,即思考或思路),证明关于上帝 的被信仰所祈祷的一切——它是永恒的、不变的、全能的、全在的、不可把握的、正义的、正确的、仁慈的、真实的,同时也是真理、 善、正义等;然后说明所有这一切性质是如何统一在他身上的, 但是这就像他自己宣讲的一样给他带来了很大的苦恼,部分因 为对它的思考没有了吃、喝、睡的欲望,一部分因为 这对他 是更为严重的——它扰乱了他在晨祷和别的时间做圣事时所要 求的注意力。当他意识到这种情况,却仍未能完全掌握他所寻 求的一切,他想这种思路可能是魔鬼的引诱,并试图把它从心里 驱逐出去。但是他越是强烈地努力,这些思想就越多地缠绕着 他。然后,突然一个夜晚在展祷的时候,上帝的仁慈照亮了他的 心,整个问题在他的意识中一下变得明白了,巨大的喜悦和欢乐 充满了他的内心。①

《独白》和《宣讲》(分别写于1077和1078年)在主题上紧密相关, 大体说来都包含了上帝存在的证明和对上帝性质的沉思。《独白》更 多地依赖奥古斯丁的《论三位一体》,是关于三位一体性质的;而《宣 讲》把上帝性质作为一个整体来论述,很少依赖奥古斯丁,总体上更 具个性化,表达上更生动有力。这两本书还有一个区别,《独白》是一 个哲学的独白,而《宣讲》却是一个祷告。《独白》在形式上是一部更具 原创性的作品,但实质上依赖于奥古斯丁的权威。而在《宣讲》中他 依靠自己,达到了思想所能达到的最边缘,包含了安瑟伦对哲学最具 创造性的贡献。

《独白》一书共80章,依内容可作以下区分: (1)第1—8章证明上帝的存在并思考上帝的性质。 (2)第9—12章关于三位一体学说的讨论。阐述圣言、最高实体 和最高存在三者的关系。 (3)第 13—28 章转而讨论三位一体。这个部分中间还插入 第18—24章,讨论上帝如何在时间中和不在时间中的问题。这是关

① 萨瑟恩:《安瑟伦和他的传记作者》,第49—50页,剑桥大学出版社,1963。

于上帝性质的论述。 (4)这种离题迂回在第28章结束了,安瑟伦重新开始第12章所 讨论的关于三位一体的问题,一直继续到第 64章。 (5)最后是一个混杂的附加材料,有关于死后生活、灵魂不死等 问题。

《独白》中有关于上帝的不同的证明,可归结为三种,但都是从经 验开始的后天证明。第一种论证蒂利希(Tillich,Paul,1886—1965) 称为宇宙论论证(cosmological argument)①,大体思路如下:我们有好 的、大的和美的、真的东西的理念,这些理念在一切事物中都能被觉 察到。我们到处发现美、善和真,但是,却是不同程度的。如果你想说 某物在或高或低程度上分有了善的或真的理念,那么,善和真的理念 本身必须被预先设定,因为它是你衡量的标准。善本身,或者无条件 (无限)的善、存在或美,是必须被预设的理念。这意味着,任何有限的 相对的事物总是隐含着通向无条件(无限)的绝对的关系。这也意味 着有条件的事物的意义和无条件事物的意义是不可分的。如果你分 析现实,尤其是你自己的现实,你总能在你那里发现有限的元素,但 却不可分割地联系于某种无限。现实就其自身的本性而言是有限 的,但指向有限所属的无限,并从无限中分离出来。这就是从经验分 析开始进到无限存在的上帝的后天论证明的思路。蒂利希认为这种 对有限的存在论分析,成为一切宗教哲学的必要条件,而且成为唯一 真正的宗教哲学。

具体说来,《独白》关于上帝的第一种论证是在第1章中提出的: 对那些叫做善的事物的存在可以提出这样的问题:从何处 使善的事物成为善的?叫它们完全的善,就消除了它们通过不 同原因拥有它们善(性)的可能,一定有一个它们共同分有的第 一原则在,善的事物的存在通过它而成为善,而它则是因自己而

① 保罗·蒂利希:《基督教思想史》,第162页,西蒙和舒斯特出版公司,1968。

是善的。①

第二种论证的基础是所有事物都共同拥有的完善,同样有一 个自然(nature)或者实体(substance)或者存在(being,essentia)通 过(由于)自己(per se)而存在,它是所有存在物中最高的,而且一 切事物都是通过它存在着。所有事物都有一个原因,事物的全体 要么有许多原因,要么只有一个。如果是许多,那么,要么有一个 原因,要么通过它们自己存在,要么相互产生(互为因果是违反理 性的)。从这些分析中可以推出一个一切存在赖以存在的存在者 的存在。

第三种论证从事物存在的等级出发,引出一个最高存在(supreme being)。②

以上三种论证,都开始于现实的材料,都从自然的某个方面出 发,从善、从存在的等级出发推论出上帝的存在。上帝对理解自然的 这些方面是必要的,在这个意义上,安瑟伦被认为是自然神学家。在 《宣讲》里,安瑟伦力图把《独白》中的思想形成一个单一的证明,由此 引出了著名的本体论证明。这个证明以其简单的形而上学的纯粹性 一直激发着后世伟大的入类心灵。同时代人高尼罗(Gaunilo)修士在 随后的愚顽人之反驳中,给安瑟伦提供了新的机会整理他的论证,以 使其逻辑更加严格。虽然最后明确意识到证据不足或不当,却不清 楚究竟错在哪里。

(二)《宣讲》中的理性概念与关于上帝存在的本体论证明

在西方哲学史上,几乎没有哪篇作品像安瑟伦的《宣讲》这样令 人迷惑又饶有趣味。它的影响和作品的短小形成极大的反差,一经

① 见《独白》第5—7页。本引文引自SCM出版公司出版的霍普金斯和理查德 森编辑、翻译的《坎特伯雷的安瑟伦》(Anselm of Canterbury)文集第1卷。(以下所 引此书均为此版本) ② 第二个论证,尤其在第3—6章中。第三个论证见以后各章。

发表就引起了同时代人的极大关注。

《宣讲》①全文共 26节。在前言中,作者表明《独白》是一系列论 证联在一起的,而《宣讲》是想要寻找一个“单一的论证”(cunum argmentum):这个论证是自足的而不需要其他的论证,即通过自己足以 证明上帝存在。关于上帝存在的论证问题首先涉及理性与信仰的关 系问题。安瑟伦明白地指出了理解和信仰的关系,也就是理解的目 的,这就是那句常被引用的名言:“信仰寻求理解。”(Fides quaerens intellectum)②在安瑟伦这里,信仰的第一种含义,是一种认识的方式、 一种活动;第二种含义,是认识的对象,一种能够在一系列命题中表 达出来的事态。我们通过信仰(第一义)来认识,我们认识的东西是 信仰对象(第二种含义),安瑟伦很少提到第一层含义。③“理解”在安 瑟伦那里曾出现了三个相关的词,表达有关“理解”的意义,第一种是 认识(cogitatio),在词和句子的层次上,亦即语法和逻辑的意义上;第 二种是理解(intellectus),在实体的意义上所指示的物,这是在哲学层 次上;第三种是领悟(sapientia),对最高存在的领悟,是神学意义 上的。④

理性和信仰的关系是中世纪哲学中最基本的问题,也是安瑟伦 哲学中最关键的一个问题。在《独白》的序言中,他发现了关于神圣 事物存在的方法是“绝不求助于《圣经》的权威”的,理性的必然性将 被简明地得到证明。在安瑟伦的论著中,有大量的证据表明,在他看 来,至少在某些地方,关于神性的真理能够从完全独立于信条的前提 下通过理性运用推论出来。在《上帝为何化身为人》中,安瑟伦清楚

①《宣讲》的英译本迄今最好的是牛津大学出版社1965年出版的 M.J.查尔斯 沃思(Charlesworth)的《圣安瑟伦的宣讲》拉丁-英文对照译本。以下所引此书均为此 译本,特别出处另注。 ② 安瑟伦:《宣讲》,第104—105页。这个名句可以作为理解安瑟伦全部思想的 主线,20世纪最著名的新教神学家卡尔·巴特(Karl Barth,1886—1968)就有一本书 以之命名的,即 Anselmus:Fides Quaerens Intellectum(《安瑟伦:信仰寻求理解》)。 ③ 参见萨瑟恩《安瑟伦和他的传记作者》,第54页,剑桥大学出版社,1963。 ④ 同上书,第 60 页。

地论证了人只有通过基督的牺牲才能获救的问题,基于单独的理性, 不仅对信徒有说服力,而且对不信教者也有效。在《反驳高尼罗》中, 也表达了这个意思。

但是,理性是什么呢?理性常对应的一个拉丁词就是 ratio,这个 词是我们现代英语中 ration 的词源。后者常常被用来表达“工具理 性”,它和中世纪的拉丁词 ratio的含义相差甚远。还有几个常用的表 示理性的现代词,如 reason、raison(法语)、Vernunft(德语)。在安瑟 伦的作品中,拉丁语的 ratio 不只是指亚里士多德-波埃修逻辑学的内 容。它具有更广泛的哲学含义,其中下面是最重要的:

(1)理性的本体论含义:理性表示实在的结构。这意味着,理性 可以表示某物存在的方式,有时也甚至被用来指空间时间存在(existence)的方式。 (2)神学的理性(ratio):理性表示神圣性的一个方面。这种用法 在《独白》中经常出现。 (3)认识论中的理性:很多地方把理性说成是一种与信仰(fides) 相对的精神状态。有时,理性在消极意义上被界定为存在的秩序或 事件的秩序中后于信仰的东西,或在积极的意义上被视为巩固信仰 或给沉思增添快乐的东西。但在所有事物上理性的运作都要听命于 《圣经》。 (4)心理学上的理性:指人的灵魂的功能。理性有时简单地被描 述为灵魂的一个方面,但多数情况下,被视为灵魂的最高部分。和精 神(mens)同义,可以独立于感觉而运作。 (5)理性的逻辑意义:主要指逻辑的必然性,即一种迫使我们接 受某事实的论证,如证明上帝应有某种性质。这里涉及的“必然性”, 是本体上的必然性之主观和客观的相互关联。①

总之,安瑟伦的理性有如此多的含义,是我们读安瑟伦作品时必 须注意的,不能简单地以现代人的观念去理解它。

① 彼得·德龙克:《12世纪西方哲学史》,第 258—262页,剑桥大学出版社, 1988。

《宣讲》第1章“震动心灵沉思上帝”中,安瑟伦明确指出,上帝的 存在是一个相信上帝的人的困惑,因为上帝是看不见的、不临在(不 在场,absentum)的,所以看不见上帝的面容,而“你”(上帝)又是“遍 在”(无所不在)的,这样,论证上帝的存在就成为必要。既然信仰上 帝,但又看不见上帝,怎样理解上帝的存在呢?那只有通过理性的理 解。这里需要指明的是,有一点常常为后人所误解,在安瑟伦那里, 其本意是为那些相信上帝的人写的,而不是想要通过证明来让不相 信上帝的人相信上帝,这里面涉及了两个问题:一是信仰与理解的关 系,另一个就是上帝是在哪种意义上的存在。后者涉及本体论的差 异,即超越的存在和经验存在的区别,是康德的本体(物自身)和现象 的区别。我们知道最早和基督教的上帝观融合的哲学恰是柏拉图主 义哲学。在中世纪唯实论容易解决上帝的存在问题,安瑟伦秉承的 是奥古斯丁主义的传统,又是唯实论者,或按德·吴尔夫所说,是“极 端的唯实论”①,也就可以理解了。安瑟伦是作为一名基督徒、相信上 帝的人提出问题的,其中不包含不信神的人的问题。“我渴望能理解 一点你的真理,我们相信和爱着真理。因为我不是为了能相信而寻 求理解,而是我为了能理解而相信。因为我也相信,‘除非我相信,我 将不会理解’。”②

安瑟伦的本体论论证见于《宣讲》的第 2—4章中,这个论证先把 基督教的上帝概念浓缩为这样一个表达式:可设想的无与伦比的伟 大者。这种本体论论证有两种形式,第一种形式在第2章中提出:

圣主啊,你使信仰具有理解力,所以我请求你,能在你认为 最有益的范围内,让我能够了解你是像我们所信仰的而存在着,

① 德·吴尔夫:《中世纪哲学史》第1卷,欧内斯特·C.梅辛杰译,第165页,多 伦多/纽约,托马斯·尼尔森和子孙公司出版,1951。 ②《旧约·以赛亚书》第7章,第9节,见《宣讲》第114—115页。译文参见北京 大学哲学系外国哲学教研室编译《西方哲学著作选》上卷,第 240 页,商务印书馆, 1989。按拉丁文原文有所修改。

你是我们所信仰的对象。我们相信你就是一个可设想的无与伦 比的伟大存在者。愚人心里说没有上帝存在(《诗篇》13章1节), 难道那样性质的东西就不存在了么?真的,就是这个愚人,如果他 听到我说这个存在者——即“一个可设想的无与伦比的伟大存在 者———的时候,即使他并不明白这对象是实际存在着,他也能理解 所听到的对象,也能理解他所理解的对象是在他的心中”。 一个对象在心中存在,这是一回事;要理解一个对象实际存 在着,这又是一回事。

所以,甚至愚人也不得不承认,有某一个可设想的无与伦比 伟大的东西,是在他的心中存在着。因为当他听说这东西的时 候,他了解它。而且不管他了解的是什么,也都是在心中的,但 是,真的,还有一种不可设想的无与伦比的伟大的东西,它就不 能仅仅在心中存在,因为即使它仅仅在心中存在,但是它还可能 被设想也在实际上存在,那就更伟大了。

所以,如果说那种不可设想的无与伦比的伟大的东西,只在 心中存在,那么,凡不可设想的无与伦比的伟大的东西,和可设 想的无与伦比的伟大的东西,就是相同了。但是,这明明是不可 能的。所以,毫无疑问,某一个不可设想的无与伦比的伟大的东 西,是既存在于心中,也存在于现实中。①

我们看到,这里安瑟伦运用的是归谬法(reductio ad absurdum)的推 理,这是中世纪哲学家常用的方法,后来的阿拉伯哲学家论证上帝性 质时也常用这样的反证法。需要指出的是,我们不要误认为这是三 段论的方法,如著名中世纪哲学史家科普尔斯顿(Copleston,1907一 1993)②就是这样解释的,汉语世界也有这样的提法或论述。但是,安 瑟伦更习惯用对称法,而不是三段论。

① 安瑟伦:《宣讲》第2章,第117页。 ② 霍普金斯的文章,见乔治·J.E.格雷西亚和蒂莫西·B.努恩编《中世纪哲学 指南》,第140页,布莱克维尔出版社,2003。

科普尔斯顿所表达的三段论是;

上帝是不可设想比他更伟大的东西。 但是,这种没有可设想比他更伟大的东西必然存在,不仅精 神地存在于观念中,而且也外在于精神。

因而,上帝不仅精神地存在于观念中,而且也存在于精神 之外。

大前提简单地给出了上帝的观念(Idea of God),一个人所有 的上帝的观念,即便他否定了上帝的存在。

小前提是明确的,因为如果没有可设想比它更大的东西只 存在于精神中,它将不是那种不可设想的无与伦比的伟大的东 西。一个更伟大的东西就能被设想,即一个既存在于观念又存 在于外在的现实中。①

然而,我们将看到安瑟伦的推理肯定不是三段论的,而是通过归谬法 论证进行的,其步骤如下:

(1)任何被理解的东西都存在于人的理解中。 (2)如果当一个人听到某种不可设想比它更伟大的东西时,他理 解所说的是什么,那么不可设想比它更伟大的某种东西存在于理 解中。 但是,(3)当一个人听到某种不可设想比它更伟大的东西时,他 理解那是被说的东西。 这样,(4)某种不可设想比它更伟大的东西就是存在于他的理 解中。 (5)要么不可设想比它更伟大的东西只存在于理解中,要么不可 设想比它更伟大的东西不仅存在于理解中,也存在于现实中。 假设,(6)不可设想比它更伟大的东西只存在于理解中。

① 科普尔斯顿:《哲学史》第2卷,第167页,纽约,纽曼出版社,1985。

(7)如果有东西只存在于理解中而不存在于现实中,那么可设想 它也存在于现实中。 这样,(8)不可设想比它更伟大的东西能被设想也存在于现 实中。 (9)任何不存在于现实中但能被设想存在于现实中的东西能设 想比它存在更伟大。 这样,(10)不可设想比他更伟大的东西可设想为比它存在更 伟大。 (11)不可设想比他更伟大的东西就是有某东西可设想比他更伟 大的东西——这是矛盾的。 因此,(12)某种不可设想比之更伟大的东西存在于理解中,同时 也存在于现实中。

安瑟伦的“归谬法”论证,是先列举了一个不相容选言命题的两 个可穷尽的选言支,然后选定了这种不相容命题的一个选言支,而这 个选择是不通的,产生了矛盾,于是就肯定了另一个选择。这种论证 方法策略也被用于论证上帝的性质,在第5章中,安瑟伦用同样的方 法证明了上帝的全能。

在这个方法中我们看到,他的论证开始于一个纯粹的概念,进而 推出概念的存在,这是典型的形而上学方法。在这里,安瑟伦有个最 重要的前提公设,即:某物有什么(性质)比没有什么更好,存在比不 存在更好。他在第5章中明确说道:“这样你就是正义的、真理的和幸 福的,任何存在的都比不存在的好。正义比非正义好,幸福比不幸福 好”①,而“不可设想比它更伟大的东西”(简称“无比大”)②这一概念本

① 安瑟伦:《宣讲》第5章,第120、121页。 ② 关于上帝的表达公式,在《宣讲》中共有4个,分别出现在第2章、第3章、第4 章和对反驳的答复里;(1)aliquid quo nihil maius cogitari pssit(没有什么可设想比它 更伟大的某物)。(2)id quo maius cogitari nequit/non potest/nonpossit(没有一个能 设想比它更大的东西)。(3)aliquid quo maius cogitari non valet/postest/possit(没有 能被设想比它更大的东西)。(4)id quo maius cogitari non potest(没有一个能设想比 它大的某物)。这4个公式在安瑟伦是可以互换的,而第2种是最常用的。

身就包含了“存在”。按德·里日特(De Rijt)的解读认为①,在此论证 中安瑟伦预设几个原则:(1)“无比大”概念的存在,甚至也存在于否定 这个概念所指的真实存在的愚顽人心中;(2)此概念有一个含义; (3)这个概念包含有存在的概念;(4)归谬证明是有效的。关于第一种 原则,这里存在一种我们可叫做心理的存在,在这种存在中,概念“无 比大”存在于一切关于上帝的判断的人心中,即使在反对上帝证明的 心里也存在。这个原则是经验的、不可反驳的。关于第 2.个原则,它 涉及一种逻辑的存在,内在矛盾性的不存在。关于第 3 个原则,需要 指出,对这个论证,后世反驳最有力的证明是康德的反驳,“存在不是 谓词”而是个量词。对它的证明在逻辑范围内是达不到的,只能来源 于经验的证明。然而,对于安瑟伦,“存在”不是一个附属性质,不是我 们可以随便放到可变属性系列的东西。“存在”不能加到“无比大”上 去,因此,在涉及安瑟伦的问题上,康德似乎没有切中问题的要害。 安瑟伦谈论的不是一个任意的概念,而是一个完全的无所不包的“无 比大”,是绝对的概念。这个上帝的概念是一个形而上学的概念。安 瑟伦在这里不是谈岛(像高尼罗)也不是谈钱(像康德),而是唯一的 “无比大”。在“无比大”这种情况下,存在(实存)属于概念内在的特 性,而且和特性是一体的、不可分的。从以上分析,可以看出,安瑟伦 论证了概念“无比大”(他预设了此概念有一个含义,而不是没有意 义)包含存在,因为如果不包含的话,这个概念就是自相矛盾的。设 想上帝的人(即使这只是作为“没有上帝”这一断定的主词)也必须逻 辑上把“上帝”和“存在”联系起来,因而把“没有上帝”的宣称看做愚蠢 的(逻辑不一致)。

这里强调的是,安瑟伦的上帝概念是一个形而上学的概念。形 而上学的意义是指,它是本体的、非现象的、超越的。上帝是一个本 体论意义的存在,它的性质不是靠逻辑的推论所能把握和理解的。 在逻辑上,有属、种和种差的概念,从具体一级一级抽象到最一般的

① 德·里日特:《中世纪哲学》,第114—117页,莱登,E.J.布里尔出版社,1985。

共相,这是上升的路,达到“一般本质”(universal essence)。但上帝是 存在,而此存在不是一般意义上的存在者,存在不是属也不是共相, 这是亚里士多德《形而上学》里讲到的,所以存在不是一种属性,不是 一般本质,上帝也不是存在者,他是使一切存在者存在的存在。在此 意义上,他是“无比大”、“无比完善”的。在《独白》中,安瑟伦用一种反 向的逆推法说明上帝的性质,这有助于对《宣讲》中证明的理解。对 上帝存在的理解根本上也和他存在的性质有关。这种方法在神学上 通过后来的迈蒙尼德(Maimonides,1135—1204)和斯宾诺莎得到充 分的发展。

对上帝存在的论证在第 28 章中达到高潮,是安瑟伦对上帝的形 而上学本性所作的最清楚也是最深入的哲学解释。“此圣灵无限地 存在,和他相比,被造物不存在”;“圣灵,以自身奇异独一的、独一奇异 的方式存在,在某种意义上是独自存在”。①“和他相比,其他事物,无 论它们看上去是什么,都不存在。只有圣灵能被看做在一种无限的 意义上完全地绝对地存在,其他一切事物都可被视为几乎不存在或 简直不存在。”②一切都是过眼云烟,一切皆今是而昨非,只有此圣灵 独自地绝对地存在,也就是说是超越时间的、没有变化的。一切事物 是存在、在场,但它们的在场是依靠上帝的持存的永恒的在场,他是 一切存在的根据,所以他无处不在。《独白》第14章的标题是“这个存 在在一切中,穿越一切存在,一切事物都从它而来,通过它,在它之 中”,而且“这个存在支撑、超越、包含、充满一切他物”。③安瑟伦说它 是“遍在”,是看不到的。看到的是经验的,是变化的、非永恒的。在 《独白》第10章中他用工匠做比,说明上帝和被造物的关系,指出创造 是一个时间空间性的事件,造物主则和时空中的事物不同。第 18 章 中提到了永恒性(aeternitas)问题,旨在说明上帝是非时空的、时空之 外的。关于上帝的本体性质,《独白》开始从上帝的绝对性说起,到了

① 安瑟伦:《独白》,第42页。 ② 同上书,第 43 页。 ③ 同上书,第22页。

第 28章,认为上帝不适合用一切性质来表达,到了第65章他否定了 能用名字(name)和词语(term)来表达上帝了。他说:“上帝超越了人 类一切理智,‘智慧’之名不足以向我显示那种通过它一切事物被从 无中创造并从无中保存下来的东西,‘存在’(being)一词也不能向我 表达通过它唯一的至上而远高于一切并通过其独具的特点而超越一 切的东西。”①

《宣讲》第2章中的论证受到了来自于同时代人高尼罗、后世康德 以及罗素等人的反驳。高尼罗的反驳在于两点,其一,可理解的东西并 不等于真实的东西。“这时真实的东西是一回事,而把握真实东西的理 解力又是一回事。”②其二,我们心灵中的存在未必就是现实中的存在。 假如有某个甚至不能用任何事实来设想的东西,一定要说 它在心中存在,那么我也不否认这个东西也在我心中存在。但 是,从这事实,我们却万万不能得出结论:这个东西也存在于现 实中。所以,除非另有确切无疑的证明,我决不承认它是真实地 存在着。③

针对高尼罗的反驳,安瑟伦在《宣讲》第3章中关于上帝必然存在的证 明可以看做是他的回答。

上帝的存在,是那么真实无疑,所以甚至不能设想它不存 在。某一个不能被设想为不存在的东西,既是可能被设想为存 在的,那么,这个存在就比那种可以设想为不存在的东西更为伟 大。所以,如果那个不可设想的无与伦比的伟大东西可以被设 想为不存在,那就等于说“不可设想的无与伦比的伟大东西”和

① 安瑟伦:《独白》,第75页。 ②《为愚顽人辩》,载于北京大学外国哲学教研室编译《西方哲学著作选》上卷, 第246页,商务印书馆,1989。按拉丁文原文有所修改。 ③同上书,第248页。

“可以设想的无与伦比的伟大东西”是不相同的,这是荒谬的说 法。因此,有一个不可设想的无与伦比的伟大东西,是真实存 在,这个东西,甚至不能被设想为不存在。而这个东西就是你, 圣主啊,我的上帝。

所以,圣主啊,我的上帝,你是确确实实存在着的,决不能被 设想为不存在。这是实际情况。因为,如果一个人能设想有一 个比你更好的存在者,那就是被创造者上升到造物主之上并要 裁判创造者了,这是极端荒谬的。实际上,除了你以外,所有其 他的存在者,都可设想为不存在。只有你,只有你的存在,比一 切其他存在者的存在,最为真实,并且有最高的存在性。其他任 何存在者的存在,没有你这样真实,所以它们具有的存在性,乃 是低级的。既然如此,既然在一个有理性的人看来,显然你是最 高级的存在者,为什么愚人会在心里讲没有上帝存在呢?除了 由于他是粗鲁的愚人外,还有什么呢?①

这种形式的论证强调了上帝的无限性和自存性,他的存在不受 时间限制,没有开始也不停止,所以,说他不存在是不符合逻辑的。

三救赎论

如果说《宣讲》构成了安瑟伦哲学的顶峰,那么《上帝为何化身为 人》则代表了其神学的顶峰。他在那里所采取的神学态度有效地浓 缩在《对人类救赎的沉思》这篇短文中。按传记作者伊德梅尔的说 法,后文写于里昂,安瑟伦在1099年巴里(Bari)公会之后正在流放 中。他这时已经完成了《上帝为何化身为入》一书的写作,而想写一 篇简短的沉思来概括这本较大的书。在这个问题上,他发展了一种 赎罪理论。按这个理论,上帝之子在其自己人格中承担着人的本质, 因而在耶稣身上表露自身,并让自己死去。因为他作为人是无罪的,

① 安瑟伦:《宣讲》第3章,第119页。参见《西方哲学原著选读》上卷,第 242 页,商务印书馆,1988。

他的死不是被要求的;而且因为死不是被要求的,他是自愿赴死,所 以,此荣耀能被“圣父”算做对所有人的罪债的偿还和补偿。

安瑟伦对于基督教神学史的贡献,在于他提出全新的救赎模式。 在安瑟伦的时代,大多数的西方基督徒对于基督在十字架上的伟大 牺牲之看法,都是源于所谓的赎罪理论。大约在公元 600年,教皇大 格雷戈里把这个理论陈述得很清楚,他使用许多意象来解释基督以 人类的肉身在十字架上受死的意义,但他最爱用的比喻是:十字架是 神的“鱼钩”,神在其上放着耶稣基督这个“钓饵”,以诱骗魔鬼释放它 所俘虏的人类。格雷戈里说:

基督,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借着引诱魔鬼僭越它的权限, 使人类得到自由。基督变成一个“鱼钩”:他的人性是钓饵,他的 神性是钩子,因此鳄鱼(撒旦)就被抓到了。因为魔鬼很骄傲,它 不能了解基督的谦卑,因此相信自己诱惑与杀死的只是一个人。 但是,因为造成一个无罪的人死亡,魔鬼就失去它对人类的权 利,因为它“僭越权限”,所以基督征服魔鬼的罪恶国度,释放俘 虏离开魔鬼的专制统治。当人类回去事奉神——他真正的主人 时,宇宙秩序就恢复了。①

安瑟伦认为,在整个所谓黑暗时代的中世纪,这一罗马天主教几 乎全体一致传讲的救赎理论,对于上帝是不敬的。作为比任何可想 像都更伟大的存在,上帝不需要诱骗魔鬼,因为他绝对不欠魔鬼什 么。如果人类变成撒旦国度的俘虏,上帝只要简单地进入魔鬼的国 度征服它们,释放人类脱离他们就行了,他绝对不需要与撒旦讨价还 价或欺骗撒旦。关于救赎的赎罪理论,还有各种解释,但安瑟伦都否 认了,因为它们对于伟大的神性都不合适,都把上帝置于和撒旦太相 近的地位上了。

① 转引自奥尔森《基督教神学思想史》,吴瑞诚、徐成德译,第345——346页,北京 大学出版社,2003。

安瑟伦想要寻找一个救赎模式,可以解释耶稣为何同时是神 与人,并且同时既符合理性,又完全与《圣经》和教会传统符合。 1098年,安瑟伦被逐出坎特伯雷,使他有余暇和机会,可以撰写 《上帝为何化身为人》这本书,该书是安瑟伦与一位叫做波梭(Dom Boso)的学生的对话。他们在这本书中讨论的关键问题是:为什么 神圣的道成肉身对人的救赎是必要的?神为什么以及有什么必要 性要化身为入,借着他的死亡来拯救入类?虽然他可以用其他方 法来达到这个目的。此书用的是典型的经院哲学的写作方式,在 讨论的过程中,不断离开主题,并且一一讨论各种可能有的反对理 论。安瑟伦的救赎理论的核心是;中世纪家臣破坏他与封地领主 的契约时,要付出“满足”领主之代价的观念。安瑟伦认为,这个习 俗可以作为完美的类比,用以解说神为何差遣他的儿子化身为人, 以罪人的身份而死,而他根本就不是罪人。基督为人类付出是因 为人类不驯服而欠上帝的债。上帝的公义要求人类付出满足的代 价,否则宇宙的秩序会受到破坏。但人类除非沉沦到地狱里,否则 就无法偿还这种债务。但上帝出于仁慈提供一个完美的替代牺牲 以满足他的荣耀,并且维持宇宙的道德秩序。在接近《上帝为何化 身为人》的尾声时,安瑟伦借着波梭的口,把“救赎理论”的纲要陈 述出来:

这个问题的关键是,上帝为何化身为人,借着他的死拯救 人类,他似乎可以用其他的方法,达到同一个目的。在回答这 个问题时,你借着许多强有力的证据,证明人性的恢复不可以 忽略,并且,除非人类向上帝付出他们因罪所亏欠于上帝的代 价,否则人性就无法恢复。但是,这个罪债如此大,虽然只有人 类欠了这个债,却只有神才能偿付;所以,这个负责偿债者,必 须同时是人又是神。因之,神必须负责人性与他的位格统一, 使那因其本性负债又无法偿还者,可以在他的位格里,偿付这 个债务。然后,你又证明,本是神的那人,必须从一位童贞女且 借着神儿子的位格出生,并且你又证明,他怎能出污泥而不染,在罪恶深重的世人当中不犯罪。此外,你还如此清楚地证实, 这个人的生命如此崇高、宝贵,足够为全世界的罪付出赎价,而 且绝对绰绰有余。①

安瑟伦的救赎模式,把基督耶稣在十字架上的死,描述为在父神与子 神耶稣基督的人性之间的客观交易。这位无罪的人,同时也是宇宙 之神,自愿地死,使神的爱与神的愤怒得以和解,因为正义以仁慈的 方式得到实现。

安瑟伦的这篇论文是划时代的杰作,虽然后来中世纪神学家并 没有全部接受,但是他们多根据这篇论文解释基督的工作。② 因为安 瑟伦的缘故,补赎说几乎完全取代罗马天主教神学的赎罪理论,而且 在16世纪新教改教期间,加尔文提出一个完全合乎《圣经》的安瑟伦 模式的理论,被称为“刑罚替代论”。

安瑟伦的救赎论论证可以简化为以下形式:

(1)上帝的荣耀被人类的罪所冒犯,为了他的荣耀上帝必然以否 定的方式作出反应。 (2)有两种可能反应的方式,要么通过惩罚的方式,这将意味着 和上帝永恒的分离;要么通过满足的方式,满足上帝以使他能宽恕罪 恶,即上帝在仁慈中决定解决这种问题。 (3)人没有能力完成这种满足,因为他们只能做他所能做的一切 而不能做得更多。加之,他的罪是无限的,这使他由于罪的这种性质 不可能解决这个难题。只有上帝能够给自己满足。 (4)另一方面,因为人是罪恶者,是人而不是上帝必须给予满足。 因此,某个是上帝又是人的人必须做这件事,他作为上帝能做这事,

① 安瑟伦:《坎特伯雷的安瑟伦的哲学和宗教论文全集》,霍普金斯(Jaspers Hopkins,1936一)和理查德森(Herbert Richardson)编辑,第 381—382页,明尼阿波 利,阿瑟·J.班宁出版社,2000。 ② 参见奥尔森《基督教神学思想史》,吴瑞诚、徐成德译,第347页,北京大学出 版社,2003。

同时又作为人而必须做。因此,唯有神人是能够做这事的。 (5)但是,神入不能通过他的行为作出满足,因为他必须做这些, 无论如何也是出于对上帝的完全服从。他只能通过受苦来满足上 帝,因为他本来不必受苦,他是纯洁的。这样自愿的受苦就是基督通 过它满足上帝的作为。 (6)我们的罪是无限的,这个牺牲也是无限的,因为它是上帝自 身所做的。这使上帝有可能给基督他现在因为牺牲所得的东西,即 入。基督自己什么也不需要,他所要的和所想的就是人,因此上帝还 给他人。

安瑟伦的理论之所以流行,就因为每个人都会认为救赎不只是 上帝的事,不只是上帝需要宽恕罪,那也是我们自己的事,我们要接 受它,只有通过受苦或自我否定的行为才可能做到救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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