费尔巴哈批判黑格尔哲学最重要的成果,就是他在明确了自己 唯物主义立场的情况下,写了《基督教的本质》一书。这是费尔巴哈 最主要的著作,他在1839年就开始作准备,在1840年6月就完成了 全部写作工作,因为当时他正在争取到弗赖堡大学任教,担心会受影 响,所以推迟了该书的出版。考虑到本书可能造成的强烈社会影响, 最初费尔巴哈曾想将它匿名出版,但出版商说服了他,公开自己的姓 名。在书名问题上费尔巴哈也是颇费思量,先后用过“宗教的真理和 神学的幻想”、“非理性的工具论”、“基督教教义秘密的分析”、“从思辨 的合理性主义立场看宗教哲学”、“在批判性-发生学意义上的宗教哲 学”等名称,最后才正式定名为《基督教的本质》。在费尔巴哈对原有
①《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卷,第159页,人民出版社,1957。 ②《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第222页,人民出版社,1995。
草稿略加修改后,《基督教的本质》于1841年8月初正式问世。费尔 巴哈的朋友卢格设法帮助他顺利通过了书报检查,原稿未作任何删 节,保证了全书的完整性。①
《基督教的本质》篇幅较大,由“序言”、“导论”和两部分正文组成, 以后的版本一般再加上1843年和1848年两次再版的序言。在序言 里,费尔巴哈阐述了他写作本书的立场、方法和目的。导论有两章 (1—2),费尔巴哈分别概述了人的本质和基督教的本质,这是全书的 理论重点。第一部分“宗教之真正的、即人的本质”有17章(3—19), 第二部分“宗教之不真的(或神学)本质”有9章(20—28)。按费尔巴 哈自己的说法,前一部分是对“神学的本质就是人类学”这一命题的 直接证明,主要涉及宗教问题;后一部分是对它的间接证明,主要涉 及神学问题,当然有时神学与宗教以及思辨神学在费尔巴哈那里是 混在一起的,因为在他着来,它们都是人的自我意识异化的产物。
在“序言”里,费尔巴哈首先谈到哲学与宗教的关系。一般来说, 哲学与宗教是同一的,因为进行思维和信仰的是同一个存在者,所以 宗教影像也同时表现思想和事物。人所信仰的东西和他的思维和表 象能力不会相矛盾。当然它们之间也有本质区别,宗教是以影像(die Bilder)为基础的,宗教在本质上是戏剧性的,上帝本质上是一个戏剧 性的存在者,即一个具有人格的存在者,因此既不把宗教当做思想也 不当做事物,而是始终作为影像来讨论。接着,费尔巴哈介绍了他处 理全书的方法:完全客观的-分析化学的方法。他还把神学称为精神 病理学,在他看来,它们都是人类意识病态或梦幻的产物,所以他的 目的是治疗学的或实践的,进一步说,是提倡精神水疗法,教导人运用 和利用自然理性之冷水,在思辨哲学的领域内,恢复伊奥利亚(泰勒士) 水学,即承认水是一切事物的本质,从而也是一切神灵的本源。②
① 参见舒芬豪尔“导言”,载于费尔巴哈《基督教的本质》,第LVI一LⅢ页,柏林, 学院出版社,1956。 ② 参见《费尔巴哈哲学著作选集》下卷,荣振华、王太庆、刘磊译,第1—6页,生 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62。
在“第2版序言”里,为了回击《基督教的本质》出版后道到的攻 击,费尔巴哈进一步阐明了自己的唯物主义立场。他说:
我跟那些闭目静思的哲学家是天差地别的;为了进行思维; 我需要感官,首先就是眼睛,我把我的思想建筑在只有借感官活 动才能经常不断地获得的材料上面,我并不是由思想产生出对 象,正相反,是由对象产生出思想;只是,这里的对象,专指在人 脑以外存在着的东西。只有在实践哲学之领域内,我才是唯心 主义者。就是说,在这个领域内,我并不把现在与过去的界限看 作人类之界限、未来之界限;我坚定不移地相信,许多东西,许许 多多东西,虽然在今天还被近视和怯懦的实践家们看作幻想,看 作决不可能实现的理念,看作纯粹的妄想,但是到了明天,也就 是说,到了下一个世纪……就将具有完全的现实性。①
由此可见,费尔巴哈在理论上是和德国古典哲学背道而驰的,他坚持 实在论和唯物主义,认为哲学的出发点是感官所接受的对象。这种 哲学从思想的对立物也就是物质、实质、感觉中产生思想,并且在思 维规定对象以前,就与对象发生感性的也即受动的、领受的关系。但 是在社会政治领域,费尔巴哈和德国古典哲学的追求基本上是一致 的,即希望一个人道、平等、自由、幸福的社会。他所认同的唯心主义 是指对未来理想社会的一种信念,这是就唯心主义的词根“理想” (Ideal)而言的,适用于实践哲学的领域,只具有道德和政治的意义。 马克思恩格斯曾经批评费尔巴哈只注意人和自然,而把社会置 于自己的视野之外。费尔巴哈之所以不太注意社会问题,而只揭示 宗教产生的心理根源,忽视其社会根源,原因之一就在于,他基本上 认可古典哲学的前辈们在实践哲学方面的论述,在继承人道主义和 启蒙运动的精神传统方面他们基本上是一致的,即使是他所提倡的
① 参见《费尔巴哈哲学著作选集》下卷,荣振华、王太庆、刘磊译,第12页,生 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62。
“爱”的纲领,也在席勒和荷尔德林那里得到过详细的探讨,所以他可 能觉得在社会问题上无须再有所发挥,这是古典哲学的强项。 “导论”是全书的理论核心。在第1章“概论人的本质”中,费尔巴 哈认为,人和动物的根本区别是“意识”,但这还不够,从严格意义上 说,只有将自己的类(Gattung)、自己的本质性当做对象的那种生物, 才具有严格意义上的意识。在费尔巴哈看来,人有内在和外在的双 重生活,人与他的类、与他的本质发生关系的生活,就是人的内在生 活。他进一步指出,人的理性(Vernunft)、意志(Willen)和心(Herz) 就是构成人的本性、形成人的类的东西。他说:
一个完善的人,必定具备思维力、意志力和心力。思维力是 认识之光,意志力是品性之能量,心力是爱。理性、爱、意志力,这 就是完善性,这就是最高的力,这就是作为人的人底绝对本质, 这就是人生存的目的。①
费尔巴哈还认为,人是通过对象而认识自己的,所以对于对象的认 识,就是人的自我意识。他说:
人的本质在对象中显现出来:对象是他的公开的本质,是他 的真正的、客观的“我”。不仅对于精神上的对象是这样,而且,即 使对于感性的对象,情形也是如此。即使是离开人最远的对象, 只要确是人的对象,就也因此而成了人的本质之显示。②
这段话读起来,有点与费希特“自我创造非我”的命题相类似。如果 人的对象就是人的本质之显示,那么对象自身是否还有不以人的主 观意志为转移的客观东西呢?按马克思主义的观点,承认这一点,就
① 参见《费尔巴哈哲学著作选集》下卷,荣振华、王太庆、刘磊译,第 28页,生 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62。 ② 同上书下卷,第30 页。
是唯物主义者,否认它,就是唯心主义者。最后,费尔巴哈指出,人的 绝对本质(上帝)其实就是他自己的本质。
在第 2章“概论宗教的本质”中,费尔巴哈认为,感性对象存在于 人之外,而宗教对象存在于人之内,它像人的自我意识、人的良心一 样,从来离不开人。所以,“人之对象,不外就是他的成为对象的本质。 人怎样思维、怎样主张,他的上帝也就怎样思维和主张;人有多大的 价值,他的上帝就也有多大这么大的价值,决不会再多一些。上帝之 意识,就是人之自我意识;上帝之认识,就是人之自我认识”①。但是, 人最初并没有意识到这一点,在入类的童年时代,人在自身之外设立 了一个神秘的客观存在,并对这个偶像顶礼膜拜,随着历史的进展, 人类才逐渐发现以前被当做神来仰望和敬拜的东西,其实是某种属 人的东西,是人自己的本质。所以基督教的对象和内容,完全就是属 人的对象和内容。神的东西与人的东西的对立,是一种虚幻的对立, 它不过是人的本质与人的个体之间的对立。在举例证明了宗教意识 的产生后,费尔巴哈提出了他的著名命题:“人使他自己的本质对象 化,然后,又使自己成为这个对象化了的、转化成为主体、人格的本质 的对象。这就是宗教之秘密。”②
在全书的结尾,费尔巴哈认为不仅要否定宗教,而且要批判宗 教,并且用“人对人的爱”来取代宗教,使“爱”成为实践的最高原则。 他把入之间的种种关系,归结为道德上的关系,再还原为宗教关系, 因此认为可以用倡导“爱”来规范人的冲突和关系。这里,我们看到 了人的社会政治关系和经济利益关系的“缺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