仅是“精神现象学”这个书名,在当时就充满时代感,有点标新立 异。“精神”(Geist)一词,是 18-19 世纪之交流行的一个时髦概念, 尤为德国古典哲学和浪漫派文学所看重,也是黑格尔十分钟爱的概 念。在早期作品中,他就多次提到“犹太教”或“基督教”的“精神”,表 示对一个时代或一种宗教的自我理解及其内在发展动力。在《差别》 一文中,黑格尔谈到作为两条形而上学原则的“精神与物质”在哲学 传统中的对立。自然哲学和理智哲学的任务就是证明这两者之间的 同一性,因为自然对这种同一性浑然不知,而它在精神中已回到自 身。总起来看,黑格尔当时主要是从“伦理性”(Sittlichkeit)的角度去 理解精神,它表示一个时期、一个民族的道德、政治、宗教等东西的总 和,代表人的理性中的实践能力和社会性的东西。人的理性被大致 分为意识、意志、精神这样三个阶段。① 最新的精神属于近代及其 宗教。
值得注意的是,当时黑格尔理解的“精神”,就有“自我反思的过 程”和“它自身的它在的结构”这样两个特征。精神诸形式的特点,就 是从所有内容中直接抽象出来,又同时成为特殊的、具体的内容。入 可以在其意识中脱离一切特殊内容,并使这种意识性成为对象。人 还可以将他独立或脱离特殊兴趣和视域的能力,在行动中表达出来, 例如超党派性、自我距离、扩大的视域等。在黑格尔看来,这种自我 距离或自我否定的结构适合于个体和社会精神、理论和实践精神的 一切形式。这就是精神的每个形式或阶段为什么能超越自身、对自 身发问并反思自身的原因。每一次反思都是把它自身的对立面包括 在自身中,由此不断达到更广阔的自我认识。②
① 有关黑格尔的“精神”概念的变化请参见西普《精神现象学的道路》,第59—62 页,法兰克福/美因,苏尔坎普出版社,2000。 ② 参见同上书,第61页。
“现象学”(Ph登场,现已无从考证。“现象学”的形容词最早出现在来自黑格尔的 家乡施瓦本的神父厄庭格(Oetinger)所作的《古代哲学》(1762)一书 中,他首次将现象学定义为从对自然现象的观察中推演出总体规则 的一种因果律方法。基本上与此同时,在1764年出版的《新工具》一 书中,朗贝特(Lambert)把现象学定义为与关于真理的理论不同的 “关于假象的理论”(Lehre vom dem Schein),假象并不完全代表错 误,它是真理和错误的混杂,现象学的任务就是系统化假象的种类, 以避免错误,认识真理。他们两入已不言自明地使用“现象学”这个 概念,所以可以判断,当时这个概念已为人们所熟识。
朗贝特的观点对康德产生了直接影响,但康德比前者要更加积 极地估计现象学的意义。康德在早年曾设想在形而上学理论前先搞 个现象学,作为一门“预科”,以确定感性原则的有效性和限度,使感 性原则和关于纯粹理性对象的判断不致混淆起来,但最后他还是以 “纯粹理性批判”取代了现象学的地位。不过,在1785年出版的《自然 科学的形而上学基础》一书中,康德共写了四章,它们分别是运动学、 动力学、机械力学和现象学,现象学在此是指把物质的运动和静止作 为外在感官的现象或经验的对象加以研究。赫尔德也提到过要创建 一门现象学,他在1774年的《人类最早文献》一文中报怨:“人的最重 要理论,如直观的哲学、明证的哲学、符号的哲学、经验的哲学,都还 深藏于黑暗和怀疑之中。”①不过他注意到这种状况已被打破,在朗贝 特的现象学中出现了新的开端。在1767年发表的《批评的丛林》第 4 卷中,赫尔德说:“真正讲来,既然可见的美不外是现象,那么也就应 该有一个关于美的现象的充实的伟大科学:一门美的现象学,这门科 学有待于第二个朗贝特来完成。”②浪漫派大师诺瓦利斯也说过:“现 象学可能是最有用的和最广泛的科学”③。
黑格尔对上述关于现象学的看法应该是有所了解的。在把现象
①②③ 转引自班西本“导言”,载于黑格尔《精神现象学》,第X—LXⅢ页。
学作为哲学入门的构思上,黑格尔和康德确实有某种共同之处。但 就康德只是在消极的意义上使用“现象学”而言,黑格尔和他就有根 本区别了。费希特也有自己对现象学的构想,他认为作为真理和理 性理论的知识论需要现象学作为其补充。他的1804年的“知识论”体 系的第二部分就是现象论,即关于现象或假象的理论。因为知识论 把一切事实性(Faktizitat)都从意识中排除出去,意识作为一切事实 之物的源泉,又可以从中推导出作为其内容的事实之物。现象学就 是关于推导出事实东西的理论。现在的研究尚不能肯定黑格尔当时 是否已经知道费希特当时仅在口头上表述的现象学思想。① 此外,歌 德在研究光和颜色的理论时也探讨过现象的问题,例如他在 1798 年写的《经验与科学》一文。而黑格尔在这段时间里和歌德有着较 密切联系,因此,不能排除歌德也对黑格尔关于现象学的设想产生 过影响。
对黑格尔使用“现象学”这个概念影响最大的似乎应该是莱因哈 德。过去的研究常忽视这一点。1800年左右,“现象学”已经是一个 为人所熟知的哲学概念,它表示研究现象中有多少“本质内容”。莱 因哈德在1802年发表的文章《现象学的要素或通过将合理性的实在 主义应用于现象来讨论它》中,在所谓的基础理论“合理性实在主义” 之后,设立了一个现象学,其任务是以合理性的实在主义的原则在现 象界的应用为例,来解释合理性的实在主义。这里的现象界与假象 是有区别的。由于现象界的经历主要与自然界有关,莱因哈德认为, 现象学应将自然现象引到它的本质和根据中,并确定自然理论的一 般规划,因此现象学实际等同于自然哲学。黑格尔对莱因哈德的思 想是十分了解的,他的《差别》一文曾专辟一节批评莱因哈德。此刻 他将“现象学”和“精神”两个词联起来作为自己的书名,一方面希望 用现象来说明“绝对知识”的产生,使理论与历史相互印证;另一方面 通过将精神现象上升到概念,也可能希望与莱因哈德的“自然现象
① 对这个问题的看法请参见班西本“导言”,载于黑格尔《精神现象学》,第 XVI页。
学”唱个对台戏,从而体现出自己理论的标新立异之处。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