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谈论德国启蒙运动时,必须提及虔敬派(Pietismus)这一宗教 运动。虔敬派运动基本上和启蒙运动同时发生,领军人物是斯彭内 尔(P.J.Spener,1635—1705)和弗兰克(H.Francke,1663—1727)。 斯彭内尔的著作《虔诚的愿望》(Pia Desideria,1675)可以被看做虔 敬派运动的宣言。他首先是想通过建立一个叫做“虔敬学校”(Collegia Pietatis)的团体来推动和扩大对《圣经》的阅读与研究。1670 年,斯彭内尔在法兰克福主持信义会时,终于建立了一个这样的学 院。这种团体深受市民欢迎,并在弗兰克的努力下很快在德国夔延 开来。其主要活动是教会人士带领世俗人士阅读并解释《圣经》,首 先是《新约》。他们藉此强调每个基督徒在面对教会时所应有的宗 教自由。这意味着回到原来意义上的路德宗教改革,即具有自由解 释《圣经》的权利,同时也是对路德新教企图将神学理论重新教条化 的趋向所作的批判。此外,他们还倡导一种实践的宗教性,以表达 一种“有生命力的信仰”,这和教堂祈祷仪式上所表现的外在信仰形 成强烈对照。
虔敬派和德国启蒙运动有着密切联系。两者都想通过伦理和宗 教方面的革新,来重塑因30年战争而遭到重创的德国的精神生活。 两者都拒绝一种纯学院式的教育,拒绝抽象的神学和形而上学的思 辨,向教会的权威们要求个体能凭自己良心作出决断,强调实践化的 信仰在基督新教的知性神学面前的优先权。托马西乌斯和弗兰克曾 在同时期在哈雷居住过,他们都反对传统的路德的经院哲学,主张一 种爱他人和奉献自身的生活理念。他们曾使哈雷一度成为德国早期启蒙运动的中心。不过,两者之间的区别也是巨大的。虔敬派倡导 宗教的生活,认为一切最终取决于上帝那无可探究的意志,并要求盲 目的听从。启蒙学者们则重视市民的社会改革纲领,以使对人的要 求合法化。
虔敬派对德国古典哲学的影响也不可低估。康德和黑格尔都是 在虔敬派的生活氛围中成长和生活的。他们轻视烦琐的宗教仪式, 注重内心的信仰,注重个人对《圣经》的直接理解,不承认任何外在 的、强加的权威。
1740—1750 年期间,主要受沃尔夫哲学的冲击,虔敬派活动迅速 走向低潮。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