亨利·莫尔于 1614年出生在林肯郡的格兰瑟姆。1631年入剑 桥大学基督学院学习,后当选为该院研究员。由于他对自然科学的 关注,还被选为英国皇家学会的会员。他的第一部哲学著作是 1647 年收集的《哲学诗》(Philosophical Poems),这些诗根据柏拉图主义和 新柏拉图主义思想表达了对世界的基本看法。他的主要著作有《反 无神论的消毒剂》(An Antidote Against Atheism,1653)、《灵魂不灭》 (The Immortality of the Soul,1659)、《神圣对话》(Divine Dialogues,1668)、《形而上学手册》(Enchiridion Metaphysicum,1671) 等。1648年12月至1649年10月,莫尔与笛卡尔先后通了4封信,讨 论哲学问题,这些信也是了解莫尔思想的重要材料。
与其他剑桥柏拉图主义者一样,莫尔的主要兴趣是宗教的而非 哲学的,但同时他又对哲学予以极大的关注,因为他意识到,各种无 神论思想正是从哲学中,尤其从唯物主义思想中获得它们的理论武 器,脱离了对哲学理论的研究,任何宗教思想的确立和巩固都是不可 能的。从他的论述中可以看到,对于各种哲学观点,不论他反对什么 或赞成什么,不论他自己提出怎样的学说,他的唯一目的就是捍卫宗 教,反对唯物主义和无神论。
在当时的各种哲学思想中,莫尔最关注的是霍布斯和笛卡尔的 哲学。他把霍布斯的机械唯物主义看成是宗教的死敌,把它当做主要的批判目标。他对笛卡尔的态度则呈现出前后变化的情况。起 初,他非常赞赏笛卡尔的学说,曾建议在英国大学讲授笛卡尔哲学, 他是英国最早推行笛卡尔主义的人之一。虽然即使在这时他也并非 完全同意笛卡尔的观点,甚至与笛卡尔发生争论,但他仍然认为笛卡 尔的二元论有利于巩固精神的地位,他的机械论表明了机械主义不 可逾越的界限,因此笛卡尔的基本倾向是反对唯物主义和无神论的。 莫尔在给笛卡尔的信中指出,笛卡尔主张原子论和物质微粒说,他主 米柏拉图主义,两人所走的道路不同,但他们的目标是一致的,那就 是服务于宗教。他宣称笛卡尔的观点就是他自己的观点。应该说, 这时莫尔更多地是从自己的观点而不是从笛卡尔本来的意义上理解 笛卡尔的思想,这使他即使看到与笛卡尔的思想存在分歧,也没能清 楚认识到这种分歧的深刻性,就此而言,莫尔是迟钝的。后来,莫尔 终于发现笛卡尔的二元论和机械论世界观不但不能保护宗教,反而 会导致无神论,于是他明确反对笛卡尔的思想,站到了笛卡尔主义的 对立面。
莫尔对笛卡尔关于实体和机械运动观点的研究,使他接触到当 时最前沿的形而上学问题。笛卡尔区分了精神和物质两种实体,精 神的本质是思想,物质的本质是广延,心灵和物体彼此独立、互不影 响。奠尔起初欣赏笛卡尔的这种观点,他的着眼点是,如果把物质的 属性仅仅归结为广延,就排除了物质对精神和思想活动的作用和影 响,使灵魂保持了独立的地位,从而为灵魂的净化和最终趋向于神开 辟了道路。后来莫尔发现,笛卡尔的二元论与自己的柏拉图式的唯 灵的世界观不符,因为它虽然维护了精神世界的独立性,但同时也为 物质的自然界保留了精神不能涉足的地盘,而这就意味着精神的作 用是有限的,其结果必然是动摇了上帝这个最高精神的至上地位。 奠尔对笛卡尔的观点进行了批判,他首先把矛头集中在笛卡尔 关于物质的广延属性的规定上。他认为,笛卡尔将广延归于物质所 独有是不正确的,因为精神也有广延。他指出,如果将某物的广延全 部去掉,就把它仅仅归结为一个数学点,数学点完全是虚构的实体, 而实体和虚构实体之间并无中介,因此如果一物存在,那么,它必定是有广延的,精神也不例外。广延是一切实体的特征,不能以是否具 有广延作为区分精神和物质的根据。而且,精神的广延(非物质的广 延)和物质的广延是不同的:物质的广延是可分的、不可入的,精神的 广延是不可分的、可入的。他还进一步将广延区分为物理的广延和 形而上学的广延:前者是可变的、有限的、物理上可分的,为物质的实 体所具有;后者是永恒的、无限的、物理上不可分的,为精神的实体所 具有。他把反对精神有广延的笛卡尔主义者轻蔑地称做“nullibists” (否认精神有广延的人),认为他们的观点必然会导致无神论。
当莫尔将无限永恒的广延赋予精神实体,就使精神实体有了物 质实体所无法比拟的完满性,这种完满性是精神实体通过对上帝的 绝对完满性的“分有”而得到的。他认为物体的能力是有限的,它们 不能互相渗透、不能自己运动、不能自身收缩和膨胀。与此相反,精 神不但可以自身渗透、自身运动,而且具有任意扩张和收缩的能力。 它可以渗透到其他的物体中去(即膨胀),使之运动,也可以碰到障碍 后返回到自身(即收缩),不论膨胀和收缩,精神实体本身都不会失去 其性质和存在,就像光线从光源发出或反射回来都不会有损光源本 身的性质和存在一样。莫尔试图以此说明精神是如何使身体或物体 运动的。精神的这种能动性是它的最重要特性,由于这一特性,精神 可以无处不在,无处不有,可以渗透到任何物质存在之处,而同时精 神却并不因此失去其实体性和完满性。
根据上述基本观点,莫尔讨论了灵魂和肉体的关系问题,这个问 题由于笛卡尔二元论的提出而变得非常尖锐。首先,莫尔否认灵魂 是肉体的官能的观点。他认为这种观点并不能说明灵魂是如何使身 体运动的。如果说身体的运动是由于“元精”注入肌肉引起的,那么 什么东西对这种“注入”负责呢?不论对此负责的是元精自身,是大 脑,还是大脑中的松果体,它们都必须有判断、记忆和推理的能力。 可是这些东西都不具有这样的能力,因为它们无非是一些或精细或 粗糙的物质的东西,在它们的结构中找不出任何具有那些能力的迹 象。莫尔讽刺笛卡尔用松果体来解释身、心的相互作用就像试图用 挥动帽子来改变风向一样愚蠢。他得出结论说:“引起自发运动的那些压力既不是从元精来的,也不是从大脑来的,因此,通常认为是灵 魂所具有的那些活动实际上与肉体的任何部分都不相容。因此,费 魂决非是肉体的变状,而是与肉体不同的实体。”①他进而指出,灵 魂是非物质的、无形的精神实体,它以元精和大脑作为“工具”从事 想像、记忆、推理等活动,它可以“理解”和“驱动”有形的物质。人的 灵魂是神的缩影,我们只要通过想像无限扩大灵魂的性质和能力, 使它可以驱动一切物质,我们也就在这想像中理解了上帝的性质。 这样,人的有限的、个别的灵魂就与上帝的无限的、普遍的灵魂联系 起来了。
精神实体是分等级的,上帝是最高的精神实体,其他各级精神实 体都为上帝所创造,它们的活动最终由上帝决定。莫尔设想的这一 宇宙结构是柏拉图“世界灵魂”概念的翻版。他试图用精神对物质的 普遍作用来说明自然现象,排挤霍布斯、笛卡尔等人对自然现象的唯 一机械论的解释,从而把唯物主义从自然科学中赶出去。他在给波 义尔的信中说:“世界的现象不能仅仅机械地解释,有必要求助于与 物质不同的实体,即精神或无形体的存在。”②为此,他提出了“自然的 精神”(the Spirit of Nature)的概念。他说,自然的精神是“没有感觉 和评判力的无形体的实体,它遍及宇宙的全部物质,它根据它对之发 生作用的那些部分的各种倾向和情况,在物质中发挥塑造力(plastica powers),通过指导那些部分的物质及其运动,在世界上引起不能只 归结为机械力的现象来”③。他认为“整个宇宙中不存在纯粹机械的 现象”④,许多自然现象不能用物质和机械运动来完满解释,如重力, 磁力、内聚力等,而用精神实体则可以做到,因为精神是自为的有能 动力的存在,可以为解释自然现象提供更多、更自由的选择。他利用
①《剑桥柏拉图主义者》,C.A.帕特里德编,第243—244页,剑桥大学出版社, 1980。
②1665年12月4日给波义尔的信,转引自同上书,第30页。
③ 莫尔:《灵魂不灭》第3卷,第2章,第1节,伦敦,1695。
④ 莫尔:《神圣对话》,“致读者”,转引自W.R.索利《英国哲学史》,第80页,剑桥 大学出版社,1951。
机械论的局限,对包括引力作用和生命活动在内的各种自然现象的 机械论解释予以责难。他认为物体是由具有广延的精神将物质微粒 聚合在一起形成的,一切自然现象都有精神的因素在起作用,精神是 自然现象的真正原因。比如他反对笛卡尔所说的物体碰撞时的运动 传递,他认为“运动”不可能脱离主体而存在,说运动可以像接受一样 东西那样从一个物体“传递”到另一个物体是不可想像的。他试图用 精神活动的模式来说明运动的传递。他说,当一个物体受到另一个 物体的撞击,就被“唤醒”而开始运动,就像灵魂在某一时刻被唤醒而 开始思维一样。与其说一个物体从另一个物体那里“接受”了运动, 不如说它是依靠自己的能动力而运动的,另一个物体的撞击只起了 “提示”作用。运动之与物体就如思想之与心灵一样,不是外来的,而 是内生的。莫尔的解释基于他的宇宙生机论观点,他认为物体在任 何情况下都是有生命的,是上帝的生命的“影子”,只不过上帝的生命 是神圣的、完满的,而物体的生命是低级的、昏沉的。这里的“影子”是 莫尔常用的一个比喻。因为一物的“影子”总是依赖于该物,并具有 该物的模糊形象。他的意思是:物体之与神圣的本质就如一物的“影 子”之与该物一样,它不但依赖于神圣的本质,而且具有神圣本质的 模糊形象。从同样观点出发,他坚决反对笛卡尔关于动物是机器的 观点,认为动物也有意识和灵魂。
对机械运动的讨论不能不涉及到物体运动的场所“虚空”和“空 间”。古代原子论者留基伯、德谟克利特等人为了使原子的连续运动 得以可能而承认虚空的存在。笛卡尔从物质的根本属性是广延的观 点出发,认为“虚空”意味着没有物质的广延,而广延是不能离开物质 的,所以没有物质的“虚空”是不可能的。他断言,虽然在所谓的“虚 空”比如一个密封的容器中我们没有发现物体的存在,但它实际上仍 然充斥着我们不易发现的“精细的物体”。莫尔同笛卡尔一样也认为 没有虚空存在,在此他接受了斯多亚派的观点:如果承认虚空就等于 否认了精神的无处不在。但他得出的结论与笛卡尔不同,他认为所 谓的“虚空”中充斥的不是笛卡尔所说的“精细的物体”,而是“神圣的 广延”。
针对笛卡尔关于广延和虚空的观点,莫尔又提出了“无限空间” 的概念。他认为空间是一种广延,但与物体的广延不同,空间具有简 单、不动、永恒、无限、独立、自身存在、自身维持、广大、无所不在、无形 体、渗透和包含一切事物等属性,这些属性通常归于上帝的属性之 列,因此必定是神圣的。上帝也是有广延的神圣实体,空间的属性与 上帝的许多属性相合,但不能把空间等同于上帝,空间只是上帝的 “模糊的影子”。就空间也具有神圣性质而言,这个非物质的无限空 间也是神圣的。莫尔关于无限空间的观点是为世界的神圣的精神存 在服务的,也是为反对机械论、用精神的作用来说明自然现象服务 的,但不能否认,他的空间概念成了牛顿的“绝对空间”概念的先导, 在这一点上,他对后来物理学理论的发展作出了贡献。
莫尔为防止对自然现象的精神解释会导致否认自然现象的规则 性和一律性,造成自然科学的垮台,所以又强调,虽然精神对自然现 象起决定作用,但精神的活动不是任意的、无规律的,而是在同样的 情况下始终如一的,就像一个理智健全的人在同样情况下总能作出 同样的决定一样。自然的精神归根结底是上帝创造的,他为自然现 象的合理一致性提供了最根本的保证。莫尔在用精神解释自然现象 时,热衷于用传闻的鬼魂、巫术等神秘事件作例证,这是他与其他剑 桥柏拉图主义者明显不同之处。在他看来,相信这些例证不但与信 仰上帝不矛盾,而且使人更趋向于上帝。
在认识论上,莫尔强调理性的作用,贬低经验主义的方法。他认 为,理性是“灵魂官能的一种能力,借助这种能力,要么根据天赋观念 或共同概念,要么根据对自己的感觉的确信,要么根据别的关系或传 统,灵魂进一步揭示了知识的线索,扩大了灵魂的理智之光的范围; 灵魂做到这一点,是由于它向自己揭示了它对事物所具有的各种概 念的紧密联系和结合,并以此从一事物推断另一事物,使灵魂能够推 演出各种各样既有实践必然性又有思辨乐趣的结论来”①。理性是灵
① 莫尔:《哲学著作集》,“总序”,转引自《剑桥柏拉图主义者》,C.A.帕特里德 编,第13页,剑桥大学出版社,1980。
魂的能力,但还不是最高级的能力,因为对人而言,还存在着比理性 更高贵、更内在、更优越的原则,它实际是一种“直观的洞见”,莫尔称 之为“神圣的睿智”(Divine Sagacity)。① 没有它,理性就将犹豫不决, 或只能处理卑微琐屑之事,因此,它比理性“更内在、更简明、更全面 地”展现了真理。“神圣的睿智”是由于神圣精神的活动造成的,人必 须有纯洁的灵魂才能得到它。于是,做灵魂纯洁的基督徒就成为追 求知识的一个必要条件。莫尔详细论述了净化灵魂的途径,他否认 仅靠宗教仪式能使灵魂纯洁,他认为灵魂的净化只能通过服从真理 来达到,这种真理不是关于神性的空洞思辨的真理,而是体现上帝旨 谕的实践真理。灵魂净化的最终目的和结果是使入达到神圣的、对 人类普遍的爱。在他看来,即使在认识论的范围内,理性也不能完全 摆脱宗教而独立,它的最终目的始终是服务和服从于宗教。
莫尔认为人心中有天赋观念,他也称之为“共同概念”。他说:“我 把‘共同概念’理解为凡是在理智上(Noematically)为真的概念,即一 切头脑健全的人一旦清楚察觉那些词项,不需任何进一步的论述和 推理,就一眼认之为真的概念。”②他针对哲学中关于人心是否是“白 板”的争论,采用柏拉图“回忆说”的原理,详细说明了他的天赋观念 理论。他指出,有一种观点认为,人心中最原始的知识和观念是心灵 被动从外部对象对感官的作用得到的,这种观点的错误在于没有将 获得知识的过程中外在的诱因和内在的主因区分开来。他认为,在 人心中本来就有一些“实际的知识”(actual knowledge),外部对象并 不是知识的最初产生者或植入者,而只是知识的“提示者”。这里的 “实际的知识”是指人心中“能动的睿智”(active sagacity)或迅速的 “回忆”,它表现为心灵受到微小暗示后会马上想到更清楚、更广泛的 概念。他举了音乐家的例子说明他的观点:一位音乐家在熟睡中意 识不到他的音乐能力,这时可以说他没有音乐的实际技能或概念,但
① 参见索利《英国哲学史》,第81页,剑桥大学出版社,1951。
② 奠尔:《灵魂不灭》,转引自《剑桥柏拉图主义者》,C.A.帕特里德编,第132 页,剑桥大学出版社,1980。
是,当他的一位不会唱歌的朋友将他推醒,提示他一两句歌词,他就 可以根据这个微小的提示,将一首歌曲完整地唱下来。在这个例子 中,音乐家睡着时的音乐才能就是“实际的知识”,由于外界对象的刺 激或暗示,心灵就被扰动而得到比暗示更清楚、更完整的知识。 莫尔所说的天赋的“实际的知识”主要是指数学、逻辑的知识,以 及形而上学和道德实践方面的基本原理,他认为这些知识是心中固 有的,不需外部对象的作用就可以存在。比如当一个人看到一个圆 形,他就会推断,从圆心到圆上任何一点的连线都是相等的。外部的 圆形对象并未告诉我们这个知识,这个知识是人心中固有的,外部对 象只起到“提示”心灵的作用,使心灵想到圆形的全部性质。数学和 逻辑方面的许多关于关系的观念,比如原因和结果、整体和部分、相 似和不相似、相等和不相等的观念,也具有这样的性质。因为这些观 念都是不可感的,不会对感官产生任何物理作用,它们不可能由外界 对象经感官而印入人心中,所以,这些观念都是人心中固有的,当心 灵注意到外界的相关对象,在它们的提醒下,这些观念就会从心中出 现。除了上述单一的观念外,先天的知识还包括一些人人公认的命 题,比如“整体大于部分”、“从等量中减去等量,余数相等”、“每一数字 不是奇数就是偶数”、“三角形的三个内角之和等于两个直角”等。莫 尔关于天赋观念的论证的主要目的是为神学服务。他认为我们的天 赋知识中包括关于上帝的知识,比如我们知道上帝是全善、全能、全 知、永恒而必然存在的精神实体,这些知识是人心中固有的、必不可 少的,它如同数学和逻辑的必然知识一样,是人根据“自然之光”必定 要同意的真理。
莫尔认为,在关于神性的知识中,对上帝存在的证明不能回避, 而且越来越占有重要的地位。时代的变化使人们可以比较自由地讨 论宗教问题,这虽然有助于人们摆脱迷信,但是也造成了无神论泛滥 的危险。因此,要彻底反对无神论,就不能不对上帝的存在进行证 明。莫尔的证明主要有两个:一是摹仿安瑟伦和笛卡尔从概念出发 的本体论证明;二是根据与人的灵魂及自然现象类比的目的论或设 计论的证明。
在本体论证明中,莫尔首先确定人心中有一个绝对完满的上帝 观念,这个观念不但包括上帝的非物质性、无限性、至善、全智、全能 等概念,还包括上帝“必然存在”的概念。人心构想绝对完满的上帝 观念不是随意的,而是根据人的“自然之光”,即人心的本性和能力, 比如它的精神的能动性、它的原始概念的先验性、它的理性能力和构 想无限性的能力等构想出来的,是人心“必然而自然的流溢”,因此它 是真实的。莫尔指出,既然绝对完满的上帝的观念是真实的,那么它 所蕴涵的“上帝必然存在”也是真实的,于是,我们就不能不承认上帝 的存在。莫尔的证明的特点在于着重强调人心的本性,由此入手证 明绝对完满的上帝观念的真实性。但是,他从上帝存在的“观念”(不 论它如何“真实”)到上帝的“实际”存在的过渡仍然是不合法的,既无 逻辑的根据,也无事实的根据。因此,尽管莫尔在对人心本性的论述 上大量借用了柏拉图主义的原理,但总的来说,他的证明并没有超出 安瑟伦本体论证明的范围。
不过,莫尔的证明最引起我们注意的还不是以上所说,而是他为 弥补本体论证明的缺陷所作的努力。自从安瑟伦系统提出(此前的 奥古斯丁已经初步提到)上帝存在的本体论证明,对它改进的尝试就 层出不穷,但一直没有克服它的根本缺点,即它将思想中观念的存在 与现实中实际的存在混为一谈。甚至同样为证明上帝的存在而殚精 竭虑的托马斯·阿奎那也指出,思想中的存在不等于实际的存在,从 上帝的定义或观念中不能引出上帝实际存在的结论。莫尔十分清楚 制约本体论证明的这一理论要害,他设想人们会提出这样的反驳;上 帝存在的观念可以向我们表明上帝的存在是必然的,但不能表明上 帝实际必然存在。他为捍卫自己的观点提出了如下论证:首先,那些 反驳者的思维方式是偏颇的,即他们习惯于想像不存在的事物的性 质和概念,易于将事物的本质和存在相割裂,所以他们就将本来是上 帝本质中必不可少的存在从上帝的本质中分离出去。其次,那些反 驳者既然承认我们关于上帝的观念是真实的,承认上帝的概念中蕴 涵着上帝的必然存在,如果他们又说上帝实际不存在,那么就意味着 根据我们官能的“流溢”而绝对必然的东西可以是非必然的,而这就陷入了官能上的自相矛盾,即心理事实上的自相矛盾:一方面从心理 内在能力上认为上帝存在,另一方面又依同样的能力认为上帝不存 在。最后,他从逻辑的角度出发作了进一步论证。他考察了“上帝的 存在是必然的”这一命题,他将这里的“必然”看做一个“逻辑项”,将这 个命题变成了“必然 P”形式的模态判断,即“上帝存在”的命题是必然 的。在“上帝存在”的命题中,“上帝”是主词,“存在”是谓词,模态词 “必然”表明主词“上帝”和谓词“存在”之间有普遍的牢固的联系,不能 将它们分开。因此,“上帝存在”的命题是必然的、永真的。莫尔试图 从逻辑上解决问题是思想深刻的表现,但他的尝试是不成功的。他 虽然运用了模态的概念,强调主词“上帝”和谓词“存在”的必然联系, 但是,他在此犯了“窃取论题”的错误,因为在“必然 P”的判断中,命题 P“上帝存在”是待证的命题,引入模态词“必然”并不能改变它的待证 地位,也就是说,它不能表明“上帝存在”的命题是真实的。而且,莫尔 没有认识到,“上帝的存在”问题不是逻辑的问题,而是事实的问题。 他如同其他诉诸本体论证明的人一样,没能将“实际的”存在与“观念 的”存在区分开来。此外,莫尔的论证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对“存在” 的谓词性质的断定,这是他的一个论据。在他看来,“存在”是谓词,它 表示一种属性,当它与主词“上帝”构成主谓判断,就赋予“上帝”以“存 在”的性质。他的观点将本体论证明中的另一线索凸显出来,即它将 “存在”当做表示属性的谓词,在原则上它同“红色的”、“圆形的”等谓 词一样,可以说明实体的性质。于是,对本体论证明持反对态度的人 很容易发出这样的疑问:“‘存在’真的是一个谓词吗?”这个问题所蕴 藏的深刻含义在当时还不能被清楚地看出,但是,它终究会被人们看 出。后来,休谟发现了这个问题的意义①,康德将它最清楚地阐明了 使之成为现代西方哲学中一系列有关讨论的基础。
莫尔关于上帝存在的设计论证明是当时同类证明中最系统的表述 之一,这一证明由于运用了丰富的科学知识和大量的趣闻而具有很大
① 关于对休谟的观点的分析可参见周晓亮的《休谟哲学研究》(人民出版社, 1999)的第3章第4节。
的影响。设计论证明依赖于入工制品与自然万物的类比,从入工制品 的设计和制造的有目的性,推出自然万物必有一个有智慧的设计和 制造者,即上帝,他按照一定的目的创造世界。作为设计论的前提, 莫尔首先证明上帝具有设计和创造世界的智慧和能力。他从人的灵 魂的一般性质推论作为最高精神实体的上帝的性质。他认为人的灵 魂有两个卓越的性质:一是理智力,一是使有形的物质运动的能力。 如果我们无限扩大地构想这两种能力,使之能驱动一切物质,我们就 会得到上帝这个精神实体的概念。然后,他指出,上帝像人的灵魂一 样,虽然不能被我们的感官直接感觉到,我们却能用我们的感官从对 各种自然现象的观察中得知他的存在。也就是说,自然万物有各种 各样的结构,这些结构都向我们暗示它们是由有智慧的造物主按照 一定的目的设计和制造出来的。这个造物主就是上帝。根据这一思 路,莫尔的主要论证就转向用各种各样的事例说明自然现象的合目 的性。他列举的事例非常广泛,包括宏观天体的运动,山石河海和动 植物的作用,以及人的身体结构、理性和情感活动等各个方面。他不 厌其烦地广征博引就是为了证明设计论原理的普遍性和确实性,但 对设计论原理本身没有实质的改变。他用如下一段话表明他的结论, 由于基本上宇宙万物及其各个部分都是非常有秩序的,就 好像它们是由最完美的理性和知识设计出来的一样,因此我们 自然而然地得出结论:所有这些都是有智慧的上帝的作品,就像 我们一看就会承认,由地下挖出的那些刻有铭文的瓮罐和钱币 不是无知自然的产物,而是人的作品一样。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