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卫·休谟(David Hume)于 1711年出生在苏格兰的爱丁堡。 他原姓霍姆(Home),后鉴于英格兰人将“霍姆”读作“休谟”,而改姓 休谟。休谟的祖上是名门,其父是律师,其母是贵族之女,到休谟时 家境已经衰落。在英国资产阶级革命的年代,休谟的家人始终站在 革命一边,反对复辟斯图亚特王朝的任何企图,在党派上倾向于辉格 党,在宗教上是苏格兰长老会的信徒。
休谟从母亲和家庭教师那里得到早期教育。1722年,他进爱丁 堡大学就读。在校期间初步了解了笛卡尔的哲学和牛顿的学说,又 由于受洛克和克拉克的思想的影响,对宗教的信仰发生了动摇。1725 年因家庭原因辍学,未获学位。此后在家自学,酷爱文学和哲学,并 立下了毕生从事哲学的志向。约18岁时他的主要哲学思想已初步形 成。1734年夏赴法,在安茹郡的拉-弗莱斯从事研究和写作。于1737 年中完成了他的主要哲学著作《人性论》(A Treatise of Human Nature),其副标题是:“在精神科学中采用实验推理方法的一个尝 试”。全书分3卷:第1卷“论知性”;第2卷“论情感”;第3卷“论道德”。在书中他提出和论证了他的经验主义的基本原则,表明了怀疑 主义的哲学态度,并从那些基本原则出发,广泛讨论了知识论、伦理 学、美学、政治学、宗教等各方面的论题,全书构成了一个完整的体 系。1737年,休谟回到伦敦。1739年1月出版了《人性论》的第1、2 卷。次年11月出版了第3卷。在《人性论》交出版商之前,经友人劝 告,将书中关于宗教神迹的“论奇迹”一节撤掉。
《人性论》出版后几乎没有任何反响。为引起人们的注意,休谟 写了一本介绍《人性论》的小册子,名为《最近出版的题为〈人性论〉一 书的概要》(An Abstract of A Book lately published, Entituled:A Treatise of Human Nature,以下简称《“人性论”概要》),于1740年 3 月匿名发表。1744年,因《人性论》被指责有反宗教、反道德的倾向, 休谟未能取得爱丁堡大学道德哲学教授的职位。为反驳对《人性论》 的指责,他于1745年5月21日匿名发表了《一位绅士给他在爱丁堡 的朋友的一封信》(A Letter from a Gentleman to his Friend in Edinburgh),对自己的观点作了辩解。1741年和1742年,他分别出版了 《道德和政治论文集》(Essays Moral and Political)的第1、2卷。这 部文集为他赢得了普遍的赞誉。1745—1746年,休谟应邀作青年侯 嚼安南戴尔的私人教师。1745年,企图复辟斯图亚特王朝的詹姆斯 党人在法国的支持下发动叛乱,后被英军击退。休谟在此期间写的 《论新教继承权》(Ofthe Protestant Succession)一文充分反映了他反 对封建复辟的政治态度。1746年,休谟作为随军秘书参加了征讨法国 的远征军。1748年 2—11月,作为英国使团成员出访维也纳和都灵。 在都灵,他读到了孟德斯鸠的新作《论法的精神》,并列出了一个意见单 寄给作者。后来,经休谟协助在爱丁堡出版了该书的英文节译本。
休谟认为《入性论》出版后之所以没有引起人们的注意,不是因为 观点不正确,而是因为叙述的不当和疏忽,于是他对《人性论》作了改 写。第1卷的改写本名为《人类理智哲学论》(Philosophical Essays concerning Human Understanding),出版于1748年,1758年更名为《人类理 智研究》(An Enquiry concening Human Understanding)。书中将原来 《入性论》中截下未发表的“论奇迹”一节重新收入。书中关于宗教问题 的还有“论自然宗教的实际后果”一节,该节的标题在1750年出第2版 时改为“论特殊的天意和来世”。第3卷的改写本名为《道德原理研究》 (An Enquiry concerning the Principles of Morals),出版于1751年,休谟 认为这是他的全部历史、哲学和文学著作中写得最好的一部。第2卷 的改写本名为《论情感》(Dissertation on the Passions),是1757年出版的 《论文四篇》(Four Dissertations)中的一篇,其余三篇是《宗教的自然史》(Natural History of Religion)、《论悲剧》(Of Tragedy)和《论趣味的标 准》(Of the Standard of Taste)。1749—1751年间,休谟还写了《自然宗 教对话录》(Dialogues concening Natural Religion)一书。这本书对上 帝存在的设计论证明作了系统的批判,是休谟的反宗教思想的代表作。 由于担心教会方面的迫害,休谟生前未出版此书,而是由他的侄子在他 死后于1779年安排出版的。
1751年,休谟被选为爱丁堡哲学会的秘书。1754年参加了由文 化界、法律界和宗教界的代表组成的学术团体“上流社会”,并在同年 6 月召开的第三次会议上当选为司库与法规常设委员会委员。1752 年至1757年1月,任苏格兰律师公会图书馆的管理员。1752年,出 版了《政治论》(Political Discourses)一书,其中关于经济问题的文章 奠定了他在经济学中的地位。早在1745 年休谟就打算写一部英国 史,后来不断地作了许多准备。从1754—1761年,他陆续完成和出版 了4卷6册的《英国史》(History of Great Britain)。各卷的写作和 出版没有按照历史年代的先后顺序。1754年出版了第3卷“从詹姆 斯一世死至查理一世统治时期的大不列颠史”;1756年出版了第4卷 “从查理一世死至1688年革命的大不列颠史”;1759年出版了第2卷 “都铎家族统治下的大不列颠史”(2册);1761年出版了第1卷“从尤 里·凯撒入侵至亨利七世即位的大不列颠史”(2册)。这部史书是当 时叙述最完备的英国史,是吉朋的《罗马帝国衰亡史》问世之前最受 欢迎的一本史学巨著。
1763年初夏,休谟应新任驻法公使赫特福德之邀任使馆秘书,于 同年10月赴巴黎。休谟在巴黎结识了包括狄德罗、量尔巴赫、爱尔维 修、达朗贝尔、布丰在内的法国学术界的重要人物,并建立了友谊。 1765年,赫特福德调任爱尔兰总督,在新公使到任之前,休谟代理公 使职权四个月。1766年,休谟离开巴黎回国。当时法国哲学家卢梭 因受迫害无处安身,休谟遂邀请卢梭到英国暂栖。到英国之后不久, 卢梭的受迫害妄想症复发,他无端怀疑休谟伙同狄德罗等人迫害他, 于1766年5月忿然返法。休谟为此写了一篇记事,后来由达朗贝尔 和斯华(Suard)摘录发表,书名为《关于休谟先生和卢梭先生的争吵的简要而真实的说明》。
1767年2 月至 1768年1月,休谟应邀任内阁北方事务部助理秘 书。卸任后在伦敦修订《英国史》。1769年8月回到爱丁堡。1776年 4 月,写了自传《我的一生》(My Own Life)。1776年8月25日,因病 在爱丁堡逝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