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克在《人类理智论》的“引论”中开宗明义地表明了他的哲学旨 趣。他说:“我的目的就是探讨人类知识的起源、确定性和范围,以及 信念、意见和同意的各种根据和程度。”①在这里,洛克明确把认识论 当做他的哲学的主题。
根据洛克在该书的“致读者”中所说,他之所以把认识论作为哲 学最首要的问题,是因为他在同几位朋友讨论有关“道德和启示宗教 ① 洛克:《人类理智论》,载于《约翰·洛克著作集》第1卷,第1页,洛特里奇/托 奠斯出版社,1997(以下所引此书均为此版本)。
的原理”①时发现,如果不解决这个问题,如果不首先考察我们的认识 能力,不弄清我们的认识能力允许我们研究的对象是什么,我们的理 智活动的范围是怎样的,那么,我们在对其他各类问题进行研究时就 会陷入困惑之中,不能取得任何进展。
把哲学的重心转向认识论,把认识论的研究作为说明和解决一 切哲学问题的基础和入口,是近代西方哲学的一个明显倾向。在西 方哲学史上,这种倾向也常被称做近代哲学主题的“认识论转向”。 笛卡尔的理性主义哲学是这一“转向”的第一个代表,英国经验论者 中首先明确主张将认识论放在哲学的中心位置的是洛克,人们因此 将他与笛卡尔相提并论,称他是近代哲学的“第二个创立者”。当然, 在洛克之前,霍布斯也注意认识论的研究,并构成了他的哲学的重要 部分,但是从他的基本意图看,他主要关心的是如何将一种新的、机 械主义的科学观引入哲学和改造哲学,他更注重的是这种科学理论 和方法的实践运用,在这一点上,他实际上与F.培根所做的工作是同 样的。因此,虽然霍布斯也探讨感觉的起源和理性知识的可能性等 问题,但是他没有提出系统的认识论纲领,在他那里,认识论问题往 往同对认识发生原因的形而上学说明和科学假说混合在一起,没有 明确区分。在这方面,洛克与他不同。比如霍布斯把发现事物现象 的原因作为哲学的目的,他不厌其烦地试图证明各种感觉是如何由 人的感官、神经系统与物体运动的相互作用产生出来的,而洛克则明 确宣称:
我现在将不从物理方面来研究心灵,将不费力去考察心灵 的本质在于什么,也不考察由于我们的精气的何种运动,或由于 我们身体的何种变化,我们才得到由感官而来的感觉,才得到我们 理智中的任何观念;我们也不考察这些观念在形成时,是否部分或 全部地依赖于物质。这些思考不论多么奇异而有趣,我都加以拒
① 洛克本人没有说当时他们讨论的是哪些题目,据讨论的参加者之…詹姆斯· 蒂勒尔(James Tyrrell)说,那些题目是关于“道德和启示宗教的原理”的。
绝,因为它们全都超出了我现在所依据的研究纲要的范围。①
当然,洛克所说并不意味着他完全不考虑人的观念如何由物质 的作用而产生的问题,比如他在讨论物体和观念的关系时,也曾粗略 地设想过物质的微粒结构和物体产生各种观念的方式,不过,他的设 想或猜测都是为他的认识论服务的,是为最终说明知识的性质所作 的一个基本的本体论预设,在这方面,他不想探讨事物原因的细微末 节。在这里,洛克与霍布斯的哲学旨趣有重大差别,所以,我们不应 过高估计霍布斯对洛克的直接影响。② 在英国经验主义哲学中,洛克 具有独立的开创性地位。正是他的哲学直接影响了后来巴克莱、休 谟哲学的发展。一般而言,洛克的哲学与笛卡尔和伽桑第的思想有 更密切的联系。当然,洛克把认识论研究当做哲学的主要任务,并不 意味着他要放弃或排斥对包括形而上学在内的其他问题的研究,他 的意思是,那些研究应当以认识论的研究为基础,因为只有那样才能 知道我们在哪些问题上,在何种程度和何种范围内能够合理地得到 哪些确定的知识。
洛克认为,既然认识论研究是其他一切研究的基础,那么,他所 做的工作就是一个“小工”,他的任务是为知识的大厦清理地基,为知 识之途扫除垃圾。他所说的那些垃圾主要是指经院哲学中各种空 洞、荒谬、无意义的概念和抽象、繁琐的思维方法,也指他认为由于语 言的滥用和对人的认识能力缺乏了解而产生的各种错误理论和观 点。就此而言,洛克的哲学具有很强的批判精神。
洛克从认识论入手来研究哲学还有另外一个自的,那就是消除 怀疑主义。他认为,如果人们对自己认识事物的能力没有真正的了
① 洛克:《人类理智论》,载于《约翰·洛克著作集》第1卷,第1—2页。
② 洛克曾说,除了伦理学方面的问题外,他对霍布斯的观点几无所知。霍布斯 因为主张君主专制在当时名声不好,所以对洛克的话不能太认真看待。霍布斯的著 作影响巨大,洛克不可能不知道,但我们可以从洛克的态度中看出两人观点上的 差别。
解,不知道哪些事物是可以认识的,哪些事物是不能认识的,就会以 为人有无限广大的认识能力,就会超出人的实际能力之外,企图知道 无法知道的东西,而当这个目的达不到时,人们就会对那些不知的事 情横生争论,不得其解,最后陷入“完全的怀疑主义”。可是,如果我们 首先从对认识论的研究入手,“如果我们仔细考察我们理智的各种能 力,一旦发现了我们的知识的范围,并且找到了将事物的明暗部分区 分开来,即将我们能够理解的东西和不能理解的东西区分开来的界 限,那么,人们也许就会毫不犹豫地默然承认对后者的无知,而将他 们的思想和推理比较有利而满意地运用于前者”①。洛克认为,这样 一来,就消除了怀疑主义的根源。可是他没有看到,当人们承认对一 些事物的无知,从而放弃研究和判断的时候,这同样是怀疑主义,是 一种恰恰以“不可知论”命名的怀疑主义,这种怀疑主义是由洛克的 后继者休谟提出来的,它实际上是洛克的经验主义原则发展的必然 结果。洛克断言人们在了解了自己的认识能力之后,就会满足于由 这一能力所划定的知识界限,他的根据之一是他所主张的功用主义。 他认为,人的认识任务应当符合实际功用的目的,只要能在实际事务 中指导自己的意见和行为就足够了,没有必要探讨除此之外的事情。 实际上当他这样主张的时候,他是以一种静止的、保守的观点看待人 的认识能力和知识领域,他没有看到人的认识能力无限增长和知识 的范围无限扩大的可能性,他尤其低估了人的理性能力的作用,这是 将他与主张理性能力至上的笛卡尔等人区别开来的重要因素之一。 根据洛克原来的计划,如他关于哲学的目的的那段话所概括的, 他的研究包括三个方面:首先是研究人的认识的最原始材料观念的 起源;其次研究人由这些观念所获得的各种知识的确实性、明证和范 围;最后研究与信念或意见相关的或然性知识的问题。可是,洛克在 进行研究的过程中发现,要透彻地说明知识的问题光有以上的研究 是不够的,还必须研究语言,并且在《人类理智论》的第3卷中专门讨
① 洛克:《入类理智论》,载于《约翰·洛克著作集》第1卷,第5一6页。
论语言问题。这是因为洛克看到了语言对于知识的重要性和两者之 间不可分割的联系。他说:
当我讨论了我们的观念的起源和构成之后,我开始考察我 们的知识的范围和确实性,这时我发现知识与词语有非常密切 的联系,以致如果我们不首先仔细研究它们的力量和意义样式, 我们对知识所说的话就不可能清楚和恰当,因为知识是关于真 理的,所以它总要与各种命题发生关系。虽然知识以事物为归 依,但是它在很大程度上要有词语的大量介入,使得词语与我们 的概括性知识似乎是不可分割的。①
而且他还意识到,在各类知识中概念的混乱、语义的含混、词语 的生造滥用已经成为影响知识进步的严重障碍,铲除这些障碍是哲 学研究的紧迫任务。洛克对语言的关注和研究使他同霍布斯一样成, 为当代西方语言哲学的先躯者。他关于语言的观点将结合后面有关 问题的论述来说明。
关于研究的方法,洛克说他所采取的是一种“历史的、浅显的方 法”②。他所说的这种方法就是对人的认识发生、发展的过程作如实 的描述,它依赖于对各种意识内容的整理和分类,依赖于对心理过程 的观察和反省,所以这种描述主要是心理学的。洛克制定的这个基 本的方法原则为后来的巴克莱、休谟所接受,并得到丰富和发展,成 为英国古典经验主义的一个显著特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