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勒伯朗士(Nicolas Malebranche),法国近代重要哲学家与神学 家,笛卡尔主义者。1638年8月5日生于巴黎。1659年在索邦神学 院获得学位并接受神职。1670—1674年写出了代表作《论寻找真理》 (De la Recherché de la Vérité)。1680年出版了另一本重要著作《论 自然和神赐》(Traitéde la Nature et de la Grace)。此后,陆续发表 的著作还有:《基督教的沉思与形而上学》(Méditations Chrétiennes et Métaphysique,1683)、《论道德》(Traitéde Morale,1684)、《关于形而 上学和宗教的对话》(Entretiens sur la Metaphysique et la Religion, 1688)、《论爱上帝》(Traité de l'Amour de Dieu,1697)、《一个基督教 哲学家与一个中国哲学家关于上帝存在的对话》(Entretiens d'un philosophe Chrétien et d'un philosophe Chinois sur l'eristence de Dieu,1708)。1715年10月13日,马勒伯朗士在巴黎逝世。
马勒伯朗士的哲学是笛卡尔的“沉思”在17世纪末的回音。就哲 学史的一般意义而言,马勒伯朗士以他更为彻底的唯心主义纠正笛 卡尔的二元论,因为他取消了自然作为独立实体的地位。马勒伯朗 士的主要著作的问题、文体、笔调都是笛卡尔式的。如果我们一定要 找出差别,那就是马勒伯朗士在自然科学方面的造诣比不上笛卡尔, 他主要关心人以及人与上帝的关系问题。他从神学出发论证身心二 元论,以偶因论解决笛卡尔哲学中的身心矛盾问题。
马勒伯朗士的主要著作是《论寻找真理》,这里的所谓“真理”是神学意义上的。与启蒙时代的法国哲学家对人的认识能力充满信心 的情形相反,马勒伯朗士认为人在认识中不自觉地倾向于精神上的 无知与错误,在行为举止上不自觉地倾向于原罪。
我们应该注意到笛卡尔、斯宾诺莎、莱布尼茨、马勒伯朗士的一 个共性,即他们在表述对真理的认识时,并不是把逻辑,而是把没有 逻辑负担的直觉放在至高无上的地位。当逻辑方法受到限制,不能 说明问题时,他们就求助于直觉——它是通向清晰判断的更为直截 了当的途径,但也包含了神秘性,并且最终与神学联系在一起。这些 哲学家确立了这样一个“非哲学”传统,因为他们所谓的“真理”缺乏 证明,并试图把神秘的直觉直接与无限性问题联结起来,从而把知识 与信仰混淆起来,并在理论的清断性和一致性上陷入困境。这个问 题,直到康德才意识到它的严重性,并且最终把神学问题与哲学问题 区别开来:哲学是知识论问题,或者说是“科学的形而上学”;神学是 善与恶的问题。在从笛卡尔到马勒伯朗士的哲学中,这两个不同领 域中的问题却是混淆的。
笛卡尔最著名的哲学公式是:“我思故我在”。马勒伯朗士把这 个命题还原为人本身的构成问题:人是由精神和身体组成的。所以 他把笛卡尔的问题归结为精神与物质,或心灵与身体之间的关系问 题。他这样说:
我思故我在。但是,思考着的我是在时间中思考吗?我是一 个身体、一个精神,还是一个人?我还对此一无所知。我确信在我 思考的时间内,我是某种思考的东西。但是身体能思考吗?…… 无疑不能,因为一切以这样的广延性存在的方式都仅在于距离 的关系,显然它不是感觉、推理……一句话,不是思想。所以思 考着的我……没有任何距离关系。①
① 马勒伯朗士:《关于形而上学和宗教的对话》,第6页,巴黎,法兰西大学出版 社,1962。
这里,马勒伯朗士仍然立足于精神与物质的区分——这种“唯心 主义”的思辨活动对于哲学自身的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不是反映 物质或者身体,而是精神白我沉思,与物质和身体世界没有关系,或 者用马勒伯朗士自己的话说:没有距离。这里,马勒伯朗士关于“非 距离性”的讨论是对笛卡尔“我思故我在”公式的深入阐述,是对笛卡 尔思想的丰富,即“距离”通常是就物质的空间性而言的。思想没有 空间性,所以无距离。但是这里也同时含有时间性的思考,即思想者 是在时间内思考。而“时间”本身并不构成阻碍思考的距离,因为无 论过去、现在、将来的任何事情,都可以一并或以并列的方式同时展 现在思考者面前。这是一种更为深刻的“思”,它不同于物,因为“思” 无距离性。马勒伯朗士的著作中,有很多类似这样从笛卡尔那里展 开的精彩论述。
马勒伯朗士哲学中始终有一种对神秘性的依赖,他从那里获得 最后的解释权。为此,马勒伯朗士用了大量笔墨阐述上帝是存在的, 并从笛卡尔关于上帝存在的证明中寻找理论的根据。在他看来,上 帝的存在是人类幸福最后的保证,对上帝的爱与对快乐的爱是一致 的。这是从思辨中获得的快乐,是对人自然快乐倾向的正确引导,以 避免人在危险的原罪倾向中腐化堕落。我们从中也理解了马勒伯朗 士主张的宗教道德。如上所述,在笛卡尔那里,理性与信仰是相互论 证的,而马勒伯朗士在这里则进一步说明,只有相信上帝存在才是符 合理智的(这里的“理智”一词显然与我们通常的理解不同)。他认为: “只有当我们看到事物如其所是的样子时,我们才看见了真理。如果 人们看不见限定在理智范围内的事物的话,也就看不见事物本身。”① 就是说,存在本身需要理智的目光。理智是与感性相比较而言的。 像笛卡尔一样,马勒伯朗士也不相信感性的“真理”,因为感性是不完 善的,感性只看到我们的感情,而不是存在本身,所以感性容易犯错 误。按着这条思路,理智不能由着性情。在这方面,情感甚至是有害
① 马勒伯朗士:《论寻找真理》第2卷,第51页,巴黎,哲学图书出版社,1967。
的,因为它会把简单的真理夸大或者缩小。马勒伯朗士主张为了认 识简单的真理,应该节制感情因素,而要揭示最抽象的存在真理,应 该不依赖感情。马勒伯朗士强调理智的原因,是因为任着性情必然 导致原罪。他说:“心灵本身是黑暗的,它的光明来自别处。”①这就是 笛卡尔反复论证过的上帝的存在。所谓“光明”,也就是直觉中的清 楚明白。这样的观念令心灵感动,给心灵以奇迹,即我们只能以超自 然的或启示的方式认识造物主的存在。这里马勒伯朗士导向了真正 的神秘,因为他宣称面向上帝这样的理智直觉是可以以超自然的方 式“看见”和思考的,而且绝没有矛盾。于是,虽然我们不能以自然的 方式感受上帝的存在,但是我们仍然相信神存在。这就是理智的 力量。
在哲学方法论上,马勒伯朗士也继承了笛卡尔的学说,即经过 笛卡尔式的沉思或者还原,从事物最简单的因素出发,从最清楚明 白的观念出发,建立新的哲学体系。马勒伯朗士认为,这样的方法 是理智的成果,并不能通过自然的途径得到,因为人的自然倾向对 简单明了的事物反倒视而不见。人的自然倾向是守着黑暗与蒙昧, 人们患了近视眼,对简单的真理也要用放大镜夸张地看。在马勒伯 朗士看来,许多哲学家拒绝笛卡尔的哲学,竟然是因为这种哲学缺 少晦涩的词语而诉诸简单性。马勒伯朗士欣赏笛卡尔意义上的简 单、清楚、明白的观念,在主观上放弃隐晦或神秘的哲学语言。至于 笛卡尔对上帝的证明,在马勒伯朗士看来更属于光明的哲学,因为 “妇女和许多不懂希腊文和拉丁文的人们都能理解这种哲学”②。 于是,自然的原因和效果就像笛卡尔的原则一样清楚明白。马勒伯 朗士和笛卡尔一样拒绝不可理解的事物。在两人看来,上帝存在的 证明就像一个简单的三段论,是可以按着理智理解的。简单的观念 之间又有简单的关系,笛卡尔方法论的途径是从最简单因素推导出 最复杂的因素。在马勒伯朗士看来,这种方式是如此自然,以至于
① 马勒伯朗士:《论寻找真理》第2卷,第56页,巴黎,哲学图书出版社,1967。
② 同上书第2卷,第207页。
它大大有利于精神的操作。接近上帝的方式是简单、自然、直截了 当的。以物质的运动为例,马勒伯朗士非常同意笛卡尔的看法:世 界不可能自己运动,必须有一个第一推动力(这也是牛顿的立场,从 这里出发,必然得出结论说,世界在时间和空间上都是有开端的,20 世纪末宇宙起源的最新研究成果即大爆炸理论证明了宇宙在时间 上有一个原点),这个推动力被说成上帝。在这里,自然科学获得了 拟人化的表述,因为所谓“推动力”不过是上帝的意志。其实,这只 是一种没有解释的解释,笛卡尔和马勒伯朗士所诉诸的“清楚明白” 至少在他们关于上帝存在的讨论中是神秘的,无法从科学角度予以 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