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论我们对于其他事物的
存在所具有的知识
§1.斐 那么,由于只有上帝的存在和我们的存在具有一种
必然的联系,所以我们对于某种事物所可能具有的观念,并不证明
这事物的存在,也正如一个人的图像并不证明这个人在世界上存
在一样。§2.可是,我通过感觉的途径对这张纸的白和黑所具有
的确定性,是和对我的手的运动的确定性一样大的,它仅次于对我
们的存在和对上帝的存在的知识。§3.这种确定性值得称为知
识。因为我不信有任何人能当真地抱这样的怀疑论观点,竟对他
所看到和感觉到的事物的存在也不确定。至少,能把怀疑推进到
这步田地的人,也就永远不会和我有什么分歧,因为他也永远不能
肯定我所说的和他的意见相反。对感性事物的知觉§4.是由影响
我们感官的外界原因产生的,因为我们没有感觉器官就不会得到
这些知觉,而如果只要有这些器官就够了,则它们就该永远会产生
这些知觉。§5.还有,我有时经受到这样的情况,即我不能阻止这
些知觉在我心中产生,就例如当我在一个光线可以进入的地方睁
开眼睛时,那光的知觉就不能不在我心中产生那样;反之那些在我
记忆中的观念,则我可以加以避免。因此这种我无法克服其效应
的生动印象,一定得有某种外界的原因。§6.这些知觉中的有一
些,在我们心中产生时是伴随着痛苦的,虽然我们以后在回忆起它
们时并不感到什么不舒服。并且数学的推证虽然不依赖于感觉,
可是对它们进行考察时利用图解,这就很有助于证明我们视觉的第四卷 论知识
留
显明性,并且似乎给了它一种接近于推证本身的确定性。§7.我
们的各种感觉在许多情况下也可以彼此作证。一个人看见了火,
要是对它有怀疑的话也可以用手触摸一下看。而我在这里写着
字,我看到我可以改变这纸的表现并且事先说在心中将会呈现出
什么新的观念;但当这些字已写下了时,我就再不能避免看到它们
是那样的字,此外也无法避免另一个人看到这些字时将会读出同
样的声音。§8.如果有人以为这一切都只是一场漫长的梦境,那
么他要是高兴的话也可以梦想着我对他作这样的回答,即我们基
于我们的感觉的确定性,是和我们的本性所容许和我们的条件所
要求的一样完全的。一个人看到一支蜡烛在燃烧并且感受到那火
焰的热,要是不把手指缩回来就会被烧伤,这样一个人将不会要求
更大的确定性来规范他的行动,而要是这个做梦者不这样做(即缩
回手指>,他将会发现自己被弄醒了。因此这样一种可靠性对我们
已足够了,它是和快乐或痛苦一样确定的,除了快乐和痛苦这两件
事之外,我们在对事物的知识或存在方面实无任何兴趣。§9.但
在我们现实的感觉之外,并没有知识,而只有概然性①,如当我相
信世界上有人时那样;在这一点上是有极高度的概然性的,虽然现
在我独自在小房间里,并没有看到任何一个人。§10.期望对每件
事物都有推证,并且当一些明白和显明的真理不是可加推证的时
就不照着这样一些真理行事,这也将是发疯。而一个人要想这样
来用真理,则除了很短时间内就毁灭之外别的什么也靠不住了。
① 原文为vraisemblance(“似然性”),英译作 probability("概然性")。在本书其
他地方vraisemblance与probabilité也常被当作同义词交替使用。第十一章 论我们对于其他事物的存在所具有的知识
德 我在我们以前的谈话中已经指出过,感性事物的真理性
是由它们的联系来证明的①,这种联系依赖于以理由为基础的理
智真理,以及甚至当理由不表现出来时,依赖于对感性事物本身的
恒常观察。而由于这些理由和观察使我们有办法来判断与我们利
害相关的未来,并由于事情的成功符合我们合理的判断,我们在这
些对象方面就不能要求也不会有比这更大的确定性。我们对梦境
本身以及对它们的和其他现象很少联系这种情况,也可以说明其
理由。可是我认为我们可以把知识和确定性的称呼扩大到现实的
感觉之外,因为明白性和显明性是超出现实的感觉之外的,这种明
白性和显明性我把它看作也是确定性的一种;而当我们没有看见
人时就当真怀疑世界上是否有人,这无疑确是发疯。当真怀疑就
是相关于实践方面来怀疑,而我们可以把确定性当作一种对真理
的认识,有了它,我们在实践方面要不是发疯就不可能怀疑;而有
时我们还把它更一般地来看待,并把它应用于这样一些场合,在这
些场合中,我们要是怀疑就不能不受到强烈的责备。但显明性
(évidence)是一种光明的确定性,也就是说,在这种场合,由于看
到了观念之间的联系,我们是毫不怀疑的。按照确定性的这种定
义,我们确定君士坦丁堡是在世界上,确定君士坦丁和亚历山大大
帝以及恺撒曾经生存过。诚然,亚耳丁(Ardennes)的某个乡下人
由于不了解情况也可以正当地对这些表示怀疑;但一个有文化和
洞明世事的人,要不是神经错乱是不可能怀疑这些的。
§11.斐 我们凭记忆真的能确定很多过去的事物,但我们不能
① 参阅本书第四卷第二章§14“德”(2)(第437页以下)。第四卷 论知识
暑
很好地断定它们是否还继续存在。我昨天看见了水和水面形成的水
泡上有一些美丽的颜色。现在我可以肯定这些水泡和水一样曾经存
在过,但我不能再确定地知道水和这些水泡现在是否存在,虽然水的
存在有无限更大的概然性,因为我们曾观察到水是持久的而水泡是要
消失的。§12.最后,除了我们自己和上帝之外,我们对其他精神的认
识只是由于启示,而我们对他们的确定性只能由于信仰。
德 我已经指出过,我们的记忆有时是会欺骗我们的。而随
着记忆的较鲜明或较暗淡,以及和我们所知道的事物的联系较好
或较差,我们就在记忆上加上信念或不加。而即使我们可以肯定
主要的情节,对那些周围的情况也常常可能怀疑。我记得曾认识
某一个人,因为我感到他的形象对我不是新见的,他的声音也不是
新听到的;而这双重的征象比起两者中之一来对我是一种更好的
保证,但我总想不起在哪里见过他。可是也有这种情况,虽然是罕
见的,就是有人在看到某一有血有肉的真人之前,就在梦中看到了
他。有人曾告诉我说确实有一位著名宫廷中的小姐,曾在梦中看
见并向她的朋友们描述了她以后和他结婚的那个人,以及这对新
人举行婚礼的厅堂;而这是在她既未见过也不认识这个人和这个
地方之前发生的。人们把这归之于一种莫名其妙的秘密的预感;
但偶然性也可能产生这种结果,因为这样的事情是罕见发生的,此
外,梦中的影像总有点模糊不清,人们以后就有更多自由把它们和
某些其他的影像联系起来。
§13.斐 让我们作一结论:有两类的命题,一类是特殊的和
关于存在的,例如说一头象存在着;另一类是一般的和关于观念的
依赖性的,例如说人们应该服从上帝。§4.这些一般的和确定的第十一章 论我们对于其他事物的存在所具有的知识
命题大部分带有永恒真理的名称,并且事实上它们全都是这样的。
这并不是说这些是自无始以来在某处实际形成的命题,或它们是
按照某种永远存在的模型铭刻在心灵中的,而是因为我们可以肯
定当一个富有这方面的功能和手段的被创造物,把它的思想应用
于考虑它的观念时,就会发现这些命题的真理性。
德 您的分类似乎回到我的关于事实的命题和理性的命题的
分类去了。事实的命题也可能以某种方式变成一般的,但这是通过
归纳或观察;所以这只是许多相似事实的一种集合,如当我们观察
到一切水银都因火的力量而蒸发时那样,这不是一种完全的一般
性,因为我们在其中看不到必然性。理性的一般命题是必然的,虽
然理性也提供了一些命题并不是绝对地一般的,而只是概然的,例
如,我们假定了一个观念是可能的,直到通过更精确的研究而发现
其相反的情况为止,这时的情形就是这样。最后还有一些混合的命
题,这是从这样一些前提得出来的,这些前提中有一些是从事实和
观察得来的,而另一些是必然的命题:如关于地球以及关于星体运
行轨道的大量地理学上和天文学上的结论就是这样的命题,这些是
许多旅行家和天文学的观察与几何学及算术的定理相结合而产生
的。但由于按照逻辑学家们的习惯,结论须随最弱的前提①,并且
不能有比最弱的前提更多的确定性,因此这些混合命题也只能有
年
① 按照经院哲学家们的逻辑学,这是直言三段论的一条基本原则,照这原则,结
论所包含的,不能多于前提中所包含的,或如有人所说:“结论必须在量上符合于小前
提,在质上符合于大前提”。传统逻辑学家们把否定和特称命题看作是比肯定和全称
命题为弱的;否定命题是在质上较弱,特称命题是在量上较弱。所以如果前提中有一
个是特称的,结论也得是特称的,前提中若有一个是否定的,结论也得是否定的。第四卷 论知识
下路
那种属于观察的确定性和一般性。至于说到永恒真理,必须看到
它们骨子里都是有条件的,事实上是说:这样的事一经设定,则另
一件事就会是这样。例如,说:凡是有三条边的图形也将有三个
角,我所说的无非是:假定有一个三条边的图形,则这同一个图形
将有三个角。我说这同一个,而这就在于这样一点:那些直言命
题,虽然骨子里是有条件的,可以无条件地来陈述,有别于那种所
谓假言的命题,如这样的命题:如果一个图形有三条边,它的诸内
角等于两直角,这里我们看到,那前件的命题(即三条边的图形)和
那后件的命题(即三条边的图形的诸内角等于两直角)并没有同一
个主词,不是像前一种情况它们是有同一个主词的,在那里,前件
是:这一图形是有三条边的,而后件是:那所说的图形是有三个角
的;虽然假言命题往往也可以变为直言的,但要把名词稍稍变化一
下,如假使我不用前述的假言命题,而说:一切有三条边的图形的
诸内角,等于两直角。经院哲学家们曾对他们所称的constantia
subiecti①进行激烈的争论,这就是说,对于一个主体所作的命题,
如果这主体是根本不存在的,这命题如何能有实在的真理性。这
就是那真理性只是有条件的,并且是说,只要在这主体存在的情况
下,人们就会发现它是这样的。但人们又会问,既然在其中是有那
种并不骗人的实在性,这种联系是基于什么?回答将是:它是在于
观念之间的联系。但人们又会反问:如果没有任何心灵存在,则这
些观念又在哪里,并且那时这种永恒真理的确定性的实在基础又
会变成什么了呢?这就终于把我们导致真理的最后基础,即导致
① 拉丁文,意即:“主体的守恒”。第十二章 论增进我们知识的方法
那至高无上的普遍的心灵,它是不能不存在的,它的理智,真的说
来,是永恒真理的领域,如圣奥古斯丁所曾认识到,并以一种十分
生动的方式表明了的①。而为了不要想着求助于这一点是不必要
的,就必须考虑到,这些必然的真理包含着存在本身的起决定作用
的理由和规范性的原则,以及,总之一句话,就是宇宙的法则。这
样,这些必然真理,既是先于偶然的存在物的存在的,它们就必须
是基于一种必然实体的存在。我正是在这里找到了观念和真理的
本原,这些观念和真理是铭刻在我们灵魂中的,不是以命题的形
式,而是作为源泉,它的应用和机缘就会使实际的判断得以产生。
第十二章 论增进我们知识的方法
§1.斐 我们已经谈了我们所具有的知识的种类。现在让
我们来谈谈增进知识或寻求真理的方法。在学者们之中为大家所
接受的一个意见就是:那些公则是一切知识的基础,而每一门特殊
的科学都是基于某些已知的东西(praecognita②)。§2.我承认各
门数学以它们巨大的成功似乎都有利于证实这种方法,而您是曾
经相当支持这一点的。但人们还是怀疑,是否毋宁是一些观念,通
器下
① 奥古斯丁(Aurelius Augustinus,354-430),是基督教的著名“教父”之一,他
的哲学,是以意识或内心经验的绝对和直接的确定性的原则作为基础的。在这种个人
意识的确定性中,也就是在思想本身中,就直接包含着上帝的观念,在上帝之中,存在
着作为全部实在的观念或规范的普遍真理。参阅他的De Beata Vita,(《论幸福的生
活》)第七章;Solil.(《独白》)II,1;De Vera Relig.,(《论真宗教》)39、72以下;De Trin.
(《论三位一体》)X,14;XIV,7;以及De Ideis(《论观念》)2,等处。
② 拉丁文,意即:“先已知道的东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