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五章 论关系
§1.斐 剩下要考虑的是关系观念,这在实在性上是最贫乏
的。当心灵把一件事物和另一件事物相比并来加以考察时,这就
是一种关系或联系①,而由此产生的那些名称或关系名词(termes
relatifs),就像那么许多标志,用来引导我们思想超出这主体之外而
及于和它有别的某种东西,而这两者就叫做关系的主体(relata②)。
德〔关系和秩序有某种理性的本质的东西③,虽然它们在事
物中有它们的基础;因为我们可以说,它们的实在性,像永恒真理
和可能性的实在性一样,是来自最高理性的。〕
§5.斐 可是,可以有一种关系的变化而主体并不发生变
化。蒂修斯(Titius),我今天把他看作是个父亲,明天只是由于他
的儿子刚死了,他本身并没有任何变化,就不再是父亲了。
德〔这话照我们所察觉的事物看是很可以这样说的;虽然就
形而上学的严格意义说,是没有纯属外在的名称(denominatio
貌
① 原文为relation ou rapport,洛克原来的用语为 relation or respect。无论在法
文或英文,前后两个词都可译作“关系”,在中文中“关系”和“联系”意思也没有多大区
别。
② 拉丁文,意即:“发生关系的东西”或“关系项”。
③ 原文为“quelque chose deI'Etrede raison”,英译作something of the essence of
reason,即经院哲学名词ens rationis(理性的东西),意思是指只作为“思想影像”才具有
现实性的东西。第二卷 论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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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re extrinseca)的,因为一切事物都有实在的联系。〕
§6.斐〔我想关系只是在两件事物之间的。〕
德〔可是有些例子表明是有同时在许多件事物之间的关系
的,就像次序的关系或那种谱系图所表明的关系,它是表示所有各
项或各个成员的排行和联系的;甚至像一个多边形那样的图形也
包含着所有各边的关系。〕
§8.斐 最好也考虑到,关系的观念往往比作为关系的主体
的那些事物的观念更明白。所以父亲的关系就比人的更明白。
德〔那是因为这种关系是如此一般,以至于它也可以适合于
别的一些实体。此外,由于主体可以有明白有模糊,关系可能是基
于那明白的。但如果这关系的形式本身就包含着对主体中模糊的
东西的认识,则它就也将分有这模糊。〕
§10.斐 那些名词,凡必然地把心灵导向人们假定为实在
存在于这名词或语词所指事物之中的观念之外的其他观念者,是
相对的①;其他的则是绝对的。
德〔加上了必然性这个词就很好,而且还可以加上明确地
(expressement)或首先这些词,因为,例如可以想到黑色,而并没
想到它的原因;但这是由于停留在这样一种知识的界限之内,这种
知识是首先呈现出来的,而它是混乱的,或虽清楚但不完全的;当
没有将观念加以分解时是混乱的,当你加以限制时就是虽清楚但
不完全的。否则就没有什么名词是这样绝对或这样分离开,以至
① 这里“相对的”原文都是relatifs,而在上文§1"termes relatifs"则径译作“关系
名词”,因它们含义就是“相关的”或“有关系的",但在这里因与“绝对的”相对,故译作
“相对的”。第二十六章 论因果及其他一些关系
于不包含关系,并且对它作完全的分析不会导致其他事物甚至导
致一切事物的;所以我们可以说,相对的名词①,是明确地标志着
它们所包含的关系的。在这里我把绝对的和相对的相对立,这是
另一种意义,和我以上曾把它和有限制的相对立不一样。]
① 这里“相对的”原文都是relatifs,而在上文§1“termes relatifs”则径译作“关系
名词”,因它们含义就是“相关的”或“有关系的”,但在这里因与“绝对的”相对,故译作
“相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