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章 科学的分类
1 三个种类——凡可归入人类理解范围以内的东西,可以分
为三种。第一就是事物本身的本性,以及其各种关系和作用的途
径。第二就是一个人(有理性而能自动的主体),在追求一种目的
时(尤其是幸福)所应做的事情。第三就是达到和传递这两种知识第二十一章 科学的分类
的途径。我想科学正可以分为这三种,就是:
2 第一,为物理学(Physica)——第一种知识就是指事物本
身的特有的存在、组织、性质和作用而言的。我这里所说的各种事
物不但指物质和物体而言,而且亦指精神而言,因为精神亦如物体
一样,亦有其特有的本性、组织和作用。这种物理学,若给以广义
的名称,则我可以叫它为物理学puox7·Physiké,或自然哲学。
这种学问的目的,只在于纯粹思辨的真理,任何东西只要能供给人
心以这种真理,都可以归在这一种学问中,不论它是上帝自己,或
天使,或精灵,或物体,或它们的任何变状,如数目和形相等。
3 第二,为实践之学(Practica)——第二,就是所谓πeaxaxY·
Prakuké,这种学问教人如何可以正确的运用自己的能力和行动,
以求得良善的和有用的事物。在这方面最主要的,就是伦理学。
这种学问的职务就在于找寻出人类行为方面能招致幸福的规则和
尺度来,并且找寻出实践它们的方法来。这种学问的目的不在于
纯粹的思维,和人对于真理的知识;它的目的,只在于所谓“正当”
right,和正当的行为。
4 第三为∑ηuwtX7—第三种学问可以叫做Semiotic,就
是所谓标记之学。各种标记因为大部分是文字,所以这种学问,亦
叫做λoYueη, logicll。这种学问的职务,在于考察人心为了理解事
物、传达知识于他人时所用的标记的本性。因为人心所考察的各
种事物既然都不在理解中(除了它自己),因此,它必须有别的一些
东西,来作为它所考察的那些事物的标记和表象才行。这些标记
就是所谓观念。不过构成一个人的思想的各种观念的模样,不能
拿出来供他人直接观察,它只能存储于记忆中,而且记忆还又不是
叫第四卷
很妥当的储蓄器。因此,我们如果想互相传达思想,并且把它们记
载下来为自己利用,则我们还必须为观念造一些标记。音节清晰
的声音是人们所认为最方便的,因此,人们常常利用它们。观念和
文字既然是知识的伟大工具,因此,人们如果要想考察人类知识的
全部,亦应当考察观念和文字,因为它们正是很重要的。在适当地
考察了它们以后,在清晰地衡量了它们以后,它们或许会供给我们
以一向不曾见到的另一种论理学和批评学。
5 这是知识对象的基本分类——理解对象的这种分类法,在
我看来,是最基本、最概括、最自然的。因为人们所能致思的,只限
于这几种。他或则思考事物本身,以来发现真理;或则思考自己能
力以内的事情(自己的动作),以来达到他的目的;或则思考人心在
前两方面所用的标记,和排列标记的适当方法,以使自己得到较明
白的知识。由此看来,(一)可以认识到的事物的本身,(二)我们所
能发生的求得幸福的各种行动,以及(三)求得知识时标记的正确
用法,是有天渊之别的,因此,在我看来,它们就是理智世界的完全
独立的三大领域。